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对了,”维昂希说,“为了救兄弟的命,干了这种事情,当然是伟大的、高尚的举动。”
“算了吧,”列杰说,“你们说这些话,倒是叫人听了挺舒服,不过说到舍己为人,说到英雄气概和豪爽精神的话,那桩事情可是经不起深究。你们都忽略了一点:假定我没有救昂杰鲁的命,那我自己的命能不能保住呢?我要是让那个人把他杀了,难道他不会连我也杀了吗?你瞧,我是救了自己的命呀。”
“是的,你老爱这么说,”昂杰鲁说道,“可是我了解你这个人——我相信你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列杰杀那个人所用的武器,我至今还保存着,过会我要拿给你们看看。那件事情使它很有兴趣,它还没落到列杰手里之前,就有过一段经历,那更给这个武器添了一些趣味。那是一位有名的印度王爷送给列杰的——他是巴洛达的土王——这个武器在他家里已经有两三百年了。它曾经杀过许多给他们家里捣蛋的坏人。看外表并不怎么稀奇,只不过它那样子和别的刀或是匕首不同,不管叫什么名称的刀剑都跟它不样——瞧,我画给你们看看吧。”他拿过一张纸来,迅速地绘了一个草图。“就像这样——刀身很宽、很厉害,刃口像剃刀那么锋利。刀上刻着的是那一长串的物主的名字或是图记——我亲自把列杰的名字用罗马字体添在上面,还刻上了我们的纹章,这你们是可以看到的。你们得注意看看,这玩意儿的把多么稀奇。整个儿全是象牙的,磨得像镜子那么光,有四五寸长——是圆的,有一个高大的男人的手腕子那么粗,末尾磨成扁平,让你的大拇指好在那上面按得住。因为你把刀抓在手里,大拇指就按在刀背上——像这样——举得高高的,使劲往下劈。那位王爷把它送给列杰的时候,还把用法给我们表演了一下。谁知那天夜里还没有过完,列杰就用上这把刀子,这么一来,那位王爷就减少了一个仆人。刀鞘上镶着一些很贵重的宝石,装饰得很讲究。不消说,你们会觉得刀鞘比刀子本身还更值得看哩。”
托蒙暗自想道:“幸亏我上这儿来了。要不然我就会随便作几个钱就把这刀卖掉,我还以为那些宝石是假的哩。”“再往下说吧,别打住。”维昂希说。“现在我们让你引起了好奇心,很想听听那桩杀人的事情。请你给我们说说吧。”
“呃,简单地说,全怪那把刀惹祸。那天晚上有一个土著仆人溜进宫里,上我们房间里来了。他打算杀掉我们,偷那把刀。毫无疑问,他是贪图刀鞘上镶着的那些宝石。列杰把刀藏在枕头底下,我们俩睡在一张床上。屋里点着一盏暗淡的灯过夜。我睡着了,列杰却是醒着的,他觉得他发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向床前摸过来。他悄悄地从刀鞘里拔出那把刀来,做好准备,正巧天气很热,我们都没有盖被,所以他也就不受阻碍。那个土著忽然在床边站起来,在我身上弯下腰,举起右手,手里拿着一把匕首,对准我的嗓子。可是列杰揪住他的手腕子,把他拉倒,然后把他自己的刀砍进了那个人的脖子。全部经过就是这样。”
维昂希和托蒙都深深地抽了一口气,大家把这出惨剧随便聊了一会之后,傻瓜拿起托蒙的手来,说道:
“喂,托蒙,偏巧我还从来没看过你的手掌。说不定你也有些可疑的小小秘密,需要……嘿,怎么啦?”
托蒙把手缩了回去,露出很慌张的神色。“瞧,他脸红了!”列杰说。托蒙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刻薄地说:“呃,我要是脸红了,那也不是因为我当过凶手!”
列杰那微黑的脸涨红了,但是还没等他开口说话,也没有动一动,托蒙就急切地连忙改口说,“啊,千万请你别见怪。我是有口无心,我根本没想一想就冲口而出了,真是非常、非常抱歉——千万请你原谅!”
