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时尚美妆一不小心做娱记
14041700000033

第33章 我其实是卖馒头的

我小声地纠正他说,好像越王勾践是那个睡草棚吃猪苦胆的。

他说,不管是吃苦胆还是钻裤裆,反正只要是最后都过上了锦衣玉食的好日子就对了!

就是在返回北京的路上,我认识了那个在北京蒸馒头的老乡。

到了北京后,他问我,以后打算做些什么呢?

我说,一时半会儿还真的想不出来。

他说,那就先由着性子自己找点营生吧!如果最后实在没的做,就来找他,他可以帮我介绍一个卖馒头切面的地方做伙计。

我说,好。

然后,我们便分开了,开始各干各的。

我第一份营生,是在虎坊桥附近的一个早市上,练了一个卖香菜的摊儿。

我是在那个早市溜达的时候,偶尔发现了其中的商机的:那一天,当我看见一个安徽的小伙子卖香菜卖得很红火的时候,便动心了!

最主要的是,做那个买卖,需要的设备极其简单,一辆自行车、一个蛇皮袋和一个弹簧秤就够了,并且,在早市上摆摊,也不用办什么营业执照,只是每天交给街道上的大妈们一块钱的卫生费就OK了。

我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上货的地方给套出来就万事大吉了。

于是,我来到了那个安徽小伙子的摊位前,先是买了一把香菜,然后,便开始和他套磁。

我佯装跟他很熟似的说,哥们,最近咋样啊?

他说,还凑合吧。

我又说,还是去那地儿上货吗?

他说,是啊,算下来,新发地的菜还是比岳各庄便宜一点。

于是,我便记住了那个上货的地方叫做新发地,并且,还有另外一个叫岳各庄的市场。

紧接着,在那天的下午,我便置办了一辆二手自行车,一个弹簧秤和几个蛇皮袋,准备第二天开业。

我最终选择了新发地作为我的上货地,主要是因为,那个地方相对好找一些,听那个安徽孩子说,顺着京开路,往南一直走,慢慢就到了。

并且,我也决定了自己以后只卖香菜,因为那个看上去和操作起来都相对简单。

第一天去上货时,我起得很早,在凌晨三点左右的时候,我就到了那个叫熊猫环岛的地方了。那时的北京,经常有些早起的人们在练"狮子吼",在寂寥的夜空里,不时地传来一声声的长吼——

嗷……

于是,我也一边蹬着车子,一边回应着他们——

嗷……

除了回应那些老人们的"狮子吼",我还经常在上货的路上哼着郑智化的《水手》,我觉得,那首歌基本上就是为在北京漂泊的人写的,我尤其喜欢那几句歌词——

长大以后为了理想而努力

渐渐地忽略了父亲母亲和故乡的消息

如今的我生活就像在演戏

说着言不由衷的话,戴着伪善的面具

总是拿着微不足道的成就来骗自己

总是莫名其妙感到一阵的空虚

总是靠一点酒精的麻醉才能够睡去

在半睡半醒之间仿佛又听见水手说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

现在想想,我还是那种有一定商业头脑的人呢。

我是五毛钱一斤上的香菜,在卖的时候,我把一斤香菜分成五堆,每堆标价三毛,如果只是这样硬生生地去卖,我最终肯定也成不了早市上香菜销售一哥的。

现在想想,我那个超级给力的营销方式,即便是写进哈佛商学院的教材里,也基本上不算过分。

其实那就是个很简单的思维置换游戏。

每天,当我将一堆一堆的香菜摆放妥当后,我便会将其中的两堆特明显地标价为一块钱,而那两堆的分量与质量,则和那些标价三毛钱一堆的一模一样。

这样一来,那些来我的摊位买菜的主儿,在看清楚了那悬殊的标价之后,几乎个个都像捡了便宜似的,扔下钱拿起三毛一堆的香菜,便逃跑似的急匆匆地离开了,生怕我反悔。

所以那时,我的香菜,基本上总是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便已售罄。这一点,常常让那个安徽的小伙子看得目瞪口呆,他始终都没想明白我到底用了什么旁门左道。

