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既然你父亲不愿意你和我单独谈,那就在这儿说吧,让大家都来讨论,这事也不是秘密了。从麦菲逊的衣袋中发现了一张字条,希望你解释一下。这和案子有关。”
她答道:“没什么隐瞒的,我能解释。我们是光明正大的,有婚约的。婚约没公开,是想到了弗茨罗伊的继承权。他那个快死的叔叔说,假如不按他的意愿结婚,将取消弗茨罗伊的继承权。这就是理由。”
贝拉密先生十分愤怒,喊道:“你竟敢私自和那人订婚!”
“你不同意我们,和你说了也没用。”
“门不当,户不对,他是配不上你的。”
她又拿出张纸条说:“因此我才不告诉你,其实这纸条很简单,他约我见面,这就是证明。”
亲爱的:
傍晚老地方见,你一定出来啊。
F.M.
“正是今天傍晚。现在也不必了。”
“但纸条是谁替你们传的?这肯定不是邮寄来的。”
“我不愿意告诉你这个。你无需在这儿耗时间,这肯定和此案没关系。”
从她的脸色变化可知确实如此。我又问了些别的问题,她都详细回答了,可对破案基本没什么用。按她说,麦菲逊的人缘很好,没有敌人。但并不能肯定那些热烈的追求者对麦菲逊会没有什么举动。
“刚才来的默多克也曾崇拜你吗?”
从她的脸色变化可知确实如此。
“他曾追求过我。我和弗茨罗伊确立了恋爱关系后,他就退出了。”
这使我更加怀疑这个古怪的人了。斯泰赫斯特和我的观点一样。因此当我要秘密搜查怪人房间时,他很主动地接受了这任务。我们总算没白跑一趟,发现了突破口。
斯泰赫斯特查完怪人的房间,结果很失望。验尸报告也分析不清死亡的真正原因,我在出事地点又察看了一遍,仍没有收获。这真是有劲没使处,我觉得自己很无能。可此时麦菲逊的狗又出现了问题。
这是管家通知我的。他爱听无线电,可以在那儿获得乡间的奇怪事。我对这没兴趣,所以不太听。
“福尔摩斯先生,还有个不幸的消息,麦菲逊的狗死了。”
我本来不想谈这种无聊的事,可狗主人的名字却使我警觉了。
“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条忠实的狗,跟着主人麦菲逊一同去世了。”
“有准确依据吗?”
“这还要依据吗?全知道了。主人的死,使那狗非常悲痛。它不吃不喝,跑到主人死的那个海滩,也死在里面了。学生们今天早晨知道的。”
“为什么又是那儿?”我心中疑惑着。由于怀念主人,狗悲痛地死去也不很奇怪,可怎么又死在了那儿呢?也许狗太想念主人,因此沿着主人的踪迹去了海滩。为什么到了那儿就死了?原因何在?凶手难道连狗也不放过?我一定要去亲自看看那条狗。我马上去学校找到了斯泰赫斯特先生,对他说了我的来意。他把发现狗的那两个学生找来,让我问话。
学生们都说:“在湖边我们发现了它。”
我又专门看了看那条狗。它的眼珠迸出,四肢僵硬,缩成一团,很明显非常痛苦。
从学校出来,我不由地走向游泳场。我得实地考察一下,或许那儿的环境能刺激我想到点东西。太阳已经落山,光线很暗。湖面平静,反射着灰暗的光,一点也看不出不祥的迹象。昏暗中,四周非常寂静,在麦菲逊曾放毛巾的岩石旁边有小狗的足迹。我的思绪一片死寂,就像周围的环境。我真想发现一点我想要知道的东西。这种寻觅是很痛苦的。我一个人在这恐怖的地方,心中的感觉和这地方一样孤寂。
后来我回家了。我突然想起了记忆深处一直贮存的东西。为了办案,我学习了各种知识,真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尽管都很皮毛,可对我的工作很有帮助。因为我的知识复杂,也没头绪,因此使用时,还真很难想到。我早就有个很大胆的猜测,可一直没有找到证据,因此不能成立。问题现在解决了,只要验证我的猜测就行了。
我一回家便钻进了阁楼,那儿有我看过的各种图书。好不容易我才找到了那本书。书中的某一章很清晰地记载了我想要的东西,一个离奇的故事。可我不确定书中说的和本案的问题是否一样,得等明天的实验才能知道。
可早上有人来拜访我,便耽搁了我到海滨去的时间。宿赛科丝郡的坝得尔警官来了。这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经验丰富办事很老练的人。他来向我请教,他说:
“今天是来请教你的,福尔摩斯先生。我解决不了麦菲逊的这个复杂的案子。”
“是说怎样处理默多克先生吗?”
