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钱
一、钱对穷人最重要
金钱是衡量生活质量的指标之一。一个起码的道理是,在这个货币社会里,没有钱就无法生存,钱太少就要为生存操心。贫穷肯定是不幸,而金钱可以使人免于贫穷。
不要对我说钱不重要。试试看,让你没有钱,成为中国广大贫困农民中的一员,你还说不说这种话。对于他们来说,钱意味着活命,意味着过最基本的人的生活。因为没有钱,多少人有病不能治,被本来可以治好的病夺去了生命。因为没有钱,多少孩子上不起学,早早辍学,考上大学也只好放弃,有的父母甚至被逼用自杀来逃避学费的难题。因为没有钱,农村天天在上演着有声或无声的悲剧。
让我们记住,对于穷人来说,钱是第一重要的。让我们记住,对于我们的社会来说,让穷人至少有活命的钱是第一重要的。
二、钱的重要性递减
对于不是穷人的人,即基本生活已有保障的人,钱仍有其重要性。道理很简单:有更多的钱,可以买更多的物资和更好的服务,改善衣食住行及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各方面的条件。但是,钱与生活质量之间的这种正比例关系是有一个限度的。超出了这个限度,钱对于生活质量的作用就呈递减的趋势。原因就在于,一个人的身体构造决定了他真正需要和能够享用的物质生活资料终归是有限的,多出来的部分只是奢华和摆设。
我认为,基本上可以用小康的概念来标示上面所说的限度。从贫困到小康是物质生活的飞跃,从小康再往上,金钱带来的物质生活的满足就逐渐减弱了,直至趋于零。单就个人物质生活来说,一个亿万富翁与一个千万富翁之间不会有什么重要的差别,钱超过了一定数量,便只成了抽象的数字。
至于在提供积极的享受方面,钱的作用就更为有限了。人生最美好的享受都依赖于心灵能力,是钱买不来的。钱能买来名画,买不来欣赏,能买来色情服务,买不来爱情,能买来豪华旅游,买不来旅程中的精神收获。金钱最多只是我们获得幸福的条件之一,但永远不是充分条件,永远不能直接成为幸福。
三、快乐与钱关系不大
以为钱越多快乐就越多,实在是天大的误会。钱太少,不能维持生存,这当然不行。排除了这种情况,我可以断定,钱与快乐之间并无多少联系,更不存在正比例关系。
一对夫妇在法国生活,他们有别墅和花园,最近又搬进了更大的别墅和更大的花园。可是,他们告诉我,新居带来的快乐,最强烈的一次是二十年前在国内时,住了多年集体宿舍,单位终于分给一套一居室,后来住房再大再气派,也没有这样的快乐了。其实,许多人有类似的体验。问那些穷苦过的大款,他们现在经常山珍海味,可有过去吃到一顿普通的红烧肉快乐,回答必是否定的。
快乐与花钱多少无关。有时候,花掉很多钱,结果并不快乐。有时候,花很少的钱,买到情人喜欢的一件小礼物,孩子喜欢的一个小玩具,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就可以很快乐。得到也是如此。我收到的第一笔稿费只有几元钱,但当时快乐的心情远超过现在收到几千元的稿费。
伊壁鸠鲁早就说过:快乐较多依赖于心理,较少依赖于物质;更多的钱财不会使快乐超过有限钱财已经达到的水平。其实,物质所能带来的快乐终归是有限的,只有精神的快乐才有可能是无限的。
金钱只能带来有限的快乐,却可能带来无限的烦恼。一个看重钱的人,挣钱和花钱都是烦恼,他的心被钱占据,没有给快乐留下多少余地了。天下真正快乐的人,不管他钱多钱少,都必是超脱金钱的人。
四、可怕的不是钱,是贪欲
人们常把金钱称作万恶之源,照我看,这是错怪了金钱。钱本身在道德上是中性的,谈不上善恶。毛病不是出在钱上,而是出在对钱的态度上。可怕的不是钱,而是贪欲,即一种对钱贪得无厌的占有态度。当然,钱可能会刺激起贪欲,但也可能不会。无论在钱多钱少的人中,都有贪者,也都有不贪者。所以,关键还在人的素质。
贪与不贪的界限在哪里?我这么看:一个人如果以金钱本身或者它带来的奢侈生活为人生主要目的,他就是一个被贪欲控制了的人;相反,不贪之人只把金钱当作保证基本生活质量的手段,或者,在这个要求满足以后,把金钱当作实现更高人生理想的手段。
贪欲首先是痛苦之源。正如爱比克泰特所说:“导致痛苦的不是贫穷,而是贪欲。”苦乐取决于所求与所得的比例,与所得大小无关。以钱和奢侈为目的,钱多了终归可以更多,生活奢侈了终归可以更奢侈,争逐和烦恼永无宁日。
其次,贪欲不折不扣是万恶之源。在贪欲的驱使下,为官必贪,有权在手就拼命纳贿敛财,为商必不仁,有利可图就不惜草菅人命。贪欲可以使人目中无法纪,心中无良知。今日社会上腐败滋生,不义横行,皆源于贪欲膨胀,当然也迫使人们叩问导致贪欲膨胀的体制之弊病。
贪欲使人堕落,不但表现在攫取金钱时的不仁不义,而且表现在攫得金钱后的纵欲无度。对金钱贪得无厌的人,除了少数守财奴,多是为了享乐,而他们对享乐的惟一理解是放纵肉欲。基本的肉欲是容易满足的,太多的金钱就用来在放纵上玩花样,找刺激,必然的结果是生活糜烂,禽兽不如。有灵魂的人第一讲道德,第二讲品位,贪欲使人二者都不讲,成为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
五、做钱的主人,不做钱的奴隶
有的人是金钱的主人,无论钱多钱少都拥有人的尊严。有的人是金钱的奴隶,一辈子为钱所役,甚至被钱所毁。
