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买贵了,只怕上当了。”这是如今不少消费者的心声。对于商家那些层出不穷的怪招,消费者只要能够不断适应现代社会的消费趋势,把握商家消费设陷的一般规律,商家用来对付消费者的各种“圈套”和“花招”就会在聪明的消费者面前原形毕露、黯然失色。
“假一赔十”是圈套
某商场公开对外承诺:顾客若在该商场买到假货,商场按货款的10倍对顾客进行赔偿。随后不久,消费者张先生在该商场花480元买了一双“富贵鸟”牌皮鞋,准备自己结婚时穿。买回后,发现该皮鞋做工十分粗糙,便怀疑可能是伪劣产品。在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确认该皮鞋为假冒产品。张先生当即找到该商场,要商场根据其承诺,按货款的10倍赔偿她4800元。然而,商场果断拒绝了张先生的要求,并称根据法律规定:自己的原先“承诺”有失公平,应当无效。这是怎么回事呢?
如今,不少商家为了促销都打出了“假一赔十”、“假一赔百”的招牌,更有商家甚至 “疯狂”地喊出了“假一奖万元”,甚或更多的口号。其实,这些都不过是商家们在玩噱头罢了,这并不能表明该商场完全没有假货。
该商家大打 “假一赔十”的广告,其“诚恳”态度忽悠了消费者,使其产生“商家敢于付出这样大的代价,产品不会有假”的消费心理。在当今的商战中,一些不良的商家就是运用了这样的煽动效应的广告语言,来骗取消费者的信任,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而事后上当受骗的消费者恰恰是这种过分信任商家的广告效果造成的。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不要被商家打出的“假一赔十”、“假一赔百”等承诺迷惑,应该自主地、谨慎地选购商品,以免上当受骗。
省钱指数:★★★★
实用指数:★★★★★
“愚人节”愚弄消费者
2008年愚人节前夕,上海许多消费者看到“在东方商场购衬衫一件,送太平鸟一只”的广告后,纷纷前往寻“鸟”,可惜当他们赶到万佳商场购物时,才发现得的只是一件太平鸟牌衬衫。
据了解,上海东方商场前几天在媒体上登出的这则广告让许多爱养鸟的消费者惊喜不已,因为太平鸟是一种较名贵的鸟类。4月1日上午,大批顾客涌进商场到处张望,却连一根羽毛也未见到。看了店堂内的一个告示后他们才明白,所谓太平鸟就是太平鸟牌衬衫。营业员说,广告词是故意写错的,因为今天是愚人节。据商场负责人介绍,多年来,国有商场总是一本正经地做生意,这次商场搞衬衫节,恰逢是愚人节,就和顾客开了个玩笑。
然而,许多顾客却对此不领情,因为许多人,特别是老年人根本不知道有什么愚人节。上海市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商业广告应守法,广告内容要真实,否则有欺诈之嫌,商家利用“愚人节”来捉弄消费者的做法显然不妥。
本案中,估计会有消费者被愚弄。这些消费者之所以上当,实际上都是与消费者个人的贪图小便宜分不开的。多年前,就有报纸报道过某地的一家自行车商场打出了“买一送一”的口号。然而,当消费者购物后才被告知:所谓的“买一”是买一辆自行车;而“送一”,只不过是送一把车锁而已。消费者高兴而来,是为了能得到期望的“送一”之大礼;失望而去,是再一次明白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确实是世间的一个真理。不管老年人是否知道“愚人节”这一节日,导致他们上当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们明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却宁愿去相信偶尔会有一次奇迹出现的。
消费者在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面前要保持理智,不要被一些夸大、虚假不实的广告宣传所迷惑,要看清楚参与细则,避免掉进消费的陷阱,成为被商家愚弄的“愚人”。
省钱指数:★★★
实用指数:★★★★
食品保鲜膜变成“掩护膜”
王女士经常在她家附近的一家超市购买已经切装好的散装水果,每次都挑选当天用保鲜膜包装制作的,有时候吃不完,就放在冰箱里。没想到,水果第二天早上就全烂了。而她的同事刘小姐每次在集市上购买的新鲜哈密瓜,切开后放在室内两天都坏不了。颇为纳闷的王女士长了一个心眼,她在超市的一盘散装哈密瓜的盘底做了一个记号。第二天去超市找到那盘水果,却发现保鲜膜上标注的制作日期变成了当日的。王女士十分气愤地说:“我以后再也不在这家超市买东西了!”
