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谢觉哉继续担任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长。其间,他主持修订1949年华北《法制及司法工作计划》,主持召开法律委员会会议,讨论《刑诉暂行条例》。不久,华北司法训练班在平山县正子村开学,谢觉哉为学员连续讲课。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2月,他由石家庄迁入北平,参加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上,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作了报告。接着,谢觉哉参加怀仁堂欢迎民主人士大会。3月5日至13日,党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七届二中全会,他参加了会议。20日,他草拟废除《六法全书》的意见。27日,谢觉哉为报社写《废除旧法律建设新法律》的社论,指出:“法律是统治阶级以武装强制执行的所谓国家意识形态,是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没有超阶级的国家,自然没有超阶级的法律。”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下,国民党六法全书应该废除。他要求司法工件者加强学习与改造,以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法律观和新民主主义的政策、纲领、法令、条例、决议作依据,努力制定新法律。5月23日,他到朝阳大学讲话。27日,他主持召开中央法律委员会会议,讨论制定“新法学会章程”。7月22日,华北人民委员会联合办公,通过将朝阳大学改为法政大学,谢觉哉兼任校长,李达、左宗伦为副校长。同时组织中国政法大学筹备委员会,委员共18人。谢觉哉在华北人民政府第三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作《关于政法工作的报告》。8月11日,谢觉哉到政法大学作就职讲话,他强调“运用法制要人才”。因此在兼任校长期间,他亲自编审教材,亲自上课,大力培养司法干部,为建立共和国新法制打好基础。9月,谢觉哉参加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幕,谢觉哉被推选为法学界代表,出席了会议。同月,谢觉哉参加制定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署、司法部的三个组织条例。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谢觉哉登上天安门参加开国大典。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谢觉哉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政务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长。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成立,谢觉哉到任后主持工作近十年,谢觉哉在任内,积极进行新中国的政权建设、优待抚恤和社会福利等项工作,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49年到1950年,全国发生了百年不遇的大水灾,灾情弥漫在十六个省区,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是如何战胜水灾,稳定人心。1950年2月,中央救灾委员会成立,谢觉哉担任副主任。他立即召开有关部门的会议,派干部去灾区慰问灾民,还草拟了一个救灾工作的指示,发出动员口号:“不许饿死一个人”。谢觉哉还十分重视政权建设,从我国的历史和现状出发,一再告诫全党干部,在我国施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决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1950年,他在第一次民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的民主已超过旧民主很远。还认为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不是恩赐的,是本应该有的。不久,谢觉哉主持起草了《选举法》,并筹备了全国第一次选举运动工作。为开好人民代表会议,谢觉哉提出了许多具体而重要的意见。他要求一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谢觉哉依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政权建设的指示精神,通过各种形式,向广大干部和国外友人阐述了我国政权建设的理论、政策和实践经验。他曾作过《人民民主建政》、《关于政权建设的意义》的报告及《中国人民民主政权的发展》的讲演,澄清和端正了人们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对我国人民民主政权建设存在的一些糊涂观念和错误观点。他还多次到老区去访问。1951年,谢觉哉率中央访问团访问各革命根据地,抵南昌时,谢觉哉特意代表中央政府访问了方志敏烈士的母亲。那一日骄阳似火,谢觉哉已年过花甲,头发胡子都白了,但他仍神采奕奕,穿一件灰布衣服,带着访问团袖章,脚穿草鞋,让人感到格外亲切。欢迎访问团的盛会在瑞金举行,谢觉哉在会上宣读了《告老根据地人民书》并赠送了照片、纪念章和毛泽东题词的锦旗,后又访问长汀等地。谢觉哉在任内务部长期间,他还访问了他的两个故乡。1956年5月,他从北京出发到他的第二故乡——延安慰问,在此期间,他整天忙碌不停,不顾疲劳地走访老同志、老部下、老邻居和周围群众。1957年3月,谢觉哉回到阔别三十多年的故乡——湖南宁县。他一有时间,就召集乡村干部开座谈会,了解人民的疾苦,关心群众的做饭烧柴、盖房用材问题,想尽办法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以便有效地防止坏人毁坏森林。他甚至写信给林业部,后当他任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时,他还为保护森林立了法。在家乡他还看望了革命烈士的亲属,一到家就去看望“宁乡四髯”中的何叔衡和姜梦周两位烈士的家属。亲自将挽联送到何叔衡母亲的灵前,以慰先烈。
