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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陇南民间戏剧团社回顾(2)

陇南文县玉垒坪的花灯戏班,由袁氏家族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剧团,团长袁怀寿,袁汉鼎是袁应登第十四代传人。剧团演出剧目达40多本(折)。不准妇女演戏。所有角色,包括小旦、正旦等全由男演员扮演。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剧团有34名演员。当地人无论地位多高,都以演戏为荣。文县原副县长袁怀进,玉垒村支书王映清、大队主任袁怀勇、文书袁怀寿等,都是花灯戏剧团的须生、旦脚演员。每年农历正月初二至十六,为花灯戏的主要演出时间。

NO.10武都鱼龙乡高山剧业余剧团

武都县鱼龙乡是高山剧发源地之一。上尹家戏班创建于清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上尹家高山剧业余剧团,保留有100多个演出剧目,每年春节期间演出。剧团业务骨干有能编、能导、能演的“戏母子”尹怪人、尹万福、尹云海、尹云洲、尹执川等人。尹执川编演的《水浒》、《西游记》剧目近10本。尹维新不仅能编演剧本,且谙熟音乐,他在历届省、地、县调演中创作演出的高山剧有《三保参军》、《大树底下》、《人老心红》、《卖余粮》、《夸队长》、《夜逃》、《更上一层楼》等。大型传统剧《马成宪讨妻》,经武都地区文教局主编的庆祝建国三十周年《戏剧选集》发表,后由甘肃省《群众文化》转载,并改名《老换少》,再由《陇苗》杂志发表,成为第一个正式公开发表的传统高山剧剧本。

NO.11成县纸坊业余戏班

民间业余秦腔戏班。创建于清光绪初年(1875年前后),创始人为王云,成员均为农民。主要在逢年,过庙会时演出。民国年间,戏班的负责人先后为苏青云、李启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添置了戏衣、乐器,并培养了10多名青年农民演员。1965年,先后参加了成县业余文艺调演和武都地区首届民兵、农村戏曲调演。“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演出,剧团戏衣因分给10户社员得以保存。1978年后,恢复演出传统戏,并首次到本县县城唱卖戏。主要演出剧目有《黄鹤楼》、《宋江杀楼》、《杀裴生》、《四郎探母》、《抱火斗》、《走雪》、《游西湖》等。早期主要演员有安居忠、傅永德、杜森林、曹忠元、杜理仁、苏宏盛、王有成等;后期青年演员有何怀岐、张承贤、苏俊娥(女)、王喜怀(女)等。

NO.12文县碧口镇业余川剧团(高腔)

文县碧口镇与四川接壤,1953年9月,当地川剧爱好者冯成良、谢正秋等筹建起业余川剧团,成员近20人。1959年,文县县政府派碧口镇文化馆长殷得昭兼任团长,同年以《皇帝与妓女·送行》、《翠香记》、《帐会》参加了天水地区庆祝建国十周年献礼演出大会,获奖金1000元,还应邀到四川广元、昭化等地演出。1965年元月,以《三击掌》代表文县参加武都地区业余文艺调演,“文化大革命”中被禁。1980年恢复演出,举办了川剧培训班,招收了25名待业青年,培养出一批青年艺徒,在周围城镇及四川南坪县演出。先后排演剧目有《柳荫记》、《双蝴蝶》、《空城计》、《闯宫问病》、《柜中缘》、《血泪仇》、《小二黑结婚》等。主要演员有何秀莲(女)、李桂兰(女)、陈功林、罗世杰、范福贵、张庆英(女)、胡胜高、张其贵、胡建国(司鼓)等。

二、歌舞圣殿:陇南民间戏台·戏楼

NO.1武都县鱼龙乡上尹家戏台

1978年4月,当地群众为演出本地世代相传的高山戏,自愿集资、出工,于同年10月落成,混凝土砖木结构,两檐为人字梁歇山顶,台顶正中有八个大字,横额“政道盛世物阜民康”,台宽十二点七米,台口宽七点三米,进深六点六米,台基高一点三米,台口高四米,通高八米,两侧有隐台各宽二点五米,为文武场面用。逢春节正月初八至十八日,由本村高山戏业余剧团演出高山戏。

