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有什么关系?白种人不会讲究这些。要是人家叫我六个月内离开这一州,我偏不走的话,人家就可以把我卖掉,这是合法的。你写一张契纸——卖身契——拿到肯塔基中部去,找个老远的地方,把它贴出来,那上面还要写几个保人的名字。你就说你经济困难,愿意把我廉价出卖。你这么做,决不会惹出什么麻烦。你把我带到上游一点的地方去,卖给一个农场。只要卖价便宜,人家就不会挑三拣四了。”
于是托蒙假造了一份卖身契,把他的母亲卖给一个阿肯色的植棉农场的场主,卖了六百零几元。他本来没有打算干这桩骗人的事可是他偏巧走运,恰好遇到了这个买主,这就使他省了麻烦,不必到上游去寻找买主,还可以免得冒着被人多方盘问的危险,而这位场主却对劳科莎非常满意,几乎什么也没有查问就谈妥了。并且他还坚决要求,先不让劳科莎知道她上哪儿去,将来等她明白了的时候,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托蒙心中暗自思量,认为这位场主看来倒像是对劳科莎非常中意,她找到了这么一个合适的主人,要算是莫大的幸事。他那一帆风顺的推断差不多立刻就使他感到十分得意,几乎相信了把劳科莎“卖到下游去”,简直是无形中给她帮了一个了不起的大忙似的。随后他又不断地自宽自解道:“只要一年就行了。一年之后,我就把她赎回来。她心里会记住这个,那也就可以使她安心了。”是的,这个小小的欺骗行为不会有什么害处,反正迟早会万事如意,获得圆满的结果。他和人家约定,当着劳科莎的面谈话时,只谈那个人在“上游”的农场的情况,说那个地方多么惬意,奴隶们多么快活。因此劳科莎完全上当了,而且她是很容易被哄住的。因为她做梦也想不到她亲生的儿子居然会这么不孝,对他的母亲犯这种大逆不道的罪行——她心甘情愿地为了他去当奴隶,无论当哪种奴隶,无论条件好不好,无论期间长短,她都一概不计较。她这样为他而牺牲,简直比牺牲性命还更难,相形之下,牺牲性命反而显得平平常常,不算一回事了。哪想到她的儿子竟会这么狠心呢?她暗中对他洒了许多伤心泪,尽情地抚爱他一番,然后跟着她的主人走了——分手时,她连心都碎了,可是她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豪,而且也很高兴,因为这总算是她力所能及的事情。
托蒙清偿了债务,决计切实履行诺言,改过自新,不再使那份遗嘱发生危险。他还剩下了三百块钱。按照他母亲的计划,他应该把这笔钱储存起来,每个月再添上她应得的那一半津贴。一年之后。全部存款就可以把她赎买回去了。
整整过了一个星期,他简直睡不好觉,因为他辜负了完全信任他的母亲,对她干了那件坏事,这使他那一钱不值的良心受到严重的谴责。可是守了那几天之后,他又心安理得,很快就像任何歹徒一样,能够舒舒服服地酣睡了。
那天下午四点钟,轮船载着劳科莎离开了圣路易,她站在明轮壳后面的下层护板上,泪眼汪汪地望着托蒙,一直望到他混杂在人丛中不见踪影的时候为止。然后她就不再望他,坐在一盘缆索上,一直哭到深夜。最后她到那响声隆隆的机器当中,爬上那肮脏的统舱床铺,却并不是去睡觉,而是等待着早晨,一面等着,一面伤心。
人家原来设想她“不会知道”,还以为她是向上游航行。她呀!嘿,她是在轮船上跑过多年码头的。天亮时她就起床,无精打采地又到那盘缆索上坐下了。她经过了许多沉树,那些沉树所顶起的“激流”本可以使她发现一件痛心的事情,因为水纹的方向和轮船航行的方向相同。但是她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没有注意这个。后来终于有一股特别大和特别近的激流发出了哗哗的响声,把她从麻木状态中惊醒过来,于是她抬头一看,她那老有经验的眼光就落在那泄露秘密的急流上了。她那吓呆了视线在那水面上盯住了一会儿。然后她把头低在胸前,说道:
“啊,慈悲的上帝,怜恤怜恤我这有罪的倒霉蛋吧——我给卖到大河下游来了!”
