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唐诗三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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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阳路八千②。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③?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④。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⑤。

①左迁:古代以右为尊以左为卑,所以称贬官为左迁。蓝关:即蓝田关,又称峣关,在今陕西省蓝田县东南。侄孙湘:即韩湘,字北渚,韩愈之侄韩老成长子。

②封:指谏书。朝奏:早上送呈谏书。九重天:指皇宫。潮阳:唐时为潮阳郡,郡治在今广东省潮州市。《旧唐书·韩愈传》载:韩愈上《论佛骨表》,“疏奏,宪宗怒甚。间一日,出疏以示宰臣,将加极法(处死)”。后因裴度、崔群力救而免死,贬潮阳。这里说“朝奏”而“夕贬”,是说明得罪之速。阳:一作“州”。

③圣明:一作“圣朝”。古代称颂封建朝廷惯用的成语。弊事:就是弊政,指迎佛骨事。肯:岂肯。将:因。惜残年:顾惜老年性命。这时韩愈五十二岁。这两句说,我本来是想为朝廷革除弊政,岂肯因衰老而顾惜这老年的生命!

④秦岭:东起河南省陕县,西至甘肃省天水县,连绵数百里,横亘关中南部。这两句说,离开长安感到前途渺茫,看到白云横亘的秦岭,自己今后的归宿在哪里?来到大雪拥塞的蓝田关,连马也都不肯前行。

⑤汝:指韩湘。应有意:应是知道我此去凶多吉少。瘴江边:这里指潮阳。当时岭南一带多瘴气。这两句说,你应是知道我此去凶多吉少,抛尸他乡,好到潮州收掩我的尸骨。

唐宪宗崇奉佛教,迎凤翔法门寺佛骨入宫,供奉三日。于是“王公士民,瞻奉施舍,惟恐弗及,有竭产充施者,有燃香臂顶供养者”(《资治通鉴》卷二四○)。韩愈鉴于奉佛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危害,同时佛教的教义和儒家学说不同,因而写了《论佛骨表》,指出历史上那些“事佛求福”的国君,不仅没有得“福”,而且“乃更得祸”,灭国亡宗,因此,“佛不足事”。现在迎佛骨以供养,使人民“老少奔波,弃其业次”,为害不浅;况且佛教“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所以应当把佛骨“投诸水火,永绝根本”。这在当时是应肯定的。但韩愈却因此得罪被贬潮阳,行到蓝田关写了这首诗给来相送的韩湘。诗中先点明自己被贬的原因,委婉地表示了“欲为圣明除弊事”反而被贬的怨情。其次以自己的非罪远谪,前途凶多吉少的愁虑,进一步衬托被贬潮阳的不平。结尾两句情调是感伤凄楚的,这当中也蕴含着诗人的愤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