在那段日子里,每次在收摊后,我蘸着唾沫数那些零钱时,心里便幸福得不得了。我想,这样下来,用不了多久,我就可以给家里邮寄些钱了。

那时的幸福,同时还包括,在收拾完香菜摊儿后,我便会到一家叫做小肠陈的卤煮店,看着晚报,就着啤酒,吃上一碗加饼的卤煮。

我的这种幸福仅仅维持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戛然而止了,那个早市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给取缔了。

在早市被取缔之后没几天,我便按照地址找到了那个蒸馒头的老乡,说,我又失业了。

他安慰我说,没关系,虎坊桥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就在当天的下午,我便被他安顿在一个和他有业务关系的馒头摊上做了伙计。

我那老乡还真是善良,他怕我会因为卖馒头的差事感到难为情,便一个劲地对我讲韩信当年也受过胯下之辱的典故,只不过他开始的时候把韩信记成越王勾践了。

我小声地纠正他说,好像越王勾践是那个睡草棚吃猪苦胆的。

他说,不管是吃苦胆还是钻裤裆,反正最后都过上了锦衣玉食的好日子就对了!

我供职的那个馒头摊是在广渠门外一个叫垂杨柳的大街上。

我很是喜欢那个诗情画意的名字,但让我很纳闷的一点就是,在那条大街上,我始终也没有找到一棵婆娑的垂着的杨柳树。

馒头摊的老板是一个姓裴的大姐,她是个下岗职工,因此尽管身为老板,但人却随和、善良得不行。

裴大姐有一个儿子叫做亮亮,那时亮亮虽然只有十岁多一点儿,但却特别喜欢记各种名车的牌子。于是,每当我卖完馒头收摊之后,便会带着他满大街地去看各种各样的汽车,差不多,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才开始知道那些如劳斯莱斯、凯迪拉克一类的名车的。

也就是在那一年,一部叫《廊桥遗梦》的电影迅速地风靡了北京,据报纸上说,很多人看完那部电影后,都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走出剧院,场面很是感人,于是,我便也很想去看一遍,但后来到了紫光影院一问,才知道电影票很贵,我于是作罢,转而去书店买了一本价格相对便宜的《廊桥遗梦》原著。

不久,便因为那本书,我认识了羊蝎子店的老板娘杨芳。

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杨芳是因为喜欢诗歌,才最终和我成为了那如漆似胶的哥们呢!

终于有一次当我俩再次搭上话时,我才知道她仅仅是喜欢我写在《廊桥遗梦》扉页上的那一句话而已,她说她压根儿就不喜欢什么狗屁诗歌。

我很是失望,就骂她,既然不喜欢诗歌,当初,还一脸文艺地跟我瞎扯淡!我还当我自己是遇到了微服私访的舒婷了呢!

杨芳说,她是真的很喜欢我写在扉页上的那句话:舞在阳光里的尘。

我问,为什么呢?

杨芳说,因为,那句话就像是在说她现在的状态,她现在就像是一颗尘埃,追逐着阳光,却最终落于俗流。

一直到了杨芳离开北京去法国读书之前,我方才弄懂了她说这句话的意思。

杨芳经常带着我去西单的"乡谣酒吧"听那些歌手们唱歌,她说,音乐和酒都是她所喜欢的,能使她暂时忘却忧伤。

那时候,杨芳很是欣赏那个高个儿的新疆歌手马条。她说,从马条的歌声里,能听出天山的回声。

杨芳有几次都请我帮她去给马条敬酒,而马条每次都是很豪迈地将酒一饮而尽。那时候,二十一杯的德国黑啤酒,基本上与现在二百一杯的鸡尾酒是一个档次。

一九九五年的北京,街头上还没有太多的霓虹灯,而每一次,当杨芳在喝多了之后,她都要扯着嗓子、蹂躏着罗大佑的那首《鹿港小镇》——

北京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北京不是我的家

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西单的街道西单的爷们

在乡谣酒吧里唱歌的人们

……

有好几次在喝得酩酊大醉之后,杨芳都是赖在放着挂面机的我的小屋里过夜的。

喝大了的杨芳,除了肆无忌惮地蹂躏罗大佑的歌之外,还常常又哭又笑,就跟神经病没有什么两样。

每次见她这样时,我都恶狠狠地威胁她说,要是你大爷的再瞎闹腾,我就直接把你送到右安门那个精神病医院里去了。

杨芳一听就更变本加厉,她蹦着高地冲我喊,要是我不把她送进那精神病院去,我就不是中国人养的!