十七
法官的含沙射影
声望有时也会使人感到过分。你初到罗马的时候,不免因米盖朗琪罗早已逝世而深为惋惜。但是日子长了,你就只会因为自己没有看见他去世而感到遗憾。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七月四日。根据统计,我们在这一天损失的傻瓜,比全年其余的日子所损失的合计起来还要多。这就足以证明,从剩下的傻瓜人数看来,每年只有一个七月四日还不够,因为全国人口繁殖得太快了。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夏季的日子一星期又一星期地慢慢过去了,随即就是竞选运动的开始——一起头就相当热闹,后来更是一天比一天紧张起来了。那对孪生弟兄怀着满腔热忱投入了这个运动,因为这是与他们自尊心有关的。他们的声望起初本是大家一致公认的,后来却受到了打击。主要是因为他们的名气太大了,于是就引起了一种自然的逆转。此外,大家都议论纷纷,说他们那把神奇的宝刀始终没有下落,真是怪事——那的确是非常奇怪——谁知究竟是不是那么宝贵是不是真有那么一把宝刀呢?随着这些窃窃私议,大家也就咯咯地嘻笑起来,还彼此碰碰胳臂,眨眨眼睛,这些举动都起了作用。那两兄弟认为必须竞选胜利,才能恢复他们原有的荣誉。假定失败了,那就会使他们声名扫地,无可挽救。因此他们就努力奋斗,但是在竞选期的最后几天里,他们所下的工夫却敌不过特里森克法官和托蒙所给予他们的打击。整整两个月以来,托蒙的行为一直是十全十美,所以他的伯父不但放心拿钱给他,叫他去收买选民,而且还完全信任他,让他自己到他的私室里去打开保险柜拿钱。竞选运动的最后一篇演说是由特里森克法官讲的,他利用这个机会攻击了那两个洋人。这次演说起了致命的作用。他口若悬河地对他们肆意讥讽,使得广大的听众全场哄笑,大声喝彩。他拼命嘲笑他们,说他们是冒险家、江湖骗子、当配角的小丑、廉价参观的博物馆里陈列的怪物。他以挖苦透顶的口吻污辱他们那冠冕堂皇的贵族头衔。他说他们本来是大街上的理发匠,冒充贵族,卖花生的小贩,假装绅士,说他们是奏风琴卖唱的流浪歌手,失去了他们同伴的猴子,玩不成把戏了。后来他停顿了一会,一动不动地站着。他一直等到全场鸦雀无声、迫切地盼待他再往下说的时候,才放出最要命的毒箭。他们冷冰冰的严肃而谨慎的态度说出了这番攻击的话,在结尾的词句上还意味深长的回重了语气:他说他相信他们为那把失窃的刀所悬的赏金是骗人的,根本就没有那回事,还说那把刀的主人到了需要谋杀什么人的时候,自然就地知道它在什么地方了。
然后他走下了讲台,听众都目瞪口呆,一声不响。那种情形是给人印象很深的,完全不像一般的场面,大家并没有爆发出一阵喝彩声和同党给竞选人捧场的欢呼。
那句奇怪的话传遍了全镇,引起了满城风雨的一番热闹。人人都问道:“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人人都继续探询这个问题,但是毫无结果。因为法官只说他并不是信口胡说,却不肯加以解释托蒙说他完全不懂他的伯父的意思。维昂希每逢有人向他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总是反问人这认为那是什么意思,借此搪塞过去。
维昂希当选了,那两兄弟却遭到了惨败——事实上是一败涂地,弄得晦气不堪、没人理睬。托蒙兴高采烈地回到圣路易去了。
道生码头安静了一个星期,这原是它所需要的。但是镇上的人们却处在一种期待的心理状态中,因为到处都流传着将有一场新的决斗的谣言。特里森克法官在选举运动中奔波劳碌已经把他累垮了,但是据外面传说,他只待恢复健康,能够与人决斗的时候,他就准备接受列杰伯爵的挑战。那两兄弟却完全退出了社交舞台,无声无息地暗自医治创伤,消除这次所受的屈辱。他们回避与人接触,只有在更深夜静、街上没有行人的时候,才出外锻炼锻炼身体。
十八
劳科莎发号施令
