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济评曾国藩之二
原文
曾文正谓经济之学,当以能树人能立法为主。余谓改良社会之物质生活,能为百年之计者,乃是真人才。
——节录自《达化斋日记》
【注释】
①经济之学:即经国济民之学。
②树人:培养人才。立法:建立法制和规章制度。
【译文】
曾国藩说经国济民之学,应当以能够培养人才、建立法规为主。我认为能够改良和提高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能够为长远之计划谋略者,才称得上是真正的人才。
【评析】
曾国藩称经国济民之学,一是“树人是“立法”。杨昌济对曾国“树人”的主张特别感兴趣,还替他作了注释。杨昌济在篇中指出:只有能“改良社会之物质生活”,能“为百年之计”的,才算是真正的“树人”,才算是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