NO.2武都隍庙街戏楼

位于武都县隍庙街。据《武都县志简集》载:该戏楼于“明隆庆年间(1567—1572)与城同建,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知州陈勋重修”。正殿外面为八卦挑阁式的戏楼,楼檐上悬有一幅红底黑字匾额,上书“立见报施”,系明末李自成农民起义军经过阶州时,李自成为城隍庙戏楼亲笔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武都分区文工团为庆祝武都解放,编排的第一本秦腔戏《鱼腹山》,是在这座戏楼上公演的。该戏楼1955年后被拆除。

NO.3礼县城隍庙戏楼

据《礼县新志》记载:“城隍庙在县城南,坐北向南……前为戏楼大门三间。”又云:“始建无考。明神宗戊午年(万历四十六年,1618)知县刘知远重修,同治四年(1865),……曾率众祈雨,并献楹联日:天本无私,勿忘修省,神能降雨,共迓和甘。民国十七年(1928)国民党驻军秽污,十八年邑人重修。”戏楼坐南向北,戏楼下为大门,雕刻精巧,十分讲究。

三、梨花朵朵:梨园轶事

NO.1阶州(今武都)知府叶恩沛《禁免春台示》

禁免春台示

清·光绪九年(1883)

为出示勒石,永远示禁事:窃查阶州每年于迎春时,州城各行办高台社火七十二台,随官同赴东郊往迎,以壮观瞻,此向规也。迨后民力不逮,官索不已,各行仅办一二十台,余为折价,每台折钱一二数百文不等;而所折之价,事后于城乡居民,纷纷索派,动以千民缗,名为交官,实为中饱,习俗已久。本州于癸未春来守是郡,询悉情伪。查所谓高台者,以丈余木杆,缚小儿女于上,饰以彩衣,装演成剧。时值隆冬,小儿不堪其苦,且索取折价之辈,假公济私,每因此口角争嚷,滋生事端。噫!迎春何事?劳民伤财若此!为民上者,何为以有限之脂膏,饱无穷之欲壑,作无益而害有益耶?正深恻然,适戴吏目尚志称:据各行户以负累不支,纷纷祈恳求豁免斯役前来。夫阶州自兵燹凶荒而后,益以地震,民间异常瘠苦,正思补救无术,矧以区区有益民生之事,而不俯顺舆情,为之示远裁禁耶?除牌示立案外,合再勒石剀示。嗣后有人再于迎春时妄请演高台社火,滋累闾闉者,即照违律治罪。事虽细而所全者大,后来君子当与有同心也。特示!(光绪《阶州直隶州续志》卷三十一·艺文·上)

NO.2三盛班

三盛班是西和县秦腔戏班,创建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创建人陈兰亭,原籍陕西,光绪十四年来西和,任长道福盛班领班,收徒传艺。他最出色的弟子李季儿、仲娃子、季味子,都是旦脚演员,三个徒弟经常一人领一班戏,到三处庙会演唱,福盛班因此改名三盛班。

民国初年,徽县秦腔演员王银定(艺名马王爷)与陈兰亭合作,把三盛班推向鼎盛。当时的主要演员有隋娃子、蔡双儿、温大净、郝来三、何满子、李务升、陈易平、陈仓娃、仲娃子等。上演剧目有《打骡子》、《十王庙》、《石佛寺》、《九莲灯》、《三人贤》、《七人贤》、《花田错》、《七箭书》、《风波亭》、《万仙阵》等300多本,是陇南地区演出剧目较多的一家戏曲班社。

继陈兰亭之后三盛班的领班有陈喇嘛、石随娃、马王爷、李季儿、仲娃子、季味儿、石新民。1950年春,天水鸿盛班一批演员参加该班,三盛班遂更名三盛社,领班长为米新涤(武生)。三盛班的戏箱原属长道镇泰山庙所有,1956年西和县长道镇与礼县永兴镇发生纠纷,戏箱由两镇瓜分,三盛班被迫解体。