“对。各方面的情况表明他是最重要的嫌疑人物,这儿人口稀少,很容易确定这一点。明知是他,可没有足够的证据。”
“的确,你不能控告他。”
警官的想法和我以前一样。默多克很古怪,由于小狗和麦菲逊有点儿别扭,并且他们都爱贝拉密小姐,他和麦菲逊有矛盾,很容易被怀疑。警官说默多克准备离开了。
坝得尔警官因为这事太伤脑筋了,说:“他这么可疑,我难道就让他这样离开?但我也无权阻止他离开。”
“尽管疑点挺多,可设想不成立。首先在出事时,他正在讲课,在麦菲逊死后,他才从学校那边来。他自己也不会把麦菲逊伤得那么厉害,并且时间极短。现场又没有搏斗的迹象。麦菲逊可能只等着被打吗?再说我们也没发现凶器。”
“不会认为是鞭子吧?”
“咱们也没发现鞭子,因此也不能肯定。”
“你仔细观察伤口了吗?”
“对。”
“通过放大镜,我发现伤口很特殊。”
“哪儿特别呢?”
我拿出张照片说:“这个东西能帮咱们弄明白问题。”
“福尔摩斯先生,我佩服你。”
“这是作为侦探必须具备的素质。你认真看看右肩伤痕。有问题吗?”
“不知道。”
“这伤痕有一个个出血点,深浅不同。这与鞭伤不同。这表明了什么?”
“我不清楚。”
“我也仅是猜测,还得证明。”
警官说:“我有个不成熟的观点,把一张极细密的烧红的网扣在身上,每个交叉点就会是出血点。”
“很有想法。我认为也许是上面有很多刺点的多根皮条合在一起的鞭子。”
“你说得对。”
“也许会是别的原因。你现在不能逮捕默多克。临死时死者说的话还不明白呢。”
“福尔摩斯先生,你的想法肯定不同。”
“对,可现在我仍不想说出它,有了足够证据后,我会说的。”
“那需要多长时间呢?”
“用不了多久,或许马上。”
警官不知道我的想法,用探究的目光看我:“福尔摩斯先生,你想得很复杂。你是怀疑渔船?”
“船与此案无关。”
“那是否是讨厌麦菲逊的贝拉密父子呢?他们很粗野。”
我说:“你不必猜了,我还得去办一些事。假如感兴趣,你吃完午饭再来——”
没等我说完,又有了新事端,不过这更加快了破案速度。
我听见外面有人撞开了门,后来就是跌跌撞撞要摔倒的声音。是默多克来了,他的模样非常可怕,脸色铁青,衣服不整,喘着粗气,喊着:“白兰地!白兰地!”勉强站着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了,便倒在地上。
斯泰赫斯特在他后面,和他同样狼狈地进来了。
他进门也喊:“快拿白兰地!他不行了。路上已晕倒了两次。”
默多克喝了一杯白兰地,有了精神。他狂乱地扒下衣服。喊道:“救救我吧。什么都行,快让我摆脱这难忍受的伤痛吧。啊,上帝!”
我和警官都被他背上的伤惊呆了——和麦菲逊的完全相同,像鞭打的网状伤痕。
他的模样非常可怕,脸色铁青。他痛苦的神态和麦菲逊死前的状况相同——几乎停止了呼吸,脸色青白,恨不得用两手挖出心脏来,随时都有可能死。我们边给他灌酒,边用菜油涂伤口。他的痛苦在逐渐变轻。疼痛消失后,他已非常疲惫,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我们都松了口气,他是死不了了。
现在仍不知到底是怎么回事。斯泰赫斯特惊恐地问我:“福尔摩斯,怎么会这样。我也不能忍受了。”
“在哪儿看见的他?”
“在麦菲逊死的地方。在路上,他有两次都支撑不住了。幸亏他的身体,特别是心脏比麦菲逊好,否则,他也得死。为了救他,我只好让他来求你帮忙。”
“你看到他在那儿?”
“我先听见他特别痛苦的狂喊声。后来我看到他在湖边站着,都快支撑不住了。我急忙扶住他,为他穿好衣裳就来到了这儿。福尔摩斯,恳求你快点抓住这个残忍的凶手吧。我都快崩溃了。假如您也没办法,那我们就没希望了,我们还能在这儿安居乐业吗?”