在不少消费者眼中,超市特别是一些大型超市是不会或者是不敢弄虚作假的,在事关消费者生命健康的食品方面,更是不会做任何手脚的。这种信任是基于:一方面是因为政府的质检、卫生部门会对超市进行比较严格的监管;另一方面,超市又贴近居民生活区,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商家会失去生活区内的大量客户。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超市有时也会利用消费者这些大意的心理,暗中做些手脚,将保鲜膜用作欺骗消费者的“掩护膜”。因此,王女士所遇到的情况绝不是偶然的。
消费者一定要谨慎购物:食品消费关及生命健康,购买保鲜类食品一定不要被一个小小的薄膜所欺骗,首先要仔细观察食品的颜色和状态,实在不好辨别的就回家打开看一看;为了便于以后找商家“算账”,一定要选择正规超市或食品商店来购买此类包装食品,并保留好购物凭证。
省钱指数:★★★
实用指数:★★★★
标签实物不相符,香水变香精
安徽省安庆市的马小姐到合肥出差,在一家中型百货商店花1380元购买了两瓶法国香水,准备回去送给好朋友。因当时急于赶路,没仔细看外包装上的文字并打开检查,认为这家国营市场不会卖假货的,便带回了安庆。
当她兴致勃勃地将两瓶昂贵的进口香水交给好朋友时,内行而细心的好友却发现其中一瓶内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不一致:盒子上标的2007年8月生产,瓶体上却是2006年9月生产。且容量标的10毫升,看起来只有多半瓶,与另一瓶相比显然少了很多。又仔细看,这是香精而不是香水。好友半开玩笑地说马小姐:“商店售货小姐恐怕看出你粗心又外行,就拿假货蒙你吧?” 马小姐当然很生气,幸亏当时开了发票,安庆离合肥不算太远,又经常去省城公干,便寻机带了这瓶让她在好友面前丢了脸的“香精”到合肥退货。同时向有关媒体写了投诉信,让这家商场在广大消费者面前丢丢脸。
商场方面因马小姐事隔月余来“算账”,且只带了一瓶,无法判断是否人为因素造成包装错混,但此香精封口尚严密,外侧只有7.5毫升,确实与标注“10毫升”不符,便与国内合资厂方联系后,给马小姐全款退了货。
在市场经济下,充分的竞争使得生产商越来越重视产品的质量。在大多数国人眼里,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因其市场公平竞争比较充分,生存下来的一些生产商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相比国内的要好许多。但是,任何严格的措施都难以保证万无一失,厂家生产的产品质量就会一点纰漏都没有吗?
购物时最好当场验看商品是否与标识相符,并仔细检查其质量及计量;索要票据,妥善保存,以备一旦将来发现问题便于依票据找商家或厂家解决,或者到其他部门投诉。
省钱指数:★★★★
实用指数:★★★★
产品大打“纳米”牌
一位姓周的先生花1000元在友好购物中心买了一套由某公司生产的纳米产品,包括水杯、金卡和腰带。产品说明书上介绍该产品具有“改善睡眠、自动调节人体机能、排毒养颜”等功能。该产品的系列说明书上,标有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出具的“质量、服务、信誉——消费者可信产品”荣誉证书。周先生使用了上述产品后,发现并不像该产品所描述的那样神奇,且身体出现不适反应。
纳米,是一种长度单位,1纳米即十亿分之一米。假设一根头发的直径为0.05毫米,把它径向平均剖成5万根,每根的厚度即约为1纳米。用一个长度概念来定义产品,商家此举属于偷梁换柱。实际上,当前的一些“纳米产品”,大部分只是应用了微米技术。即使采用了纳米技术的产品,也只是初级产品。如“纳米冰箱”只是添加了二氧化钛等纳米无机物,产生了一定的抗菌性能,但也不是对所有细菌都有抑制作用;“纳米洗衣机”也只是在洗衣机外桶的内壁上使用了很少的纳米材料。
应该看到,科技的发展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变化是革命性的。一些不法商家就是利用消费者十分相信科技的心理特点,大打“科技”牌、“高新”牌,偷梁换柱,诱导消费者,导致一些消费者上当受骗。
虽然应用了纳米技术的产品性能较普通产品有所提高,但绝对没有个别商家宣传的那么神奇。成熟的纳米技术离日常生活还有距离,广大消费者别让市场上鱼龙混杂的“纳米”产品迷了眼。
省钱指数:★★★★
实用指数:★★★★
“购物返券”实为循环消费
每到临近岁末年尾,商家纷纷推出了购物返券活动,从满200送50、满300送100层层加码,甚至出现满100送125等看似“赔本”的“惊人优惠”。随着商家返券力度的升级,消费者的购物激情也不断被激发。
某地最大的商业旗舰推出了送感恩券,抽头奖海马轿车活动,引爆了购物狂潮。收银台前、领取返券、抽奖的柜台前,到处是攒动的人头,队伍排着转了好几个弯,收银小姐忙得手抽筋,连收银系统都一度瘫痪。一位刘小姐告诉记者,她买了一对手表,光交钱就耗了几个小时,从1楼到7楼所有收银台都排长队,本来还打算排队抽奖,但工作人员告诉她们,恐怕到了深夜2点钟商场打烊还排不到她们,只能悻悻放弃。