1959年,谢觉哉从江西视察回来被告知,中央建议推荐他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不久,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4月谢觉哉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上任后,他的第一个声明就是要重新学起。为此他深入群众中去,了解大量情况,进一步证实“左”的思想已给法院工作带来很多危害。所以,谢觉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纠正“左”的情绪和做法。1963年,他废除了原有的电报报案。于是,全国各省、市大批案卷送到最高人民法院。谢觉哉以身作则,一度亲自办案,他不顾年老体衰,也不草率从事,认真阅卷,因劳累过度,常常失眠。1961年,他从一封群众来信中了解到一件冤案,迅速为一个叫张志远的人平反了冤案。60年代初,审判作风不实事求是,轻罪重判,混友为敌,也存在该判不判,该杀不杀的现象。鉴此,谢觉哉通过一些案例说明判案如判得实事求是,政治效果就会好,不论大案小案,都要在审清案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法令和党的政策判得恰当,该重的就重,该轻的就轻。他还亲笔写信给刘少奇,较系统地向他汇报全国法院系统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后来在这个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人民法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司法工作遵循的程序、执法的原则、审判的作风以及司法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纪律等。全国司法人员人手一册。谢觉哉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期间,强调司法队伍的建设,首先要提高审判员的质量,提高他们的判断力。有一次,他问大家:“桁杨雨润,肺石风清”是什么意思?没有人知道,他解释说,“桁杨”是指夹脚或颈的刑具,“肺石”是一种象征。古时,衙门前都竖一块人肺形的红色石头。人声发于肺,这里竖肺表明这里是说话的地方。他用这个典故来启发身边的工作人员。同时,谢觉哉还注意对犯罪者进行改恶从善的转化教育。1960年中秋节,全国政协邀请各党派人士赏月。溥仪在席间自我介绍地对谢觉哉说:“我就是溥仪,你老把我特赦了。”谢觉哉让他坐下说:“是共产党、毛主席把你特赦的。”还风趣地对他说:“我还是你的臣民哩。”溥仪笑了,气氛变得活跃起来,到处呈现出欢声。另外,谢觉哉在任期间,他也非常重视法制建设,主持起草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参与讨论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主持制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还作过题为《党的改造犯罪政策的伟大胜利》等发言。谢老自l959年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职十四年,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1963年5月瘫痪,约有三年半时间,不顾年迈体弱,不辞辛劳,曾下到各省市考察司法工作达23次以上,历时约一年。他走遍了华中、华南、华东、西北、东北各地。他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政策原则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下司法工作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把各地司法工作的经验上升到理论。他历来认为:司法机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但应当独立地进行审判工作。他经常教育司法工作人员,对于大小案件必须实事求是。谢老对一些疑难案件,事必躬亲,常常亲自参予案卷审查和调查研究,使得一些冤假错案及时得到了平反。
1963年3月25日,谢觉哉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议。5月,他突然右半身瘫痪,经北京医院诊断为左侧大脑血管栓塞。住院36天,作诗20首。8月起,谢觉哉用左手练习写日记。
1965年1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他作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同时召开政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谢觉哉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这时,81岁高龄的他还同最高人民法院新任院长、副院长和党组成员商讨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工作等问题。
