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民国历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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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护国战争(三)

但是正当袁世凯抬起脚要迈这一步的时候,发生了几件事,使他不得不暂时又放下了脚。

第一件事,白狼军的起义。(其事见《民国战史评话之白狼》)

第二件事,欧战爆发(即第一次世界大战),累及中国。

袁世凯接到各国宣战公文,决定采取中立立场,于8月6日公布《局外中立条规》。8月11日设立中立办事处,12日各国承认中国中立。并订立了中立细则,略为:

(一)中立办事处由政事堂派出三人,陆军、海军、交通三部各派二人,统率处、总务处、参谋本部各派一人,机要局派出主事三人常川驻处办事。

(二)设中立检查处,查照中立条例第廿四条,公布戒严后,对于各国输入及运送之物品,允宜详为检查,倘系战时禁品,即予扣留。特饬由交通部及税务处于各铁路要站及沿海各关内,一律设中立检查分处,以执行此职务。

(三)注重沿海防务,分饬粤、闽、浙、苏、奉、鲁各省长官,以香港、青岛、威海卫等处,英、德、俄已宣布戒严,恐将来不免有战事,应筹安谧地方,严防匪患,并令六省筹议联防计划。

(四)海军舰队重新配置,将海军部所属舰队分为三队:第一队海圻、海容等十五艘,分配厦门、马口、上海、烟台等处为海防。第二队建安、建威等廿三艘,分配浦口、武昌、上海、九江、福州、新堤、芜湖、岳阳、江阴、长沙、宜昌、太平府等处为江防。第三队是练习舰队肇和、应瑞等分守马江、黄埔。粤海海防则由广东负责。

(五)训饬驻外各使节,对于散居各国各地华侨,应随时商同驻在各国政府,妥筹保护。对于此次战争,我国既宣言中立,各使领馆应以冷静沉默出之,不可轻加评论。国际规约尤当审慎遵守。关于战争消息,逐日拍电报告。至中国将来派员观战,当预先向各该国声明。

(六)禁止密码电报,检查外人函电。

(七)停发游历护照。

(八)增调陆军第十师赴山东。

同时袁以大总统名义电请美国政府转达参战各国,勿在中国领土上发生作战行为。

中国自鸦片战争后,受尽了列强的欺侮,自己既不争气,列强则得寸进尺,李鸿章以夷制夷的手段虽不能尽满人意,但弱国无外交,以夷制夷还不失为一种方法。欧战爆发后,对中国来说,可算是一个大好机会,利用列强自顾不暇,设法自立自强,把列强势力逐出中国,可惜这时袁世凯正大力压制国民党,摧折新兴的中国锐气,而列强在东方则拿中国作战场,争夺各自在中国的既得利益。其中日本尤甚,简直是个浑水摸鱼,趁火打劫的高手。

8月15日,日本政府根据1911年7月13日所订的英日同盟有义务要帮助英国,同时为了确保东亚的和平,所以向德国提出了最后通牒,要求德国在中日两国海面上的军舰完全解除武装,并限9月15日以前,无条件把胶州湾交付日本,以便“将来”归还中国。以上这两点如果在8月23日正午以前没有满意的答复,则日本即采取必要的措置。德国驻华代办马尔参在8月15日这天公开宣布:“德国可以考虑把青岛交还中国,但是日本也应将台湾交还中国。”

8月16日日本驻华代办小幡警告中国不得从德国人手中接受青岛,否则日本将认为中国是自行破坏中立。

8月23日,日本政府因德国没有满意的答复,于是正式宣布对德国宣战。同一天,德国代办马尔参又向袁政府表示,德国愿将胶州湾租借地无条件交还中国,但袁政府这时不敢接受,电请美国政府代为接受,然后转交给中国。可是不待美国答复,日本已向胶州湾采取军事行动了。

民国3年9月2日,日本陆海军2万多人配合少数英军,组织所谓英日联军,突然在山东龙口和莱州附近地区登陆。照道理讲,退一万步,日本要进攻德军,只能以胶州湾德军驻防区为目标,可是日军却先侵占莱州半岛,这就证明日本的醉翁之意了。

