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一过,人便猥琐。所有的成功者都是猥琐的天才。在人肉丛林,你需要做的是跟人家拼猥琐。明白生存法则的人是不惧未来的——我现在只有一颗懦弱而勇敢的心。
“我不想结婚!”
“为什么?”
“这是我的意愿,我想服从我的内心。”
“可是你答应过我的。”
“那是我从你的角度考虑,或者说,我只是想以此赎罪。”
“那现在你就不能为我着想吗?”
“现在我想通了,一个人首先必须为自己活着。”
“那你就是不想让我活了。”
“不,结婚是两个人的事,你应该也尊重一下我的意见。”
“原来你一点都不爱我,你跟我在一起只是想要过程,并不需要结果。那就让我去死吧,反正我已经半死不活了。”
“你能不能既不去死又不结婚?”
“做不到。”
在回家的路上,一场激烈的论争就这样在千日的脑海中展开。以千日对金燕逻辑和语言习惯的了解,这样的开场白,必然导致这样的结尾,差不离了。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结局,他必须避开简单粗暴路线,采用迂回战术。
回家结婚的日子临近,金燕处于期望之中,准备一切的细节。她能预料到这是一场简朴的婚礼,但可以通过精心筹备,尽量精致,别人有的,自己也都有,不想让任何环节将来回想起来,会有所缺憾。结婚是女人的另一次出生,上一次出生是从子宫里逃出来,进入父母的庇护中;这次则是从孤独里逃出来,结结实实地跌进爱的小窝。她是一个如此害怕孤独的女孩,有一天想到父母不能给予自己想要的生活,必须离开时,她就有一种恐惧,觉得这个世界是个陷阱。她一边学习一边寻找庇护,她同学给她介绍的那些男朋友,基本上都大她十岁左右,在社会上混了许久,有一定经济基础。她却从他们那成熟自信而有点世故的脸上看到了不安,她无法了解他们的生活,自然也无法洞悉他们的内心,只觉得他们脸上刚好隐藏着自己对社会的怀疑,乃至偏见。甚至有一天她梦见自己嫁给了一个老男人,而这个老男人家里却有一个老婆了,梦醒之后,她对比自己大得多的成熟男人就更恐惧了。后来碰到千日,虽然不是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是内心却有亲近感,这个亲近感推动着她,不顾同学们的反对,和他走到一起。他贫穷,生活简单,一眼就能洞穿,这正是她所需要的,让她放心。他与自己年龄相仿,这让他们有共同语言,而且亲近;他爱说脏话,脏话说出来后心里都不脏,还算耿直,有可靠感;他不高不帅,这个很好,没有女孩来抢,他也爱好艺术,各个门类皆能一知半解,算有共同语言。她有自己的标准,这个标准也是遵循着自己的内心,和同学们有所不同:她只想找个属于自己的男人,而非人所共羡的男人。对于身处社会,她本来就不大自信,加上怪病缠身,她太需要找个结实的地方休憩了。哦,婚姻,这个结实而又脆弱的笼子,现在在金燕的眼里,是个咫尺之遥的美妙殿堂。
“你说,我们是在这里照结婚照,还是回家再照?”金燕今天想到了这个课题,她很看重这个。
“很贵吗?”
“有贵的,也有便宜的,我们可以选便宜的。”
“其实,我们如果过一两年,攒够了钱再结婚,是不是可以搞得更隆重些?”
“可是,我已经等不及了。”
“哈哈,”千日故意用笑声调节气氛,“结婚又不是做爱,那么心急干什么。”
“什么呀,谁着急了?都是你自己急的呀,乱说话。”
“你说我这建议怎么样,过一两年,结个从容不迫的婚?”
“不行,怎么能说变就变呢,我不在乎奢华。”
“人生就这一回嘛,怎么说也得像回事,咱们结得是不是太猛了?”
“你是不是反悔了?你不想跟我结婚就说一声嘛!”金燕被触动了敏感的神经,突然间又要发飙。
“不不不,我是觉得这个也要节约,那个也要节约,太寒碜,对不住你。”千日赶紧止住,以自己的定力,力挽狂澜是不可能的,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倒可能。
“只要你爱我就行了,其他我不在乎。”
千日到了卫生间,关上门,看了看镜子中胡碴冒尖的自己,问道:你为什么害怕结婚?
