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需要提的一点就是,在李世民统治时期,敢于劝谏的大臣远不止魏征一人,裴矩、孙伏伽、戴胄也是非常喜欢向李世民说“不”的。孙伏伽跟魏征差不多,向来喜欢提反对意见。他以前对李渊也经常进谏,所以现在对李世民进谏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但这个裴矩进谏就有点特别了,因为他之前是隋炀帝的手下,那可是绝对的逢迎拍马、左右逢源,半个不字没说过。当年他大拍隋炀帝的马屁,曾引起高丽与隋朝三次大战。
这里有一个关于裴矩的故事,我们可以从中看出点什么。
对于皇帝,尤其是从乱世中走出来的皇帝,对贪官污吏那是相当地恨。为了杀鸡儆猴,以正视听,李世民也想了一个不太光明的引蛇出洞的主意——他安排自己的侍从扮作普通百姓,向官员们行贿。结果一个城门官没经得住诱惑,收了一匹绸缎。后来侍从回来汇报后,李世民下令有关部门把那位倒霉的城门官推出去砍了,并将他的罪行昭告天下。
一般来说,皇帝要杀人是没人敢阻拦的。可是当时的民部尚书裴矩却大胆地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认为:城门官受贿当然不对,但是根据大唐律例罪不至死;而且皇帝故意派人前去行贿,皇上首先就做了不法的行为,所以应当分别以受贿罪和行贿罪论处;天子行为不端,很容易上行下效,应该率先改正“恶习”。裴矩的一席话说得是有理有据,言之凿凿。李世民吃了个哑巴亏,哭笑不得,但最终还是采纳了裴矩的意见。
再说一个戴胄的故事。唐朝初年有不少候补官员为求任命而不惜伪造资历,以至于一时间唐朝刻章办证成风。走在街上经常会被人冷不丁地塞一张名片,上面写着刻章办证机构的具体报价。李世民得知这一情况后勃然大怒,下令伪造资历者尽快自首,否则一旦查出绝不姑息纵容。自首期过后,一名候补官员在政审时被查出资历是伪造的。事儿传到李世民耳中,他立即下令诛杀此人,以儆效尤。时任大理少卿(相当于最高法院副院长)的戴胄坚决反对这一判决,认为按照法律应该判处流放。李世民这次更是气得要死,大声斥责戴胄,认为如果不杀此人就表示皇帝说的话没有信用。戴胄据理力争,说:“陛下下令杀人只是出于一时的喜怒,没有什么规律可言,只有法律才是政府的公信力所在。将此人按律施以流放,正是忍陛下的小忿而存政府的大信。”李世民听后,想想也对,不仅没有处罚戴胄,还大大地表扬了他。当然,后来那位倒霉的伪造资历者被依律处以了流刑。
当年裴矩一副奸佞嘴脸,现在却能尽忠直谏。史学家们曾经就这两个问题展开过讨论,也参考很多史料考证过。宋代大学问家、政治家司马光就认为,裴矩之所以发生如此深刻的转变,不是他本身有了什么思想上的升华,而是因为他追随的两个皇帝有着天壤之别。
这是很有道理的一种分析。隋朝的时候,谁敢斗胆给杨广提意见,运气好的还能留下条命,运气不好的就不好说了。你死了是小事儿,你们家满门抄斩估计也是非常有可能的。当提一条建议跟死直接挂钩的时候,估计除了比干那种忠得不能再忠的臣子和一些早把生死置之度外的人,谁也不敢跟杨广多说什么话。但是到了李世民这儿就不一样了,不是李世民脾气好,而是人家涵养高,随便你提什么建议,只要是正确的、可行的,一律欢迎。不光如此,凡是进谏的人还能使自己的腰包迅速鼓起来。你的照片还有可能被挂在朝中一个醒目的地方,供大家瞻仰、学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把你当做榜样一样看待,一不小心就成了名人。还有,皇帝觉得你提的建议价值很高,升官还不是水到渠成的事儿。这种好事,不争着做,你脑筋有问题吧?
