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共产党如何治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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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社会事业与民生息息相关,是当前中国社会建设的战略重点。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做出加快社会建设的战略部署后,社会事业特别是涉及基本民生的就业、医疗、住房等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中国人口规模大、劳动人口多,就业压力一直比较大。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以积极的政策,有力的举措,不断破解就业难题。

长期以来,由于受产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第三产业不发达的制约,中国的就业结构不尽合理。1978年,中国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为70.5:17.3:12.2。1992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调整经济结构和优化就业结构。经过调整,到2010年,三大产业就业人员比重为36.9:28.4:34.7,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之和已经超过从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就业结构日趋合理。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为了促进充分就业,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适时推出了积极的就业政策。这个政策主要包括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会补贴、就业援助、主辅分离、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失业控制、财政投入、社会保障十项政策措施。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使中国就业总量稳定增长。近年来,中国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保持在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下。12011年,中国城镇新增就业达到1221万,是历史最高;登记失业率为4.1%,处于历史较低水平。

俗话说:“有啥别有病。”生了病,本来就很难受,如果看病再变成一件难事,就更加让人痛苦。“挂号起五更,排队一条龙”、“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这些前几年流行的顺口溜透露出人们对看病难的抱怨与无奈。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看病难,中共中央作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2009年4月,一张医治看病难的“药方”——深化医改方案,在历经三年的讨论和修改后,公布实施,新一轮医改正式启动。按照改革目标,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在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把全民基本医保作为公共产品向城乡居民提供,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因此,美国《华尔街日报》把中国的医改目标称为“雄心勃勃的计划”。

经过三年扎实的努力,这个“雄心勃勃的计划”正在逐步变成现实,“看病难、看病贵”的痼疾已经从基层开始“消融”。

2011年2月21日上午,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新住院部大楼。43岁的桑成生正用医院新购置的仪器做血液透析。桑成生是湟中县农民,一家人的生活全靠爱人外出打工的收入以及低保补助。

自2006年患上肾病,血透一度是压在他头上的“大山”。刚开始每次费用是480元,自己出45%;现在,新医改让每次透析费用降低到240元,报销比例也提高到70%。再加上大病救治补助,去年6.3万多元的透析费和其他治疗费用,他只出了约1万元,报销比例近85%。曾经借钱救命的桑成生说:“要不是新医改,我的命也许早没了。”

新医改启动以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从6年前的3亿人到如今的13亿人,其中8.32亿农民成为最大受益群体。政府补助标准从2009年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不到50%提高到70%左右。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蓝睿明说:“中国现在的医疗参保人数,已经达到总人口的95%,这是一个大的飞跃,也是一个大的亮点。虽然世界各国的卫生体系都在变革,但是中国医改的步伐超过了任何一个国家。”

全球最权威的医学杂志之一《柳叶刀》》刊文说,中国医改编织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医保网,“放眼全世界,没有其他国家能在五六年里取得这样的成就……”

住房乃民生之要。“商品房”、“房价”这些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中国人的生活中,只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个时期,城镇居民实行的是福利分房制度。虽然名义上是免费住房,但由于“僧多粥少”,城镇住房严重短缺,人们总体居住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据统计,中国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30年间,共建设了住宅5.3亿平方米,1978年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仅为6.7平方米,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十分困难,住筒子楼、大杂院,三代同居一室的情景非常普遍。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改革开放后,中国开始探索城镇住房制度改革。1998年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市场化改革。此后,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为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更多、更优质的选择。1998年至2008年,全国商品住房的竣工量达36.1亿平方米,这10年的建设量是改革开放前30年住房建设总量的6.8倍。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显着改善,截至2010年,人均住房面积已达31.6平方米,为1978年的4.7倍,家庭住房自有率达到80%以上。

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很多城镇居民通过市场渠道解决了住房问题。但商品住房价值量巨大,低收入家庭甚至一些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不具备在市场上购房或租房的条件。2007年8月,一份中国住房保障历史上的标志性文件——《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强调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由此,中国政府开始探索普通居民的住房保障途径。

目前,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为主要形式,“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的住房保障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从以往更注重住房商品化,到如今优先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走过十余年历程的中国房改,着眼民生的思路越发清晰。

“中国政府并不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而是更加关注民生,扩大内需。这凸显了中国政府对实现长远发展目标是充满信心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社会领域取得的成就也是举世公认的:中国基本消除了文盲,普及了初等教育,卫生水平及医疗条件也得到了极大改善。这些都证明了中国政府制定政策的正确性。”这是南非驻华大使贝基·兰加对中国政府发展社会事业的中肯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