NO.3《庄王图》

戏曲班社供奉的神像。图上画的是唱戏的老祖师爷妙庄王,每年腊月三十除夕焚香悬挂,演职员先要给庄王爷拜年,如有人犯了重大班规,也要“设庄王堂”,摆香案,将庄王图悬挂在舞台上,全体演员分坐两侧,犯罪者跪在图前,检讨罪行,由检场人施刑拷打。

西和三盛班《庄王图》是用彩色颜料工笔画在白布上的,上下装裱,长175厘米,宽89厘米,图后写有班主的姓名,2005年6月,王树立先生将《西和影子腔戏班庄王图》实物捐给了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NO.4敬庄王

敬庄王又称祭祖。一个秦腔戏班组建后,首先要供起“庄王像”(一般多用五尺白布画像、也有泥塑或木雕的),设好香案,戏班艺人们论资排辈向庄王像跪拜,焚香,敬酒。平时每逢初一、十五也要举行这种仪式。戏班每到一地演出,便将庄王像供奉于后台,演员出场前先对像拱手,谓之“辞驾”;退场回到后台再拱手,谓之“参驾”;戏演完拱手,谓之“谢驾”。戏谚:“一日九拱手,早晚一炉香”,即指此而言。戏班换“台口”时,需将庄王像用精制的木盒或红布袋子盛好,放进头帽箱里,由领班长肩背行走,或制成太师椅状的神龛,抬着庄王像转移。戏班艺人,若犯班规或演出中发生纰漏,轻者跪在庄王像前顶香领罪,重者设香案施以杖责。

NO.5《西礼戏曲》

戏曲音乐资料集。1959年3月由王佑平整理,西礼县文化馆编印(油印本),共收集陇南影子腔传统音乐,曲谱41首,包括“刚音系”,“平音系”,和吸收当地的民歌小调及曲牌等。原西和县文化馆长王树立先生有藏本。

NO.6《西礼之花》

戏曲期刊。1959年西和县,礼县合并为西礼县后创办,共出三期,介绍西礼戏(即陇南影子腔)的形成发展过程,刊载了由皮影搬上舞台的第一出现代题材戏剧《一场斗争》,以及《樊秀才》中之《秀才上京》一折;《碧血西城》中之《求援》一折,还有现代题材戏曲剧本《挖灶》等。原西和县文化馆长王树立先生有藏本。

NO.7《花灯戏曲调集》

戏曲曲调集。1966年2月武都专区花灯戏曲收集组编辑。三十二开油印本,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花灯戏曲谱,计有“高腔”,“花音”,“花调”,“平调”等38首,一部分是花灯戏中借用当地的民歌小调,计有“十二花”,“碾草歌”,“闹五更”,“卖花”等74首。原陇南专区文化局有藏本。

NO.8《高山剧曲调集》

戏曲曲调集。1966年2月由武都专区高山剧曲调收集组编辑。三十二开油印本,系根据民间演唱的高山剧曲调,记谱收录的。其中有“梳妆类”,“哭腔类”,“生活类”,“过场牌子”等唱腔曲牌240首。原陇南专区文化局有藏本。

NO.9礼县武侯祠戏楼石碑

碑在礼县祁山,共有两块:一为明万历七年(1578)礼县知县所立,说明此处原有武侯祠,是北宋时当地人民为纪念诸葛亮六出祁山所建,祠内有戏楼;另一块是清道光十二年(1832)所立,记述何承督两河、巡行天水道,又将庙和戏楼重新翻修,每年农历四月初一至初四为庙会期,唱戏四天四夜。1972年戏楼被拆除、庙及古碑犹存,存礼县祁山乡文化站内。

NO.10影子腔木胡

1958年,王树立由西和县民间艺人白爸(名不祥)处收集而来,白爸时年七十三岁。据白爸讲,这把木胡是从他父亲手中遗留下来的。依此推算,此木胡最迟当在清同治年间即已使用。原件弓子为竹板制成,宽约五厘米,弓弦为马尾,长约四十五厘米。木胡原存西和县文化馆长王树立处,2005年6月,王树立先生将《西和影子腔木胡》实物捐给了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