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生保
抢劫犯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它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也是近年来发案率比较高的一种严重刑事犯罪,不仅给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而且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一、当前抢劫案件的特点
(一)从发案情况来看,呈上升趋势。尽管近年来经过公安机关的各种“严打”整治和专项斗争,刑事案件发案率的上升势头有所遏制,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入发展,一些人在拜金主义刺激下,物欲恶性膨胀,从而导致抢劫犯罪始终呈上升趋势。仅以兰州市西固区为例,1997年发抢劫案件37起,1998年发43起,1999年发45起,2000年截止11月份发148起。
(二)从抢劫成员结构分析,呈现四个特点。
1.以青壮年为主,年龄为20到30岁左右。这是由抢劫案的性质和特殊需要决定的,这个年龄段的案犯身强力壮、胆大妄为、阴险狡诈、老练沉着,便于实施抢劫犯罪。
2.犯罪人员年龄向低龄化方向发展。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发育成熟阶段,有些家长、教师只注重孩子物质的需要,片面追求分数,忽视孩子成长需要精神食粮,不能在心灵上和孩子沟通,造成了他们的一方面吃、穿现代化,害怕学习,另一方面内心极其孤独,有些家长对孩子过分溺爱,或者教育方法简单粗暴,这些因素的存在,导致有些青少年有学不上,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00年8月28日,兰州市西固区发生了一起特大抢劫案,两名受害人一死一重伤,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是青少年,其中年龄最大的18岁,年龄最小的只有15岁。
3.社会闲散人员、无业人员占绝大多数。他们因无工作或无固定工作,整日游手好闲,东游西逛,追求享乐,又不愿诚实劳动,手头拮据,便实施抢劫。
4.以亲属、老乡等为纽带,组成抢劫团伙。今年3月16日凌晨3时许,一伙蒙面歹徒持抢、匕首和砍刀闯入城关区颜家沟8号一个体棋牌室对室内十余名参赌者进行威胁并持刀砍伤其中6人后抢走金戒指金项链高档手表以及手机、传呼机等共计价值30余万元的财物。警方在破案后查明,该团伙3名主要犯罪成员均来自甘肃武威,并且均为无业人员。
(三)从案犯素质分析,有两大特点。
1.文化程度偏低,绝大多数是小学、初中文化程度。知识的贫乏,加上他们不择手段的发财欲,便异化为一群衣冠禽兽。在近两年破获的抢劫案件中,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有的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谈不上学法、懂法了。
2.道德素质低下。这些案犯思想品质恶劣,损人利己,危害社会,受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道德观侵蚀,信奉的道德信条是以利己为标杆,以金钱为目标,以他人痛苦为依托,抢劫钱财,杀人越货,以获得私欲的满足。
(四)从抢劫方式分析,呈恶性特点及多样化趋势。
1.结伙作案、团伙犯罪。近年来在已破获的抢劫案件中,团伙抢劫比较突出,而且有上升趋势。他们往往以同学、朋友、老乡为纽带结成犯罪团伙,这些犯罪团伙成员固定,年青力壮,人多势众,分工明确,互相配合接应,往往连续作案。尤其是一些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人多势众,点多线长,交通工具方便,通讯联络优良,他们往往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威胁。
2.犯罪手法多样化。出现了麻醉抢劫,利用色相抢劫案,这类犯罪更加隐蔽,令人防不胜防,侦破难度较大。2000年7月某一天,在兰州至正宁县的长途夜班车上,一个在兰州打工的青年农民怀揣自己一年来打工挣的3000元钱,盼望着能够早点到家。在行至榆中县时,车上上了3名青年男子,其中一名与那个打工者坐在了一起,于是两人便寒暄起来,邻座的那名青年便从自己的兜内掏出两瓶杏仁露,给那个打工仔给了一瓶,于是两个人一边喝,一边继续寒暄,那个打工仔也不知自己是什么时候迷迷糊糊就睡着了,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发现自己的手表不见了,装有3000元现金的那件衣服和随身携带的两瓶皇台酒不见了。
3.手段更加残忍。犯罪分子为使犯罪阴谋得逞,不择手段,不计后果,犯罪的现场,往往惨不忍睹。犯罪嫌疑人苏锦荣经常与曹振芹在一起打麻将,知悉曹家中存放有现金,遂起歹意,于4月12日下午与肖彦云预谋行劫,并备好一把榔头和两把匕首。当晚9时许,二人以商量合伙作生意为名,骗进曹家,趁曹不备,用榔头猛击头部、棉被捂盖头部等残忍手段,将曹振芹及其子孙嘉伟致死,抢劫现金14500元、黄金1两、银元8枚。后将一桶食用油浇在尸体上,引火焚尸。
4.重特大抢劫案增多,特别是抢劫杀人案呈上升趋势。仅以西固区为例,西固区2000年截止11月份共发抢劫案148起,其中重特大134起,占90.5%。5月6日晚11时30分许,4名犯罪分子持匕首闯入龚家湾建兰新村市场2—4号个体烟酒批发部,将业主海子仁、妻姐马玉芬及马玉芬7岁儿子马国军3人捅死,将马玉芬丈夫马建文、9岁的儿子马国方捅伤后,抢走1万余元现金逃离现场。
5。从抢劫作案的目标分析,抢劫摩托车案件突出。以西固区为例,今年以来,西固区抢劫摩托车案件发案非常突出,占整个抢劫案件的34%。犯罪分子活动十分猖獗。他们由原来的暗偷发展到明抢,由言语威胁发展到持刀、持枪伤人抢劫,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威胁,已成为影响全区社会治安稳定的一个主要因素。他们以我区夜间拉客摩托车为侵害目标,由一人借口租乘,一人或二人在事先预伏地点等候。这种作案的特点是相互配合,事先密谋,得逞的可能性极大。
二、抢劫案件形成的原因
(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新的分配制度增大了收入分配上的反差,导致诱发犯罪的因素迅速增长。目前我国实行的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是以按资分配的方式和个体经济收入为补充的一种制度,适应了我国社会生产力仍然比较落后的客观要求。由此出现的不同经济成份之间收入分配上的反差是不可避免的。如何调节不同的经济成份之间收入分配的反差,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和逐步调整,按照经济政策,合法获取的正当收入是无可非议的,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但其强烈的反差,不能不使人们引起种种正反两方面的议论。虽然这种非按劳分配的“暴发户”为数不多,但在人们的感觉上形成一种强烈的反差,在实际生活中造成很大的冲击。由此产生的实际上和感觉上的收入分配的差别,将长期存在下去。种种因素导致的分配上的不平衡,使一些人的心理失去平衡,从而诱发了以侵财为目的的抢劫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