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11116100000044

第44章 房屋买卖、拆迁纠纷证据疑难问答(10)

在城市拆迁中,最核心的问题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安置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所以补偿的关键是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被拆迁人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一般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申请规划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房屋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建筑,则不予补偿。

在本案中,周某应尽快到规划部门补办手续,如其所建房屋对城市规划没有不利影响,规划部门在对其处以罚款的基础上,可以为其补办手续。手续齐全,房屋即为合法建筑,理应得到补偿。

技巧提示

房屋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主体,它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这就是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用于申请权属的书证也须符合法律的要求,这样才具有法律的效力,特别是一些需要履行特定手续方可取得的书证,申请人必须依照法定程序申请才能取得,反之就不能取得,或者从非特定手续中取得的书证,也是无效的。例如,商品房的建造,必须向规划部门申请并经规划验收后,方可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到其他部门去取得一份允许建房的证明,那这个证明肯定是无效的。

40.房屋拆迁纠纷中,如何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从而赢得官司?

赵某夫妇长期居住的3间房屋拆迁,赵某的妻子自己办完了拆迁补偿的全部手续后,就住到了亲戚家,这样一来赵某既没了住处,又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现在赵某要和妻子离婚,涉及分家产,可家里的经济账赵某却一点不知。赵某认为,这3间房是他们婚后两人一起盖的,现在虽然要离婚了,拆迁款也应有他的份。

想要拆迁款,赵某犯了难:他一不知妻子和拆迁部门的合同是怎么签的?二不知拆迁部门到底给他们家补了多少钱?可他现在无家可归,又不能轻易放弃自己应得的权利,思来想去,妻子是不会告诉他实情的,赵某便向法院提出调证申请,由法院依法查清拆迁款的数额。而这一数额直接关系到赵某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本案必然涉及的证据,法院批准并依法帮助调取证据,法院向拆迁部门成功调取了《拆迁补偿协议》及拆迁部门支付给赵某妻子的拆迁补偿款存折。最后经法院调解,赵某夫妇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依法分析

我国是以当事人举证为主,人民法院调查取证为辅的诉讼证据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17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由有关档案部门管理或是涉案单位自己保存的档案材料。这些部门的很多档案材料不对外公开,且进行严格管理,一般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难以凭自己的能力调取,因而当事人有理由、有必要申请法院调取。这些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有工商材料、劳动争议中处理劳动争议的材料、人身伤害案中的伤害鉴定材料、医疗事故纠纷中医院的诊断病历材料和用药处方、买卖纠纷中涉及到的税务材料、房产纠纷中的房产权证明、其他债务纠纷中有关银行存款的材料、海关出入报关单,等等。2.证据材料掌握在对方当事人手中,该方当事人无法调取且该证据影响着主要案件事实的认定。3.涉及一些技术性材料、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4.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或证人与当事人不在同一地或者证人在国外的,但证人证言对查明案件事实起着决定性影响的。5.一些无文化、没有调查取证能力且又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的证据调查申请。6.当事人因为经济原因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对于上述申请,1至3项法院一般同意申请,因为这些证据材料都属于当事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原因所致的不能掌握的,而4至6项难以完全说是客观原因,法院一般不同意申请。

技巧提示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查询本案被告王某在××银行的银行存款数额。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王某婚姻纠纷一案已诉至人民法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与王某共同生活期间,经济上完全由王某管理。现王某声称,共同生活期间,没有留下任何存款,而事实上,申请人的工资、奖金等全都交予王某,不可能没有任何存款。申请人在家中曾见过××银行的存折,但并未看过具体内容。基于所述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对家庭财产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查询王某在×x银行的存款情况。

此致

x×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刘某

××年××月××日

附:申请调查的证据的名称,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现住址。

41.对有关房屋面积、市场价格的评估报告不服的,拆迁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林某的房子位于北京市某区某大街,现在面临拆迁。林某要求货币补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同意。林某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关于房屋面积与市场价格的评估报告不服。那么,对有关房屋面积、市场价格的评估报告不服的,是否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依法分析

有关房屋面积、市场价格的评估,国务院基本是授权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相应的办法。本案发生在北京。北京市也有有关房屋面积、市场价格的评估方面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对拆迁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法定期限内,向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原估价机构会及时向专家委员会提供评估报告、评估技术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专家委员会受理鉴定申请后,会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进行鉴定,并在收到申请后的法定期限内出具鉴定意见。如果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合法、规范、合理的,专家委员会应当出具维持原评估结果的鉴定意见,原评估报告将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如果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的,拆迁人可以要求原估价机构重新评估或者委托具有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的另一家估价机构重新评估。

当事人对重新评估的结果无争议的,重新评估结果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当事人对重新评估结果仍有争议的,则由拆迁人重新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鉴定费用,通常的做法谁申请,谁先预交,市民如果申请鉴定的需先预交鉴定费。如果经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合法或不规范或不合理的,鉴定费由出具该评估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评估报告合法、规范、合理的,鉴定费则由申请人承担。

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由双方协商认定,并按认定结果补偿;双方协商认定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申请,由区、县国土房管局指定评估机构对双方提交的评估报告进行复核,并按复核结果补偿。复核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复核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差额超过复核结果的法定百分比例的,由原评估机构承担。

技巧提示

根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不再是拆迁部门说了算,拆迁人可以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自主选择。如果评估机构说明后,被拆迁人仍对评估结果有疑义的,被拆迁人可以委托拆迁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两个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在规定误差范围内的,视同原评估结果有效;如果超过误差范围的,拆迁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有关专家及各界代表参加的辩论会,由两个评估机构进行答辩,由专家组最终裁定哪一个更准确。

物业、装修

42.房屋装修质量有问题,什么样的证据才是有效证明?

