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性文化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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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思考责任——人类变狡猾了(3)

好德如好色,诸侯不下渔色,故君子远色以为民纪。故男女授受不亲,御妇人则进左手,姑、姊、妹、女子已嫁而返,男子不与同席而坐,寡妇不夜哭,妇人疾,问之,不问其疾。以此坊(防)民,民犹淫而乱于族。

男女间传递东西都不能直接送入手中,而必须将东西先置于一个“中立地带”,接受者再从那里取用,这叫做“礼不亲授”。孔子曾经很阴险地叫子贡去试探阿谷处女,向她讨杯水喝;阿谷处女可不上这个当,她盛好水后跪置在沙地上,叫子贡自己去拿。这就是《礼记·内则》中所说的“其相授,则女受以篚。其无篚,则皆坐奠之而后取之”的规范动作。为了防止男女间的身体接触,《礼记》的作者把什么可能性都考虑到了,并且不厌其烦地告诫男女要“遵章守纪”——

(男女)不杂坐,不同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诸母不漱裳。外言不入于阃,内言不出于阃。女子许嫁,缨,非有大故,不入其门。姑、姊、妹、女子已嫁而返,兄弟弗与同席而坐,弗与同器而食。父子不同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

(《礼记·曲礼上》)

寡妇之子,不有见焉,则弗友也,君子以辟远也。故朋友之交,主人不在,不有大故,则不入其门。

夫礼,坊(防)民所淫,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

(《礼记·坊记》)

这就是儒家为男女关系所设置的社会控制措施,但这仅是儒家有关社会控制论思想中的极小一部分。其余大至天地宇宙,次如国家社会、君臣父子、亲族纲常,特别是有关政治伦理,真是考虑得巨细无遗,设计上已到了天衣无缝的完美程度。

但从总体上说,儒家称之为礼教的社会控制论是没有操作意义的,因为根本就无法去操作。仅从性的社会控制这部分内容看,“礼”就无法操作,尽管它所设置的某些性禁忌不无合理成分,如“娶妻不娶同姓,以厚别也。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这是为了防止近亲通婚,含有优生优育的考虑。但男女相遇避之如同瘟疫,举手投足有那样多的繁文缛节,这已经很不近人情。最可怕的是竟然企图阻断男女情欲,这就是直接阉割人性了。稍后一些的“亚圣”孟子也看出了“礼”在操作性上的问题,曾对其做过效果不大的圆饰和补救——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欤?”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孟子·离娄上》)

嫂子在水中快被淹死了,兄弟伸不伸手救她?如伸手去救,则势必有所接触而逾“男女授受不亲”之矩。对此,孟子怒斥道,不伸手救嫂者是豺狼!这话听起来似乎很仁慈——生命与性禁忌相较,毕竟生命重要。但亚圣马上又说,这只限于在紧急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是权宜之计,不等于说平时也能碰嫂子的手。

如果强制贯彻礼教内容会有什么结果呢?这里有两个现成事例可作标本,一是五代时虢州司户参军王凝因病死于任所,他的妻子李氏带着年幼的儿子赶去迎取灵柩。回程中途经开封,客栈老板不准李氏扶灵柩入店,争执中老板抓住李氏的手欲将她拖出店门。李氏感到受了奇耻大辱,呼号说:“我为妇人,不能守节,而此手为人执邪,不可以一手并污吾身!”竟操利斧把那只手剁了下来!再就是金朝废帝海陵在后宫制造的恐怖社会——

凡座中有嫔御,海陵必自掷一物于地,使近侍环视之,他视者杀。诫宫中给使男子,于妃嫔位举首者剜其目。出入不得独行,便旋,须四人偕往,所司执刀监护,不由路者斩之。日入后,下阶砌行者死,告者赏钱二百万。男女仓促误相触,先声言者赏三品官,后言者死,齐言者皆释之。

(《金史》卷六十三)

在这样一个环境内,人的生存都已经成问题了:女人在场,所有男人的眼睛只能盯住某个固定目标不动,东张西望者杀头;男仆在妃嫔座前抬头者,剜去双眼;男仆在后宫中不能单独出入,办事必须四人一组以便相互监视,不遵从规定路线行进者,杀头;日落后从台阶下行走者死刑,告密者赏钱两百万;忙乱中不当心男女身体相撞,抢先禀报者赏三品官,后禀报者死刑,同时禀报无罪释放……如此血腥,这哪里还像个人的社会?但若按礼教教义来构建社会秩序,最终就会出现李氏这样的“模范人物”,以及完颜亮所制定的这套杀人规则。

正因为如此,礼教从其产生之日起,便为经国安邦者阶层所冷落,也从不为社会认可。所以孔子在世时像个倒霉的推销员,历千辛万苦,东奔西跑,颠沛流离,惶惶如丧家之犬,礼教就是难以兜售出去。