1966年8月1日至12日,中共中央递补他为中共中央委员。谢觉哉由于身体多病不得不退下来休养、治疗。但他在病中仍不停地思考工作,并作诗数百首。谢老生前所作诗、词,据现在收集到的约有1500余篇。
1971年6月15日谢觉哉同志不幸逝世,终年87岁。董必武等党政领导人前往医院向他的遗体告别。6月19日,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叶剑英主持追悼会,郭沫若致悼词。李先念、张鼎丞、邓子恢等参加了追悼会。
【作者点评】
谢党哉同志是我党老一辈革命家,“延安五老”之一。他一生致力于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致力于人民政权建设的理论和实践,致力于革命法制工作。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勤奋的一生。谢觉哉同志是我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新法学先导、人民司法制度和政权建设的奠基者,也是著名的学者、教育家和新闻宣传家。他将毕生精力贡献给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致力于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致力于人民政权建设的理论与实践,致力于革命法制的创立,致力于统一战线工作,并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一贯忠于革命事业。在他丰富的革命实践中,可以随便挑出他为革命奔波辛劳的例子。在延安漫长的斗争年月里,不论严冬或是盛夏,在土窑洞的油灯下,谢觉哉孜孜不倦地写下了数十万字的文章和札记,对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教育和帮助广大革命干部和群众,起了重要的作用。
他十分重视民主和法制的建设。他在各个时期,都曾担任过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要职务。谢觉哉对农村民主制度和民主作风极为重视。他说:“农村民主问题。物质的封建扫除了,精神的封建尚存在,不只存在于农民的脑子里,而且存在于干部身上。干部成分虽好,而在不民主的作风中,可以变为坏干部,新恶霸。”见中共宁乡县委员会编的《怀念谢觉哉同志》第6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5月第一版。他在担任内务部长期间,发表了一系列重要文章和讲话,要求人们深刻认识在旧政权废墟上建起人民新政权,巩固革命的胜利,这就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也是国家和人民经济事业顺利发展的保障。为了保障人民民主,谢觉哉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在他担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期间,一贯遵循和实施民主法制原则,并且常常亲自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查和调查研究,从而使得一些冤假错案及时得到平反和纠正。
他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谢觉哉一向提倡艰苦朴素,与群众同甘共苦。他说:“旧社会的人重地位,地位爬的高,有剥削人的机会,能大吃其剥削饭。新社会的人重工作,工作做的多,做得好,够得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也就为人民所称赞。”见中共宁乡县委员会编的《怀念谢觉哉同志》第6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5月第一版。在担任内务部长期间,他对我国历次遭遇自然灾害的地区和人民群众都高度热情地给予关怀,总是督促各地及时认真地做好救灾工作。1954年,他亲自参与防洪抢险工作,指导灾区人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取得了防汛救灾工作的史无前例的胜利。
他十分注意工作方法与工作作风的改进。他在《我们应该有的作风》中指出:“计日程功,反对拖缓”,“学习业务,培养专才”。就是说办事要有程序,周密考虑,应办而又可以办的事应很快办到,不应拖延和积压。他认为革命的干部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忘我的工作热情,戒骄戒躁,克服个人主义。
他一生能够持之以恒地学习。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谢觉哉真正做到了。他在建国以后,担任着重要职务,公务繁忙,但仍手不释卷,刻苦勤奋。办公桌上放着马列和毛泽东的理论书籍,休息室里放着文学书籍,床头上放着历史书籍。对报刊、杂志、小说等得空就浏览。
他还十分关心青年人的进步和发展。早在1925年,他在长沙湘江中学教书,从事党的宣传工作。他就十分热心地用革命道理启发和教诲学生,鼓励和引导青年学生走向革命道路。他曾鼓励许多学生去苏联学习,这些人中,后来有许多人成为革命的中坚。
谢觉哉博学多识,胸怀大志。他的一生,是人民公仆的一生。他高尚的革命品质和道德情操,是留给后人的宝贵精神遗产,是值得我们很好继承的。
(孙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