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关于回族婚姻家庭伦理文化。回族婚姻家庭伦理文化是以伊斯兰婚姻家庭伦理观为基础的。回族婚姻家庭伦理思想源于伊斯兰教的婚姻制度和伊斯兰教教法,深受伊斯兰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影响,但它又不是伊斯兰婚姻家庭伦理的简单复制,而是深受儒家“五伦”伦理观的影响。回族婚姻家庭伦理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大量吸收、融入儒家的家庭伦理思想,但它又不完全是对中国传统文化婚姻家庭习俗的简单继承,而是以伊斯兰教信仰为基础,作指导。王岱舆、马注、刘智等回族思想家,在他们“以儒诠经”的汉文译著中,把伊斯兰以婚姻伦理为核心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与儒家以家庭伦理为核心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有机融合,形成了内容相当丰富、有自己鲜明民族特点的回族婚姻家庭伦理思想,培育了回族婚姻家庭伦理文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它是中国化了的伊斯兰婚姻家庭伦理文化,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回族婚姻家庭伦理文化是伴随着回族婚姻家庭的历史发展而形成的,它广泛地影响着回族人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回族伦理文化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是回族伦理文化中涉及范围最广,在回族群众世俗生活中影响最大、内容最为丰富的伦理文化。从回族文化的视角看,回族传统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回族婚姻伦理态度和回族家庭内部夫妇、父子、兄弟之间的伦理关系。回族关于婚姻家庭的基本观念、观点深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回族穆斯林讲究婚姻家庭伦理道德,注重人际关系,培养和谐意识,兼顾“两世吉庆”。回族婚姻家庭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回族婚姻家庭伦理文化具有鲜明的特点。
第九,关于回族习俗伦理文化。回族风俗习惯深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它最初以教律和禁忌的形式表现出来,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信仰和民族的生存。回族习俗伦理文化在本质上是反映人与人关系的世俗伦理,它虽然受宗教伦理影响,但不属于宗教伦理范畴。因此,回族习俗伦理实际上已成为回族在日常生活中恪守的社会公德。
回族习俗伦理不同程度地受到外族习俗,尤其是汉族习俗伦理的影响,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以及所处生活环境的影响,但在实质上依然体现着伊斯兰教伦理的精神。回族的习俗伦理除了体现在宗教活动和经商活动中,体现在社会公共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外,还比较突出地表现在社会人际交往、丧葬礼仪习俗和饮食卫生习俗等方面。
第十,关于回族商业伦理文化。回族先民们最早的经济活动是以商业经济为开端的,回族形成的数百年来,他们积极努力,创造了以商业经济为特征的回族经济生活。在我国各民族中,回族以善于经商而著称,经商人口在回族总人口中所占比例最高,回族在商业上的成就非常显著。作为善于经商的民族,回族商人在长期的商业实践活动中,逐渐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极富价值的商业习俗和道德伦理。回族商业伦理文化在回族经济伦理文化中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回族商业伦理文化深受伊斯兰伦理文化的影响,但又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伊斯兰教一贯有重视商业、看重商人的传统,回族经商禀赋最重要的来源是回族所信仰的伊斯兰教有重视商业的理念和传统。回族商业实践发展和回族经商传统是回族商业伦理文化形成的良好基础。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历史上回族思想家特别是明清时期的回族思想家,对回族商业实践及其道德规范加以总结、概括、提炼,提出了许多商业伦理文化思想和主张,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回族商业伦理文化,对后来回族商业实践又产生了重要影响。回族人在长期的经商实践中所形成的商业伦理文化,将经商与信仰紧密结合起来,把商业伦理提升到信仰的高度,在经商与真主、经商与奋斗、经商与信仰、经商与德行、经商与善行、经商与财道、经商与策略、经商与互助、经商与态度等方面表现出鲜明的特点,使回族经商活动既具有现实性,又具有神圣性、崇高性;既具有现实的价值,又具有超越的意义。回族人民在长期的经商活动中,以伊斯兰信仰为基础,吸取各种文化精髓,在回族商业伦理观指导下,积累和形成了许多有利于经济发展、为本行业的人们所遵行的商业伦理规范,成为回族商人经商活动的行为规范和伦理准则。
第十一,关于回族生态伦理文化。在对待、调整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回族穆斯林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积极探索、把握自然规律,注意利用自然,造福人类,重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注意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回族生态伦理文化。在宗教信仰中,回族穆斯林相信真主创造的世界是和谐统一的,主张尊重自然而不恐惧自然,利用自然而不滥用自然。回族穆斯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生成一套丰富的、对当地的生态维系有着积极作用的有利于动物保护、植物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水资源保护的禁忌文化,蕴涵着丰富的生态伦理智慧。在回族生产方式中,为了促进与自然环境的良性互动,许多地区回族民众在耕作方式上采取了许多积极的休养生息措施,强调农作物生长的“物种多样性”的协调机制,农商并重,缓解人口增长与土地资源稀缺之间的矛盾;回族商人禁止出售不符合生物自然生长规律的商品;在回族生活方式中,回族穆斯林有爱清洁的良好传统,有讲卫生的文明习惯,讲究个人清洁卫生,讲究环境卫生干净,养成“清真”饮食习惯,美化生活环境,节俭消费,反对浪费;在回族丧葬习俗中,回族穆斯林的葬礼遵守从简从快、厚养薄葬的原则,“实行土葬、葬不用棺、葬必从俭”,符合生态伦理要求。这一切,显示了回族生态伦理文化的丰富内涵,丰富了中国生态伦理文化的内容。
第十二,关于回族伦理文化与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升。回族伦理文化是回族文化的高级形态,属于回族非物质文化中的精神文化范畴和价值核心,它决定着非物质文化发展的方向;回族伦理文化提升回族非物质文化的信仰机制、行为准则机制、价值认知机制、理想人格机制、社会赏罚机制等;只有把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中的伦理文化提升到一种民族精神上来,融入到中华民族精神中去,才能使非物质文化的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只有使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中的民族特色真正体现一个民族的伦理文化精神并融入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和提升。
