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罗斯福 (Franklin Roosevelt)(1882.1.30~1945.4.12),美国杰出政治家,美国第三十二任总统,也是美国历史上唯一连任四届的总统,任期达十二年之久。富兰克林·罗斯福出生在纽约哈得逊河畔一个殷实、富有、显贵的荷兰后裔家庭里。幼年时在父母的极度宠爱中度过。父母常带他去欧洲旅游,使他不仅开阔了眼界而且学会了法语、德语。
罗斯福十四岁时入格罗顿公学,十八岁时入哈佛大学,在此获文学学士学位,二十二岁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1905年3月,罗斯福与时任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的侄女结婚,总统亲自出任证婚人。1913年任海军部副部长。1921年因患脊髓灰质炎(俗称小儿麻痹症)致残。1928年任纽约州州长。1932年竞选总统获胜。罗斯福是在经济危机最严重的时候临危受命。罗斯福从整饬金融开始,在被称为“百日新政”的1933年3月9日至6月16日的短时间内,制定了十五项重要立法,并由此使美国的工业、农业逐渐全面恢复。他迅速地推行新政,在社会保障、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1936年,在第一个任期终了时,美国国民收入增长了50%。罗斯福把新的观念、新的勇气和新的自信赋予了美国,并使美国重获控制自己命运的能力。罗斯福执政之前,美国几乎每隔二十年就发生一次经济危机。新政成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安定剂,它有效地防止了国家受到持续半世纪之久的经济危机的危害。通过新政,美国完成了资本主义自救。罗斯福帮助美国人重新获得了自信。
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们一致认为,罗斯福同华盛顿、林肯一样,是美国最伟大的三位总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