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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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主人是个麻脸。据说在明治维新以前,麻脸还是很流行的,但是,在缔结了日英同盟的今天看来,这副尊容不免有些不合时宜了。麻脸的衰退与人口的增长成反比,因此,不久的将来麻脸有可能会绝迹的,这是在医学统计的基础上精密计算出来的结论。这绝对是连我这样刻薄的猫也毫无置疑余地的高论。虽说不清楚当今的地球上,究竟有多少个麻脸人生息着,但是在我的社交场合里,没有一只麻脸猫,人类里只有一人,此人便是我家主人。可怜!

每当我看见主人的麻脸时,总是想:主人究竟因为什么遭了报应,长了这么一副奇妙的脸,竟然厚着脸皮呼吸这二十世纪的空气呢?或许在过去的年代麻脸比较吃香,但是,当一切麻子都不得出现在胳膊以外的今日,主人的麻点却照样盘踞在鼻头、面部,负隅顽抗,这样不仅不能给本人增光,反而有损于麻点的体面。可能的话,似乎还是趁早除掉它们的好。就连麻点自身也心里没底呢。不过,也说不准麻点正是满怀当此麻脸党一蹶不振之际,不挽落日于中天,誓不罢休的气概,才这般堂而皇之地占据了主人的整个面庞的。既然是这样的来头,对于这些麻点就万万不可持有丝毫轻蔑之意。可以说它们是抵抗滔滔流俗的万古长存的麻坑集合体,是值得吾人特别尊敬的凹凸。美中不足是脏了点。

主人儿时,在牛込区的山伏町住着一位名叫浅田宗伯的汉方名医。这位老人去病人家出诊时一定坐着轿子,颤悠颤悠的前往。然而,宗伯老人谢世后,到了他的养子那一代,人力车立刻代替了轿子。因此,养子死后,养子的养子继承家业时,说不定葛根汤也会变成阿斯匹林的。坐着轿子行走在东京街头,即使在宗伯老人活着的时代也不怎么雅观。即便这样仍不以为然的,只有腐朽的守财奴、被装上火车的猪猡和宗伯他老人家了。

主人的麻脸在不光彩这一点上,也和宗伯老人的轿子是一样的。旁人看来,也许觉得可怜,然而冥顽不亚于宗伯的主人,至今还天天将孤城落日般的麻脸曝露于天下,到学校去教英语入门。

满脸镌刻着上世纪的纪念--麻点,站立在教坛之上的主人,一定会对他的学生进行授课之外的深刻垂训的。比起他反复讲解英语课本中的“猴子有手”来,更能够以身示范,对“麻点对于面孔产生的影响”这一重大课题进行自然而然地说明,于无言之中将答案给与学生。假如有朝一日,主人这样的教师绝迹了,学生们为了研究这个课题,就要跑到图书馆或博物馆去查阅,必须花费与今人靠木乃伊去想象埃及人同等的劳力。由此可见,主人的麻脸也在冥冥之中行了意想不到的功德。

当然,主人并不是为了行功德才将痘疮满面栽培的。不过,他的确种过痘,不幸的是本来种在胳膊上,不知何时竟然传染到脸上去了。当时他还是个孩子,不像现在这样关心长相,所以只是一边叨咕着:“痒呀,痒呀”,一边在整个脸上乱搔。恰似火山喷发,溶岩流得满面一样,生生把爹娘给他的一张脸给糟蹋了。主人常对妻子说:他没长痘疮以前,是个白玉无暇般的美少年。甚至夸耀自己小时候模样俊得就像浅草寺的观音像,连洋人都忍不住回头看他。也许有这档子事,遗憾的是没有人证明。

