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怜的女人突然遭到惊讶的懊恼的袭击,几乎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可是她极力把她的情绪隐藏起来,还是哄着那孩子再睡觉。然后她悄悄地走到一边,很懊丧地暗自思量着她这次实验的不幸的结果。她极力想要相信那是托蒙的神经错乱打消了他这种习惯的动作,可是办不到。“不对,”她说,“他的手并没有疯,绝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忘掉这么长久的一种老习惯。啊,这真是个叫我难受的日子!”
但是现在她还是顽强是保持着希望,正像她原来抱着怀疑那样。她简直不能使她自己相信那次测验的判断。她必须再试一次——第一次的失败想必只是偶然的事情。所以她稍隔一会又把那孩子从睡梦中再一次又一次地搅醒——结果还是和第一次的测验一样——然后她拖着疲乏的身子回到床上,伤心地睡着了。她临睡时还说,“可是我还是不能放弃他——啊,不行,我不能,我不能——他非是我的孩子不可!”
后来王子因为不再被这可怜的母亲打搅,他的痛楚也渐渐失去了搅扰睡眠的力量,于是极度的疲劳终于封住了他的眼睛,使他安适地酣睡了。时间一小时又一小时地溜过去,他仍旧睡得像死人一样。四五个钟头的工夫就是这样过去了。然后他的睡意开始减轻。不久他就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中含糊地喊道:
“维利爵士!”过了一会又喊道:
“嗬,维利·赫柏特爵士!你快来,听听这个荒唐的梦,我从来没有——维利爵士!你听见了吗?喂,我还以为我真是变成了一个叫化子哩,还有……嗬,听着!卫队!维利爵士!怎么的!难道没有宫中侍从官在这里吗?哎呀,真该收拾一下这些……”
“你怎么不舒服了?”他身边有人悄悄地问道。“你在叫谁?”“叫维利·赫柏特爵士。你是谁?”
“我?我是你的姐姐娜埃,还会是谁?啊,托蒙,我忘了!你还是在发疯哪——可怜的孩子,你还是在发疯哪,我还不如根本没有醒来再听你这些疯话哩!可是千万请你别再胡说,要不然咱们都得挨打,一直到打死才算完事!”
大吃一惊的王子稍稍翻身坐起来,可是他那引起发僵的伤处忽然感到一阵剧痛,使他清醒过来。于是他就在那一团肮脏的干草当中往回卧倒,一面呻吟着,不由自主地喊叫道:
“糟糕,那么原来还不是个梦呀!”片刻之间,睡眠已经替他消除了的深沉的悲伤和苦痛又全部涌上他心头,他发觉他已经不是宫中的一个娇生惯养的、为全国的人的爱慕的眼光所注视的王子。而是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叫化子、流浪儿,一个关在只配给畜生住的窝里的俘虏,跟乞丐和小偷混在一起了。
在这一阵悲伤之中,他开始听到外面有些欢腾嘈杂的喊声,好像是只相隔一两排房子的距离。再过了一会,门口就有几声很响的敲门声。约翰·卡迪停止了打鼾,问道:
“谁敲门呀?你来干嘛?”有一个声音回答:“你知道昨晚上你的棍子打着的是谁?”“我不知道,也管不着。”
“恐怕你回头就得改变个说法吧。你要是打算留下你这条命,那就除了逃跑没有别的办法。那个人现在正在断气了。他就是安德鲁神父呀!”
“我的天哪!”卡迪惊喊了一声。他把全家人叫醒,粗声粗气地命令道,“你们都快起来,赶紧逃跑——要不然就呆在这儿等死!”
还不到五分钟之后,卡迪这一家人就到了街上,慌忙逃命。约翰·卡迪揪住王子的手腕子,拉着他在黑暗的路上往前急跑,同时低声给了他这么一个警告:
“你这疯头疯脑的傻子,千万不许乱说,也别说出咱们的姓名。我马上就要改个新名字,叫衙门里那些狗东西抓不着我的线索。可不许乱说呀,我告诉你!”他又凶狠地对家里其余的人说:“万一咱们走散了,大伙儿就上伦敦桥那儿去。谁要是走到了桥上最后的那家麻布店那儿,就站住等着别人来到,然后咱们就一同逃到南市去。”
这时候这伙人忽然从黑暗中移到光亮的地方了,而且不但是到了光亮的地方,还到了聚集在河边上唱歌、跳舞和呐喊的成千成万的人群当中。尽目力所及地望过去,只见泰晤士河的下游沿岸到处都是烛火。伦敦桥也被灯光照得很亮。南市桥也是一样。整个的河上都被闪耀辉煌的彩色灯光照得通红,花炮不断的爆炸使天空充满了四处放射、缤纷交织的光辉和密雨似的眩眼的火花,几乎使黑夜变成了白昼。到处都是狂欢的人群。伦敦全城似乎都在任意胡闹一般。
约翰·卡迪暴怒地咒骂了一声,命令退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他和他那一家人被那万头攒动的人群所吞没,马上就无可奈何地被分散了。我们并不是把王子当成他家里的一份子。卡迪仍旧揪住他没有放手。王子的心这时候被脱逃的希望激动得剧跳起来。卡迪拼命地挤,企图从人群中钻出去,于是他粗鲁地把一个健壮的水手猛推了一把。这个水手或许是喝醉了酒,兴致很高,他就伸出一只大手按在卡迪肩膀上说:
“嘿,伙计,你跑得这么快,要上哪儿去?所有的老实人都在痛痛快快地庆祝,难道你脑子里还在为一些肮脏的事情转念头吗?”
