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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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回忆录(二)(4)

“既不是狗,不是猫,不是猴子,也不是我们熟悉的别的什么东西。我曾经设法按爪印的大小描画出这个动物的形象。你看,这是它站着不动时的四个爪印,从前爪到后爪至少有十五英寸的距离。再加上头和颈部的长度,你就可以推测出这动物至少长两英尺,如果有尾巴,那也可能还要长些。不过,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另外的尺寸。这个动物曾经走动过,我们量了它走一步的距离,每一步只有三英寸左右。你就可以推测出这东西身体很长,腿很短。这东西虽没有留下什么毛来,但它的大致形状,一定和我所说的一样,它能爬上窗帘,应该是一种食肉动物。”

“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呢?”

“因为窗户上挂着一个金丝雀笼子,它爬到窗帘上,似乎是要抓那只鸟。”

“它究竟会是什么兽类呢?”

“如果我能说出它是什么动物,那就太有助于破案了。总的说来,这可能是什么鼬鼠之类的东西,不过比我曾经见过的那些要大得多。”

“但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呢?”

“这一点也还没有弄清楚。可是,我们已经知道了不少情况。我们知道,因为窗帘没拉上,屋里亮着灯,有一个人曾经站在大路上,看到巴克利夫妇在争吵。我们还知道,他带着一只奇怪的动物,跑过了草坪,走进屋内,也可能是他打了上校,也很可能是上校看到他以后,吓得跌倒了,头就撞在炉角上了。最后,我们还知道一个奇怪的情况,就是这位闯入者在离开时,把钥匙随身带走了。”

“你的这些发现,似乎把事情搞得比以前更加混乱了。”我说道。

“不错,这些情况确实说明这件案子比最初设想的更复杂了。我仔细思考了这件事,我认为我必须从另一方面去调查这件案子。不过,华生,我耽误你睡觉了,明天在去奥尔德肖特的路上,我可以把剩下的情况详细地告诉你。”

“谢谢你,你已经说到最有趣的地方,引发我的好奇了。”

“是这样的。晚上七点半离开家门时,巴克利夫人和她丈夫的关系还很融洽。之前我已经说过,她虽然不够温柔体贴,可是车夫听到她和上校说话的口气还是和睦的。现在,同样可以肯定的是,她一回来,就走进那间她不大可能见到她丈夫的清晨起居室,正如一个女人情绪激动时常有的那样,吩咐仆人给她准备茶。当上校进去时,她突然激动地责备上校。所以说,在晚上七点半到晚上九点钟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完全改变了她对上校的态度。可是巴克利夫人在这一个半小时之内,始终和莫里森小姐在一起,因此,完全可以肯定,尽管莫里森小姐否认,但事实上她一定知道这件事的一些情况。

“原先我怀疑,可能莫里森小姐和上校有什么关系,而她现在向上校夫人承认了。这就可以说明为什么上校夫人怒气冲冲地回了家,也可以说明为什么莫里森小姐否认曾经发生过什么事。这种猜测和仆人听到的那些话也并不完全抵触。但是巴克利夫人曾经提到大卫,上校忠实于他的妻子是人人都知道的,这些却又与此不相符合,更不用说第三者的闯入了,当然,这与上述推想更联系不上。这样就很难选定正确的方向,不过,总的来说,我倾向于上校和莫里森小姐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的想法,我更加相信这位少女是知道巴克利夫人憎恨她丈夫的原因的。我的办法很简单,就是去拜访莫里森小姐,向她说明,我完全肯定她知道这些事实,并且让她确信,她不把这件事说出来,她的朋友巴克利夫人将因作为犯罪嫌疑人而受审。

“莫里森小姐是一个瘦小而娴静的姑娘,双眼满含温柔,淡黄色的头发,非常聪明机智。在我说明这些之后,她坐在那里,沉思了片刻,然后向我转过身来,态度坚决地声明了一些很值得注意的事。我简要地把它讲给你听。