感恩和背信不过是同一行列的首尾两端。当乐队和衣着华丽的官吏们走过去了之后,你就把一切值得盼待的东西都看到了。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感恩节。大家都表示谦卑、热烈而真诚的感恩吧,只有火鸡是例外,斐济岛上的人们却不用火鸡,而用人肉。你我是不配讥笑斐济人的。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选举后的星期五那天,圣路易下了一天雨。大雨终日不停,下得很猛,显然是想要把那座煤烟熏黑了的城市冲洗得白白净净,可是那当然没有做到。将近午夜,托蒙·特里森克才在倾盆暴雨中从剧场回到他的寓所,他收了雨伞,走进门去。但是他正想关门的时候,却发现另外还有个人也进来了——不消说,这是另一位住客。这个人把门关上,跟着托蒙走上楼来。托蒙在黑暗中摸到了房门,便走进屋里去,拧开了煤气灯。他一面轻轻地吹着口哨,一面向四周张望的时候,忽然看见了一个男人的背影。这个人正在替他关门,还把门锁上了。他停了口哨,感到惶恐不安。那个男人转过身来,他全身穿得破破烂烂,被大雨淋得透湿,还在滴水,一顶旧垂边帽底下露出了一张黑脸。托蒙吃了一惊。他想要叫这个人出去,但是嘴里却说不出话来,另外那个人就抢先开口了。她低声说道:
“别作声——我是你母亲!”托蒙倒在一把椅子上,瘫成了一团,他喘着气说:“我太下流、太卑鄙了——我自己知道。可是我本来是用意非常好的,的确是这样——我可以发誓。”劳科莎默默无言地低头望着他,站了一会,同时他含羞地扭动着身子,吞吞吐吐地继续说些谴责自己的话,掺杂着不能自圆其说的辩解,企图开脱他的罪过。然后她才坐下来,脱掉帽子,她那蓬乱的棕色长发披散在肩上。
“这还没发白,我没受够罪,也不能怪你呀。”她望着自己的头发,忧伤地说。
“我知道!我知道!我是个坏蛋。可是我敢赌咒,我本来是用意很好的。事情当然是做错了,可是我当时认为那是用意顶好的,我的确是那么想。”
劳科莎开始低声哭泣,随后就在呜咽声中说起话来。她只是伤心地诉说着,而没有生气的声调:
“把人家卖到大河下游——卖到大河下游去!——还说用意顶好哪!我可是连对一只狗也不会这样狠心!现在我已经完全拖垮了,简直是精疲力尽,所以我看我现在已经像从前被人糟塌、受了虐待的时候那样,再也提不起精神来大发脾气了。我不知道这话对不对——可是也许是这样。反正我吃够了苦头,一来就容易伤心,生不起气来了。”
这些话本当使托蒙·特里森克受到感动,但是即便他受了感动的话,这种效果也被另一种更有力的作用所掩盖了——那种作用搬掉了他心头压着的一副恐惧的重担,使他那摧毁了的精神有了起色,重新振作起来,使他那整个的渺小心灵充满了一种深切的快慰之感。但是他小心地保持着沉默,不敢表示意见。他们相对无言地过了一段相当长久的时间。除了雨打玻璃作的响声、如泣如诉的风声和劳科莎时而发出的一阵闷沉沉的呜咽而外,再也听不见什么声响。低泣声的次数越来越少,后来终于完全停止了。于是那逃亡者又开始说起话来:
“把灯拧小——点。再小一点。还要小一点。逃命的人是不喜欢光亮的。好了——这就行了。我看得见你在哪儿,这就够了。我要把这段经过告诉你,尽量缩短着说,然后我再告诉你怎么办,把我买去的那个人倒还不坏,比起一般场主来,总算够好的了。要是他能作主的话,我就可以在他家里当佣人,那倒很舒服。可是他的老婆是个北方佬,样子长得不大好看,她马上跟我作对,所以后来他们就把我派出去,跟那些普通庄稼汉一起干活。那个女人这样做了还不满足,她非常吃醋,心眼儿很毒,又唆使监工的跟我作对,于是监工每天清早天不亮就叫我起来,一直叫我。干一整天的苦活,干到漆黑为止,我挨的鞭子可不少,因为我干起活来赶不上那些身体顶强壮的人。那个监工也是个北方佬,从新英格兰来的,南方的人谁也懂得那是什么滋味。他们那些家伙知道怎样把黑奴累得要死,也知道怎样揍他们——把他们揍得满背都是伤痕,像块搓板似的。起初我的东家还对监工替我说了说好话,可是这反而使我更吃苦头了。因为这事情让女东家知道了,从那以后,我就好歹都得挨揍——他们再也不怜恤我了。”
托蒙心头冒起火来——生那场主老婆的气。他暗自想道:“要不是那个傻婆娘捣蛋,一切都会很顺当的。”他又把她狠狠地咒骂了一顿。
这种表情在他脸上强烈地流露出来了,恰好有一道电光闪进来,把漆黑的屋子里照得透亮,于是劳科莎就把托蒙的脸色看得清清楚楚。她很高兴——又高兴、又感动。因为那种表情难道不是说明她的孩子还能为了他的母亲所受的委屈而伤心吗?难道不是表示他对迫害她的人感到憎恨吗?——这一点她原来是有些怀疑的。但是她那转瞬之间的欢喜只在心头闪了一下,随即就消失了,于是她的心情又阴暗起来。她暗自想道:“他把我卖到大河下游去了——他对人的同情不会长久,一下就完了。”随后她又继续谈她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