维昂希赶紧出来解围,极力把这场纠纷敷衍过去了。这番调解对那两弟兄倒是十分见效,因为他们对这位毫无礼貌的客人冒犯主人的行为很感到难受,比他对列杰的侮辱引起的反感还要大一些。但是对于那个得罪人的家伙说来,维昂希的调解却并没有收到那么显著的效果。托蒙极力装出自在的样子,并且还故意装腔作势,敷衍得很好。可是他内心却对这三个亲眼看见他的鲁莽行为的人怀恨:事实上,他竟至对他们大为恼怒,埋怨他们看见了他那丢脸的表现,而不怪自己得罪了别人,几乎忘记了对自己感到懊恼。幸亏随后就发生了一件使他相当痛快的事情,结果他也就几乎恢复了温和亲善的态度。
那是这对孪生弟兄之间的一场小小的口角。虽然吵得不算厉害,究竟还是一场争吵,他们吵了不久,彼此就急躁起来,闹到了不可开交的地步。托蒙却幸灾乐祸。他简直高兴得跟什么似的,还故意火上加油地下了一番巧妙的挑拨工夫,表面上却装做出于高尚的动机,像受了刺激似的。他这么一帮忙,那股火就旺盛起来,达到了炽烈的程度,要不是有人敲门,给他们打了岔,那他马上就可能痛痛快快地看到一场大火灾——这阵敲门声的打搅使他大为扫兴,却使维昂希非常欢喜。维昂希去开了门。客人是一个性情温和、无知无识、精神饱满的中年爱尔兰人,名叫约翰·勃克斯敦,他是个小地方的大政客,对各种公众的事情他都要插一手。当时这个镇上最激动人心的事情:禁酒的问题。有一派人坚决拥护喝酒,另一派人极力主张禁酒。勃克斯敦是与饮酒派有联系的,人家派了他寻找这两弟兄,邀请他们去参加那派人召开的一个群众大会。他传达了他的使命,说大家已经在市场楼上的大厅里集合了。列杰热情地接受了邀请,昂杰鲁因为讨厌热闹的场合,而且不会喝美国的烈酒,他虽然也同意去,却不大热心。事实上,他有时候甚至还是个禁酒派——如果他认为应该当一个禁酒派的话。
这两弟兄和勃克斯敦一同离开,托蒙·特里森克虽然没有被邀请,也跟他们一起去了。
老远就可以看见摇摇晃晃的一长列火把,顺着大街涌过来,同时还可以听见铜鼓咚咚、铙钹铿锵的响声,还有一两支笛子的尖叫声和远处一阵阵隐隐约约的欢呼声。那两弟兄来到市场附近的时候,这个行列的末端已经在往楼梯上爬。他们到达会场的时候,那里面已经挤满了人,满屋都是火把和烟子,人声嘈杂,非常热闹,勃克斯敦引着他们走上主席台,在一阵热烈欢迎的呼声中,把他们介绍给主席了——托蒙·特里森克还在后面跟着。后来喧嚣的声音稍微平息了一点的时候,主席便提议“立即以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这两位贵宾为我们这永远光荣的团体的会员,欢迎他们参加这个自由人的天堂和奴隶的地狱。”
这个动人的提议又激起了热情的浪潮,于是全场欢声雷动,一致通过了。然后又发出了一阵暴风雨般的呼声:“给他们灌酒!给他们灌酒!请他们干一杯!”于是有人给这两弟兄把两杯酒端来了。列杰把他的酒杯高举起来,送到嘴边,昂杰鲁却把他那一杯放下了。于是又掀起了一阵狂呼:
“那一位是怎么回事?”“那位白脸的先生为什么要拆我们的台?”“快说!快说!”
主席问了一问,然后向大家报告:“诸位,很不凑巧,我们把事情弄错了。现在我才知道昂杰鲁·加贝罗伯爵是反对我们的信条的——事实上,他是个禁酒派,并不打算加入本会。他希望我们重新考虑刚才通过他入会的决议。诸位的意见怎样?”
全场爆发出一阵笑声,还掺杂着许多呼哨和倒彩,更增加了嘲笑的气氛,但是主席使劲敲了一阵小槌,总算使秩序大致恢复过来了。然后会场中有人发言,他说虽然找错了人,使他感到遗憾,这个错误却不可能在这次会上纠正过来。按照会章,这个问题必须提交下次的大会解决。他现在不打算提议讨论这件事情,因为根本没有这种必要。他希望主席以全体的名义向这位先生道歉,并且向他保证:在“自由子孙会”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大家一定会尽量使他当了临时会员,不致于感到不愉快。
这番话受到了热烈的喝彩,喝彩声中还有人喊道:“这真说得对!”“无论如何,他尽管是个禁酒派,也是个好角色!”“为他的健康干杯吧!”“给他干一杯,要喝得一滴也不剩!”