“莫里森小姐说道:‘我曾经答应我的朋友,对这件事守口如瓶,既然答应了,就不应该违背誓言。可是我那可怜的好友被控犯有如此严重的罪行,而她自己又因病不能开口,如果我把星期一晚上发生的事毫无保留地告诉你,能够帮助她,那么我想,我情愿违背誓言。

“‘大约晚上八点三刻,我们从瓦特街慈善会回来。我们回家的路途经赫德森街,这是一条非常宁静的大道。整条街上仅有一盏路灯,是在街道的左边。当我们走近这盏路灯时,我看到一个人迎面向我们走来。这个人背驼得很厉害,他的一边肩膀上扛着一个像小箱子的东西。他看起来已经残废了,因为他整个身体佝偻得头向下低,走路时双膝弯曲。我们从他身旁走过时,他仰起脸来看我们。他一看到我们,就停了下来,发出了一声吓人的惊呼:“天哪,是南希!”巴克利夫人面色变得惨白。如果不是那个面容可怕的人扶住她,她就跌倒在地了。我本打算去叫警察,可是巴克利夫人对这个人说话却出乎意料的客气。

“‘巴克利夫人颤声说道:“这三十年来,我以为你已经死了,亨利。”

“‘“我是死了。”这个人说道。他说话的声调令人害怕。他的脸色阴郁,他的眼神,我现在还常常梦见。他的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面颊皱缩干瘪。

“‘“请你先走,亲爱的,用不着害怕,我想和这个人说说话。”她竭力说得轻松些,可是她依然面色苍白,嘴唇颤抖。

“‘我按照她的要求先走了,他们一起谈了几分钟。后来她两眼含怒地来到街上,我看到那个可怜的残废人正站在路灯杆旁,怒气冲冲地挥舞着握紧的拳头。回来的路上她一言不发,直到我家门口,她才拉住我的手,央求我不要把路上发生的事告诉别人。

“‘“这是我的一个老朋友,现在潦倒了。”她说道。我向她发誓会替她保守秘密,她便亲了亲我,从此,我便再也没有见到她。我现在已经把知道的全部情况告诉了你。我以前之所以不肯告诉警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我亲爱的朋友的处境。我现在知道,把一切事情全说出来,只会对她有利。’

“这就是莫里森小姐告诉我的话,华生。这对我来说,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以前毫不相关的每一件事,立即串连了起来。我对这个案件的过程,已经隐约看出些眉目了。接下来,我必须去找那个给巴克利夫人留下如此不平常印象的人。如果这个人还在奥尔德肖特,要找到他就不是一件难办的事。这地方居民并不多,而一个残疾人肯定会引人注意的。我花了一天时间去找他,到了傍晚时分,也就是今天傍晚,华生,我找到了他。他名叫亨利·伍德,寄居在那两个女人遇见他的那条街上。他到这里仅五天。我谎称自己是登记人员,从女房东口中了解到这个人的一些情况。这个人是一个变戏法的,每天黄昏以后就到私人经营的各个士兵俱乐部去表演几个节目。他经常随身带着一个小箱子,箱子里装着一只动物。女房东似乎很怕这东西,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动物。据女房东说,他经常用这只动物来耍几套把戏。女房东知道的情况就是这么多。她还补充说,像他这样一个备受折磨的人,能活下来,真的是个奇迹。有时这个人说一些奇怪的话,而最近两天夜晚,女房东听到他在卧室里哭泣。他并不缺少钱,他在付押金时,交给女房东的却是一枚像弗罗林的银币。华生,她给我看了,这是一枚印度卢比。

“我亲爱的朋友,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找你了。显然,那两个女人与这个人分手后,他便远远地尾随着她们。当他从窗外看到那对夫妇间的争吵时,他便闯了进去,而他用小木箱装着的那只动物却跑了出来。不过那间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看来世界上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了。”

“你打算去问他吗?”

“是的,不过需要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你是让我做见证人吗?”

“当然了,假如你愿意的话。如果他能把事情说清楚,那是最好的了。如果他不肯说,那么,我们只有提请逮捕他。”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们到那里时,他不会离开呢?”