不管如何做功德,或垂训于学生,脏东西毕竟是脏东西。因此,长大成人之后,主人对这张麻脸大大发起愁来,想尽各种方法要消除这丑态。然而,这可和宗伯老人的轿子不同,即便再讨厌,也不可能立刻去除的,因而至今依然历历残喘于他的面上。这清晰的麻点使主人有些挂心,据说每当走在大街上时,都会不由自主地搜寻行人的麻脸。诸如今天遇见了几个麻脸,是男的还是女的,地点是在小川町的劝业场,还是在上野公园,他都一一写在日记里。主人确信关于麻脸的知识,自己决不让任何人。前日,一位留洋回国的朋友来访时,主人居然问他:“你知道不知道,西洋人有麻脸吗?”“这个么……”朋友想了好一阵子说:“很少看到啊!”于是主人叮问了一句:“很少看到,就是说特别少吧?”朋友兴味索然地回答说:“即便有,也是要饭的,或是苦力之类的,受过教育的人里似乎没有。”主人说:“是吗,和日本不大一样啊。”

自从听了哲学家的开导,不再和落云馆学生争吵的主人,尔后一直躲在书房里,终日沉思默想。说不定他这是打算听从了哲学家的忠告,于静坐之中消极地修养其淡然心境。然而他本是气量狭小的人,倘若终日阴沉沉地袖手独坐,不可能有什么好事的。我虽然意识到,这样枯坐不如将英文读本送进当铺,跟艺妓学学《喇叭小调》更有利于身心。无奈,乖僻如主人的人毕竟不肯听从猫的劝告,算啦,随他去吧。这么一想,这五六天来,我都没有跟他亲近。

从那天算起,今天是第七天了。禅宗说:人死后只可能在头七天才能成佛。于是,有些人会非常虔诚地打坐,我心想主人恐怕也差不多了吧?是升天,还是入世大概也有个眉目了吧?我慢慢腾腾地从檐廊来到书房门口,侦察室内的动静。

朝南的书房十二平米大小,阳光充足的地方放着一张大桌子。只说大桌子还说明不了。此桌长六尺,宽三尺八寸,高度也和宽度差不多。当然,这不是一件统一规格的产品,而是与附近的木器店商量后,特制的一张卧铺兼书桌,就是这么一件稀罕的物件。主人为什么新做这么个大桌子,又为什么萌生睡在桌上的念头?我不曾向主人请教,不得而知。说不定只是一时冲动,才琢磨出这般离奇古怪的庞然大物。要不就是像我们常见的某种神经病患者那样,联想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概念,随心所欲地把桌子和床铺凑合到一块儿去了也未可知。总而言之,绝对是特立独行之举。虽如此,却是徒有新奇,有着不实用的缺点。

我曾经亲眼看见主人躺在这张桌子上午睡时,一翻身滚落到檐廊上去了。从那以后,他好像再也不把这张桌子当床铺使用了。

桌前放了个薄薄的羊绒坐垫,三个被烟卷烧的窟窿紧挨着,从里面露出的棉花都发黑了。在这坐垫上背朝外端坐着的正是主人。腰间一条脏得变成灰色的腰带打了个死结,两边余出的带子耷拉在盘着的腿弯里。前些天,我一抓这条带子玩,就会被突然拍一下脑袋。这可不是随便可以靠近的带子。

主人还在思考。俗话说:“笨人想不出好主意。”我从他身后偷偷一瞧,只见桌子上有个发着亮光的玩艺儿,不由地一连眨了两三下眼睛。这东西好奇怪,我忍着晃眼的光,仔细打量那个发亮的东西,好容易才看清,那光亮原来是从桌上晃动的一面镜子上发出来的。问题是,主人为什么会在书房里摆弄起镜子来了呢?一说镜子,一定是在洗澡间里。我今天早晨就在洗澡间见过这面镜子。之所以强调是“这面”,是因为主人家里除此之外再也没有第二面镜子。主人每天洗完脸,梳分头时也用这面镜子。也许有人会问:像主人那样邋遢的人还会梳分头?你们有所不知,正是因为主人对旁的事全都不讲究,才会对脑袋格外上心。自从我来到这户人家,直到今天,不论多么炎热的天气,主人都不曾剪寸发,一定要留二寸长,不但从左边整整齐齐地分向右边,还把右边的发梢往上一拢,像那么回事似的。说不定这也是一种精神病的症状。尽管我认为主人这种装腔作势的梳法,和那张桌子毫不协调,却因为是无害于人的小事,所以没有人说什么,他本人也颇得意。

