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时的太阳是一天中最猛烈的,挂在空中的太阳犹如一个熊熊燃烧着的火球,无情的焚烤着大地。
龙且(ju)坐在一颗树下,借着树荫来躲避这猛烈的阳光,可是一点风都没有,让他就算是坐在树荫下也是浑身大汗淋漓。
此时的他身上只穿着一件布衣,可是已经被汗水湿透了,贴在身上粘粘的怪难受,把衣服脱了下来擦了擦额头的汗水,随手搭在一旁的石头上,露出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和结实匀称的肌肉。
一头短发,坚毅如刀削般的脸上,五官不算特别出众,但是一双不时闪着精光的眼睛为他加了不少分,一米七五的身高也不算很高,但是坐在那里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隆起的肌肉,像一块块坚硬的石头般,让人一看就觉得充满了力感。
下身穿着一条黑色的长裤,脚上套着一双布鞋,这鞋子还是在路过一户人家的时候偷的,衣服和裤子也是,至于之前身上穿的那套士兵的衣服早就被他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他是个逃兵,没办法,十万人的大军被敌方二万多人打得溃不成军,一路溃逃十多里,人是越逃就越少,而那个打仗没脑一天只知道趾高气昂的看着天空走路的将军,在看着情况不对,喊了一句:“撤退”之后就跑得比兔子还快。
龙且逃到这里实在是累得够呛,他从昨天晚上一直走到现在都没有休息过,如今大概已经离开了汴国地界了。
他是不打算再回汴国了,反正他本来就不是汴国人,严格来说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是从地球穿越来的。
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快一年了,也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不再是刚来时连话都听不懂。
他穿越前是华夏国特种部队龙组的成员,18岁进入龙组的他只花了俩年时间就混到了特别执行小队副队长的位置,而他所在的小队是整个龙组里精英中的精英。
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为了掩护队员撤退,陷入了敌人的包围,本来想拉爆了手雷跟敌人同归于尽的,没想到不但没死,反而来到了这里。
这是一个类似于历史上战国时代的世界,反正十几个国家为了争地盘打得不可开交,乱成一团,不过这个版图好像要比华夏的战国时代大很多。
就自己之前所在的汴国的版图好像就比七国时期嬴政登基后的秦国还要大一半的样子,不过这个打仗的本事可差人家秦国老远了。
他还从来没打过这么憋屈的仗,十万人的大军居然被东国的二万多人打得落花流水,还被人家追在屁股后面撵着追了十几里地。
本来嘛,龙且来到这个世界后,想见识一下古代人打仗的那种大场面,也想试试骑着马手握长枪,带着一支铁骑驰骋天下的那种豪迈。
所以他当了兵,没想到入伍后大半年的时间都没碰到打仗,天天闲得在那拍苍蝇。
后来不知道汴国的国王抽的哪门子风,有一天突然心血来潮说要派这些新兵去战场磨练一下,练出一支牛X哄哄的军队来,为以后的争霸天下做准备。
本来你要练兵嘛,这个也无可厚非,可是你好死不死的偏偏要挑国土面积比你大一倍的,综合实力比你强很多倍的东国来打,更是挑了自己那个没脑袋的大舅子来统兵。
前面那个还可以说他是勇敢面对挑战,后面那个嘛,龙且除了在心里鄙视一下之外,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这样的人也能当一国之主,只能说他投胎的时候找了个好爹。
靠在树干上,抬头透过树叶的缝隙看着头顶上火辣的太阳,艰难的咽了咽口水,滋润一下快冒烟的的喉咙,在心里暗骂了一声鬼天气。
从腰带的暗袋里拿出一个布袋,从里面拿出一支透明的管状圆瓶,这透明管只有小尾指粗,五寸长。
看着手里的这支透明管,龙且眼里露出复杂的神情,他们小队那次的任务就是从一个国外恐怖组织的手里抢到或者是销毁这种东西。
一共有三支,另外俩支在他的队友那里,还有一支在他的手上,没想到跟他一起穿越来到这里了。
据说这是一种可以促进人类基因进化的药液,叫做“DNA-SE”。而那三支是成品,不知道那个恐怖组织从哪里得到的,想批量复制出这种药液,然后打造出一支恐怖的超级军队来征服全世界。
