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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把我们自己娱乐死(2)

性爱生活是私生活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而上述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公民生活中一个不受侵犯亦即受到法律保护的私人领域正在逐渐形成。对于这一事实的意义,我们无论怎样估价都不会过分。若问这一重大变化缘何而来,我认为答案只有一个,就是缘自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推进。西方历史表明,那种保护个人自由的社会秩序正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得以建立和健全的。在中国,有识之士早就为性爱的自由大声疾呼,但阻力重重,收效甚微。市场经济一推广,很快以不可阻挡之势解决了人们在理论上争论不休的问题,把一切守旧的声音置于绝对劣势。关键在于,市场经济不但有力地改变了人们的道德观念,而且有效地削弱了行政机构干预人们生活的强制力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机构对他的评价,这种情形迫使他在私生活领域中也不得不按照行政机构所承认的标准行事。相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每一个人至少在理论上都拥有选择职业的自由,亦即凭自己的本事找饭吃的自由,而这就意味着任何地方或单位的行政机构都不再能决定他的命运。一个人一旦拥有经济上的自由,他在私生活领域里便也有了相当的自由,这时候,能够约束他的就只有法律了。也就是说,只要他不触犯法律,就没有人能惩处他。当然,他不能不顾忌社会舆论,可是,我们发现,一旦行政权力不再能干预人们的私生活,社会舆论很快就会发生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正是那些首先脱离体制而到市场上去谋生和求发展的人,由于他们摆脱了行政权力的控制,因此在私生活方面也是率先开放。毋庸讳言,其中有种种不良现象,但我认为,从总体上说,这些在体制外的人(例如商人、私营企业家、公司白领、自由艺术家)的生活方式对于改变社会舆论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一种更加合乎人性的新生活方式一旦得到社会的容忍和默认,它必然会迅速传播,以至于当体制内的人起而效仿时,相关的行政权力对之也无可奈何了。这就是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局面。

想一想在不太久以前,人们谈论起西方的性自由还会感到惊慌或者艳羡,而在今天,中国的性自由水平已经不亚于许多西方国家,变化真是太大了。性自由完全不必是乱交,它在根本上是指,把两性关系看作个人的私事,在不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允许个人在这个领域内自由地选择他自己所喜欢的方式,包括传统型婚姻、开放型婚姻、非婚同居、不禁欲的独身等。在我看来,市场经济在两性关系领域所促成的最重大进步就在于此。

当然,市场经济在这一领域还造成了其他一些重要变化,例如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在择偶时的价值观念和衡量标准。其中,金钱的作用上升到了一个显著的地位。不必说那些刻意傍大款的人,即使一般的男女,现在在决定嫁娶时也很少有不考虑对方的财产状况的。金钱似乎成了最性感的东西,富人和所谓成功人士在异性世界里往往能得到更多的机会。我觉得,对于这种现象,我们无须大表义愤。事实上,无论在何种体制下,人们在择偶时一般都会考虑自己的实际利益,这是完全正常的。比如说,在过去的时代,阶级出身是人们在择偶时不可忽视的因素,而高官子女和在权力阶梯上居高的人士在婚姻上也必然处于有利的地位。所以,区别只在于,金钱取代权力成了利益权衡的重点。同时我又相信,不论过去和现在,总是有人更加看重感情,而不把权力或财产当作择偶的主要依据的。

我丝毫不想低估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出现的种种负面现象,不过,我认为应该对之作具体分析。在转型时期,滞留的旧体制的某些弊病或落后的文化传统与尚不健全的市场经济相结合,往往会有恶性的表现,许多负面现象可以由此得到解释。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并不存在诸如大量官员受贿和养情妇、地下或半地下色情业昌盛、拐卖妇女的犯罪活动猖獗等现象。因此,不能把这些现象一股脑儿都算在市场经济的帐上。即使市场经济是原因之一,对它的功过也应该算总帐。我们有理由期望,市场经济的健全发展将会导致一种确保个人自由的法治的建立,而这意味着一方面个人享有充分的性爱自由,另一方面各种性腐败和性犯罪现象将受到有力的遏制。