幸亏当时礼教没有行世,否则孔夫子能否出生都还是问题:他是父母“野合”的结果。据史载,孔子父亲叔梁纥娶颜氏女徵在时,早过了“男八八六十四阳道绝”的年龄,而颜徵在却非常年轻。这就是说,孔子很可能是其母与他人通奸的结果。后世儒家为尊者讳,故意文饰为男子超过六十四岁、女子超过四十九岁结婚称“野合”。若问孔子本人好不好色,这又是个问题——他私下会见荡妇南子,为时人所诟病,恐怕不是空穴来风;他娶妾自娱的事虽经重重掩蔽,仍不免流露端倪:《孔丛子》载宰予对楚昭王曰:“夫子妻不服彩,妾不衣帛。车器不雕,马不食粟。”可见他是纳了妾的。

由此也可知,礼教作为一种思想学说,对实际的社会体制、文化习俗并不构成圭臬。只是如果把它作为武器来使用的话,它就可能是一柄杀伤力极大的双刃利剑。

那么,礼教为何如此不近人情?《礼记》中一再强调“防民”,“刑以防淫,命以防欲”。“淫”与“欲”究竟有多大的危险?答案是:淫与欲本身并无危险,只不过需要通过“防民所淫”来达到“章民之别,使民无嫌,以为民纪者也。”——等级、秩序、纪律,这才是目的所在,如同犹太教赋予“摩西十诫”的意义一样,“礼”本身不是目的,法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建万世一统的稳固政权,才是目的。所以早期儒家很清醒,并不以“淫”为罪,且认为性欲求是正当自然的,比如——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礼记·礼运》)

食色,性也。 (《孟子·告子上》)

好色,人之所欲。 (《孟子·万章上》)

《礼记·内则》中,甚至对妻妾们与丈夫性交的机会作出了指导性分配:“夫妇之礼,唯及七十,同藏无间。故妾虽老,年未满五十,必与五日之御。”如果妾中间有年龄较大者,只要她没有满五十岁,丈夫就应该给予她在五天为一个周期的轮流性交中“值班”的机会。而五天为一个周期是如何形成的呢?经学家郑玄为此所作的注释是:

五日一御,诸侯制也。诸侯取九女,侄、娣两两而御,则三日也;次两媵,则四日也;次夫人专夜,则五日也。

这是说,诸侯拥有九位配偶,其中一位是夫人,还有两位是夫人娘家从嫁而来的“媵”;这三位女子又各有两名陪嫁姑娘跟随而来,于是凑成了九位。陪嫁女两人一组侍候丈夫睡一晚,六女则需三天;两位媵再侍候丈夫一晚,则四天,最后是第五天晚上由正妻一人跟丈夫过夜,因而称“专夜”。这就是五日之御。儒家另一典籍《春秋公羊传》对“九女”由来作了解释:

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

(《春秋公羊传·庄公十九年》)

娶一国之女,就有同姓两国送媵从嫁,此三女又分别有自己的妹妹和侄女陪嫁,如此,一把萝卜不零卖,一娶就是九位。至于士人卿大夫,则按地位高低等而下之。《白虎通·嫁娶》条中提出:“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表明了汉儒的主张。而平民则自有其冠冕堂皇的理论:阴阳天人感应。阳为一,阴为二,因此一男娶两女是正当的。

于是整个社会在儒家理论的支持下,不仅普遍实行一夫多妻,而且妻多到何种程度,很快就不受礼的约束而由财产与权势决定了。由此而造成的“怨旷”问题,变成了社会一直无法疗救的顽疾,也成为始作俑者的后继人、后世儒家持续警告社会的话题。汉昭帝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霍光、杜延年等政府首脑在长安召集盐铁会议,听取全国各地的民意代表议政。代表们在发言中就提出了当时存在的严重怨旷现象——

古者夫妇之好,一男一女而成家室之道。及后士一妾,大夫二,诸侯有侄娣九女而已。今诸侯百数,卿大夫十数,中者侍御,富者盈室。是以女或旷怨失时,男或放死无匹。

(《盐铁论·散不足》)

这已经是儒家代表非常克制的说法了——总不能把阴暗面宣传得太厉害。但正如前面已经说过的,实际上帝王后宫的女乐动辄以万数;权臣之家占有家伎姬妾成百上千者也不乏其人。一般士子拥有的妻妾也总在三几名至十数名之谱。《孟子》中所举的那个已穷到了专赶在别人上坟时混吃混喝的齐人,家中居然也有一妻一妾侍候着他。《韩非子·内储说下》则载卫国一对夫妇向神祷祝的喜剧:妻子祷词中表达的心愿是,意外地得到一百束布。丈夫很惊讶妻子怎么这样容易满足。妻子说,如果意外之财多了,你就会买妾!这就是贫困男子的婚姻状况,他类可想而知。

当然,也有完全不能获得结婚机会的男子,而且数量巨大。他们通常分布在社会边缘地带,即文化经济极度落后的层面。唐孟《本事诗·情感》载玄宗亲自解决一对旷夫怨女的匹配之事——

开元中,颁赐边军纩衣,制于宫中。有兵士于短袍中得诗曰:

沙场征戍客,寒苦若为眠。

战袍经手作,知落阿谁边。

蓄意多添线,含情更著绵。

今生已过也,重结后生缘。

兵士以此白于帅,帅进之。玄宗命以诗遍示六宫,曰:“有作者勿隐,吾不罪汝。”有一宫人自言万死。玄宗深悯之,遂以嫁得诗人。乃谓之曰:“我与汝结今生缘。”边人皆感泣。

这个故事的意思很值得玩味:

最大的怨女群跟旷夫正好相反,她们处在社会的中心地带:皇家贵胄的后院中。她们是些实际上未婚的“后备役”性工具,其苦可想而知,如其不然,那位宫女放着皇帝主子不侍候,反倒对边防战士想入非非?

