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流离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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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但是不可以有问题,不可以有思虑,问题与思虑都令人老。老,就像由黄昏而入夜,其实只在一念之间。

等亦微抹去脸上水珠返去房内,钟采采已睡着了,孩子气地拽着枕头角,一点心事也没有似的,微微张着嘴,越发显得年幼起来,而指尖的烟尚灼灼在烧,橙红的,亮闪闪似一只甲壳虫。

次日当亦微醒来,采采已走掉,只在床铺右侧留下一个微凹的印子,以及迪奥那一款黑毒香水经久不散的冶艳气味。

懵懂中,亦微想,总是这样,热恋期的男女连早餐也约会,明明凌晨才吻别,几小时后再见竟也好意思拿出阔别的表情。她自问做不到这样,却也不由得衷心佩服似这般投入的恋人。这样一边想一边起身出了卧室,一抬眼瞥见露台深蓝天蓬下支着钟采采的画架,在那处怕是两个月也不止了吧,始终只是张线稿,描着繁花,女子侧立的轮廓,胸腔生出荆棘和刺—不知几时能完工,兴许完不了工了—但总能令亦微想起弗里达来,疯的痛的。呵,对了,她这才记起,钟采采是个画家。十天前刚刚自里约领了一尊奖座返来的“杰出青年女画家”,带回一口巴西腔英语,一身蜜一般的太阳棕,并且一个拉丁裔男友。你看,彼此间过分熟悉就是有这样的坏处,险些忘记了,钟采采是江亦微所识众人中,一个艺术家无恋不欢的典型。

犹记得一年前,江亦微仓促租下这所旧公寓其中的一居,隔天独自拎着只箱来入住,正是钟采采应的门。

彼时伊正讲着电话,拉开门只朝亦微笑笑,笑时双眼狭长如狐,不知多妩媚。指一指左手边的房间,便自坐回到沙发,一把嗓子又甜又哑,正与电话那头商量夜间往何处宵夜去,足尖犹挂住一只玫紫色缎面拖鞋幽幽晃动,鞋面绣着一剪白梅。直看得亦微倒吸一口凉气,噫,这个人,活回五十年代去了简直,真魅惑得恐怖。是老式单元楼的七层且无电梯,不过家具已被采采统统换过,不见得如何别致却都十分称身,想必价格也不菲。住上一阵亦微慢慢就晓得,采采乃是第一贪欢疏财之人,凡事只要住得舒服,道具尽可以奢华些无妨。

社区常常很静,住户多为老人,还有流浪的猫,瘦得整条脊梁一格一格突出来—两者俱有一般萧瑟、难讨好却又渴望被亲近的神气。一开始是亦微太急于找地方落脚,贪此间租金廉,离学校不远,室友又不像难相处,便住下。到后来她对这地方是有了些真感情,因她中意它是这凡事呼啸的都市里,一个略为迟缓的异次元空间。

当天是有课的—江亦微选着一门宗教史。很快出了门来至楼下,单车旁站定,一拍裤兜才发觉车锁匙忘记带,复又上楼取。入内恰听得电话铃响,亦微顺手抄起来,“喂?”那边静了片刻,随即道“亦微,我打去你学院问到这个号码,起码你见我一面”。这时她并不问是谁,也不再开腔,只“咔哒”放回听筒,拿上车匙,关了门,“咚咚咚”走下楼去。