“我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我把我在贝克街雇用的一个孩子派去盯住他,无论这个人走到哪里,他都甩不掉这孩子的。明天我们会在赫德森街找到他。假如我再耽误你去睡觉,那么,我就是在犯罪了。”

中午,我们赶到案发地点,由我的朋友引导,立即前往赫德森街。尽管福尔摩斯善于隐藏他的感情,但我还是能一眼看出,他在竭力抑制兴奋情绪。我自己既觉得好奇,又觉得好玩,也异常兴奋激动,这是我每次和他在调查案件时都体验到的。

当我们拐进一条两旁都是二层砖瓦楼房的短街时,福尔摩斯说道:“这就是那条街。哈哈,辛普森来报告了。”

一个小流浪儿向我们跑过来,大声喊道:“他就在里面,福尔摩斯先生。”

“很好,辛普森!”福尔摩斯拍了拍流浪儿的头,说道,“快来,华生,就是这间房子。”

福尔摩斯递进一张名片,声言有要事前来。我们马上就和我们要访问的人见面了。

虽然天气很热,这间小屋子竟热得像烤炉一样,但这个人仍蜷缩在火炉旁。这个人弯腰驼背,在椅中缩成一团,在某种程度上给人一种难以形容的丑恶印象。可是当他转过脸来时,我们看到这张脸虽然枯瘦而黝黑,但从前一定是相当漂亮的。他怀疑地怒视着我们,他既不说话,也不站起来,只指指两把椅子示意我们坐下。

福尔摩斯和颜悦色地说道:“我想,你就是从前在印度的亨利·伍德吧。我们是为了巴克利上校之死的事,顺便来访的。”

“我怎会知道呢?”

“这就是我所要查清的了。我想,如果我不把这件事弄清楚,你的老朋友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因谋杀罪而受审。”

这个人猛地一惊。

“我不知道你是谁,也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但你敢发誓,你对我所说的绝无半句虚言吗?”他大喊道。

“当然,他们等她恢复知觉后,就要逮捕她了。”

“天哪!你也是警察吗?”

“不是。”

“这件事与你有什么关系呢?”

“伸张正义,人人有责。”

“你可以相信我的话,她是无辜的。”

“那么凶手是你?”

“不,不是我。”

“那么,是谁杀害了詹姆斯·巴克利上校呢?”

“他的罪行天理难容,死有余辜。不过,请你记住,如果我如愿以偿,把他的脑袋打爆,让他死在我的手下,他也不过是罪有应得。假如不是他问心有愧,自己摔死了,我敢发誓我肯定会杀死他。你要我讲一讲这件事。好,我没有必要隐瞒,对于这件事我是问心无愧的。

“事情是这样的,先生。你别看我现在驼背,肋骨歪扭,但在当年,下士亨利·伍德在一一七步兵团是一个最帅气的人。那时我们驻扎在印度布尔蒂的一个兵营里。几天前死去的巴克利和我是同一个连的军士,而那时团里有一个美女,是陆战队上士的女儿南希·德沃伊。那时有两个人爱她,而她只爱其中的一个,就是你们现在看到蜷缩在火炉前的这个可怜的人。当你们听到我说那时正因为我长得英俊她才爱我时,你们一定会觉得非常可笑。

“虽然她爱我,可是她父亲却要把她嫁给巴克利。我那时是个不顾一切的少年,巴克利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正准备提升军官了。可是那姑娘仍然对我很忠诚,如果不是发生了印度叛乱,全国都骚乱起来,也许我能把她娶到手。

“那时我们都被困在布尔蒂,我们那个团,半个炮兵连,一个锡克教连,还有许多平民和妇女。这时有一万叛军包围了我们。被围困的第二个星期,我们的饮用水用光了。那时尼尔将军的纵队正往内地移动,因为我们不能携带所有的妇女和儿童冲杀出去,所以和他们取得联系是我们的唯一出路。我自告奋勇突围去向尼尔将军寻求救援。我的请求被批准了,于是,我就和巴克利中士商量。他比其他人都熟悉地形,便画了一张路线图给我,以便我按图所指引的线路穿过叛军防线。夜里十点钟,我便出发了。这里有一千条生命在等待救援,可是那天夜晚我从城墙上爬下去的时候,心里只挂念着一个人。