由于日军破坏了中国的中立,袁政府便遭遇到一个棘手问题,就是划定战争区域,日本要求以黄河以东为界,袁政府经过多次周折,才援引1904年日俄两国在辽东作战的前例,于9月3日照会各国使节,声明不负完全中立之责任,承认潍县车站以东地区划作日德两国的交战区,以西地区为中立区。9月21日袁政府又宣布胶济路线归中国保管。

9月6日,日军马队500人开至莱州,在城西扎营,3日后日军乃正式接收管理莱州,居民欲逃不能,四乡人民则逃散一空。接着日军又占领了平度县,军队们滥向县知事苛索,要1000头牛,2000只鸡,1000头猪,米面草料50余万斤,大车1500辆。县知事因不胜其扰,乃逃之夭夭,却又被日军捉到,像对待犯人一样加以监禁。同时日军进占即墨和胶县,自行发行军用票,占据县衙门和电报局,强占民房,反令房主人露天睡眠,令妇女在房中陪日兵。天雨则在堂屋中生火烤湿衣,把门窗桌椅拆下来引火。总之日军已把中国城镇当作了占领区,邮电员公然检查邮件,男丁被勒令挑水拾柴。日军司令部竟公然在平度县的乡村张贴布告说:“如该村有一人犯妨碍日军之罪,则该村人民全体问斩。”很多无辜乡民被认为有妨碍日军的嫌疑被杀。

9月25日,日军占领潍县,引起了一个新的问题,就是日军这个行动超越了袁政府宣布而日政府同意的交战区域。袁政府外交部于26日由次长曹汝霖提出口头抗议,同时进一步提出正式照会。这个照会非常可笑而幼稚,内容说:“胶澳在东,潍县在西,非行军必须之路,前经声明,潍县不在战区之内,已经贵政府同意,该地军民亦经屡次晓谕,令勿惊疑,今贵国军队突有此举,使我政府失信于军民,不知是何用意?”

29日,日驻华公使日置益访外交部孙总长,答复中国抗议,大意谓奉本国训令,胶济路为德人所经营,战争前后一直为德军输运军粮,今潍东一带虽由日方占领,但潍西一带则仍由德人暗中使用,殊于日军行军不便,以是占领之,但决不侵害中国之中立云云。这个答复,把前此承诺有关战争区域的问题避而不谈。对于日军占领胶济铁路的理由则是:(一)该铁路是德人所经营(其实按照胶济铁路条约,华股居多)。(二)德军利用此路。日方这个答复,简直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把胶济混为一谈,则表示日军还要进驻济南。果然,10月6日夜11时,日兵三十人,军官三人乘车进抵济南,立即占据火车站。中国外交部再提抗议,日方仍坚持其不成理由之理由,并以普通书信作为答复,交付中国外交部。其大要是:(一)山东铁路系根据胶州湾租借条约,纯系在德国政府监督权之下公产性质之德国会社,其实体上与租借地为一体的延长。(二)铁路本身为运用上绝对不可划分之物,决不能以德国经营之铁路以其在中立地带潍县以西之故得改变其性质。日本开战之目的,不仅攻击胶州湾,并拟进而根绝德国在东方经营之根据地。(三)交战区域之划定和山东铁路问题是各别的,不能混而为一。总而言之,日军的目的,至少是借此要吞并山东半岛。

德军的根据地是青岛,日军发动攻击后,扬言六个小时之内可以攻下青岛。青岛的德国守军只有6000人,德皇威廉电令他们死守青岛,战至最后一人。德国的胶州总督华德克也公开宣称日军如果来攻青岛,将会遭到坚强的抵抗,至少要花4万人的代价,才能攻占青岛。

自从清帝退位后,大批清皇族、王公、大臣和遗老,都迁到青岛做寓公,现在只好洒泪告别青岛,遗老如周馥、吕海寰、劳乃宣等也离开青岛,只有宗社党首领恭亲王溥伟仍留下来。

日军于11月7日攻下青岛,德军有2300余人被俘,事前德国守军接有德皇的令电,叫他们不必死守。11月14日,胶州总督华德克被解往日本东京本愿寺监禁,这一天恰恰是德国占领青岛的17周年。