判断一个人是金钱的奴隶还是金钱的主人,不能看他有没有钱,而要看他对金钱的态度。正是当一个人很有钱的时候,我们能够更清楚地看出这一点来。一个穷人必须为生存而操心,我们无权评判他对钱的态度。
做金钱的主人,关键是戒除对金钱的占有欲,抱一种不占有的态度。也就是真正把钱看作身外之物,不管是已到手的还是将到手的,都与之拉开距离,随时可以放弃。只有这样,才能在金钱面前保持自由的心态,做一个自由人。凡是对钱抱占有态度的人,他同时也就被钱占有,成了钱的奴隶,如同古希腊哲学家彼翁在谈到一个富有的守财奴时所说:“他并没有得到财富,而是财富得到了他。”
如何才算是做金钱的主人,哲学家的例子可供参考。苏格拉底说:一无所需最像神。第欧根尼说:一无所需是神的特权,所需甚少是类神之人的特权。这可以说是哲学家的共同信念。多数哲学家安贫乐道,不追求也不积聚钱财。有一些哲学家出身富贵,为了精神的自由而主动放弃财产,比如古代的阿那克萨戈拉和现代的维特根斯坦。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卡是另一种情况,身为宫廷重臣,他不但不拒绝、而且享尽荣华富贵。不过,在享受的同时,他内心十分清醒,用他的话来说便是:“我把命运女神赐予我的一切——金钱,官位,权势——都搁置在一个地方,我同它们保持很宽的距离,使她可以随时把它们取走,而不必从我身上强行剥走。”他说到做到,后来官场失意,权财尽失,乃至性命不保,始终泰然自若。
六、钱考验人的素质
财富既可促进幸福,也可导致灾祸,取决于人的精神素质。金钱是对人的精神素质的一个考验。拥有的财富越多,考验就越严峻。大财富要求大智慧,素质差者往往被大财富所毁。
看一个人素质的优劣,我们可以看他:获取财富的手段是否正当,能否对不义之财不动心;对已得之财能否保持超脱的心情,看作身外之物;富裕之后是否仍乐于过相对简朴的生活。
后面这一点很重要。奢华不但不能提高生活质量,往往还会降低生活质量,使人耽于物质享受,远离精神生活。只有在那些精神素质极好的人身上,才不会发生这种情况,而这又只因为他们其实并不在乎物质享受,始终把精神生活看得更珍贵。一个人在巨富之后仍乐于过简朴生活,正证明了灵魂的高贵,能够从精神生活中获得更大的快乐。
2005.10
习惯于失去
出门时发现,搁在楼道里的那辆新自行车不翼而飞了。两年之中,这已是第三辆。我一面为世风摇头,一面又感到内心比前两次失窃时要平静得多。
莫非是习惯了?
也许是。近年来,我的生活中接连遭到惨重的失去,相比之下,丢辆把自行车真是不足挂齿。生活的劫难似乎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必须习惯于失去。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
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帖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有了这一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由丢车引发这么多议论,可见还不是太不在乎。如果有人嘲笑我阿Q精神,我乐意承认。试想,对于人生中种种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财,大至死亡,没有一点阿Q精神行吗?由社会的眼光看,盗窃是一种不义,我们理应与之作力所能及的斗争,而不该摆出一副哲人的姿态容忍姑息。可是,倘若社会上有更多的人了悟人生根本道理,世风是否会好一些呢?那么,这也许正是我对不义所作的一种力所能及的斗争罢。
1993.1
与身外遭遇保持距离
1.
在大海边,在高山上,在大自然之中,远离人寰,方知一切世俗功利的渺小,包括“文章千秋事”和千秋的名声。
2.
我们平时斤斤计较于事情的对错,道理的多寡,感情的厚薄,在一位天神的眼里,这种认真必定是很可笑的。
3.
外在遭遇受制于外在因素,非自己所能支配,所以不应成为人生的主要目标。真正能支配的唯有对一切外在遭际的态度。内在生活充实的人仿佛有另一个更高的自我,能与身外遭遇保持距离,对变故和挫折持适当态度,心境不受尘世祸福沉浮的扰乱。
4.
事情对人的影响是与距离成反比的,离得越近,就越能支配我们的心情。因此,减轻和摆脱其影响的办法就是寻找一个立足点,那个立足点可以使我们拉开与事情之间的距离。如果那个立足点仍在人世间,与事情拉开了一个有限的距离,我们便会获得一种明智的态度。如果那个立足点被安置在人世之外,与事情隔开了一个无限的距离,我们便会获得一种超脱的态度。
5.
“距离说”对艺术家和哲学家是同样适用的。理解与欣赏一样,必须同对象保持相当的距离,然后才能观其大体。不在某种程度上超脱,就决不能对人生有深刻见解。
6.
物质的、社会的、世俗的苦恼太多,人就无暇有存在的、哲学的、宗教的苦恼。日常生活中的琐屑限制太多,人就不易感觉到人生的大限制。我不知道这值得庆幸,还是值得哀怜。
7.
“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明白这一道理的人可谓已经得道,堪称智者了。多数人恰好相反,他们永远自诩在为有益之事,永远不知生之有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