众多的促销手段,花样繁多返券数字游戏让消费者头痛,逛商场更大程度上变成了一项智力游戏,涌动的人流中到处可以看到忙着算计的消费者,有的还带来了计算器,一家全体上阵,分头排队再一起合计。
一对购买结婚用品的小夫妻告诉记者,逛了一整天,东西买了一大堆,以为得了实惠,但一算账,还是多掏了600元,落入了循环消费的陷阱。盘点着一大堆购物袋,他们的“购物经”简直让人头昏眼花。他们开始先买了意大利沙驰的衬衫、领带,得到1500的购物卡,然后拿着卡去购买了一套3890的西装,抵扣了1500卡之后又得到一张1800元的购物卡,然后用这个购物卡购买了三双皮鞋,一个苹果皮包,但是卡里的金额不够了,又掏出400元,然后又送了400元购物卡。如此循环反复,最后终于在逛的快虚脱的时候用完了卡。
看似好多东西都是白送的,其实这位消费者说,“满100返100看起来是5折,但实际上还得再花钱去买,而且那个零头,比如199,还得自己出99元。”
一位业内人士说,尽管打折、送券的力度空前,但没有人做亏本生意。为少赠现金券,一些商场往往在定价上做文章,甚至将过季、积压的商品摆上柜台,利用原价购物卖上好价钱。
“满100送100”,带给消费者的第一感觉是这样的商品只有原价的五折。这样的口号,因其带给消费者的诱惑较大,故往往会吸引到为数众多的消费者的光临。然而,正如案列中的那位消费者所说的那样:看起来是五折,但用购物卷时还有不少的零头需要去填补。最后,钱还是流出了消费者的腰包。
由于当前缺乏相关的法规予以定性,不能给商家扣上强制消费的帽子,但消费者的确有必要在岁末年终的消费热潮中保持一份冷静。在商家设计的复杂规则面前,消费者不得不绞尽脑汁,擦亮眼睛。稍不留意,就会掉入循环消费的陷阱。
省钱指数:★★★★
实用指数:★★★★★
退机修理后再当新机卖
2008年3月,某消费者在一家专卖店花1800元购买了一款手机,使用时发现机内存有以前的通话信息5条。事后要求经销商退机时,经销商强调这是检试工序所遗留的信息而不予退换,消费者为此投诉。经有关部门按手机存留的电话号码与有关当事人进行联系,证实了此机在2007年4月已被他人购买,因经常出现黑屏问题被退回。
专卖店里的物品,在消费者看来,毫无疑问是全新的,持怀疑态度的人不多。而正是这样的想法被一些不法商家所利用。一些经销商有可能将因质量缺陷而退回的手机经过修理后又当作正品出售。这种行为一经查实构成了欺诈,依据《消法》第49条规定,销售者应退回原款,并给予所购商品价格一倍的经济赔偿。
购买手机时应要求销售者当面打开内外包装,仔细检查商品有无缺陷,按照说明书详细检验主机的功能,并打开通话记录查看一下是否存有遗留信息。
省钱指数:★★★★★
实用指数:★★★★
倒换或扣留附件及赠品
2008年2月,某消费者购买了一部诺基亚手机,随机配有双电池、双充电器和耳机。消费者发现没有耳机时,经销商解释为:“此机现已打折降价,不再赠送耳机。”手机使用一段时间后,消费者又发现有一块电池待机时间很短,几次充电后电池就报废了。经仔细查看电池包装发现,两块电池中有一块是原装产品,另一块则是杂牌货。
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来进行欺诈,是一些科技产品的不法销售者进行欺诈的一种手段,消费者由于缺少相应的知识,往往会上当受骗。
手机的附件与主机同等重要。在购买手机时,要当场弄清所有配置的商品情况,对配有双电池、双充电器的手机,应认真检查它们的商标、型号和产地是否一致,以防止被商家倒换。对说明书上列有的附件和赠品,应要求销售者如数提供,不能以任何理由私自扣留。按规定,附件及赠品也同样享受“三包”服务。尤为重要的是要保存好购货凭证,以免出了问题而没有凭据。
省钱指数:★★★★
实用指数:★★★★
维修部门越位换机
2008年9月,某消费者在一家商厦购买了一部NEC手机,在三包期内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当第三次找到维修部时,该维修部非常痛快地给换了部“新机”,但没过几天“新机”又出现了质量问题。消费者本想通过维修部门再次换机,但却被当面回绝并称:“在哪买的找哪去”。消费者与之争执不过,只好又折回原销售处要求退货,但得到的答复是:“所持手机与发票上的串号不符,此商品不是本商厦所出售,因而无法承担三包责任。”
由于商品的“三包”规则是由商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制定的,因此,消费者在此《规则》面前,实际上是处于被动地位的,只能依从商家所定的规则行事。这也正是大多数消费者的无奈之处。
手机三包责任明确规定:在三包期内出现性能故障的,销售者应按规定承担退换货责任;修理者应当履行免费维修义务。退换机和维修商品所产生的费用,实际上是由厂家分别与商家和售后服务部门协议分摊的,在三包期内一旦出现越位换机的情况,就会导致商品混淆、商家和厂家责任不清,给消费者造成损害。
消费者所能做的,就是尽最大努力熟悉这些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手机在三包期内不要轻易同意售后维修部门为自己换机。
省钱指数:★★★★★
实用指数:★★★★
购手机需防旧机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