日军攻下青岛后,袁政府乃请日军自山东半岛撤退到胶州湾租借地,可是日本政府则不加理会。袁又分别照会英日两国政府,宣告撤销前所划定的交战区域,请撤退前此占领山东半岛的各地军队。日本政府不但仍然不理,且在山东已占领的各县设立民政署,架设军用电线,驱逐青岛海关人员,完全把山东当作战利品。

而此时的袁世凯一筹莫展,徒唤奈何,对国内政敌的游刃有余丝毫派不上用场。

第三件事,日本提出二十一条。

民国4年1月间,中国照会日本要求撤退驻留山东的军队,日本根本不理,更在1月18日以交还青岛及撤退山东戍兵为词,附列交换条件和觉书等,向袁政府要求秘密谈判。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向袁世凯当面投递了一个文件,他说:“日本政府向大总统表示诚意,希望中日悬案能够早日解决。同时如果中国方面有诚意,也表示是大总统向日本表示善意的一个良好机会,中日悬案解决,则日本政府愿给大总统更多和更大的帮忙。日本政府郑重希望大总统一点,就是在这次商谈中,请贵国严守秘密。”

国际间的交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外交活动已不拘泥于形式了,可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外交谈判还是很保守的,一个国家的公使,要求和驻在国进行外交谈判,只能通过驻在国的外交部,如果直接去找驻在国的皇帝或总统,在当时是极不合理,极没有礼貌的事。日本竟命令驻华公使当面向袁递交秘密条件的文书,实在是当时国际外交史上空前未有的举动。

日本利用觉书方法对中国交涉已使用过多次,不久前,当国民党二次革命失败,张勋攻入南京后,伤害日兵事件发生时,日本向中国交涉,除提出各款外,另具一觉书劝告中国政府免去张勋职务。由于一个外国政府竟干涉另一国家用人之权,是有害中国主权的,所以不能列入条款中,遂以觉书方式出之。其实觉书与条约,在国际法上约束力完全相同。

这次日本向袁提出要求,条约方面比较轻,觉书部分极为严重。

这个文件,便是后来有名的二十一条。共分为五个项目,在文件上是第一号包括四条,第二号包括七条,第三号包括二条,第四号包括一条,第五号七条,兹将其全文抄录如下:

第一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互愿维持东亚全局之和平,并期将现存两个友好善邻之关系益加巩固,兹议定条款如下:

(一)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

(二)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三)中国政府允准日本国建造由烟台或龙口接连胶济路线之铁路。

(四)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

第二号

日本政府及中国政府因中国向认日本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享有优越地位,兹议定条款如左:

(一)两订约国互相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二)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权,或所有权。

(三)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等各项生意。

(四)中国政府允将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矿开采权,许与日本国臣民。至于拟开各矿,另行商订。

(五)中国政府应允关于下开各项,先经日本国政府同意而后办理:

①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允准他国人建造铁路,或为建造铁路向他国借用款项之时。

②将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各项税课作抵,向他国借款之时。

(六)中国政府允诺如中国政府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军事各顾问教习,必须先向日本政府商议。

(七)中国政府允将吉长铁路管理经营事宜,委任日本国政府,其年限自本约画押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第三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顾于日本国资本家与汉冶萍公司现有秘接关系。且愿增进两国共通利益,兹议定条款如左:

(一)两缔约国约定,俟将来相当机会,将汉冶萍公司作为两国合办事业,并允如未经日本国政府同意,所有属于该公司一切权利产业,中国政府不得自行处分,亦不得使该公司任意处分。

(二)中国政府允准所有属于汉冶萍公司各矿之附近矿山,如未经该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该公司以外之人开采。并允此外凡欲措办无论直接间接对该公司恐有影响之举,必须先经该公司同意。

第四号

日本国政府及中国政府为切实保全中国领土之目的,兹订立专条如左:

中国政府允准所有中国沿岸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第五号

(一)在中国中央政府,须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为政治、财政、军事等各顾问。

(二)所有在中国内地所设日本病院、寺院、学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权。

(三)向来日中两国,屡起警察案件,以致酿成轇轕之事不少,因此须将必要地方之警察,作为日中合办,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官署,须聘用多数日本人,以资一面筹划改良中国警察机关。