基本上,每次到了最后,大都是以我丧权辱国的妥协而告终。然后,她说去哪里我便带她去哪里。

然而每次到了最后,基本上杨芳都会将手指向我住的那个挂面房。

杨芳是在第一次跟我去挂面房睡觉的时候,才知道了我与红袖之间的故事的。

我住的那个挂面房,大概有五米见方,那里除了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小桌子之外,还有个电动的挂面机。如果是在平时,就算是两个人,挤一挤,侧着身子,那张小床勉强也能挤得下,但是那天,当我把喝醉的杨芳放在床上时,她随即一个四仰八叉的大字形的睡姿,就把整张小床给霸占了。

我懒得和烂醉如泥的她去理论,于是,在帮她将鞋扒下来后,就趴在旁边一张小桌子上呼呼地睡了。

杨芳清醒过来的时候,天还没亮,见我正趴在桌子睡,她揪着我耳朵便把我弄醒了。

我说,你丫能不能人道一点啊!老子正做着娶媳妇的梦呢!费半天的劲儿,我方才把那媳妇给忽悠到洞房里去。

她说,严肃点,问你丫一个问题!

我说,有屁快放,待会儿我还得接着入洞房呢。

她说,我好看吗?

我说,好看啊。

她说,我可爱吗?

我说,可爱啊。

她说,有多可爱啊?

我说,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她说,那你喜欢我吗?

我说,喜欢啊。

她说,有多喜欢啊?

我说,要多喜欢有多喜欢。

于是,她一个巴掌便朝我脑袋拍将过来,说,喜欢个屁!喜欢我你丫还离我十万八千里远地一个人睡觉?

于是至此,我方才从头到尾地给她讲了一遍,我与红袖那段在唐山发生的故事。

不知为什么,我淡然讲述的口吻,就像是在说一个别人的故事。并且,那一次,我对红袖迷失在深山老林的那段假设的情节,讲得特别入戏,以至于让我觉得,自己似乎真的是披荆斩棘地去了那样一个深山老林,也真的用那猎来的麋鹿或者火狐的皮子,去向那樵夫或者猎户换取过红袖的消息。

待到后来,当我说到我从红袖的学校离开时,对于自己是否回过头去看窗口的细节是那么的模糊不清时,一向看起来粗枝大叶的杨芳,有好几次都哽咽着差点哭出声音。

最后,比我还小不少的杨芳像个大姐似的,充满怜爱地紧紧抱了抱我。她泪眼婆娑地说:你丫也真够坚强的,要换成是我,如果错失了那样的一段爱情,肯定会疯掉的!

也是在那次不久,杨芳给我讲述了她的秘密。

之所以到了后来,即便我已知道了她的秘密,我还是觉得她依然端庄美丽,是因为,那天在她向我讲述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时,没带一个脏字,更没有哭天喊地地去拿什么命运说事。

她很清楚自己的方向。记得最后她好像还对那个男人用了"谢"字,因为,那个人答应过她,让她去实现那个做服装设计师的梦想。

再后来一些的时候,杨芳即使再喝醉了,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疯疯癫癫的了,虽然偶尔她还是会赖在我那个挂面房里过夜,但基本上每次都不再四仰八叉地把那张床给占完了,于是,我也就能侧着身子抱着她凑合着睡在床上了。我特别喜欢她头发上的紫罗兰的味道,那种味道,常常让我想起春天的早晨。

就在那段时间里,我家里一连来了好几次电话,意思都是说我爹的病情已经很是严重了,所以,希望我能尽快找个能挣大钱的工作。

在电话的这端,我对我娘说,好的。

而这些情况,我后来都告诉了杨芳。

她说,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

我说,一定会的。

不久,杨芳便去了法国,走之前,她留给我了五千块钱,她说,希望我能做点什么。

送走了杨芳后,我随即向那个裴大姐口头打了个辞职报告,便一阵风似的,直接扎到了北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