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冒险追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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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波斯科姆伯谷奇案(3)

“哦,我可不想同你解释,到处是你那只内八字脚的印子。连鼹鼠都能跟踪你的脚印,走到芦苇那儿就没有了。若是我早点来,他们还没像一群水牛那样在这儿乱踩,侦破该多简单!和看门人一块来的人就是从这里过来的,他们抹去了死者六到八个脚印。不过这里还有同一双脚留下的三个单独的痕迹。”他掏出放大镜,俯身在地上铺上防水布,以便看得清楚。就在同时,他不停地说话,与其说是对我们说,还不如说是自言自语。“这些是小麦卡瑟的脚印。两次在走,一次是在飞快地跑,所以脚板踏出来的印迹很深,脚后跟几乎看不见了。这说明他的供词没假。这些是他父亲的,他在来回踱步。那么,这又是什么呢?这是小麦卡瑟听到喊声后扔枪托留下的印迹。这个呢?哈!瞧,我们找到什么啦?脚尖!脚尖的印子!也是方方的,肯定不是一般的靴子!它们走过来,又回去了——当然,是来取那件披风的。我们来瞧瞧它们是从啥地方出现的。”他翻来覆去地查找,时而脚印消失了,时而又出现了。我们一直找到树林旁,最后来到一棵山毛榉树下,这是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福尔摩斯一直搜查到那棵树对面,又再次趴到地上,发出一声惊喜的欢呼。他在那儿待了一段时间,不停地翻着树叶、枯枝;把那些看似泥土的东西装进信封,他拿出放大镜,不仅察看地面,就连那些树枝都认真翻看了一遍。青苔里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然后放了起来。他又沿着一条小路穿过树林来到公路边,所有的脚印在那里找不到了。

“这个案件真有趣,”他恢复了常态说,“我想右边这幢灰色房子就是门房吧,我准备进去和茉润谈谈,再做点记录。忙完这事我们就可以回去吃午饭了。你们先去马车那儿吧,我一会儿就到。”

大约过了10分钟,我们又都上了马车,赶着车进了若斯小镇。一路上,福尔摩斯把从树林里捡来的石头一直带在身边。

“雷斯垂德,你也许对这东西感兴趣,”他拿起那块石头说,“这就是凶手用的凶器。”

“我怎么看不出来有痕迹?”“是没有痕迹。”“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下面的草还活着,说明石头在那里才几天,草上面没有石头拿走后该留下的痕迹。它的样子和伤痕完全吻合,再说并没发现有别的凶器。”

“杀人犯呢?”“凶手是个高个子的男子,他左撇子,右脚不好使,蹬一双厚底狩猎皮靴,套件灰色披风,抽印度雪茄,并使用雪茄烟嘴,上衣口袋常揣把很钝的小折刀。另外还有别的迹象,但凭这些就足以帮我们查清楚了。”

雷斯垂德哈哈乐了。“我还是保持怀疑,”他说,“口头上说得过去,可我们面对的是顽固的英国陪审团。”

“等着看吧,”福尔摩斯平静地说,“你按你的方式去做,我照我的想法去干。今天下午我会很忙,可能会坐晚上的火车回伦敦。”

“案子就这样啦?”

“已经处理完了。”“我怎么搞不清楚?”“咱们已经破解开了呀。”“你说谁是凶手?”“我刚才描述的那个有钱的人。”“他会是谁呢?”