(四)由日本采办一定数量之军械(譬如在中国政府所需军械之半数以上),或在中国设立中日合办之军械厂,聘用日本技师,并采买日本材料。

(五)允将接连武昌与九江、南昌路线之铁路,及南昌、杭州,南昌、潮州各路线铁路之建造权许与日本国。

(六)在福建省内筹办铁路、矿山及整顿海口(船厂在内),如需外国资本之时,先向日本国协议。

(七)允认日本国人在中国有布教之权。

袁世凯一见之下,相当震惊,立即召集外交方面的专家陆徴祥、参政梁士诒、外交总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等商讨对策。反复谈商,结果认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接受日方条件;二是利用谈判和日方讨价还价。当然还有第三条路是拒绝,可是拒绝就等于决裂,袁政府这时是无法在武力上抵抗日本的。最后决定和日方谈判,同时孙宝琦辞职,由经验比较丰富的陆徴祥接任外交总长,负责对日谈判。

陆徵祥接任外交总长后的第二天,就接见日本公使日置益,双方谈话很精采。

日置益说:“久闻总长大名,知道总长是一位著名的外交家,这次能和总长谈判中日问题,深感荣幸。”

陆答:“本人当尽力而为。请问贵公使愿意何时开始举行讨论,我们现在就订下日期好不好?”

日置益说:“我想诸总长定日期好了。”

陆答:“贵使既奉政府命令,当然以早开谈判为佳,那么明天就开好了。”

日置益说:“可不可以容许我提出一点意见?”

陆答:“当然可以,当然可以。”

日置益说:“本人希望谈判每天开会,星期日也要开,以赶快解决为原则。”

陆说:“每天开会是可以的,不过星期天要开,外交习惯上没有这个成例,似可不必。还有一层,虽然每天开会,不过我身为外交总长,不能把其他正式约会通统取消,因此每天上午必需腾出时间,接见宾客,所以会议只能在每天下午举行。”

日置益说:“可以。”

陆说:“那么规定每天午后五点钟开会好了。”

日置益说:“五点太晚了,最好下午两点开始,夜间也必须继续开下去。”

陆说:“两点钟开不成问题,不过夜间继续开会,我身体太坏,拖一个星期,我必须辞职了。”

日置益问:“我们确定何时开会呢?”

陆答:“决定二月二日下午三时举行会谈如何?”

日置益说:“好吧!就决定这个日期好了。今天和总长的会晤,非常荣幸,希望由这个好的开始,我们可以有好的结果。”

陆答:“我一切当尽力为之!”

这次初度会谈便到此结束,从这次谈话中可以看出日方态度强横,一个公使,对驻在国的外交总长,竟用蛮不讲理的态度安排一切;其实更无理的还在后面呢!而中方的态度很明显,拖。

2月2日下午3时,中日双方在北京中国外交部开第一次会议,中国出席人员是:外交总长陆徵祥、外交次长曹汝霖、秘书施履本。日本出席人员是:公使日置益、参赞小幡酉吉、书记官高尾亨。

日本当时希望尽速就该条款有一结果,速谈速了,怕夜长梦多,国际干扰;中国方面则希望迁延时日,在会外寻求转机。因此,中国代表主张就日方五号条款逐条讨论,陆徵祥并提出第一号第一条修正案,坚持要加以讨论,可是日置益却坚请中国政府对日方全部要求先表示一个原则意见。

陆说:“关于第一条的讨论,贵公使如果同意,再逐次讨论下条;否则一条未了,又提一条,或因次条意见不合牵及前条,反于进行有碍。”

日使说:“本人主张按号按条先询贵国意见,然后再逐条讨论。”

陆答:“这一层要请贵公使原谅,本总长于一月廿八日到任,廿九日拜外交团,卅日始行视事,时间如此匆迫,对于贵国条款内容还未详加研究,最好再缓一个星期,待我全部研究后,再行奉告,可否延至下星期二再开会?”