2002年10月

只有一种文化

约翰·布鲁克曼是许多美国科学家的著作权代理人,大约也是一位科普作家,这是《第三种文化》一书由以产生的两个便利条件。利用前一条件,他采访了二十三位著名科学家,让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进行阐述,对相关领域内别人的工作加以评论。利用后一条件,他把采访材料组织成了相当生动的叙述文字。

我觉得这是一本有趣的书。首先是话题有趣,全书围绕三个主要话题,依次为生物进化、人工智能和宇宙起源。这三个话题一方面是非常前沿性的,分别涉及进化生物学、计算机科学、理论物理学三个领域中的最新进展,很能反映当代理论自然科学的面貌。另一方面,它们也都是富于哲学性的话题,所欲解开的正是生命、意识、宇宙这三大秘密。其次是角色有趣,参加者都是各自领域中的腕级人物,个个有创见,不同创见之间往往还形成交锋。第三是表达方式有趣,大师们都撇开专业术语,尽量用日常语言谈论深奥的理论,使得像我这样的门外汉不但读得下去,而且好像能摸到一点门道。

然而,门外汉毕竟是门外汉,就这本书涉及的自然科学理论内容而言,我能做的事情只是了解和学习,而不是评论。现在我要评论的是这本书的《引言》,我不得不说,编者给这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加了一个相当无聊的引言。我是指他打出的“第三种文化”这面旗帜,所以我的批评也是针对书名,归根到底则是针对编辑此书的意图。请美国科学界的一群俊杰用一般人听得懂的话讲述自己的研究课题,这当然很好,值得提倡和鼓励,甚至值得喝彩。可是,这种做法够得上成为一种新的独立文化吗?我无法不联想到编者的代理人身份,不免在所谓“第三种文化”的吆喝中听出了刺耳的商业广告的调子。

按照布鲁克曼的解释,“第三种文化”的提法是从C.P.斯诺那里借用的。斯诺曾经预言,人文知识分子和科学家分别代表两种不同的文化,而第三种文化将弥合二者之间的鸿沟,实现二者的沟通。不过,布鲁克曼认为,斯诺的预言落空了,他提出的“第三种文化”有着完全不同的涵义。综观他的论述,那涵义其实很简单,就是不要再梦想人文知识分子和科学家之间的沟通,而是既撇开所有的人文知识分子,也撇开那个不屑于理睬大众的自命清高的科学共同体,由那些首先觉悟起来的科学家直接面向大众,最好还占领媒体,来表达和宣传自己的思想。用布鲁克曼自己的话说,就是要把那个传统上叫作“科学”的东西变成“大众文化”,而“第三种文化的思想家就是新兴的大众知识分子”。说得直白一些,无非就是让更多的科学家尤其是大科学家来做科普工作。我不得不再问一声:这当然很好,但够得上成为“第三种文化”吗?

布鲁克曼对“第三种文化”的估价和期望都极高,他宣布,属于这一范畴的知识分子正在取代传统人文知识分子的地位,通过其工作和阐释性写作揭示“人生的意义”、“我们是谁”之类深刻的问题,并把握着我们时代的方向。看来,“第三种文化”不是一面普通的旗帜,而是一面军旗,是一道宣战令,矛头主要指向人文知识分子,要把这批过时的家伙赶下历史舞台。一声令下,若干参与此书工作的科学家便开始大发牢骚,什么占据了文化主导地位的人文知识分子看不起科学家,只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交流呀;一个人不懂古典文学就被视为没学问,对科学一无所知却不算什么呀;某些人文学者以不懂科学自豪,但你永远不会遇到一个以不懂莎士比亚为荣的科学家呀;乃至于文人劫持了文化媒介、科学家被知识界的黑手党踩在脚下之类的指控也出来了。但是,发牢骚不等于论证。事实上,无论在人文圈里还是科学家圈里,都有浅薄之辈,也都有深刻之人,就像若干蔑视人文文化的科学家不足为凭一样,我们也不能根据某些浅薄文人的态度对整个人文文化下论断。我不否认,就现实情况而言,人文知识界确实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例如,布鲁克曼尖锐地指出,美国传统知识分子日趋保守,对现代知识进展视若无睹。“这种文化用自己的一套术语在自己的领域里兜圈子。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对种种评论进行评论,日渐膨胀的注释条目蜿蜒伸展,越排越长,直到真实的世界无处寻觅。”这一批评可说是击中要害的,对于中国的人文学界同样适用。然而,对人文知识界令人不满的现状进行批评是一回事,试图整个儿取消人文文化及其作用却是另一回事。作为一种传统,人文文化代表着人类对于基本精神价值的追求和思考,它的这种作用不是科学所能够取代的,当然更不是科普哪怕是高级科普所能够取代的。