“请不要慌忙。我能解决这问题。现在我就去抓凶手,你们大家和我一起去。”
把病人安排好,我们一起去了恐怖的咸水湖。我们首先看见了石头上默多克的毛巾和衣服。后来我绕着湖边仔细看湖面。他们跟在后面。湖水挺浅,可峭壁下的水很深,水质清澈,是很好的游泳场所。我在一排巨石上小心看水底,终于我发现了目标。我不由得喊了起来:
“氰水母!快看这可恶的家伙!”
猛一看,这怪东西真像一团荆麻绞在一起,银色的带子从一团毛下伸出。它正慢慢地移动它笨重的身体,在水底礁石上栖息。
我喊道:“该消灭掉这个害人的家伙了!”我们三人用力将一块大石头推到水中,水面平静后,我们看见凶手已被大石头压死了,一会儿又浓又油的怪物体液缓慢溢出来了,染了大片水面。
“这东西究竟是什么?我怎么一直没见过呢?当地没有这种动物。”警官是当地人,他对这东西很好奇。
我说:“肯定不是当地的产物,或许是那次海潮带来的,它随着海水来到这咸水湖。咱们去我家喝咖啡,我向你们讲一个人的经历,也就是那让人终身难忘的痛苦经历启发了我。”
我们回了书房,默多克好多了,可仍很疼痛,因此照样不能说话。他忍着疼,介绍了一下情况。实际他也不清楚究竟怎么了,只觉得浑身疼痛,后来拼命回到岸上。
“我有本书叫《户外》,作者是自然学家J.G.伍得。这本书中说他曾在海上遇见了这种动物,差点儿没命。他后来详细记录了经历并说明原因。这种动物有巨毒。一旦让它刺了,毒性迅速传遍全身——
“氰水母,毛绒绒的,像团乱麻,是圆形褐色的可怕螯刺动物。他后来讲了在肯特海滨被这种动物刺了后,他的痛苦情形。此动物的纤维能伸很长,人们都无法防预。并且一旦触着即使是在远处,也能丧命。
“身体上缠着它的纤维。人身上就像鞭打的印痕,那都是每一条纤维留下的。网点就是纤维交错形成的。纤维刺向皮下神经,就会形成出血点。
“不仅被刺的部分疼,全身都疼。特别是胸部,心脏跳动一会儿快一会儿慢,失去了常规。
“虽然他仅在远处接触这些毒纤维,但也受尽了痛苦。中毒以后,他脸色苍白,呼吸困难,胸口似乎炸裂。他用了一整瓶白兰地,总算救了自己一命。所有的痛苦状态都和麦菲逊一样。警官先生,死者的死因也就是这些。”
默多克说:“这也证明了我的清白,警官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我仍然不怨你们。你们这样做是对工作认真负责。假如我没遭遇这厄运,也许就洗刷不了我的嫌疑了。”
“你说错了。我昨天就发现了答案。假如警官先生今天早上没来找我,我早已去了咸水湖。”
“你是如何知道这种奇怪动物的?”
“由于职业,我爱看些奇闻异事,脑子中全是生僻杂乱的知识。麦菲逊所说的‘狮鬃毛’一直萦绕在脑中,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也许麦菲逊看见了怪物,因此用‘狮鬃毛’提醒咱们甭去那儿了。”
默多克说:“我要走了,不过在走之前,还要说几句话。有关我、麦菲逊及莫德小姐三人的关系。我以前喜欢过莫德,她很惹人喜爱。当我知道她爱麦菲逊时,就主动退出了,只希望莫德和麦菲逊幸福。只要她是幸福的,我就会快乐。我为他们传情书,你们曾经问过她。出事后,我首先通知了莫德,我怕你们用她受不了的粗暴方式。她不和你们说这些是为了保护我。我说完了,得回学校休息去了。”
斯泰赫斯特主动地说:“等一下,咱们一块儿回去。忘记曾经的不愉快吧,我认为咱们能成为好朋友!”他们俩很友好地走了。
警官好像仍没弄清所发生的一切。他瞪着眼睛说:“你真神啊!耳闻不如眼见,真是名不虚传!”
我不喜欢听这种恭维话。
“毛巾是干的,我就错认为麦菲逊没下过水。假如我早想到他下了水,此案也简单了。无论如何是我犯了个错误,我从前总是拿你们开心,我的笑柄现也掌握在你们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