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甘地——和平变革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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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气焰万丈的英吏

在那个时期,我对于禁止拨给佣金的制度做出了让步。我知道律费佣金的支配在各地都不同。在孟买,佣金是应给承揽人的,至于在喇其谷则应该付给介绍案件的讼师。两地的律师都抽出律费的若干成作为佣金。我的哥哥曾提出这样的一种意见:“你可知道,我是和另一个讼师合伙的,我常设法要把对你有益的一切事件交给你承办,但是若你拒绝拨付佣金给我的合伙人,我一定会遇到不少麻烦。因为你我二人共同合组一个事务所,你的佣金收入都存入我们的账项上,我会自动结出我的部分账目,但是我的合伙人对于此情形却不明了,他的立场是不同的。假使他把同样的案件交由别的律师承办,他一定可以获得一笔佣金。”我被这个异议说服了,而且我明白,若我要开展律师业务,就不能采用我的佣金支配原则。

在此期间,我受到了有生以来一个重大打击。我并不是不知道英国的官吏是怎样的一种人物,可是在这之前,从没有和英国官吏直接会面的机会。我哥哥曾经做过坡班达尔已故“剌那”的顾问兼秘书,在当年是显赫一时的,他现在被人控诉,告发他在任期内,曾提供过虚假情报。这件案卷已经送到政治公署里。我在英国留学时,曾认识该公署里的现任长官。我哥哥想起我和他有过交情,便要求我替他说情。他说,或者可以挽救这件事。

我却不同意这个建议。因为我知道若在英国,利用这种无意义的会面是被视为不正当的。假使我的哥哥果真有过错,我的事先会面有什么效果呢?若他是无辜,他可以按照规则递呈辩状弄个水落石出,是非自然可以大白于天下了。但是哥哥并不赞同。他说:“你不知道喀蒂亚华地方的情形。你还得学习人情世故。这里只讲权势。你是我弟弟,你不能回避你的责任,你向你所认识的一个官吏替我说一句有利的话,这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吗?若推诿,未免太对不起我了。”

我无法拒绝,只好硬着头皮去和那个长官联系。我知道我没有和他会面的资格,并知道这件事情容易弄僵,且有违我的良心。但是我尝试申请,终于获得了谒见他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