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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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都说男人膝下有黄金,可是,即便是把我这条他妈的腿锯掉,怕是连块铜也找不出来!

永福的恋爱对象是和他在夜校学习时认识的,有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叫刘素芬。

素芬属牛,比永福大一岁,没有正式工作,在街道一个小服务社里做临时工,具体工作是给火柴厂糊火柴盒,每糊一个能赚七厘钱。今天的人把一块钱都看得非常淡了,但是在那个时代。比如一个工人,从就业开始算起,每个月的工资只有二十一块钱,第二年涨到二十三,第三年满师之后到二十五,第四年才开始从一级工的工资计算。因为工资制度一直没有健全,有好多工人到了四十多岁拖家带口还在二级工的工资上转悠,也就是当时社会上所称的“米发拉西”——三十四块六毛七!而素芬糊的火柴盒,一个月就能挣到三十多块钱。素芬是个有志气的女孩,她的梦想就是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大学,所以白天在街道服务社里糊火柴盒,晚上还得去夜校补习功课。

我不知道素芬和永福之间的故事最早起源于谁,现在去追究这些也没有了意义,不过有关他俩之间的认识过程还是很有点意思。据永福后来说,他开始并没有在意坐在他身后那个文文静静的素芬,而是看上了另外一个嫚儿,就总想找机会和人家套近乎,可是对方似乎对他并不感兴趣。于是,永福闲着没事的时候就经常去这个姑娘住的地方,以守株待兔的方式等着人家姑娘出现,然后悄悄地跟在后面,装作“意外邂逅”的样子,一次一次像背台词一样故作惊讶:呀,没想到在这里能见到你!

有一次永福和几个狐朋狗友去饭店吃饭,在男厕所门口的水龙头洗手的时候,忽然见那个姑娘从女厕所里走出来,并且还冲着他莞尔一笑。这一次是真的意外邂逅,毫无思想准备的永福,心里一阵慌乱,脱口就对人家说了一句:“你也尿手上了?”

话一出口,永福的脸腾地一下子红到了脖颈,只觉得全身的血液往头上涌,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从此以后,只要再见到这个姑娘,他就心慌气短,低着头快速地消失。这才有了后来的刘素芬。

促成他和刘素芬成为一对,是因为发生了一件极其意外的事,一步到位地就把他们俩给拉到了一起。那是一天晚上夜校下了课,素芬走在永福前面下楼,可能是走得急了点,一下子把脚给崴了。说来也巧,她这一倒恰好就倒在永福怀里。永福被突如其来倒在怀里的女同学给闹懵了,赶紧手忙脚乱地伸出手去扶素芬。素芬在永福的搀扶下坐在台阶上,双手用力地抱着自己的脚,看样子疼得不能活动了。在这个情况下,身为男子汉的永福绝不可能扔下不管。看着素芬脸上痛苦的表情,他把自己的后背对准她,意思是要背着她走。素芬嘴上连说不用不用,可身体已经软软地趴到了他的后背上。这是永福第一次和异性之间的近距离接触。素芬绵软的身体和身上那种淡淡的香味,让永福初次感受到了来自异性的撞击,直到这时,永福才偷偷地看了素芬几眼,见她长得眉清目秀,心里自然也就起了反应。

永福就这样背着素芬把她送到了家。素芬妈一见素芬是被一个帅气的小伙给背着送回来,慌得赶紧问素芬是怎么回事。素芬对母亲简单地说了说过程,素芬妈立刻转过身露出一脸的感激望着永福,同时开动了那张能把死人说活了的巧嘴,夸起人来从来毫不吝啬。拉着永福的手,一口一个孩子,亲热地对他进行了一轮又一轮轰炸式口头表扬。永福听得心里极为受用,往回走的时候都忘了什么叫做累,一路上哼着小曲乐滋滋地回了家。过了几天,素芬的脚好了,下课以后躲在黑影里叫住了永福,羞羞答答扭扭捏捏地对他说:“我妈说要感谢你,想请你到我们家去吃饭,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永福也恰有此意,这句话正中他的下怀,于是虚伪地客套了一番后便欣然接受。

去素芬家的那天,永福着实地把自己给好一通倒饬,特地换上了一套崭新的工作服,左手拎烟右手提酒很正式地荣登刘府。他们俩的关系也就此发生了变化。我想,按照当时永福的条件,素芬的家人是绝对不会反对她和永福之间的来往的。道理很简单,永福是高级军干家庭,如果两人真的能结合一起的话,最起码住房问题和工作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这应该是素芬母亲不反对永福的一个主要原因。

我曾经为了永福的事到过素芬的家。素芬家住在西镇一个非常拥挤的棚户区内,几乎都是胡搭乱盖的违章建筑。远远地望去,整个棚户区内错综复杂、横七竖八,如同一张撕破了又重新编织起来的破网。一间一间的破烂房子连在了一起,门靠着门窗挨着窗,密密麻麻的连成了一片,有的甚至干脆就是用几块破砖头搭在外面的墙上,上面再糊上几张破油毡纸,这也就算是一间房了。其中乱七八糟的鸡窝煤棚,把本来就不是很宽敞的过道挤成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胡同。胡同的最窄处只能一人独行,而且险象环生,既要防备头顶随时都有可能掉落下来的砖石瓦砾,还要留心脚底下的坑坑洼洼以及各家门前摆放的尿罐。沿着这条狭窄的胡同一直走到底,便是素芬的家。记得我当时去她家的时候天正下着雨,窄窄的胡同里连伞都撑不开,只能任凭雨水肆虐,而且泥泞得让人几乎无法下脚,需要小心翼翼地踩着一块一块破砖头艰难行进。