正是因为有这么多的谏臣的存在,才使得贞观一朝的政策基本没有出现过大的失误。也正是因为李世民的从善如流,这些好的建议才真正地得以实施。
(第四节)府兵制
府兵制的延续
说到军队,先说军制。唐初基本继承了从西魏、北周延续到隋朝的传统——府兵制。
府兵制,简单说来,就是兵农合一,分工专业。具体做法是:各地设折冲府,也就是军队,负责军人的生活和训练。负责人的职称名原先叫统军,后来改为折冲都尉。军府辖区内一人当兵,全家光荣,一家老小都编入军籍,跟一般的老百姓区别对待。征兵时也是有标准的,依照家庭经济条件先富后贫、身体条件先强后弱、家中人口数量先众后寡的三大原则进行。看来那时候孩子生得多也是有好处的,可以把孩子送到军营,一家人既可以提高生活水平,还可以得到不同的待遇。服役期间,府兵本身不用纳税,但当兵的费用、军装、随身携带的轻武器(如弓箭、刀之类)和赴役途中所需的粮食,都要自己准备。每一火(一火10人)还得准备用来运输的马(或驴)6匹,也就是所谓的“六驮马”。这些府兵的身份比较特殊,出则为兵,入则为民。等到打仗的时候,由长官带领着出去打仗;打完仗回来后,当兵的回到自己的军营里,将军们回朝廷。简单的说,就是打仗的时候,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打完仗,大家伙继续原先的生活,该干嘛干嘛去。总体而言,唐朝的府兵制就是有若干人家,别的什么都不用做,税也不用交,按规定当兵吃饷给朝廷卖命就是他们的职业。
唐朝实行的府兵制,有它自身的优点,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当兵的优惠多多,自然能吸引很多人踊跃参军,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足够的兵力来源;二、打仗的时候大家聚到一起,打完仗,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这样就避免了像原来的那些朝代,兵将长期生活在一起,建立起深厚的军旅感情,防止了军事将领个人势力的坐大;三、唐朝征兵采用的标准是先富后贫,先强后弱。这个原则的实施下,就保证了军人的素质和装备水平维持在一个相当的水平。这样不光大家在一起比较有共同语言,而且,大家在一条水平线上,训练作战都会比较顺利;四、从西魏一直到唐朝,各政权的根据地都在关中地区。此地民风彪悍,吃苦耐劳。该地区人民没有别的优点,就是适应能力比较强。出去打仗没问题,回来种地也没问题。随便你怎么转换,我应对自如。这样的优点也就保证了在这样频繁的转换下,军队的战斗力不会有大的影响。
但是,不得不说的就是,任何政策的实行都会有一定的优点和缺点。府兵制也是这样,它最大的问题就是兵将之间处于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状态,彼此之间缺乏磨合。这样在一定程度上有可能发生兵不听将的话的现象出现。好在唐初的著名将领如尉迟敬德、李靖、秦琼等都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老将。对于打群架那是相当在行,武力和统率能力也是首屈一指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官兵之间因不熟悉所产生的对战斗力的削弱的情况。
充足的后勤保障
光是军队能打还不行。兵法云:人马未动,粮草先行。后勤保障也很重要。
而好的后勤补给必须建立在政治安定、经济富足的前提下。
为此,李世民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李世民深知现在自己大权在握,要想有个好的结局,一定要在任用官吏的时候把好关。他觉得首先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政治秩序,尊卑高低得有个说法。对于朝臣的任用,李世民依照个人的功劳大小和重要性进行了封赏和官职任命,不管是老部下还是从原来的东宫和齐王府归附过来的人,一律遵循这一原则安排工作和职务。
李渊在位的时候,为巩固老李家的地位,封了很多的叔伯家的孩子还有大人们做官,为王。
李渊的分封宗室面更广,除立长子李建成为太子外,封李世民为秦王,李元吉为齐王,李元景为荆王,李元昌为汉王,李元亨为酆王,家族的弟弟襄武郡公琛为襄武王,黄台公瑷为庐江王,一家子的李基为永安王。甚至连皇孙李承宗、李承道、李承乾、李恪、李泰都分别封为太原王、安陆王、恒山王、长沙王和宜都王,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家族王朝。这样在自己的家族里,李渊的名望倒是直线上升,但是却引来一个弊端,那就是这些人有可能割据一方,造李渊的反。