“我要经过一条干涸的河道,我原本指望它可以掩护我避过敌军的岗哨,可是当我刚匍匐行进到河道拐角处,正好落入了六个敌军的埋伏之中。顷刻间,我被打晕过去,手足都被缚住。可是真正让我受伤的不是在头上,而是在心上。因为当我醒来时听到他们的谈话,虽然我只能听懂一点他们的语言,但也足以明白,原来我的伙伴,也就是给我安排了路线的那个人,通过一个土著的仆人,把我出卖给敌人了。

“啊,我不需要详细讲述这一部分了。你们现在已经知道詹姆斯·巴克利到底做了什么了。第二天,尼尔将军前来解了布尔蒂的围,可是叛军在撤退时,把我一起带走了。这么多年来,我备受折磨,设法逃走,又被捉回,重新遭受折磨。你们可以看到他们把我折磨成什么样了。那时他们有些人带着我到了尼泊尔,后来又转到大吉岭。那里的山民把带着我的那几个叛军杀死了,于是在我逃脱前,我成了他们的奴隶。不过,我逃走时没有向南逃,而是被迫向北逃到阿富汗。我在那里游荡了几年,最后又回到旁遮普。在旁遮普那里的多半时间里,我住在土人中,学会了变戏法,并以此维持生活。像我这样一个可怜的瘸子,又何必再回到英国,让我的一些老朋友知道我这种情况呢?即使我渴望复仇,我也不愿回去。我宁愿南希和我的老朋友们认为亨利·伍德已经死了,也不愿让他们看到我拄着一根拐杖步履蹒跚。他们深信我已经死了,我也希望他们这样想。我听说巴克利娶了南希,并且在团里升迁很快,可是即便如此,我也不愿说出真相。

“不过人到了晚年,就思念故乡。几年来,我时常梦想着看到英国绿油油的大地和田园。于是,我决定在我有生之年再看一看我的故乡。我积攒了回来的路费,来到驻军的地方。因为我了解士兵的生活,知道怎样使他们快乐,并借此维持生活。”

“你讲的故事是非常感人的,”歇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听说你遇到了巴克利夫人,你们彼此都认出了对方。我估计,后来你尾随她回家去,在窗外看到她和她丈夫争吵,当时巴克利夫人很可能当面痛斥了他对你的行为。你情不自禁地跑过了草坪,闯进了屋里。”

“正是这样,先生,可是他一看到我,大惊失色,我还从未见过这样难看的脸色。接着,他向后摔倒,一头撞到炉子护板上。其实,他在摔倒之前就已经死了。我从他脸上感觉到他已经死了。他一看见我,就像被一颗子弹射中了他的心,那颗做了亏心事的心。”

“后来呢?”

“后来南希晕倒了,我急忙从她手中拿起了开门的钥匙,打算开门呼救。可是这时我觉得不如一走了之,因为这件事看来对我很不利,如果我被抓住,我的秘密就全暴露了。我匆忙把钥匙塞进衣袋里,丢下我的拐杖去捉爬上了窗帘的特笛。我把它捉住放回箱子里,便尽快地逃离了这间屋子。”

“谁是特笛?”福尔摩斯问道。

这个人俯身向前,打开屋角一只笼子的门。笼子里溜出来一只漂亮的红褐色小动物。它的身子瘦小而柔软,长着鼬鼠似的腿,一个细长的鼻子,一双很美的红眼睛,我还从未见过别的动物有这样美丽的眼睛。

“这是一只猫鼬。”我喊道。

“对,有人这样叫它,也有人把它叫做獴。”那个人说道,“我把它叫做捕蛇鼬,特笛捕捉眼镜蛇的速度快得惊人。我这里有一条去掉了毒牙的蛇,特笛每晚就在士兵俱乐部里表演捕蛇。

“先生,还有别的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