关于主人留时髦的分头先说到这儿,若问他为什么留那么长的头发,坦率地说,是这么回事。据说他的麻点不仅侵蚀了他的脸,而且早已侵入了他的头顶。因此,如果像一般人那样,把头发剪成半寸或三分长,就会从短发的发根处露出几十个麻坑,不管怎么摩挲,也弄不掉那些坑儿。犹如在荒郊野外放了些萤火虫一般,要说也满风雅,但妻子肯定不乐意,这是明摆着的。既然留分头就不至于漏出麻坑,当然不必自动曝露自己的短儿了。可能的话,恨不得毛发长到脸上,将面部的麻坑也一并遮掩起来。所以,自然生长的毛发,何必花钱去剪短,向人们宣传:“我的头顶上都被麻坑占据啦!”这便是主人留分头的缘由,蓄长发是主人梳分头的原因,因此才会照镜子,也就是为什么将那个镜子放在洗澡间的由来,也便是只有一面镜子的缘故。

既然本应放在洗澡间的镜子,而且是惟一的一个镜子竟然出现在书房,那么,不是镜子灵魂出窍,便是主人从洗澡间拿来的。倘若是主人拿来的,那么为什么拿到书房里来呢?说不定是那“消极修养”的必要工具吧。听说从前有位学者拜访某高僧,看见那位高僧正在光着膀子磨一块瓦。问他磨瓦做什么,回答说:“我正在把瓦片磨成一面镜子呢。”学者吃了一惊,说:“任你是多么了不起的高僧,也不可能把瓦片磨成镜子的。”高僧哈哈大笑,申斥道:“是吗?那就不磨了!这不就跟你读破书万卷也不会得道是一码事吗!”说不定主人根据这么点道听途说,便将镜子从浴室中拿了来,摆出一副自得的样子。看样子主人越来越发神经了。我暗自思忖,静静观瞧。

主人不知我在偷看,正以全神贯注地凝视着这面惟一的镜子。本来镜子这玩艺儿就够瘆人的。据说深夜捧着蜡烛,独自一人在宽大的房间里看镜子,需要很大勇气的。我第一次看见主人家的小姐照我面前的镜子时,吓得魂飞魄散,竟然绕着房屋跑了三圈。即便是艳阳高照的白昼,只要像主人这样直勾勾地死盯着镜子看,也肯定会害怕自己这张脸的。何况他的脸就连看一眼,都会叫人不舒服的。过了片刻,主人自言自语地说:“果然是丑啊。”能坦白相告自己容貌丑陋,令人敬佩!从主人的举止来看,确实像个疯子,可他说的话却是真理。不过再进一步的话,他就会害怕自己的丑陋了。人若不能痛彻骨髓地感知自己是个可怕的坏蛋,就算不上是个饱经磨难的人。不是个饱经磨难的人,终究得不到解脱。既然有这一说,主人也至少会顺口说一句:“啊,真吓人!”但他就是不肯说。他说完“果然很丑”后,不知又想起了什么,猛地鼓起两腮,然后用手拍了鼓胀的脸两三下,不知在念什么咒。这时,我忽然觉得有个东西跟这张脸很相似,细细回想,原来是女仆的那副面孔。

顺便说说女仆的面孔。那可真是腮帮子鼓得出奇。前些日子有人从东京羽田区的穴守稻荷神社送来了一个河豚型的灯笼,那女仆的脸就和那个河豚灯笼一般鼓胀。由于鼓得过度,以至两只眼睛都被挤没了。不同的是,那河豚虽鼓胀,却是圆乎乎的,而女仆的脸原本就长得有楞有角的,随着那楞角一膨胀,就如同一座水肿的六角钟了。这些话如果被她听去,定要发火的。那么,就不说她了,继续讲述主人吧。主人就这样吸尽屋子里的空气鼓起腮帮子,如前所述,一边用手拍打自己的脸颊,边自言自语地说:“把脸皮绷得这么紧的话,麻子就看不见了。”