第十三,关于回族伦理文化的形态及其发展取向。伊斯兰伦理思想和中国古代传统的伦理思想为回族伦理文化注入了丰富的理论思想,这是许多少数民族文化所不具备的,因而回族伦理文化一开始就形成了完整的形态,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大众形态、学术形态和政治形态,在回族伦理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这三种形态呈现出不同的演变和一定程度的分离,从而影响着回族伦理文化对回族文化和回族社会发展的影响和文化报答力。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背景下,完成回族伦理文化的文化转型,实现三种形态的统一,对于回族伦理文化的重建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回族伦理文化对于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回族伦理文化能够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回族伦理文化有着与中国社会精神文明相适应的传统;回族伦理文化中存在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诸多积极因素,特别是在伦理道德方面,存在着许多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内容;回族伦理文化中存在着爱国统一、弃恶扬善的优良传统,能够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其次,努力寻找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契合点:根据回族伦理文化在回族地区存在的现实性、必然性、合理性,正确认识、客观评价回族伦理文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回族伦理文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吸收和借鉴的精神资源;回族伦理文化能够较好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相通之处,能够较好地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第三,积极引导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努力探索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结合点和新途径。为此,要努力探索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结合点和新途径;要为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创造良好的条件,努力创造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社会氛围;重视和保护回族群众的宗教信仰;根据时代特点和社会内容的变化,提升回族伦理文化,使回族伦理文化在新的时代获得新的生机和活力;发挥回族学者和伊斯兰教界在回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20世纪末,随着冷战的结束,有两种社会思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世界局势的变化,这就是世界意识与民族意识。进入21世纪,文明的对话与冲突使得当代世界思潮呈现出对话与冲突、理性与非理性、全球化与民族化三个突出的矛盾和特征,当代世界思潮既具有理论形态又具有心理形态,因而对于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有着重大的影响。当代世界思潮与当代世界民族宗教紧密相连,当今世界民族矛盾的冲突凸显了背后的宗教信仰分歧。面对文明的冲突,世界各国都在从不同的路径寻找答案,全球伦理运动就是世界宗教力量试图通过《全球伦理宣言》推动世界宗教交流与文明的对话。在这种背景下,审视回族伦理文化的创新与发展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回族伦理文化的发展必须要保持自己民族文化的个性特征;其次,必须尽快进行回族伦理文化的转型,使回族伦理文化在保持自己民族文化个性的同时融入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文化大潮中;再次,以积极的态度开展文明对话,使回族伦理文化成为中华民族伦理文化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世界文明的一朵灿烂的奇葩;最后,推动和引导回族的民族伦理文化从精英文化自觉走向大众文化自觉,提高回族伦理文化对回族发展的文化报答力,使回族走在各民族发展的前列,并对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更大的贡献。
回族文化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外学者也进行了不少卓有成效的研究,专著、论文颇丰,其中不少都涉及到回族伦理文化的内容,这些为本课题的研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是从伦理文化的角度对回族文化作道德伦理、价值体系方面的系统研究,在国内外还是一个空白领域,特别是关于人在回族伦理文化中的地位、回族伦理文化的价值取向对回族发展的文化报答力、回族伦理文化的形态等,目前在国内外尚未开展专门的研究,这些都给课题研究增加了难度,也正是这些原因,课题曾几度搁浅。
课题在伦理学、文化学、民族学交叉学科研究的基础上,把宏观的定性研究与微观的定量研究结合起来,运用哲学、宗教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知识对整个民族文化中的一个分支——回族文化的伦理现象作微观的研究,这种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它既增加了研究的难度,又给我们带来了兴奋,因为作一项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填补学术研究的空白,本身就是学术研究的魅力所在和研究者的神圣使命。
课题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如重视回族伦理文化在回族文化乃至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视回族伦理文化的继承和创新,弘扬回族的民族精神;重视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应当把回族伦理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伦理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视发扬回族伦理文化的优秀传统,努力探索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结合点和新途径,为回族伦理文化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适应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社会氛围;重视根据时代特点和社会内容的变化,提升回族伦理文化,使回族伦理文化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获得新的生机和活力;重视和保护回族群众的信仰,发挥回族学者和伊斯兰教界在民族地区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这些对策建议对于加强民族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乃至全国的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