“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用不着你瞎操心!”卡迪粗鲁地回答道,“拿开你的手,让我过去吧。”
“你的脾气这么坏,我可偏不让你过去,非叫你先喝一杯酒给皇太子祝贺不行,我告诉你,”那水手坚决地挡住去路,说道。
“那么,把杯子给我吧,快点,快点!”这时候别的喝贺酒的人也对他们感兴趣了。大家喊道:“拿爱杯来,拿爱杯来!叫这个怪脾气的坏蛋喝爱杯,要不咱们就把他在河里喂鱼。”
于是有人拿过一只绝大的爱杯来。那水手用一只手抓住杯子的一边把柄,另一只手捏着一条想像中的餐巾,按照正式的古礼把爱杯递给卡迪。卡迪也就不得不按照历代相传的仪式用只手握住爱杯另一边的把手,另一只手揭开杯盖。这么一来,当然就使王子暂时没被人揪住。他不失时机,马上就往身边那些树林似的人群当中一钻,逃得无影无踪了。转瞬之间,他就沉没在那动荡的人海里,要想寻找他,就像从大西洋里寻找一只六便士的银币那么困难。
他不久就明白了这种情况,马上就忙着****自己的事情,再也不往约翰·卡迪身上想了。另外他还很快地明白了一桩事情。那就是,有一个假的皇太子冒充着他自己,正在受京城的宴饮祝贺。他很容易推断那就是贫儿托蒙·卡迪有意利用他那千载一时的机会,成了一个僭位的角色。
因此王子只有一条路可走——找到市会厅去,宣布自己的身份,揭露那个小骗子。他还打定了主意:让托蒙有一段相当的时间,忏悔祈祷,然后按照当时惩治叛国罪的法律和惯例,处以绞刑,挖出肠肚,支解尸体。
十一
市会厅的盛会
御船由它那一队豪华的游艇陪伴着,庄严地从一片无边无际的灯烛辉煌的船当中穿过,顺着泰晤士河往下走。空中飘荡着音乐。河边到处升起庆祝的火焰。远处有无数视线以外的祝火把天空照得通红,城内就笼罩在它们那柔和的火光之中。城市的上空高耸着许多细长的尖塔,上面都镶饰着闪烁的灯笼,因此远远地看去,它们就好像是投向高空的镶着宝石的标枪一般。那一队御船飞快地划过去的时候,两岸就有不断的大声欢呼和不停的礼炮的火光和轰隆轰隆的响声向船上表示欢迎致敬。
托蒙·卡迪靠在他那些绸缎的腰枕当中,几乎把身子埋掉了一半。在他看来,这些声音和这番盛况实在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庄严和惊人的奇迹。但是在他身边的两位小朋友伊丽莎白公主和洁恩·格雷公主的眼中,这一切都算不了什么稀奇。
那一队御船到了杜乌门之后,就被拖着走进清澈的华尔河(这条河的河道现在早已盖在一大片房屋底下,有两世纪之久了),一直开到巴克勒斯伯里,沿途经过一些房屋和桥梁都拥挤着狂欢的人,而且都点着光辉灿烂的灯火,最后终于在伦敦旧城的中心一个小湾里停住了,这就是现在的御船场所在的地方。托蒙下了船,他和他那些威武的侍从们横过契普赛街,再经过老犹太街和碑信浩街走了一段短路,就到了市会厅。
托蒙和那两位小公主都由伦敦市长和市参议员们戴着金链子、穿着大红礼服,按照正式礼仪出来迎接,再由传令官作前导,一路报告王子殿下驾到,还有侍卫拿着权标和宝剑在前面走,引着他们到大会厅上首的一个富丽堂皇的华盖下面。侍候王子和他那两个小朋友的侍从官和宫女都到他们的坐位后面站着。
在下面一点的一个席上,朝中大臣和其他显要贵宾同京城的富豪们坐在一起。下议员们都在大会厅当中那许多席位上坐下了。那自古以来的伦敦城守护神:巨人戈格和麦戈格,居高临下地玩味着他们下面这一番盛况,他们那两对眼睛已经在不知多少年代以来看惯了这套把戏了。随后一声号响,跟着就有人传令,于是一个胖胖的膳司在左边墙里一个高处出现,后面跟着他的下手们,一本正经地抬着一盆冒着热气、准备切下来吃的御餐牛腰肉来。
