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性文化史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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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要求秩序——只有男人才这样说(6)

以下还有诸如贪污受贿之类指斥,则似不实之辞了。平心而论,朱熹的个人品质应无大问题。只是他所鼓吹的道德律条“甚高难行”,他又持论偏激,其学说绝无人道,以至还在他的同时代,就遭到许多士人的攻讦。与他同朝为官的何澹首先就站出来指责朱的道学“文诈沽名”,请求朝廷辨其真伪。谏官刘德秀则首创了“伪学”一词以指称道学。实际上,沈继祖对朱的纠劾,源于朱与权臣韩胄之间的党争。但朱熹带着两名尼姑至官邸,恐不属诽谤——既已到了“每之官必偕行”的地步,当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的事;儿媳孀居却怀孕一事,好像也难以说清楚。虽属党争,但毕竟自己授人以柄,被人家抓住了辫子。当宁宗对朱做出“降级使用”的决定时,朱以为东窗事发了,赶紧“争取主动”,“深刻检查”,并对自己的严重错误进行了自我批判,骂自己为“草茅贱士,章句腐儒,惟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自己也说自己的学说是“伪学”了……

但五十余年后,宋理宗终于发现了道学对极权统治的好处,于淳元年(1241年)颁行手诏:决定以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五人,从祀孔子庙。从此中国又多了一群二级圣人。

道学在读书人中扇起的禁欲主义风潮,绵延了千百年时间。其最炽烈时,产生了无数荒唐可笑的“活学活用”范例。如明代参与修撰《明伦大典》的黄绾,本是个善投机取巧的名利之徒,《明史》上说他“绾起家任子,致位卿贰。初附张璁,晚背璁附夏言,时皆以倾狡目之”。黄绾最初是仰仗张璁做了礼部左侍郎,见夏言颇受武宗器重,又改投夏言而与张璁对立。当他已钻营到礼部尚书的高位之后,竟因害怕危险而不敢出使越南!后终因贪得无厌惹恼了明武宗朱厚照,将他削职停用,以至病死家中。就是这么个品德欠佳、承祖荫(黄为孔昭之孙)得了官爵的人,却极爱自炫修身。他吹嘘自己年轻时如何摆脱不良影响,终于得以“成才”的故事非常精彩——

……久而方觉其非,悔恨发愤。闭户书室,以至终夜不寐,终日不食,罚跪自击,无所不至。又以册刻“天理”、“人欲”四字,分两行,发一念由天理,以红笔点之;发一念由人欲,以黑笔点之。至十日一数之,以视红黑多寡为工程。

(《明道篇·卷二》)

这种类似在幼儿园给自己插小红旗和以黑笔画“×”的把戏,活画出了假道学的自欺欺人。明清时,社会更将道教教徒修炼真身的戒条——功过格,用于道德修养。这一移植,就等于为禁欲主义提供了量化标准,兹如——

梦淫: 一过

遇美色流连顾盼: 一过

梦淫而致意乱: 五过

语淫亵: 十过

有意与妇人接手,心地淫淫: 十过

点演淫戏一场: 二十过

传言妇人之淫: 二十过

嫖妓: 二十过

与仆妇私通: 五十过

嬖男童: 五十过

与有夫之妇通奸: 一百过

强奸仆之妻女: 二百过

与寡妇、童女、尼姑通奸: 三百过

强奸已婚妇人: 五百过

强奸寡妇、童女: 一千过

刊印淫书淫画: 一千过

创作淫书: 无量过

强奸尼姑 万恶不赦……

这是对情欲的量罪标准。充斥于世的大量道德说教则反复地论证着性之为罪的道理,有的循循善诱、苦口婆心;有的厉声恫吓,大言震慑。试录两条,以见其一斑——

每见人家子弟,年方髫稚,情窦初开,或偷看淫书小说,或同学戏语亵秽,妄生相火,寻求丧命之路。或有婢仆之事,而斫丧真元;或无男女之欲,而暗泄至宝。渐渐肢体羸弱,饮食减少,内热,咳嗽,咯血,梦遗,虚痨等症叠现,父母惊忧而无措,医药救治而难痊……不知皆自作孽,其事隐微而戕贼其性命者深也。

(《欲海慈航》)

盍思饮食男女,大欲存焉,大言正论时接于目犹虑逾闲越检,反以淫靡之辞导其欲而长其邪,遂使青年俊少夺目艳心,忽兴怀于赠芍,造成履不端;识字闺娃神迷意乱,即志憾于梅,名行顿改,旷夫怨女欲火滋燃,陡起旁私之念;尼僧孀妇悔心勃勃,每多丧节之私……此种罪孽,与十恶五逆,定加百倍,死无人身,永沉地狱,固其宜耳!

(《远色篇》)

《欲海慈航》历数了少年郎的种种“恶习”:偷看色情小说;同学间传言性话题;手淫,甚至与家婢“初试云雨”如此等等,必然百病丛生,渐成不治之痨,害了自己性命!这是恐吓。《远色篇》就说得更其危险了:作者连“亚圣”孟子的大言正论都表示了怀疑,认为他对“男女大欲”的论述于青少年极为不利,读多了反而诱导他们生出情欲。而作者认为,男女大欲乃是比十恶五逆严重百倍的罪孽,将“死无人身,永沉地狱”!

在宗教与社会联手围剿情欲的战役中,道学家及时地推出了各式各样的模范家庭,总结出这些家庭的“德育经验”,这就是屡见不鲜的名人“家训”,如像——

凡为宫室,必辨内外,深宫固门。内外不共井,不共浴室,不共厕。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男子夜行以烛,妇人有故出中门,必拥蔽其面。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不入中门,入中门,妇人必避之,不可避,亦必以袖遮其面。钤下苍头但主通内外言,传致内外之物。

(司马光《涑水家规》)

古者三年之丧,非殡、奠、葬、祭,夫妇不相见。贫家米盐琐细,势必相关,惟宿必于中门之外,相语必以昼,不得入房室。犯者不许入祠,挞四十,婚嫁丧疾费皆不给……古者期、大功,并三月不御于内。礼废既久,人性日漓,今酌定:期三月,大功浃月。犯者不许入祠,挞三十,丧疾费不给。

(方苞《家训·教忠祠禁》)

丧期三年内夫妻间不准性交,要说话也必须在白天!其余可想而知。在这样一种家庭、社会、人世、阴间合力围剿情欲的环境中,循规蹈矩的中国男子,必定被礼教“规范”成为阳痿患者,甚至性功能缺失。

清《独逸窝退士笑笑录·卷六》载有这样一则逸闻:长洲韩,字桂,官至尚书。年少时,情窦初开,在书斋内读书,见四下无人之际,悄悄掏出生殖器玩弄自慰。恰好猫在旁边见生殖器蠕动,“呼”地跳上他的膝盖。韩惊厥不已,又不敢告人,自此便再也不能勃起。长大之后,娶顾氏为妻,表面十分和谐,其实徒有虚名,夫妻间从无性生活。时人都很奇怪,韩尚书年轻有为,已经享有如此荣华富贵,为什么从不纳妾蓄婢?至此,他才稍稍向密友透露了一二……

很显然,韩生于诗书礼仪之家,家规极严,自幼便接受着性为罪的教育。偶一手淫,被猫惊吓,又羞又怕。自此便深怀罪感与耻感,终至把自己折磨成废人。实际上,正是禁欲主义的文化环境,阉割了无数个像韩这样的读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