日使说:“此件之内容贵总长早已研究过,本人奉政府训令,须每日开会,惟贵总长到任未久,亦是实在情形,仍盼阁下从速研究,俾能加速进行。”

接着,日使又说:“今天下午三点钟起到六点钟止,耗去了整整三个小时,毫未谈出什么结果,本案何时可了,殊难悬揣。贵总长倘要对文书内容详细加以研究,可否在迅速研究后,决定每日开会。至于开会时间,则由贵总长自定好了。”

陆答:“每日开会是可以的,但外交部每逢星期三是接见外宾期,本人难以分身;何况本人体力甚弱,事实上难以照办。”

第一次会议就此结束。

在交涉过程中,日本除以武力恫吓外,还采取了各式各样卑鄙无耻的手段,例如:收买各国记者,散布中德亲善、中国行将加入同盟国的假消息,借以离间中国和协约国之间的关系;收买汉奸窃取中国情报,财政部库藏司职员王长庚就因偷取中国财政预算案内容卖与日本而被发现,判处徒刑八年。其实这不过是小小的一个苍蝇,日本人窃取中国情报,不但可以利用中国内奸,而且还可以靠外交官和武官身份,在中国境内肆无忌惮地旅行,进行各项间谍活动。

由2月2日至4月17日,中日两国共开会议25次。2月9日中国提修正案,第一、第二、第三号修正,第五号碍难商议,日方则强迫中国全部接受,不放松半步。

3月8日中日会谈仍无结果,日置益乃往晤曹汝霖,用恫吓的口吻说:“会议拖延,使日本国军民不能忍耐,倘在数日内对于各重要条款没有满意的承认,恐发生不测的麻烦。”袁这时正依赖派赴日本游说的有贺长雄,据说他正在日本元老重臣间奔走游说,且已收了效果。

4月26日日置益提出了日方最后修正案廿四条,压迫中国同意,同时在山东、奉天增兵,在渤海沿岸亦派军舰游弋,关东宣布戒严,日侨准备撤退,空气顿形紧张万分。中国方面在此紧要关头,于5月1日提出了一项最后修正案,静待日方答复。

5月7日下午3时,日本突然向袁政府提出了哀的美敦书,限袁政府于5月9日午后6时前,对日本所提的修正案,作满意的答复,这个著名的最后通牒最后部分全文如下:

“帝国政府因鉴于中国政府如此之态度,虽深惜几再无继续协商之余地,然终眷眷于维持极东和平之局面,务冀圆满结束此交涉,以避时局之纠纷。于忍无可忍之中,更酌量邻邦政府之情意,将帝国政府前次提出之修正案中之第五号各项,除关于福建省互换公文一事业经两国政府代表协定外,其他五项可承认与此次交涉脱离,日后另行协商。因此中国政府亦应谅帝国政府之谊,将其他各项,即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之各项,及至第五项关于福建省公文互换文件,照四月廿六日提出之修正案所记载者,不加以任何之更改,速行应诺。帝国政府兹再重行劝告,期望中国政府至五月九日午后六时为止,为满足之答复,如到期不受到满足之答复,则帝国政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合并声明……”

中国外交部接到日本最后通牒后,立即报告袁,袁于下午5时召集各政界领袖会议,除陆军总长段祺瑞外,其余均主张和平。8日上午10时袁在春藕斋,下午1时又在纯一斋召集会议,副总统黎元洪、国务卿徐世昌、左右丞、参谋总长、各部总长、各院院长、参政院议长、参政、外交次长等皆出席。中午英国驻华公使朱典尔匆匆忙忙地赶到外交部找陆徵祥,请陆转告袁,朱说:“中国已面临到生死存亡的严重关头。我到中国四十年,和袁大总统有卅年的交情,今天不能不赶来说几句真挚的话。日本这次的最后通牒,只能回答是或否,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现在欧洲各国正在忙于欧战,无暇东顾,中国除接受日本条件外,另无自全之道,请贵总长把我这意见转达于袁大总统。”同一天,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也劝告袁政府:“应该避免和日本正式冲突。”