我比较赞成斯诺的看法:人文知识分子和科学家应该互相沟通。如果说存在两种文化的话,它们之间不应该有鸿沟。不过,我不认为它们的沟通会产生“第三种文化”。无论在两种文化的结合中,还是在两种文化之外,都不存在“第三种文化”。事实上,从人类文化发展的整体来看,人文与科学的沟通是一个不断发生的历史事实,而两者的会合点就是哲学。凡真正伟大的人文学者和艺术家,或真正伟大的科学家,不管自己是否意识到,都必有哲学的关怀,归根到底都是在探索和思考哲学问题,即宇宙和人生的根本问题。正因为此,科学理论的重大突破往往会对哲学发生深刻影响,又通过哲学影响到人文学科。同样,人文思想的巨大变化也会影响到哲学再影响到科学。在我看来,这才是实质上的沟通。一个人文学者对生物学或物理学的新动向有兴趣,一个科学家喜欢莎士比亚或拜伦,这只是个人爱好,对于人类文化的发展毫无意义。需要的不是个人兴趣的广泛,而是思想背景的广阔和深邃,如此方可言沟通。其实,集合在布鲁克曼“第三种文化”旗下的这些科学家大多颇有哲学思考的素养,不知为什么,其中有些人会被引导发出诸如人文学者不懂科学之类的幼稚抱怨。当今人文知识界——包括哲学界——的症结不在这里,而在失去了哲学传统的支撑,只在枝节问题上做复杂的研究。我很欣赏生物学家琼斯发表的见解:“是否有一种让所有受过教育的人都坚守的文化?回答是,如果没有,一定应该有。”他显然是反对“第三种文化”的提法的。遗憾的是,只有他一人发出了不同的声音。我们诚然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化进行分类,但是不应该忘记,无论哪一种分类都只有十分相对的意义。说到底,人类文化是一个整体,只有一种文化,那就是以探究世界和人生的真理为根本目的的文化,对于这种文化,人文知识分子和科学家做出了各自不同的贡献。

2003年7月

把我们自己娱乐死?

美国文化传播学家波兹曼的《娱乐至死》是一篇声讨电视文化的檄文,书名全译出来是“把我们自己娱乐死”,我在后面加上一个问号,用作我的评论的标题。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确实时时听见一声急切有力的喝问:难道我们要把自己娱乐死?这一声喝问决非危言耸听,我深信它是我们必须认真听取的警告。

电视在今日人类生活中的显著地位有目共睹,以至于难以想象,倘若没有了电视,这个世界该怎么运转,大多数人的日子该怎么过。拥护者们当然可以举出电视带来的种种便利,据此讴歌电视是伟大的文化现象。事实上,无人能否认电视带来的便利,分歧恰恰在于,这种便利在总体上是推进了文化,还是损害了文化。进一步分析,我们会发现,拥护者和反对者所说的文化是两码事,真正的分歧在于对文化的不同理解。

波兹曼有一个重要论点:媒介即认识论。也就是说,媒介的变化导致了并且意味着认识世界的方式的变化。在印刷术发明后的漫长历史中,文字一直是主要媒介,人们主要通过书籍来交流思想和传播信息。作为电视的前史,电报和摄影术的发明标志了新媒介的出现。电报所传播的信息只具有转瞬即逝的性质,摄影术则用图像取代文字作为传播的媒介。电视实现了二者的完美结合,是瞬时和图像的二重奏。正是凭借这两个要素,电视与书籍形成了鲜明的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