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新世纪石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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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根据以上控制因素,测算出石嘴山市2000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平均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元,2001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50元,2002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20元,2003年每平方米建设面积为780元,2004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56元,2005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966元(经济适用住房政府每平方米在减免土地出让金、行政规费方面让利近200元)。在此价格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上下浮动5%~10%,对超出标准型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面积和设施标准再另行计价。住房建成后,由各售房单位先报工程决算表,售房价格由市房改办会同市物价部门审核确定后,再给各售房户填报《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

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凡经批准列入《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其成本构成和销售价格由市房改办会同物价部门依据上述规定予以审定。市房改办和物价部门每年根据市场动态和实际情况,测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每年定期发布控制指导价格。

从2001年起,石嘴山市对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了税费稽核制度,由市房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和纠正不合理收费,同时对政策性减免税费的流向实行监察,严禁单位或个人借机牟利、损害经济适用住房住户的合法权益,并严格规定各单位申请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出售给本单位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不得外销盈利。

——切实加强住房质量管理

为确保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质量,要求各建设单位切实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发布了《关于对〈经济适用住房〉进行工程质量监理的通知》(石房改组字[2000]25号),制定了工程质量监理制度。市房改领导小组还组织市建设、物价、计划、土地、房管等单位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经有关部门检查不合格的工程,取消其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资格,其所建住宅也不得向职工出售并赔偿购房者的所有损失。

——加强开发建设管理

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70%由各企事业单位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施工企业建设,30%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办公室建设。对一些大企业要求他们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详细编制本单位职工住宅小区规划,经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可自行组织实施,并负责小区内公用设施、配套设施的建设。

——提供各项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原则上按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在1999年~2002年期间,允许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从2003年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供应开始由市人民政府实行宏观调控,集中批拨,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办公室统一进行建设、销售。免征各种行政规费,减半收取经营性费用,对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职工减免售房中的一次性契税。

——存在的问题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虽然给了很多优惠政策,但由于石嘴山市大多数企业的经济效益差,职工经济承受能力低,许多住房困难户仍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企业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过小,形不成连片的住宅小区,户型设计变化小,小区服务设施差,物业管理水平低。

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的调控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可根据市场化程度的高低等来确定建设规模,要改变过去分散式建设的格局,由市人民政府统一供应土地,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统一建设、统一价格、统一销售。

加大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资格审查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真正使经济适用住房服务于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要在销售对象、建筑面积、建筑造价、土地供应等方面严格控制。

积极改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对城市家庭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下未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无房户家庭,给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权;针对城市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家庭实行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从而彻底改善各收入阶层的居住环境。

要严格执行规划标准

提高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小区内的道路、管网、公交、学校、社会医疗等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小区建成高品位、低价格、设施全、生活方便的居住小区。

建立适应不同收入家庭支付能力的住房供应体系

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制度在促进城市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明确政府在住房保障中的责任,把住房保障纳入整个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中去。分别为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特困及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提供不同保障水平的、分层次的住房保障,初步建立石嘴山市城市居民住房保障机制。

住房制度改革

石嘴山市的住房制度改革开始于1993年。十几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等方针政策,制定并出台了《石嘴山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使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有住房出售和租金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住房产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住房市场体系不断完善,住房流通日趋活跃,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为辅的住房供应体系基本形成,经营性和政策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初步建立,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公房出售和租金改革使现有住房产权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1993年1月,石嘴山市住房制度改革以出售公有住房、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分步提租、组织集资与合作建房、新房新制度、建立单位住房基金等6项改革起步,紧紧围绕建立新的住房体制全面推进,坚持以出售公有住房为先导,以启动居民住房消费为中心,引导职工调整消费结构,加快了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为进一步推进住房新制度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把住房制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2007年4月,全市共审批出售公有住房6.13万户,占全市可售公有住房的94.5%,出售住房总建筑面积403.1万平方米,累计收回售房资金6.49亿元。从1999年起新建商品住宅中,个人购房比例已达98%以上,比1990年的14%增长了7倍,住房私有化率达到95%以上,打破了单一的住房公有制,形成了以居民私有产权为主,多种产权形式并存的产权格局。同时,公有住房的租金水平从20世纪90年代初的每平方米使用面积0.056元,提高到2006年每平方米1.2元。租金支出占职工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由1990年的0.74%上升到2006年的5.3%。从2000年1月1日起,全市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十几年来,随着新的住房体制的逐步确立,在居民住房需求日益增长的同时,居民居住水平也大大提高,住房环境质量、功能质量及综合配套水平有了较大改善,住房成套率由1990年的34.5%提高到2006年的80%以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房改前的11.4平方米提高到2006年的21.3平方米,增长了86.8%。