于是大家举杯互相传递,台上的人个个都为昂杰鲁的健康干杯,同时全场响起了宏亮的歌声:
因为他是个快快活活的好角色,因为他是个快快活活的好角色,因为他是个快快活活的好角——色,——这可谁也不能否认。托蒙·特里森克也干了一杯。这是他喝的第二杯酒,因为昂杰鲁刚把他那杯酒放下,托蒙就拿过来喝了。这两杯酒把他灌得兴高采烈——简直高兴得有些疯疯癫癫了——于是他就积极参加了会场上的活动,成了个很出风头的角色,尤其是对于歌唱和喝倒彩、说风凉话特别感兴趣。
主席仍旧站在台前,那两弟兄站在他旁边。他们两弟兄的相貌长得一模一样,这使托蒙·特里森克灵机一动,找到了说俏皮话的材料。正当主席开始致词的时候,他向前跨了一步,以一个醉汉的满怀信心的神气向听众说道:
“伙计们,我建议主席不忙说话,先让这对小活宝贝演个双簧吧。”
这句巧妙的俏皮话引起了全场的兴趣,大家随即就哄堂大笑起来。
列杰在400个生人面前当众受了这番侮辱,感到非常难堪,他那南方人的血性马上就发作起来,达到了沸点。这个年轻人的急性子决不能容忍这种事情马虎过去,或是暂时将就,以后再算账。他跨过两步,在那毫不提防的开玩笑的家伙背后站住。然后他往后退了一下,使出一股猛劲,拼命踢了一脚,踢得托蒙栽了一个倒筋斗,翻过台前的脚灯,落在“自由子孙会”的前排那些人的头上了。
即便是一个清醒的人,如果他并没有碍别人的事,他也不会愿意有人落在他头上。要是一个喝醉了的人,遇到这种光顾,那就根本不能忍受了。特里森克落到了一群“自由子孙”的窠里,那里面连一个清醒的家伙也没有。事实上,在整个会场上恐怕也不见得有一个完全清醒的人。特里森克立刻就被人愤怒地甩到后面那一排“自由子孙”的头上,而这些“子孙”又把他往后排传递,随即就挥起拳头乱打前排那些甩过人来的“子孙”。特里森克被人这样乱七八糟地在空中往后甩,一直甩向门口的时候。会场中一排一排的人都仿效了同样的办法,因此他从人们头上飞过之后,他后面那些气势汹汹、猛推猛打和信口乱骂的人们就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扩大了。一堆一堆的火把被甩在地下,随后就爆发出一阵把人吓得发呆的“着火了!”的呼声,盖住了主席台上那震耳欲聋的小木槌的敲击声、会场中愤怒的吼声和压碎的椅子哗啦哗啦的响声。
斗殴立刻就停止了,咒骂也平息了,在不多不少的片刻时间里,原来闹得乌烟瘴气的会场忽然变成了一片鸦雀无声的沉寂和风平浪静的场面。然后全场的人又在一阵冲动之下,重新活跃起来了。大家东冲西撞,拼命往外挤,靠外面的人从门窗里钻出去,逐渐减少了会场中的压力,使大家松了一口气。
消防队马上就到场了,比过去一向都来得快。因为消防队就在市场后面,这回用不着到老远去救火。队里有一个救火机组和一个钩梯组。每组都由一半饮酒派和一半禁酒派组成,这是按照当时的边疆小镇上在精神方面和政治方面都平分秋色的办法安排的。消防队的队部里有不少的禁酒派队员正在闲着,足够掌握救火机和钩梯。两分钟之内,他们就穿上了红衬衫,戴上了铜盔——他们正式出动,从来不肯穿着便服去——楼上参加群众大会的人从那一长排一长排的窗户里拼命挤出来,涌到拱廊的房顶上的时候,正好赶上了他们的救星,放出威力很大的水龙来迎接他们,把一部分人从房顶上冲下来,另一部分都淹了个半死。但是水究竟比火好一些,所以场内的人仍旧从窗户里往外奔逃,无情的水龙也还是继续向他们猛冲,一直到全场空无一人为止。然后消防队员们爬上了会场外面,往屋里灌了大量的水,即使火灾再大四十倍,也足够扑灭了。因为村镇上的消防队难得有机会一显身手,因此一有机会,就要把瘾过足才甘心。镇上那些顾虑周到、慎重从事的公民们并不去保火险,却保了“消防险”,他们对消防队比对火灾担心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