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筱沫看得出来他的犹豫,不忍他再为难,于是抬起手去摸他的脸,很是善解人意地哄道:“你放心好了,我跟逸之共处一室这么久,不是什么事都没有吗?他已经答应我了,在我毕业之前绝不会碰我的。”
沈彦西立刻冷哼一声:“这种事情,口头的保证向来不算数!”
“你就算信不过他,难道还信不过我吗?你说过要我对你从一而终,守身如玉的对不对?我都还记着呢!”
沈彦西看着她清澈的眼,好久好久,终于下定决心:“好!我答应你,这样的日子不会太久的,我知道你也不想伤害我表哥,但是有些结果已经是注定的,你最好快点想清楚怎么跟他开口……”
“我知道!我只是想把伤害降到最低……”
…………
两人最终达成了共识,爱情本来就是双方面的,在享受对方的爱的同时,总是要学会付出,洛筱沫也确实需要一些时间来理清这错综复杂的关系,沈逸之是个好人,他也不应该守着这桩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
漫漫人生路,谁知道属于他的幸福在哪呢?
洛筱沫觉得,他应该享有他自己的情有独钟,可惜,那个人不会是她!
于是,她决定找个合适的机会跟他摊牌,可是怎么也没想到合适的机会还没找到,他们的关系就变得更加错乱,原因在于有一个女人找上了门。
那个女人,是自称怀了沈逸之孩子的女人!
自此,沈家乱成一锅粥。
对于怀着丈夫的孩子找上门来要求负责的小三,洛筱沫没有像一般女人那么表现出来气愤和伤心,可是这也实在太突然了,她的脑子一时之间转不过弯来。
那个女人叫安慧,尽管年轻貌美,但是据说只是个没身份没背景的孤女,她手中唯一的法宝就是那张显示为阳性的化验单。
所以,她的目的很简单,四个字:母凭子贵!
对于这件事,周斌和沈敏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而沈曼君先是气得跳脚,然后也慢慢平静下来。
自己的儿子她还是了解的,凭沈逸之的条件,在跟洛筱沫结婚之前他也并非没跟其他女孩交往过,年少轻狂的在外面玩玩倒是无所谓,但是搞大人家肚子确实是有点过了,也难怪沈曼君生气。
但是,安慧一口咬定孩子就是沈逸之的,若是不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的话,这件事情一旦在媒体面前曝光,那必然得闹得比她那肚子还大,所以沈曼君的处理方法是让那个安慧在家里住下,在孩子出生前只管安心养胎,绝不允许离开沈宅一步。
这么做好处多多。
首先,将她放在眼皮底下就可以避免把这件事闹得人尽皆知;
其次,孩子是必须生下来的,到时候若是验明不是沈逸之的种,那么不仅还沈逸之的清白,那大的小的都不会有好下场;换言之,如果真是沈逸之的骨肉,沈曼君是决不可能让自己的孙子流落在外的,也不会让沈家闹出笑话来,所以最后就只能用钱把安慧打发了,可是孩子必须留下。
沈曼君自作主张做了决定,这还是她第一次庆幸有个像洛筱沫这样没权没势的儿媳妇。
若是当初沈逸之娶的是个跟沈家门当户对的大小姐,发生这样的事情她还真的不知道应该怎么交代,但是洛筱沫就不一样了,她会让她依然坐在少奶奶的位置上,想让她接受那个孩子她就必须得接受,甚至都不用考虑洛筱沫往后跟小三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会不会尴尬。
尴尬,肯定是会有的。
但是很奇怪,洛筱沫最大的感觉竟是心中松了口气。
她想,或许这样也好,她就不用每天纠结怎么跟沈逸之开口了,安慧的身份虽然配不上沈逸之,但是沈家都能接受她这样的媳妇,又有什么理由不接受其他人呢?
虽然,她夹在中间的确很难堪,也不知道沈逸之跟安慧是怎么在一块的,但是既然连孩子都有了,所有的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她原本还以为沈逸之对安慧多少会有些感情,没想到他心中尽是懊悔。
他向她解释那是发生在他失踪那段时间里的事,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都一直被软禁着不见天日,陪在他身边的就只有安慧。
至于是谁找安慧去陪他的,安慧声称不知道,对方从未露面,她需要钱,对方给她钱,就这么简单。
沈逸之对此懊悔不已。
他不敢乞求洛筱沫的原谅,只说安慧陪了他很长时间,他从没想过碰她,只是有一次心情不好喝多了才会做了这种糊涂事,就只有那一次而已!
后来他逃了出来,本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了,谁知道安慧居然会怀孕了……
洛筱沫听着他的解释,心里乱七八糟,可是并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对于这段婚姻,她觉得自己犯下的错误比起沈逸之来简直就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是最没有资格责备他的人。
前方的路,仿佛大雾弥漫……
再继续走下去到底是一条死胡同还是能看到海阔天空,谁也不知道。
她没有轻易地去跟沈逸之谈论他们的未来要如何,因为他们都是局中人,当局者迷,最清楚整件事情的人应该是那个布局的人---沈彦西。
她决定一定要找个机会跟他谈谈才能做出决定。
而所谓的‘机会’就是沈彦西要赴往外地出差,洛筱沫借口心情不好想回乡下去陪奶奶几天为理由暂时离开沈家。
沈曼君这次还算通情达理,同样身为女人,洛筱沫在这种情况下还能够冷静地不哭不闹也不怨已经出乎她的意料了,面对这种情况心情不好是人之常情,所以她也就同意让洛筱沫离开几天。
洛筱沫的确是回家陪了奶奶两天,奶奶在乡下安心静养,身边又有人照料着,精神比过去好多了,她看着也就放心下来。
两天之后她就离开老家,直接奔赴沈彦西出差的C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