——实施分类指导,支持企业房改

石嘴山市是一个老工业城市,企业房改是全市房改工作的重点。十几年来,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房改的基本政策,针对企业房改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深入调查研究,选择不同规模、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进行试点,制定了适合石嘴山市企业特点、进一步深化企业房改、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对电力、冶金等条件较好的企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制定了职工以全额成本价集资建房的方案;对机械、煤炭、建设、陶瓷、地质勘探等经营状况困难的企业,制定了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作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为主要途径的政策。市人民政府对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每平方米给予减免各种规费256元,使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困难得到解决。这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推动了各类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注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石嘴山市居民的住房问题,市委、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框架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和完善了以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为对象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户型控制标准和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收入界线,先后发布实施了《石嘴山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石嘴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办法》《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监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为了将市政府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市房改办协调政府各个部门落实了政府为降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了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稽核制度,清理和纠正了不合理的收费降低了部分规费的收取标准健全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确保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权利。在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政策和优惠政策的同时每年都要组织建设、物价、土地、房管、规划、财政、监察等部门定期对政策减免税费的流向和经济适用住房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和工程质量。截至2005年末,市人民政府共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172万平方米,建成投入使用经济适用住房85.1万平方米,占全市同期住宅建设面积的76%;职工个人出资额为6.98亿元,占全市同期住宅建设投资的63.64%;职工个人出资达到了成本价水平,解决了全市1.1万多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为了尽快满足石嘴山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解决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供应量不足的问题,2006年9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力求在“十一五”期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75万平方米,建设功能齐全、环境良好、物美价廉的住宅,满足石嘴山市2.33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需求。

——开放住房二级市场,住房流通日益活跃

2002年4月19日,石嘴山市在深化房改政策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批准开放了住房二级市场。截至2006年,全市房改房上市成交7427套,成交建筑面积达52.23万平方米,成交金额3.24亿元。住房二级市场的开放,促进了群众住房梯次消费结构的形成盘活了存量住房,为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扩大住房消费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开放住房二级市场、搞活和促进市场流通方面,重点在降低上市门槛和立行优质服务方面采取措施。首先,对房改房上市取消了审批制度,简化了上市交易环节中不必要的审批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集资建房居住3年后允许出售)只要产权人取得全部产权、房屋权属明晰,无产权限制,售房后不给社会带来负担,均按照私有住房交易规定准予入市。其次,严格执行税费标准,严禁相关单位搭车收费,严禁中介机构强制服务,把交易公证变成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减少了上市交易的成本。其三,加强了各项基础性工作采用微机管理职工住房档案,加强了对上市房改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监控与管理,方便了群众,即使二级市场交易能够有序进行,又使二级市场交易日趋活跃,以存量市场带动了增量市场的发展。

——住房公积金归集额不断增长

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于1993年1月在自治区各市县中率先建立截至2006年上半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86亿元,归集余额4.68亿元;累计发放职工住房个人贷款1.17亿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断发展的同时,各商业银行的住房信贷政策更加宽松,配套服务更加完善,提供了适应不同年龄、不同收入、不同消费需求的多样化贷款品种,通过不断推进金融制度的创新,石嘴山市商业性和政策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已基本建立,有力地支持了职工的住房需求。

2002年12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召开了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石嘴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对原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营、资金使用、资产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对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组建了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各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违纪使用或挪用住房公积金行为,定期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确保了住房公积金安全有效的运行。

食品安全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食品消费的层次和需求随之提高,从过去单纯的追求数量型过渡为更关注食品的质量。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食品安全问题也日显突出:一是环境污染对食品的质量安全构成了威胁;二是农业和畜牧业、种植及养殖业的源头污染严重影响食品安全如畜禽养殖中超量使用抗生素、激素、瘦肉精等,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蔬菜生产过程中过量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等;三是一些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主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功利心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按规范操作,为牟取暴利掺杂使假,生产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2001年,石嘴山市场面粉合格率仅在60%左右,酱油、食醋合格率仅在55%左右,食品类产品的合格率也仅在70%左右。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在2002年之前,全市尚未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当时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以部门推动为主,工作主要由承担食品安全监管的卫生、工商、质监、农牧等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自行使监管责任,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食品安全工作难以实施有效监管;食品的生产和市场管理薄弱,致使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和过期变质食品占据了一定的市场空间;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难以鉴别食品的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