这一日猎猎有风,天空倒蓝得如洗,正是雪晴天气。

亦微自大衣兜里摸出顶手工织羊毛帽子戴上,且把帽檐一直拉到眼皮上,这样才觉得安全。

地上薄薄一层雪,她缓缓踩着单车,微微弓着背,心中也无悲欢也无忧惧,只细细吐纳这一城的风。

小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她便点支烟来吸。已经错过车流高峰,长街空阔得简直荒凉,路口只得她以及一个纯净水公司的送水小弟—还是个少年,骑一架旧的三轮,后车斗内载六桶水。亦微看看时间,还有五分钟就上课,不由得心慌猛踩几脚。不料旁边这小弟却不干了,到底是少年心性,全然不顾自己负着重,耸着肩膀急急赶上。亦微诧异一下,侧头看一眼,只见少年正咧嘴朝她笑,有那样尖薄细弱的五官,冬日的劲风吹起他额角的发,真年轻得让人嫉妒。一时间她也不由得玩心大发,跟他较起劲来。两个人追追赶赶,起起落落,足足骑通整条长街,亢奋到几近麻木,惟觉冷风一刀一刀割在脸上,痛。哗,真疯。最后亦微自觉腿软撑不住,渐渐慢下来。少年在前只顾疯骑,过一阵未见她赶上,才回头来看。亦微便朝他摆摆手,说“你赢了”,也不知他听见没听见,应该是听不见的这么远。那边他却又笑起来,笑得个唇红齿白的,随即转过脸去徐徐减速走掉,给她个背影,且伸出右手向空中挥一挥,那是个“再见”的意思吧。

亦微看在眼里,也笑。朝右一拐便是学校了。

“所以说宗教的意义在于,人生世上,怎么可以没有幻觉?现实世界太沉重了,没有神佛在上担待,人的个体不能够承受它。”这一位教授细瘦如僧,早几年听他讲课还流露点年轻气盛,如今有了年纪整个人倒是一身的静,灰袍灰裤,愈发像个出家人。这时他手机响,铃声是好简陋的一曲《欢乐颂》,亦微坐第一排简直要“噗嗤”笑出来。他接起电话“喂”一声,继又捂住话筒对课室中的学生道:“今天到这里吧。”

闻言,亦微就将大笔记簿扔进书包扯起便走,当晚与一干人等约了在酒吧看演出。等电梯时遇到有多事的同窗,偏要来热切抚一抚她的发,并且说,“江亦微,你的头发也似你的人,这么的不服帖。”呃,真恐怖的评价。这年头人人自危,生怕显出一丝一毫的不驯顺,谁要做人群中嚣张的发型那么刺目,风头出得多只怕人头不保呢,不由得亦微要骇然笑道:“有吗,我简直服帖到五体投地了就要,但凡导师指东,我都不敢打西。”那同窗便很有兴趣,接着问,“替你导师做事,酬劳想必不菲的吧?”亦微心想,假使单单为钱做事,其实意思倒不大,也未必撑得了多久,然而她并不说出口来,没有再开腔,只微笑着摇了摇头。

又去图书馆还掉几本书,出来时已有了夜色,天空正下沙般飘着一点雪。

冬日萧索庭院内,路灯也清寂得可怖。正对着图书馆大门那条绿漆斑驳的木头长椅上有一个人,垂着头正在睡。脚边放只硕大登山包,很脏,穿残旧山地靴,靴面都是泥。他整张面孔都掩在竖起的外套领子里,微尘般的雪花只柔软落上他的发,他的眉骨他的眼睫,但亦微仍然认出他是谁,错不了。认出他她的内心就又软又痛,身体有错觉如同失血般隐隐发凉,她并不急于走去把他唤醒,只站在那里静静看他一会儿。呵,万劫,万劫。

恰这时钟采采传来简讯叮叮咚咚响,“我们大概晚到些,里头见。”等亦微再抬眼看万劫时,他已醒了,正以手掌揉眼睛,一面咧嘴朝她笑,笑时就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顺势将她揽过去大力抱一抱,“饿坏我,走,陪我去吃。”

“今晚跟朋友约了看演出”,亦微不知怎么对他有点莫名恼火,真想从这怀抱当中挣脱出来,然而她的身体却不愿意离开,而且她的面孔已自动贴上那个胸口,万劫的皮衣带点久违了的甜腥还有旅途中风尘的气味,于是接着她又说了,“不如一起。”与万劫真是阔别了。上一回见还是两年前炎夏,那时他刚刚在南亚野了一圈返来,黑瘦得像个非洲土著—来去如风,比流星更莫测,难以等待,并且不可以对他存着盼望,这是万劫。

他倒也随和,从地下拎了包向背上一甩,“那么走吧”,手伸过来牵住她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