祈祷谢饭之后,托蒙就站起来(这是随侍的大臣教给他的)——全厅的人也跟着站起来——他和伊丽莎白公主从一双金质大爱杯里各人喝了一口酒。随后酒杯就递给了洁恩公主,再从她那里递给全体在座的人都喝了一遍。御宴就是这样开始了。
半夜里,宴饮的狂欢到了极点。这时候出现了当时大受赞美的生动场面之一。亲眼看到这场热闹的一位史官曾经留下了一段古雅记载,至今还可以考查得到:
“大厅里腾出了一片空地,随即进来了一位男爵和伯爵:他们都仿照土耳其的服装,穿着洒金的锦缎长袍,头载艳红色天鹅绒帽子,上面配着金丝缎的大卷边,身边挂着两把名叫偃月刀的剑,都用金色的大丝带系着。随后又来了一位男爵和一位伯爵,他们仿照俄国的式样,身穿黄缎长袍,上面镶着白缎子的横条,每条白色缎带子当中还配着一条大红缎带,头戴灰色皮帽,他们两人各自手里都拿着一把斧头。靴子前头都有向上翘起的一尺长的尖头。他们后在同又来了一位骑士。再后面是海军大臣,还有五个贵族和他同来,他们穿的是深红色天鹅绒的紧身衣,颈项前后都露在外面,胸前贴着银色丝带,紧身衣上面披着大红缎的短袍,头上戴的是舞蹈式的帽子,上面插着野鸡毛。这些人是仿照普鲁士的服装打扮的。人数大约有一百左右的火炬手穿着大红和绿色缎子的衣服,像摩尔人那样,脸上也涂黑了。他们后面进来了一个演哑剧的人。然后化装的歌手们跳舞起来,侍从和宫女们也跟着狂舞,那真是叫人看了很痛快的场面。”
托蒙高高地坐在上位,注视着这场“狂欢的”舞蹈,一心望着下面那些服装华丽的人影像旋风似的舞动着,呈现那种眩眼的千变万化的色彩混成一团的奇景。正在这时候,那穿着破衣服的天上的真太子却在市会厅门口宣布他的权利和不幸的遭遇,他揭露了那冒充的太子,大呼大闹地要进来!外面的人群对这场风波极感兴趣,大家拼命挤上前去,伸长脖子来看这个小捣乱鬼。随后他们就开始辱骂和嘲笑他,故意逗得他更加愤怒,更加使他们开心。耻辱激起的眼泪进到眼眶里来了,可是他坚持着站住不动,以十足的皇家气派对抗着那群暴徒。跟着又是一阵辱骂,新的嘲笑刺痛着他,于是他大声喝道:“我再给你们说一遍吧,你们这群无礼的恶狗,我是皇太子!我现在虽然举目无亲,没有人给我说句公道话,或是在我遭难的时候救救我,可是我绝不能让你们赶走,还是要坚持站在这里。”
“无论你是不是王子,那反正是一样,你真是个有骨气的孩子,而且也不是没有朋友!我就站在你身边,可以证明这句话不假。我告诉你吧,我米奥森·哈敦给你做个朋友虽然算不了什么,可是用不着你到处去寻找。你且不用再开口吧,孩子,我会说这些下贱的小畜生所说的话,就像是对一个老乡说的一样。”
说话的人的服装、气派和态度都表示他是个落魄王孙。他身材高大,体格端正,壮健有力。他的紧身衣和大脚短裤都是讲究材料做的,可是已经褪了色,穿得露出了底线,那上面镶的金丝带也变得颜色晦暗了。他的皱领已经皱得不成样子,而且破了。他那垂边帽上插的翎毛已经断了,显出一副狼狈不堪的寒伧相。他腰间带着一把轻巧细长的剑,插在一双锈了的铁鞘里。他那架子很大的派头却又表现他是个惯于吹牛的风尘人物。这个狂妄角色所说的话遭到一阵哄哄的讥讽和耻笑。有人喊道,“这又是一个乔装的王子!”“当心点,别乱说,朋友,也许他这人是很凶的!”可不是吗,看他那神气的确像是那样——瞧他那双眼睛“把那孩子从他那儿抢过来吧——抓着这小畜生到洗马池里去!”
立刻就有人受了这个妙计的鼓励,伸手去抓王子。那位陌生人也来得快,他马上就抽出了他那把长剑,用剑面噼啦地猛敲了一下,就把那多事的人打倒在地下了。随着就有许多人齐声嚷道:“揍死这个狗东西!揍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