他在脑子里启动搜索引擎,找了找,没有找到具体的答案。只不过是直觉告诉他,婚姻并非一块好吃的糖。当然,现在理智也在告诉他,婚姻也并非什么坏玩意儿,既然金燕这么爱它,自己为什么不也学着爱它呢。享受世俗的甜蜜,享受人伦的欢乐,嗯,换个角度,完全可以去珍视这个事情。他说服了自己,决定把思维转到和金燕一个轨道上。
“要结婚了,我他妈的真高兴。”走出卫生间后,他大声自言自语道。
“为什么?”金燕听见了,跳了出来。
“因为结婚能让你那么高兴,所以我高兴。”千日道。
“真的是为我吗?”
“难道你不知道我都是为别人的快乐而快乐,我很少有自己感到快乐的事。”
“哦,不理解,有时候你真奇怪。”
“你不理解的多了,我还为天下苍生的高兴而高兴,这也不知道吧。”
“只要你在乎我的高兴,我就足够了。对了,你还没说我们该在哪里照结婚照呢?”
“回家弄吧。”千日真不想为这个动脑筋,能推迟一天是一天。
“我想也是,这里肯定比家里贵,特别是拍外景更贵。再说现在这么冷的天,如果在北京拍外景,非冻坏不可。如果到你们家,你觉得能拍外景吗?”
“不知道,我从来没拍过这玩意儿。”
“我是说天气状况,在室外穿婚纱受得了吗?”
“这很重要吗?所有的婚纱照都差不多,没必要那么用心琢磨吧。”
“不,如果可能的话,我一定要照室外,那样会让人觉得是真实的,确信结了婚。室内都是假景,跟过家家玩儿一样,结婚可不是过家家。”
“应该可以吧,毕竟是南方,只要太阳出来就暖和。”
千日在回答她的时候,思维已经跳跃到今晚要完成的稿子上,到现在还没决定写什么,但是明天早上要去做版。他不想报道关于邓包的绯闻,一报道就进入圈套了,可是又能报道什么呢,整个发布会没有一个亮点值得深挖。本来应该报道一下小莫,但是她是个太新的演员了,新得一点报道价值都没有——媒体跟娱乐圈一样势利。新人不搭上一个名人整事,在媒体上是出不了头的。
既然没有头绪,他决定先写一首诗,把这几天的情绪理一理。这诗写得不怎么顺,一坐下来,想写的句子又跑了,他必须借故在卫生间和厨房里晃来晃去,有些句子才会准确地冒出来。以前他有个经验,就是自己洗衣服的时候,用手洗,灵感最丰富,俗话叫文思泉涌,等坐在电脑前,这些涌出来的东西往往只能记得十分之七八。现在洗衣服的权利被金燕剥夺了,有时候只能借助于坐在马桶上看报纸,或者在厨房里呆望,期待灵感出来。等他把这首诗折腾出来,又反复修改之后,已经到了十点以后。
还是想不出选题,他只能提前洗脚,又故意找金燕说话,又翻看家里的旧报纸,磨蹭到十二点的时候,灵机一动,有了想法——他至少要到十点以后脑袋瓜才灵光些。
金燕已经睡了,他把灯关了,亮一盏台灯,开始噼里啪啦写专题。还是做邓包的,还是写他的一只脚踏两只船的绯闻,不去剖析邓包的意图——如果那样就会构成诽谤——只写新闻发布会上听到了,以及早先在网上散布的消息。以此为由头,罗列娱乐圈的几个男星类似案例,包括港台和好莱坞的例子,将这几个例子一一剖析,不外乎几种类型:喜新厌旧型、借女上位型、被前女友甩掉型、爱好骑墙型、双簧炒作型。通过对这几个类型的分析,读者对照邓包的案例,大概也就能知道邓包的意图了。这样做既不得罪人,又能客观深入,谜底让读者自己去揭晓。
次日,千日到办公室的时候,眼皮还有点沉,凌晨三点睡觉,今天九点就起床了。尽管他装得跟任何一次上班一样神情自若,但在走廊里碰到同事,还是能看出他们眼神的不同:先是疑惑的、好奇的眼神,但随着互相微笑致意,他们又出现坚定乃至鼓励的神色。千日洞察出他们的微妙,他们先是对千日的若无其事感到好奇,因为假文凭的事已经成为报社最大的谈论话题了,但是他们被千日的镇定所感染,皇帝都不慌太监慌什么慌,倒显得自己大惊小怪了。他们又觉得这实在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鼓励千日跟领导抗争下去,既然已经有了一出瞒天过海,指不定后面好戏更精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