“要知道这人是谁不怎么难吧,这儿的人口挺少嘛。”雷斯垂德抖了抖肩膀,说:“我是个着重实际的人。我不可能在这地区查找腿瘸、左撇子的男人,那样我会让人笑话的。”“是吗,”福尔摩斯和气地说,“这是我给你的一个机会。你的住址到了,再会吧。我在走前会给你留张便条。”把雷斯垂德留在他的住处后,我们便驱车回到了下榻的旅馆。

刚一到,午饭就摆到桌子上了。福尔摩斯默不作声地在思索,脸上出现忧郁的神情,人只有在茫然若失时才这样。

“华生,”饭桌收拾好后,他对我说,“你在这椅子上坐着,我来同你聊聊。我有点不明白,想听听你怎么说。抽支雪茄,说说看。”

“好吧。”

“是这样的,我们在解决这个案件时,小麦卡瑟的诉说有两处立即引起我们的注意,我说的这两点尽管对他有利,而你不觉得这样。第一处是,据他所言,他父亲在见到他之前就高喊‘库依!’;第二处是,死者临死前怪异地提到‘阿莱特’这个词。你清楚他模糊地说了几句话,可他儿子只听清这几个字。我们只好从这两点开始破案,我们不妨认为这个小伙子说的是真实的。”

“这个‘库依’是啥意思呢?”“嗯,我想他不是冲他儿子喊的,死者只知道儿子在布里斯托尔。他儿子听到父亲大喊‘库依’很偶然,他这喊声恐怕是引起约见的那个人的注意。‘库依’是澳洲一种典型的用语,只在澳大利亚主仆之间使用。据此,我们可以极有把握地推断:麦卡瑟在池塘会晤的那个人曾在澳洲住过。”

“‘阿莱特’又怎么讲呢?”福尔摩斯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叠好的纸铺在桌上,“这是我昨天打电报到布里斯托尔要的,”他接着说,“这是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他用手挡住部分地图问:“这几个字怎么读?”

我说:“是阿莱特。”他把手挪开后,又问:“现在呢?”“巴拉莱特。”

“说的对。这几个字就是死者临终前说的,他儿子只听清后面两个音节。他想说出凶手的名字,是巴拉莱特来的。”

“太棒了!”我惊叹道。“这已经很明确了。你看,我又把调查圈子大大缩小了。有件灰色披风这一点已经证明那小伙子说的没错,是实话。这回我们就不是模糊的概念了,而是扎实的目标:凶手一定是从澳洲巴拉莱特来的男人,有件灰色披风。”

“会是这样的!”

“另外还有我们今天的侦查。我对地面进行了周密察看,发现了蛛丝马迹,我连凶手长什么样都告诉雷斯垂德那个笨蛋了。”

“你又是怎样推想出来的呢?”

“你不了解我的想法吗,不就是对小细节的察看嘛!”

“我清楚你是从他迈的步子来判断他的个子,对那双靴子的推断也许是从脚印发现的。”“是这样呀,这并不很难。”“他走路摇晃,你又是怎么想出来的呢?”

“他的右脚印总是比左脚的模糊,这说明他的重心在左脚上。从这一点看,他肯定是个瘸子。”

“你说他是个左撇子又怎么回事?”“你该记得在审讯中法医对伤势的记录吧!打击来自正后方,而且伤在左脑,若不是个左撇子,怎么会这样呢?那父子俩会面时,凶手就站在那棵树后,抽着烟,因为我发现了雪茄的烟灰。你知道我对烟灰做过一些研究,并写了篇专题论文论述了140多种不同的烟灰,包括烟斗、雪茄和香烟。我对烟灰的特殊经验让我知道那是印度雪茄。发现雪茄后,我就到四周去找,最后在草丝里找到了他随手扔在那里的烟蒂。确切地说是印度雪茄,和在鹿特丹生产的那种一样。”

“你是怎么知道他使用雪茄烟嘴的呢?”“我瞧出烟蒂没进过嘴,因此可断定他用了雪茄烟嘴;烟头被削掉了,但削得不平,因此可断定他口袋里的刀子不快。”“福尔摩斯,”我说,“你简直成神仙了。凶手准会抓住,你又救了一个小伙子的命,这就像你砍断了套在他脖子上的绳索一样。我清楚这一切是谁做的,凶手就是——”

“特讷先生来啦!”旅馆服务员一边大声通报,一边推开客厅的门,把客人领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