书城文化法门寺博物馆论丛(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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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法门寺:中国的大菩提寺——法门寺佛指骨舍利与玄奘大师的关系蠡测(2)

四是供养时间的连续性、持久性。唐朝庭迎奉佛真身指骨活动开始于贞观五年,结束于咸通十五年,几乎贯串于唐王朝289年历史的始终。这是佛教传人中国以来,任何一朝,任何地方都还没有过的连续性佛事活动。从每次迎奉供养的时间来说,最短的一次也延续了一个月左右,最长的则有数年之久。

唐代迎奉佛真身指骨舍利,不只是几次简单的崇佛行为,它在实际上是以国家名义、以最高统治者名义所进行的一连串的、反复的、持续的、大张旗鼓、兴师动众的关于崇佛、礼佛的公开宣传、动员、号召和鼓励。这不仅由此而见出了唐代佛教鼎盛局面和态势,同时也让人悟出了中国佛教之所以在唐代发展至其顶峰的根本原因。或者可以这样说,佛真身指骨舍利供养的鼎盛与整个中国佛教发展的鼎盛是同步的,两者的出现是互为因果的。

三、法门寺佛指舍利供奉与玄奘大师密不可分

拙着《法门寺史略》曾清理过贞观以降有关法门寺阿育王塔瘗藏佛舍利的载录情况,情况表明,贞观五年以前,法门寺佛舍利的状况是笼统而不明确的。贞观五年开启时所见到的舍利形状与显庆以后见到的形状也是不一样的,即贞观时所见到的舍利只是一块“方骨”,“或见如玉,光白映彻,或见绿色”,而显庆时见到的则已变成“形状如小指初骨,长寸二分,内孔方正,外楞亦尔,下平上渐,内外光净……”记载上的明显差异,是否意味着前后舍利是并不相同的两枚,笔者仍然不敢断言,但有一点完全可以肯定,法门寺佛真身“指骨”舍利的第一次被提到是在唐高宗显庆五年那次迎奉活动的记载中,而记载此事的文件是道宣律师的《集神州三宝感通录》。据《宋髙僧传》道宣本传记载,道宣律师曾于显庆年间“送真身(指骨舍利)往扶风无忧王寺”,所以,在撰写《集神州三宝感通录》时,他自己也说,在见到舍利时,曾亲自“内小指于孔中”,而且“恰受”。于是,此后即相沿成习,法门寺瘗藏的佛真身舍利是“佛指骨”便成了众所公认的事实。

那么,道宣律师、佛指骨舍利又与玄奘大师有什么关系呢?

首先谈道宣律师与玄奘大师的关系。据《宋高僧传》记载,玄奘法师于贞观十九年自印度求法归来后,先后在弘福寺、大慈恩寺从事佛经翻译。早在贞观十九年六月,房玄龄奉敕为玄奘译场组织班子时,道宣律师即以“缀文”九大德之一的身份当选。显庆三年六月,西明寺建成,有敕令玄奘移住这里翻译,同时简选50名大德各带侍者1人人住,辅佐奘公,而道宣律师不仅仍在50大德之列,继续参与玄奘的翻译工作,而且还被任命为该寺的上座。显庆四年十月,玄奘移就坊州玉华宫翻译,道宣律师则仍留西明寺弘法,没有随往玉华宫。道宣律师与玄奘大师的密切关系由此可见一斑。

其次谈佛指骨舍利与玄奘大师的关系。如前所述,从胡梵文字翻译过来的经典和其他释史文献中,关于佛真身舍利的记载,有头顶骨、爪甲、牙齿、头发、肉舍利等等,但却没有过“佛指骨”的记载。佛指骨真身舍利是由玄奘法师在撰写《大唐西域记》(以下简称为《西域记》)时第一次记录的。该书卷第八“摩揭陀国上菩提树垣北门外摩诃菩提僧伽蓝”条记载说:

菩提树北门外摩诃菩提僧伽蓝……庭宇六院,观珀三层,周堵园墙高三四丈,极工人之妙,穷丹青之饰。至于佛像,铸以金银,凡其庄严,厕以珍宝。诸萃堵波高广妙饰,有如来舍利。其骨舍利大如手指节,光润鲜白,校彻中外。其肉舍利如大珍珠,色带红缥。每岁至如来大神变月满之3,出示众人。此时也,或放光,或雨花。

在撰写《西域记》时,玄奘无疑曾给身边的人讲过有关瞻礼大菩提寺佛指骨舍利的详细过程,所以,当其弟子慧立于麟德元年(664)撰写《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以下简称为《法师传》)前五卷(后五卷为另一弟子彦惊于垂拱四年,即688年撰写)时,对此又有了更丰富生动的描述:

法师(玄奘)就之(杖林山),首末二年,(从胜军)学《唯识决择论》、《意义理论》、《成无畏论》《不住涅盘十二因缘论》、《庄严经论》,及问《瑜伽》、《因明》等疑已……西国法以此月菩提寺出佛舍利,诸国道俗咸来观礼。(玄奘)法师即共胜军同往,见舍利骨,或大或小,大者如圆珠,光色红白;又肉舍利如豌豆大,其状润赤。无量徒众献奉香花赞礼讫,(送)还至塔中。至夜,过一更许,胜军共法师论舍利大小不同云:“弟子见余处舍利大如米粒,而此所见何其太大,师意有疑不?”法师报曰:“玄奘亦有此疑。”更经少时,忽不见室中灯,内外大明。怪而出望,乃见舍利塔光辉上发,飞焰属天,色含五彩,天地洞朗,无复星月,兼闻异香芬氤溢院。于是递相告报言:舍利有大神变。诸众乃知,重集礼拜,称赞稀有。经食顷,光乃渐收,至余欲尽,绕菝钵数匝,然始总入,天地还暗,辰象复出。众睹此已,咸除疑网。道宣与慧立同是玄奘译经班子第一批缀文九大德之一,是所谓的“同仁”。道宣律师在圆寂(乾封二年,667)前撰、集而成的《续高僧传》(以下简称《续传》)玄奘本传,与慧立所撰的《法师传》前五卷相前后,应当都是亲耳聆听了玄奘的述说以后的真实记录。尽管《续传》本传限于篇幅,在求法内容方面不如《法师传》详细,但在记录玄奘瞻礼大菩提寺佛指骨舍利的整个过程方面,却又更胜前者一筹,详细而生动得多:

菩提树垣“垣北门大菩提寺,八院三层,墙高四丈,皆砖为之……有骨舍利,状人指节,肉舍利大如珍珠。彼土十二月三十日,当此方正月十五日,世称大神变月。若至其夕,必放光瑞,天雨香花,充满树院。奘初到此,不觉闷绝,良久苏醒,历睹灵相,昔闻经说,今宛目前。恨居边鄙,生在末世,不见真容,倍复闷绝。旁有梵僧,就地接扶,相与悲慰。虽备礼谒,恨无光瑞。停止安居,迄于解座。彼土常法,至于此时,道俗千万,七曰七夜,竞申供养。凡有两意,谓睹光相及希树叶。每年树叶,恰至夏末,一时飞下,通夕新抽,与故齐等。时有大乘居士为奘开释《瑜伽师地》,尔夜对讲,忽失灯明。又观所佩珠当璎珞,不见光彩,但有通明晃朗,内外洞然,而不测其由也。怪斯所以,共出草庐望菩提树,乃见有僧手擎舍利,大如人指,在树基上遍示大众,所放光明,照烛天地。于时众闹,但得遥礼。虽目睹瑞,心疑其火。合掌虔跪,乃至明晨。心渐萎顿,光亦渐灭。居士问曰:既睹灵瑞,心无疑耶?奘具陈意。居士曰:余之昔疑,还同此也。其瑞既见,疑自通也。

在中国佛教经典文献中,有关佛指骨舍利记载的最原始资料不过以上三条而已,其中,玄奘记载最早,慧立与道宣记载次之。比较三种记载,可以从两个方面去总结。

从记载基本一致的方面去看:

首先,从时间、地点上看,三处记载的都同属于一件事,即玄奘于印度大神变月瞻礼大菩提寺塔中佛之骨舍利、肉舍利及舍利瑞象的经过。

其次,三处记载中,都提到了骨舍利和肉舍利,但所突出的却都是骨舍利,尤其是《续传》玄奘本传更是如此,即“乃见有僧手擎舍利,大如人指,在树基上遍示大众,所放光明,照烛天地”。关于骨舍利,《西域记》作“大如人指,光润鲜白,皎彻中外”;《法师传》作“舍利骨,或大或小”,“光色红白”;《续传》本传作“骨舍利,状人指节”,又作“大如人指”。《西域记》和《续传》所记基本相同,(法师传)虽然没有明写佛舍利的属性,但因为所记载的仍然是大菩提寺的骨舍利,所以,无疑也就是《西域记》所说的那枚“大如人指”的骨舍利。然从宣传效果评价,《法师传》显然不如《续传》本传来得明确无误。

再次,关于佛指骨舍利的瑞象:《西域记》作“或放光,或雨花”;《法师传》作“光辉上发,飞焰属天,色含五彩,天地洞朗,无复星月”,“兼闻异香,芬氤溢院”,“经食顷,光乃渐收,至余欲尽,绕覆钵数匝,然始总入,天地还暗,星象复出”;《续传》本传作夜里讲室内“忽失明灯,又观所佩珠当璎珞,不见光彩,但有通明晃朗,内外洞然”,出草庐望菩提树而见骨舍利“所放光明,照烛天地”,至明晨,“心渐萎顿,光亦歇灭”。

从记载差异点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