刘某与建筑商张某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将自家筹建的房屋工程实行单包,交给张某施工作业,并约定全部工程于三个月内竣工。然而,在房屋修建过程中,多次到现场查看的刘某看到凌乱的布置和粗疏的施工,内心极不满意。在仔细对照图纸后,刘某认为张某在施工中不严格按照图纸和合同要求施工,怀疑房屋有多处质量问题。

在双方多次交涉无果之后,原告刘某决定自行取证,后将建筑商张某告上了法庭。刘某为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提供了他自己所收集的两份证据:一是调查笔录两份,二是照片一组。然而经过庭审质证发现,这两份调查笔录中的被调查人不是建筑专业人员。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方未向法庭举出合法有效且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房屋确有质量问题。当庭驳回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

依法分析

本案中,刘某为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向法庭提供了他自己所收集的两份证据:一是调查笔录两份,二是照片一组。这两份调查笔录中的被调查人不是建筑专业人员,他们对房屋质量发表的意见纯粹只是个人意见,该笔录也并非是由专业部门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书,法庭不能予以采信。

此外,刘某出具的照片虽然具有一定的直观性,但也不能说明房屋有质量问题,因为房屋质量的好坏应由专业部门来鉴定,故该证据材料也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所以,法庭会作出以上判决。

刘某可以委托权威部门进行房屋质量检测,以检测报告作为有效的质量好坏的证明。房屋质量检测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通过对存量房屋质量(而不是在建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其结构质量进行检查测定,实施动态监控,以起到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现有房屋资源的充分、合理利用,保证社会的稳定作用。

房屋质量检测类别包括:房屋完损状况检测、房屋安全检测、房屋损坏趋势检测、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检测、房屋抗震能力检测、房屋质量综合检测以及其他检测。

技巧提示

注意房屋质量检测要请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如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检测管理人员和检测试验设备,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报经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资质审查合格,并发给证书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各检测单位的专职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房屋质量检测的有关专业技术,掌握检测标准和方法,经市房屋质量检测中心资格审查合格,持有检测作作业证书。

43.房屋装修质量纠纷到底需不需要进行鉴定?鉴定的风险有哪些?

原告于2004年2月购买某小区商品房一套,在2004年6月入住时原告发现楼上住户即被告正在进行装修。原告称发现被告的装修工人在起居室、餐厅、门厅、厨房、卫生间等楼板上铺垫水泥沙浆连瓷砖共厚9至10厘米,这一厚度远远超过被告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装修管理责任书》中所规定的地面只准做5厘米建材装修的规定。同时原告自己计算后认为.被告的装修比原设计规定的楼板装修每平方米不准超过68公斤荷载多出120至140公斤,随着时间积累楼板内的钢筋因荷载超重,拉伸变细或向下弯曲,难免导致地震时抗震裂度降低造成生命危害。基于上述考虑,原告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将违法装修后的地面拆除,排除妨碍。原告在法院审理时不同意做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以原告证据不足驳回起诉。

依法分析

本案中原告的败诉主要是因为证据不足,这一方面是他不知道要进行鉴定,另外一方面是他对鉴定的经济风险估计不足。

为什么要进行鉴定呢?本案中,关于房屋的安全是否受到损害不是原告目测的地面装修厚度和自己计算的荷载数值能够说明的,也不是被告自己认为安全就能解释的,这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用科学的方法、使用专门的仪器、经过严格的计算才能得出结论。原告不了解这些,主观认为被告的装修给自己造成妨碍而没有鉴定结论作为依据导致了败诉的结果。

鉴定会有哪些经济风险呢?一是鉴定费的承担,二是由于鉴定造成的经济损失的承担。一旦进行鉴定,提出鉴定的当事人要垫付鉴定费用,这个费用由鉴定机关收取,金额不确定。在约定好时间后,当事人各方和审判人员、委托的鉴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然后经过分析作出鉴定结论,这个结论就是案件判决的主要依据。以本案为例,原告提出鉴定,在垫付鉴定费后,质量鉴定中心接受法院委托进行鉴定,通过查阅图纸和现场勘验,最终得出鉴定结论如果对原告不利,那么原告就要承担鉴定费,如果鉴定结论对被告不利,那么被告就要承担鉴定费。同时,由于建筑安全鉴定要对房屋地面进行取样分析,不可避免地会对房屋造成损害,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时是很大的,这一经济损失的承担同鉴定费的分担一样,也要依照鉴定结果来分担。原告对进行鉴定会有多大经济损失估计不足,一时不能下决心鉴定,但是法庭不能以原告的主观判断作为依据。

技巧提示

在遇到房地产方面的问题要诉诸法律的时候,不妨先找专家咨询一下,法律问题找律师,建筑问题找建筑师,装修问题找家装协会,千万不要自己解决问题,一来自己对专业问题研究不深,理解难免有偏差,二来专家作出的结论才可能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关于是否进行鉴定的问题,我们认为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诉诸法律,为了查清事实明确责任,还是应当进行鉴定的。

44.装修污染超标,当事人如何鉴定室内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