李世民继位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为了强化激励机制,对这些王爷除了确实立过功的仍然保留王爵外,其他的一概降为公爵。他不顾许多大臣(如魏征、李靖、颜师古等)的反对,贞观十一年,诏令以荆州都督荆王李元景为首的二十一名亲王为世袭刺史,以赵州刺史长孙无忌为首的十四名功臣为世袭刺史。李世民正式下诏,一般大臣不敢再谏,但侍御史马周和太子左庶子于志宁仍冒死谏诤,但李世民根本不听。
最后,是以长孙无忌为首的被封功臣呈递了抗封的表文,长孙无忌又通过自己的儿媳长乐公主再三向唐太宗请求,李世民才作罢。
随即,贵族连封地都取消了,爵位只代表奖状和奖金。比如名相房玄龄被授爵邢国公,赐实封一千三百户。意思是房玄龄每年的奖金相当于一千三百名农民交纳的国税,但房玄龄的“邢国”,他自己都不知道在哪儿。至于爵位世袭也只有大老婆生的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其他儿子还是平头百姓。
打破士族地域垄断
所谓氏族,就是士族。魏晋南北朝指“官有世胄,谱有世官”的身份性的士族,唐初则是指非身份性的士族。
隋唐以前,无论在南方还是北方,豪门大族的势力都很强大。隋文帝企图把选用官吏的权力完全收归朝廷,废除士族制度,结果引起士族的强烈不满。唐人柳芳认为这是导致隋朝灭亡的重要原因,应该说有一定的道理。李世民执政不久,就下令修著《氏族志》,就是在全国统一以后对各利益集团关系的调整。
经李世民授意,皇族和外戚被列于《氏族志》的最高地位,而后才是山东大姓崔、卢,江南大姓王、谢等。同时还把原先非士族的功臣以及其它一些新起的族姓列入谱内。这既承认了原有士族的社会地位,同时也强调了皇家的尊贵,并扩大了政权的基础。旧门阀势力在唐代受到压抑,但其在政治上的影响依然存在。如唐朝宰相369人中,出于崔姓一族的就有23人,从中可见一斑。
唐王朝是由三股士族力量建立起来的:一支是关陇集团,一支是山东集团,一支是江南文士。
关陇集团是由北魏鲜卑贵族组成的军事集团,也包括胡化的汉人和西域的胡人,李氏家族就隶属于关陇集团。山东集团则包括山东士族和山东豪杰两部分。山东士族历史悠久,经济实力雄厚,并且具有强大的宗族乡里基础。由此产生出巨大的政治能量,进可以控制朝政,退可以控御乡土。而山东豪杰则是在隋末混乱下崛起的寒门地主集团,换言之,他们是在隋朝末年大动荡中势力迅速崛起的地方豪强,所谓山东豪杰是以暴力提升社会地位的。江南文士则是在隋朝统一南方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世家大族,他们一方面参与唐朝政治制度、典章则例的制定,另一方面又在江南地区继续发挥影响。这三支力量对于唐朝的建立和前期国力的恢复壮大都起了很大作用。
对于这三大政治势力,李世民利用他们的长处,从中调控,保持平衡,不让其中的任何一支力量凌驾于其它集团之上。例如关陇集团,大部分都是李氏家族的勋亲贵戚,有些还在李唐开国过程中建立了战功,如李神通、李道宗等人。这些人虽然对李唐王室忠心,但如果插手国家政务,就会成为妨碍。李世民让他们分居各地,一方面可以监督地方,起到镇邪的作用,另一方面他们地位虽高,但却没有实权,不会干预地方行政。而对于山东士族和江南文士等历史悠久、根基深厚的豪门大族,李世民一方面利用他们的力量,另一方面下令修撰了《氏族志》对他们加以抑制。
《氏族志》的修撰,分化瓦解了山东士族与江南文士之间由于地域、渊源等原因形成的小集团,而将他们统一整合为整体。另外,他采用科举制度录用官吏,打破了南北朝以来世家大族掌握政权的惯例。对于山东豪杰,李世民则尽力加以安抚。
对于这些原则,李世民还特意进行了解释说明。这一说明即使在现代看来也是相当先进的:“作为一个帝王,只有他的行为公正才能使人民真心臣服。我们吃的用的都是来自民间,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现在设置官位和履行职责都是为了百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所以应当选贤任能,不能以资历作为任人的标准。只有这样做,才能建立起良好的用人机制!”
接着,李世民又着手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定性,发布了重要文件,封已经死去的前太子李建成为息王,谥隐,前齐王李元吉为海陵王,谥剌。从我国谥法的角度来说,对于李建成这个谥号,李世民基本是给了个中等偏上的评价,大体看上去还是可以的;李元吉的谥就比较惨了,说他不听人劝,还忘记别人对他的爱护,不肯悔改。但无论如何,他们毕竟还是亲王。两人的尸体也都按照亲王的礼仪重新厚葬,由李世民牵头,联合原先两人的旧部一起送葬。李世民带头哭丧,下面的臣子们还不得更加卖力地哭啊。当时的哭声应该是可以撼动天地的,估计这些大臣哭亲爹亲妈也不过如此。李世民这些做法虽说只是收买人心的手段,但对于安定人心、团结一致向前看,作用还是相当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