现在主人又侧过脸去,将阳光照着的半张脸映在镜子里。“这么一看,麻子非常显眼。还是正对着阳光时看着平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他好像非常感慨。然后又伸直右手,尽可能将镜子拿得远一些凝神端详,然后仿佛刚刚醒悟似地说:“这个距离,也看不见麻子。可见太近了还是不行……不仅仅是脸,一切事物无不如此。”接下来他又突然将镜子横过来,将眼睛、前额和眉毛一股脑聚集到鼻梁那儿去。我感觉这模样一看就让人不舒服,“这可不行!”他本人似乎也意识到了,立刻作罢。“怎么长了这么一张吓人的脸呢?”他感到不可思议,将镜子收回到离眼睛三寸多远的位置,用右手食指抹了一下鼻翅,往桌上的吸墨纸上使劲儿一摁,被吸住的圆圆的鼻屎便粘在了吸墨纸上。他会玩出好多花样来呢!然后,主人将抹过鼻涕的那只手指一转方向,扒下右眼的下眼皮,成功地表演了一个人们常说的“鬼脸”。他究竟是在研究麻子,还是在和镜子玩瞪眼呢,就不清楚了。看上去主人就是这么个不定性的人,对镜独照也能玩出层出不穷的花样来。非但如此,假如善意地将主人的这些行为解释为《魔竽问答》精神,那么,说不定主人正是为了早日明心见性,作为权宜之计才这样对着镜子进行种种表演的。

说到底人类的一切研究,都是为了研究自我。所谓天地、山川、日月、星辰,无非是自我的别名。因为没有人能找到不研究自我的研究项目。假如人们能够跳出自我,那么,当他跳出去的刹那间,便失去了自我。而且,研究自我,除了自身,是不会有人为自己做的。即便想研究别人或请别人研究自己,也是不可能实现的。正因如此,自古以来的英雄豪杰无不是靠自己成就的。假如靠别人就可以了解自我,那就等于请别人代替自己吃牛肉,替自己辨别牛肉是嫩还是硬一样。所谓“朝知法,夕闻道”,“案前灯下,手不释卷”,都不过是自我开悟的便利手段而已。他人所述之法,他人所论之道,乃至其书五车的故纸堆里,都不可能有自我的。如果有,也是自我的幽灵。当然有些时候,幽灵或许胜于没有灵魂。追逐影子,未见得就遇不上本体。多数影子大抵离不开本体的。如果主人是从这个意义来摆弄镜子的话,还算得可以理喻的人。比那些鹦鹉学舌,照搬爱比克泰德学说的所谓学者明智多了。

镜子既是良好自我感觉的酿造机,同时也是卖弄自己的消毒器。假如怀着浮华与虚荣之念对此明镜之时,再也没有比镜子更能够煽动蠢人的器具了。自古以来因不懂装懂而害己害人的史实,有三分之二是镜子在作孽。法国大革命时,有一名好事的医生发明了“改良杀头机”,犯下了滔天大罪。同理,发明镜子的人,想必也夜不安寝吧!然而,每当厌弃自己,或萎靡不振时,再也没有比照镜子更有益处的了。一照镜子,美丑立见分明。他一定会发觉这么一副尊容,居然能够洋洋自得地活到今天!当一个人注意到这一点时,在人的一生中是最可宝贵的时期。再也没有比承认自己愚蠢更加高尚的了。在自知自己愚蠢者面前,一切自命不凡的人都应该低下头来,自惭形秽的。尽管对方主观上自鸣得意地对自己这边冷嘲热讽,但从这边看来,对方大动戈,正表明了他已经低头认输了。主人并非是个“对镜知己愚”的贤者,却是个能够公正地读懂烙印在自己脸上的天花瘢痕的人。承认自己的容颜丑陋,会成为认识自己灵魂卑鄙的阶梯。主人是个了不起的人!这也是被那位哲学家教训一通的结果吧。

我心里这么想着继续观察主人的样子,主人对此并未察觉,尽情地玩了半天“做鬼脸”之后说:“好像眼里充血,恐怕还是慢性结膜炎!”说着,他用食指的侧面用力地揉起充血的眼睑来。他的眼睑大概是发痒吧。然而,不揉它都红成那副样子,怎能经受得住这么揉搓?用不了多久,就会像咸加吉鱼的眼珠那样烂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