组长交给他们这个任务的时候说,这种药液可以使一个体质合格的军人,在原先的身体素质上无论是体能,反应速度,力量,瞬间爆发等都可以提升百分之好几百,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如果是普通人这样提升倒没什么事情,可是如果是那种本来就已经把体能练到人类所能到达的极限的军人,如果再翻个好几倍的话,那就跟好莱坞大片里的超级战士什么的没有什么区别了,甚至可以说就是现实版的超能战士。
龙且手里的这支药剂,他藏了一年了,一直都没使用,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身体还没有到达人类的极限,或者是自己的极限,所以眼下他并不想使用这支药剂。
特别是在这个世界生活了一阵后,他发现这个世界的人身体素质普遍要比地球那边的要好,可能是常年征战使得人人都好武的原因,又或者是他们天生体质的原因吧。
把药剂上的灰尘擦了擦,检查了一下封口,确定没什么问题然后装进袋子里,小心翼翼的贴身藏好,这是自己将来在这个世界争霸的依仗,等达到自己认为的极限之后再使用它,他很期待,这所谓的基因进化液能把自己进化成什么样子。
而他这次所要去的地方是汴国,东国和梁国交界处的一个三不管地带,那里是一座山脉,从东到南纵横九百五十多里,宽约三百里,像是一道天然的屏障横在三国的交界处,这里的人叫它“三界山”。
山里的树木高大而且茂密,是原始的丛林,林海茫茫,人进去之后很难找得到。
因为这里的地理原因,所以三国甚至是其它国家的很多逃犯都逃过来这里一头扎进这个原始的丛林里。
这些逃犯在这里为了生存所以组织成一个团伙,随着时间的推移又慢慢的发展成了大团伙,人多了之后就需要解决吃的问题,所以他们经常会到三国的边境处掠夺粮食,女人,然后带回山上。
三国一开始的时候也曾经屡次联手想要铲除这个团伙,可是由于这里丛林密布,再加上地势险要以及三国之间的互相猜忌,或许还有一些政治上的原因,所以最后都是无功而返。
越打,三界山的团伙就发展得越大,到了现在,三国已经是默认了这个地方的存在了,甚至还从一开始的打击到现在的拉拢,因为谁拉拢到这个团伙的话,就相当于把三界山划入了自己的版图里。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他们已经发展为了一个非常大规模的团伙了,外界称他们为三界山强盗,而他们自称自己为三界国,在山里修建了一座规模不小的城市,取名为“三界城”。
如今的三界城里已经有过万的人口,而团伙的首领就是这三界城的城主,他们虽然自称自己是三界国的人,可是他们的首领却是不敢真的称自己为国王,只是当了个城主而已。
不过在那样的一个地方,当上了城主,也就相当于一个土皇帝没有什么区别了,在三界山的那一亩三分地的领土上,他就是王了,而且手底下也有四千多的军队。
龙且去那里,他觉得那里适合他这样的人呆,因为在那里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他想去那里组织一支自己的军队,一支属于他自己,百战百胜,所向无敌,一支可以圆他驰骋沙场,纵横天下的梦想的军队。
把衣服拿过来,从贴身的兜里拿出一张布制的地图摊开来,低头在上面寻找了起来。
“我们昨天跟东国交战的位置在这里,嗯。我现在的位置应该是在这里,如果没错的话,顺着这个方向再走十几里地就可以到三界山的地界了。”
龙且抬头向着三界山的方向看去,在树木的缝隙之间已经可以隐约的看到三界山山脉一角的轮廓。
撸起右脚的裤子,在他的大腿处绑着一个枪套,枪套里装着一把92式9毫米手枪和一把匕首。
把手枪拔出来,退出弹夹,里面还有12发子弹,装上弹夹双手握枪往前一推,眯起眼睛,瞄准前方的目标,这个动作已经不知道练习了多少次了,当拿上枪的那一刻,他整个人的气势都变了,变得充满了危险的感觉,犹如一只在丛林里潜伏着随时准备发动致命一击的野兽。
“呼~”呼出一口气,缓缓把枪收了起来,插进枪套里,把匕首拔了出来。
这把匕首是99式伞兵刀,拿在手里熟练的耍了几下,反手插进枪套旁边的匕首套里,放下裤脚,背靠在树干上看着远处的天空发呆。
地球看来是回不去的了,如今孤身一人在这个异世的他,非常想念自己的家人,以及战友。
摇了摇头把思绪拉了回来,站起身,把衣服穿上,向着三界山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