那位得到情诗的战士其实非常可恶,他的告密行为差点就断送了可爱的宫女性命,虽然他歪打正着,意外地遂了宫女放嫁的心愿。

李唐政府让美丽的宫人为戍边将士缝纫军衣,实在是个满足意淫的好办法:光棍们穿在身上暖在心里,可以任由他们去胡思乱想。

玄宗看来很懂得抓典型的意义,甩出个已生二心的宫女赐嫁边防战士,赢来了“边人皆感泣”的大面积效忠。而此时,他的宫中正放着四万名宫女,几近绝望地“惟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

从儒家呼唤建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的理想社会,到诗人“天子好美女/夫妻不成双”的“悯怨旷”吟唱,加上从远古就开始的各代政府“恤怨旷”的爱民表达,这样形成合力之势,也仍然解决不了怨旷问题。这可能是儒家在中、后期终于从一开始的“节欲”主张,蜕变为“禁欲”主义的原因之一。

就这样,诞生在鲁国的儒家一方面提出了咄咄逼人的礼教,以构造一个合于道统的理想社会;另一方面,他们又尽其可能地不使自己趋向极端,以提高礼教的操作性。在儒家构建理论的过程中,他们实际上已经牺牲了乾坤世界中的整整一半:女人。而这与河流文明时期世界的其他古老文化基本上是同步的。例如,跟儒家经典差不多同步产生的印度教经典《摩奴法典》,赋予女人的社会地位及其功能,就大体跟儒家的主张相一致——

148.妇女少年时应该从父;青年时从夫;夫死从子;无子从丈夫的近亲族 ;没有这些近亲族,从国王,妇女始终不应该独立自主。

151.妇女由父亲,或经父亲同意由弟兄赐给某人,应该在他生时敬谨侍候他,在他死后,不应该行为不贞或疏于对他应有的祭祀而有愧于他。

154.丈夫操行虽有可指摘,虽另有所欢和品质不好,但有德的妻子,应经常敬之如神。

157.妇女可随意以清净的花、根、果为生,消瘦其身体;但在丧偶后,其他男子的名字提都不要提。

158.她要终身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洁,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

164.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垢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

看来喜马拉雅山两边的情况都差不多,女人从那个时代开始就注定了要倒霉。

4.来自美索不达米亚的启示录

公元前15世纪左右,埃及十八王朝所留下的国家档案阿马纳泥板中,记载着使埃及人十分头痛的一件事:一股被称做海伯鲁的盗匪随时都来骚扰他们的国家,后来这些盗匪公然与闪族土著勾结,干脆就在埃及所控制的迦南地区(即巴勒斯坦)建立了永久居留地。

阿马纳泥板上记载的“盗匪”,就是从美索不达米亚越过沙漠而来的“希伯来人”——一股由杂七杂八的小游牧部落纠集起来的乌合之众。其实希伯来人早在公元前20世纪就陆续地来到了迦南。当埃及人在阿马纳泥板上记录他们的“劣迹”之时,正是他们从喜欢流窜到学会定居的时期,否则他们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去征服迦南的闪族土著了。公元前12世纪时,海上民族腓力斯丁人占领了这个地区,把这里称为巴勒斯坦(Palestine),意思跟“腓力斯丁人的土地”(Philistines)相近。腓力斯丁人的进入,成为促使希伯来人建立国家的契机。

公元前11世纪,希伯来人在反抗腓力斯丁人压迫的战斗中,将十个手指紧握成一个拳头:他们建立起了自己的国家。当北部希伯来人的首领以色列王扫罗战死之后,南部立刻就产生了希伯来人的新首领——犹太王大卫(前1000~前960在位)。在大卫统率下,不仅彻底击败了腓力斯丁人,而且征服了巴勒斯坦境内所有的迦南人,进而建立了统一的以色列——犹太王国。

然而好景不长,大卫之子所罗门王刚死,这个统一王国就分裂了。北方依然叫做以色列王国,南方成为犹太王国,定都于耶路撒冷。公元前722年,来自底格里斯河的极其凶残的亚述军队,在萨尔贡二世的指挥下彻底摧毁了以色列,两万七千名希伯来人被强制移民亚述。犹太王国见势不妙,连忙向亚述交出巨额赎金,才逃过此劫,为希伯来人保住了风雨飘摇的国家。为了复兴犹太王国,重振大卫盛世的雄风,公元前715年上台的犹太王希西加锐意改革,首先清洗了外族五花八门的偶像崇拜,大力弘扬希伯来人的尊神雅赫维(耶和华)。公元前701年,巴勒斯坦遭到亚述帝国的再次打击,希西加也被重军围困于耶路撒冷,不得不表示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