袁世凯这时的秘密是他正悄悄打算要做皇帝,同时一心一意对付国民党,所以根本没有抵抗日本的准备,既然美国和英国都劝他接受日本的条件,他便更无所恃了,因此他于5月8日下午8时在纯一斋举行的会议席上,发表了一篇泪随声下的演说,宣布接受了日本最后通牒;把日本另案讨论的第五号要求吹嘘为“誓死力争”的结果。并对英国公使朱尔典的劝说,表示诚挚的感谢。会议席上商议如何答复日本,本拟用长文答复,对日方各条逐条辩驳,后决议改为简短的复文。8日晚间,外交部连夜准备复文,有关第五号福建一条中“日后另行协商”一句,外交部和日参赞不幡酉吉在电话中争论甚久,日本方面更要求袁政府把中国的复文底稿,提早透露给日使阅看。外交部秘书施履本亲持复文底稿至日使馆,给不久前坠马受伤的日置益公使阅看,日置益看到回文中有:“第五号与此次交涉脱离”,并未注明“日后另行协商”。他就大发脾气说:“这项复文我不便接受!”施履本只好持稿匆匆赶回外交部,向曹汝霖请示,曹乃在复文底稿上加了“容日协商”字样,仍令施履本持往日使馆送请复阅,日置益复按照自己意图,在回文上作了某些修正,直至8日深夜1时才告完毕。

袁第二天知道曹汝霖又作了许多屈辱的让步,大为光火,痛骂他不该未经请示而擅作主张,同时把已准备颁给他勋三位的一道命令临时撤销。

5月9日下午1时,中国的复文由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亲自送到日本驻华公使馆,复文全文如下:

“日本公使于五月七日下午三时亲以日政府哀的美敦书送交中国政府,并附以说明书七条。该哀的美敦书之结语云:

日本政府盼望中国政府于五月九日下午六时交出满意之答复,倘届时不能得满意之答复,则日本政府将施用日本政府以为必要之方法。今中国政府为维持远东和平起见,除第五条中之福建问题议定互换公文外,系照四月廿六日日本提出之修正案,及附属哀的美敦书之说明七条,承认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中之各款,惟第五号中之五条,俟将来另议。中国政府今日即行承认者,无非盼望中日间之悬案从此解决,而两国国交可以巩固,中国政府请日本公使从速定期到外交部会拟条文,正式署约。”

日置益得到中国正式复文后,便电奏日本天皇,报告兵不血刃而在外交上获到辉煌的胜利,敬向天皇祝贺。

5月10日,日置益公使前来中国外交部,代表日本政府申明答谢。11日,日使馆照会中国外交部,送来公文四件,(一)日本政府所交之条款;(二)会议后中国回答原案;(三)第二次之修正案;(四)中国第二次回答原案。同时约定14日在迎宾馆正式会晤。

5月25日,袁政府与日本正式签订了这个亡国条约后,袁通电各省文武长官说:“日本既有让步,无损中国主权,故决定由外交部即日答复。此案已结,中外敦睦,希饬属晓谕通知。”同时袁却亲写了两道密谕,告诫各省文武长官,不要忘记5月9日这个奇耻大辱的日子。袁又授意丁佛言撰写《中日交涉失败史》一书,印了5万册,秘密寄存山东模范监狱中,他咬着牙说:“这一次我们吃了一个大亏,将来有一天我们翻了身,这部书就可以公开发行了。”

袁并有密谕给各省的文武长官,全文如下:

“立国今日,非自强无以图存,而强弱之分,悉由人事!日本前在闭关时代,其学术政治与中国无殊,自明治维新以来,上下一心,步武西法,乘时而动,发愤为雄,四十余年所惨淡经营者,无非求达其东亚大帝国之政略。当合并朝鲜之时,现在首相大隈重信已自命为中国将来之统监。盖其兼营并进之图,远交近攻之策,处心积虑,殊非一朝。究其致强之由,则以国民教育为根本,而明耻教战,即寓于教育之中。故人人以当兵为义务,以战死为殊荣。就其近年军事言之,征发陆军,可达百万,海军战舰,已逾六十万吨,席其方张之势,日思拓地殖民,彼为刀俎,我为鱼肉,实逼处此,岌岌可危,厝火积薪,早成险象。前清末造,政失其纲,泄杳成风,人无远虑,加以亲贵用事,贿赂公行,各私其家,何知卫国?迨至武昌事起,举朝失措,列强响应,瓦解土崩。日本浪人,利用此机,秘计阴谋,无所不至;我人民之生命财产,间接直接而受损失者,不可胜计。苍赤何辜,言之流涕!幸而天佑中国,祸乱削平,予得以衰病余生,底定全局,殊出强邻意料之外。回忆当日,万险环生,至今心悸。国事粗定,欧战发生,关系于均势得甚大。日本利欧洲列强之相持,乘中国新邦之初建,不顾公法,破坏我山东之中立,军队所至,四境骚然;官吏见侮之横,居民被祸之惨,笔不能罄,耳不忍闻,我国受兹痛苦,方以退兵为抗议,彼不之省,又提出酷烈要求之条款,其中最为难堪者,曰切实保全中国领土,曰各项要政聘用日人为有力顾问,曰必要地方合办警察,日军械定数向日本采买,并合办械厂,用其工料。此四者直以亡韩视我!如允其一,国即不国,牛马奴隶,万劫不复。予见此四条,曾向在京文武重要各员,誓以予一息尚存,决不承诺,即不幸交涉决裂,予但有一枪一弹,亦断无听从之理。具此决心,饬外交部人员坚持磋商,此外凡损失利权较重者,均须逐字斟酌,竭力挽回。乃日人利用我国乱党,各处滋扰,而又散布谣言,鼓惑各国,分遣大枝陆军,直趋奉天之沈阳,山东之济南,海军亦时在渤海出没游弋。因之举国惶恐,全球震动,不知其用意之所在。予以保全国家为责任,对外则力持定见,终始不移;对内则抚辑人民,勿令自扰,将及四月,持之益坚,彼逐以最后通牒迫我承认。然卒将最烈四端,或全行消灭,或脱离此案,其他较重之损失,亦因再三讨论,得以减免,而统计已经损失权利颇多!疾首痛心,愤惭交集。往者已矣,来日方长。日本既有极大政略,谋定已久,此后但本进行,断无中止。兼弱攻昧,古有明训,我岂可以弱昧自居,甘为亡韩之续?处此竞争世界,公理强权,势相对峙,人有强权之可逞,我无公理之可言,长此终古,何以为国?经此次交涉解决之后,凡百职司,痛定思痛,应如何刿鉥心神,力图振作?傥仍复悠忽,事过辄忘,恐大祸转瞬即至,天幸未可屡邀,神州陆沉,不知死所。予老矣!救国舍身,天哀其志,或者稍缓须臾,不至亲见灭亡,顾此林林之众,齿少于予者,决不能免,而子孙更无论矣!予为此奇痛之言者,万不愿予言之竟中,诚以存亡呼吸,断非予一手足之力,所可转旋,持危扶颠,端资群策。我国官吏,积习太深,不肖者竟敢假公济私,庸谨者亦多玩物丧志,敌国外患,漠不动心,文恬武嬉,几成风气,因循敷衍,病在不仁;发墨鍼肓,期有起色。所望凡百职司,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激发天良,屏除私见,各习职守,协力程功。同官为僚,交相勖勉,苟利于国,生死以之。其有亲民之责者,尤当随时设法劝导人民,使蚩蚩者氓,咸晓然于各国之大势,国民之义务。但能治人者事事以循名责实为归,受治者人人以视国如家为志。能由此道,则中国可强,我人民及身与子孙可免亡国之痛,此则予所独居深念,寝馈不忘者!但坚忍始可图成,虚憍足以害事。京外各官,当规劝僚属,申儆人民,忍辱负重,求其在己,切勿妄逞意气,空言谩骂,非徒无益,反自招损。务各善体此意,努力为之。今之言革命者,动称排满,试思满洲以一二百万人入主中国,国祚尚近三百年,我汉族以四万万人如不能久主其国,人必视我汉族为天生受役之性质,无人类自立之资格,讵非奇耻!我汉族皆神明之胄裔,诘以斯言,能甘心忍受否?其亡其亡,系于苞桑,惟知亡,庶可不亡。凡百职司,其密志之!此谕。”

这篇文章应该算袁世凯真实感情的流露,作为一个中国人,而且是国家元首,甚至想做中国的帝王,他是不甘心的,那种痛苦恐怕常人无法体会。5月9日是二十一条签署的日子,这一天被定为“国耻日”。

好歹这几件事算是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