素芬的家在那个年代和好多的家庭一样,都面临着两个大问题,一是就业问题,再就是住房问题。一直到今天我都无法想像的是,在这间总共不到十三个平米的房子里,当年他们五口之家究竟是如何解决睡觉问题的。她家有两个房间,外面是厨房,紧挨着灶台是一张很窄小的单人床,里间则是一盘土炕,从炕上的摆设来看,应该是她父母的卧榻。房子中间有一道塑料帐幔,隔开了一张用两个长凳塔起来的简易小床。从床头上的书籍来看,不用说,这便是素芬的闺阁了。因为房子漏雨,家里还摆放着几个搪瓷脸盆,雨水很有节奏地叮叮当当落入盆中,敲得我心里直发毛。

那段时间里,素芬一家因为有了永福这么个“稀有动物”的出现,在院里真是扬眉吐气地活了一回。我甚至能想象得出素芬妈当时的那种神气劲,无论见了谁都会有事没事地用夸张的语气叨叨女儿和女儿的对象,而且还得故意装出一副数落的样子,实际上心里早就乐开了花,从她脸上放肆地洋溢出那种欺负人的灿烂中就能看出。

于是永福成为素芬家“最受欢迎的人”。每到星期天,永福便早早地离开家去帮着素芬家买煤买粮等杂活成了永福最乐意做的事情,到了晚上再顶着一身臭汗回家洗澡换衣服。这个时候他老子会坐在客厅的沙发里,手拿一张报纸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他。我一直无法理解的是,永福这个在自己家里横草不动一根的超级懒虫,为什么到了素芬家里会变得如此勤快呢?

永福和素芬的关系发展得很快,几乎每个星期天永福都会把时间泡在素芬家里。我敢肯定地说,按照永福的个性,他是绝对不会空着两只手到素芬家里去的,据说我岳父家在那段时间里经常发生找不到东西的事情。比如头天晚上刚放在橱里的一瓶酒,第二天老头儿想喝的时候却找不到了,问谁谁都说不知道。连老头儿都觉得奇怪,莫非家里真出了传说中的兔子神了?

其实,只有永福一个人知道家里“丢失”的这些东西的去向。可以想象,永福那时一月的工资才二十几块钱,按照他那种好面子的德性来说肯定不够用,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家里往外偷,把别人孝敬给他老子的好酒好烟像个硕鼠一样一点一点地偷到素芬家里,很大方、很豪爽也很气派地交给素芬的父母。我想这一点永福绝对能做得到。再加上永福在锅炉房上班,每天下班的时候和其他同事一样地“爱厂为家”,嘴里还唱着用流行歌改编而成的小曲儿,“十个工人九个贼,一个不偷是杂碎”,用当年几乎全国人手一个的黑色人造革皮包,从锅炉房后面的煤场里装上满满的一包煤,堂而皇之地拎回家。

这在当时是一种时尚,所谓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永福靠着锅炉房也只有“吃煤”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再说每个人都往家拿,自己如果不拿的话,就真的成了那个“杂碎”了?实际上他家根本就用不着烧煤,冬天有暖气,吃饭有食堂,偶尔地做顿饭还有液化气罐。而这个时候永福所想到的,是素芬她们家,一年四季都要靠烧散煤做饭烧水,于是就把从单位拎回来的煤堆放在自家后院,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堆积成一座小煤山,然后再以校长公子的身份从汽车连调一辆卡车,把这些煤直接拉到素芬家去,即风光又体面。使用军车往住在大杂院里的普通百姓家里拉好烧的工业煤,而且是一群穿军装的海军士兵充当搬运工一趟一趟地往胡同里搬运,这场面无论让谁想,也大概能想像得出风光程度,至少能让素芬他们家周围邻居羡慕得直咂嘴。永福在这件事上的操作让素芬一家的社会地位在邻居的心目中陡然提高了很多,我相信,这个时候素芬妈肯定是满面春风,对永福的态度自然是相当满意!

在素芬家出尽了风头的永福,规格和地位自然也就提高了很多。当素芬的父亲像品香油一样小口啜着永福从家里偷来的五粮液、古井贡的时候,当素芬的母亲嘴上叼着只有军干才供应的双马、大前门香烟的时候,他们全家肯定会感觉永福是天下最合适的乘龙快婿了。于是,码头工人品完了最后一滴五粮液,家庭妇女抽完了最后一口双马烟,就嘛溜的出了门,临走还不忘打一声招呼:“我们到你王大爷家‘看电视’去了。”言外之意就是没有个把小时回不来,这样就把大好的时光都留给了永福和素芬。这一对如干柴似烈火的孤男寡女甜甜蜜蜜地腻在了这间狭小的房子里,搁谁怕是也搂不住火,何况永福也根本成不了柳下惠,所以把素芬这样的生米给煮成了粽子也是必然。我想,永福应该就是趁这个时候在素芬那张简陋的单人床上放心大胆地把她给解决了。

可是好景不长,没有多长时间,素芬发现自己怀孕了。就是因为素芬的意外怀孕,彻底改变了永福的命运。

素芬的肚子大了,这可不是一件小事情。在那个年代,未婚先孕是一件能要人命的丢人事。消息一旦外露,会被那些街坊邻居那些长舌妇们指指点点戳断脊梁骨!

永福在前一天晚上依旧兴致勃勃地来到了素芬家,刚一进门就发觉气氛不对头。码头工人沉着脸独自一人在炕上喝闷酒。家庭妇女也没有了以往的笑容,脸色拉得老长,两只眼睛像母狼一样地凶狠地盯着他。而素芬的两个哥哥也像是被霜打了的茄子,蔫蔫地杵在炕前一言不发,只有素芬披头散发地躺在自己的简易小床上哭,并不时地抬起头,满是怨恨地盯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