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狂风骤雨的夜晚,风呼呼地刮,雨哗哗地下,天气简直是坏透了,但我的心情却没有因天气不好而受影响,我真想对着天空放声大喊几声。各位先生,你们可以站在我的立场上想想我当时的心情。我点了一根烟,借此想稳定一下情绪。我太兴奋了,以至于手在颤抖,太阳穴跳得厉害。我赶着马车走着走着,忽然费里厄和露茜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们微笑着向我走来,一直陪伴着我走到了布瑞克斯顿的那幢房子。
“周围很寂静,唯一能听到就是淅淅沥沥的雨声。我隔着车窗向里看了一眼,德雷伯正处于熟睡中,我推了推他说:‘先生,该下车了。’
“他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
“他当时肯定是认为到了旅馆,于是下来就跟我着走。我不得得扶着他,免得他摔倒。走到房门口,我打开门把他搀进了屋子,这时我仿佛看到费里厄和露茜也跟着我走了进来。
“他摸着惺松的眼睛说:‘太黑了。’
“我擦了一根火柴,点燃了我早准备好的蜡烛。‘这不黑了!’我把蜡烛端到脸前对他说,‘德雷伯,还记得我是谁吗?’
“他睁大眼睛瞅了瞅我,差点没叫出声来。看来,他已经认出了我。他面如白纸,连连向后退了几步,汗珠顺着脸颊淌下来。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报仇真是一件爽快的事。
“你这个王八蛋!我追你追得好辛苦呀!我一直从盐湖城追到这儿,现在你的末日就要到了!咱们俩将有一个人或许会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他连退几步,他的面部表情告诉我,他认为我是疯了。的确,我浑身的每一根血管都快要破裂了,要不是从鼻子里流出的那些血使我轻松下来的话,我想我的病可能当时就发作了。
“‘露茜·费里厄现在在哪儿?’在我向他怒吼的同时,我把门锁了,钥匙在他面前晃了晃。‘今天可不能让你逃走。’他似乎想说什么,但他清楚地意识到,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你想谋杀我吗?’他结结巴巴地说。
“我哈哈大笑起来,‘杀你也称得上谋杀吗?当你们把费里厄打死,又把露茜抢走,一直带进你那肮脏的破房子时,你是否还有一丝人性呢?’他辩解道:‘他父亲是斯坦格森杀死的。’
“‘但是,你杀死了露茜那颗纯洁的心!’说着,我把那个药盒放到他的面前,‘现在让上帝作出公平的裁决吧,现在你必须选一粒,余下的那粒是我的。我想知道,这世上还有没有公平。可以这么说,咱们两个现在正在选择生与死。’
“他抱头喊饶命,我把明晃晃的刺刀放在他脖子上,逼他必须选择。他不得不闭着眼睛吞下了他精心选的那一粒,我吃了剩下的那粒。我们俩面对面站着,等待着老天的裁决。不一会儿他便露出痛苦的表情,我们都明白了裁决的结果。至今我还记得他痛苦万分的样子。我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在他的眼前。不一会儿,他便再也不能动了。由于毒性过大,最后他的五官都变形了,临死时只是一声惨叫。我把他翻过来,摸了摸他的胸口,他的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
“就在这时,我鼻子开始不断流血,但是我根本就不在乎。我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则报纸所登的消息,说一位德国人被谋杀,在他的身上写着‘RACHEL’,报纸对这件事还做了评论。我想着想着,就也用鼻子里流出的血在墙上写下了这个字。出门后我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周围仍然空无一人,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忽然想起那枚戒指,我摸了一下兜,结果发现那枚戒指不见了。顿时我感到很着急,因为这是露茜留下来的唯一的东西。我想大概是在检查尸体时把它掉了。我宁愿牺牲一切,也要把丢掉的那枚戒指拿回来。
“我刚返回去,迎面就碰上了两个警察,于是就装作一个酒鬼才得以脱身。这就是我对德雷伯所做的一切。我还要让斯坦格森遭到和德雷伯一样的下场,因为我已经知道他住在好利得旅馆。后来我一直在这家旅馆附近徘徊,却始终没见到他的踪影。我想他肯定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斯坦格森办事一直都很小心,他或许认为只要不出门就没有生命危险,但我很快就得知他住在哪个房间。第二天,天微微亮,我就登着梯子爬进了他的房间。我进去时他还睡着,我叫醒他,把德雷伯的死告诉了他。我以同样的方法让他选择一粒药丸。他没有选,而是沉默了一下,便朝我扑来。我想,反正他已经知道了他的罪恶了,怎样的死都是死,于是我用刀刺穿了他的心脏。我快要死了,我要把所有的话都说完。事后几天,我想攒点钱再回美洲去。今天我正赶着车走在大街上,一个流浪小孩跑来问我是不是杰弗逊·侯坡车夫,我说是的,他便说,贝克街221号有一位先生要雇我的车。我什么都没想便跟着来了,结果就是这位年轻的小伙子把手铐铐在了我的手上。
“这就是全部过程。你们或许认为我是个凶手,但我认为我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侯坡讲得惊心动魄,简直令人身临其境。我们都静静地坐在那儿,认真听他讲述了这一切。只有雷斯瑞德在记供词时笔尖和纸的摩擦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我还想问你一个问题,那位招领戒指的人是谁?”福尔摩斯问道。侯坡对福尔摩斯调皮地笑了笑说:“我只能说关于我自己的事,别人的事我不想再说了。不过我看到那广告后就觉得这是一个圈套,但我还是抱了一丝的希望。我的朋友说愿意为我跑一趟,你是否觉得他干得很出色?”
“是的,我非常佩服他。”福尔摩斯如实地回答。
后来那位警官严厉地说:“各位先生,这周四,我们将会把罪犯提交给法庭审理,希望各位到时准时出庭。”他按了一下铃,雷斯瑞德和葛莱森把罪犯带走了,我和我的伙伴也回到了我们的住处。复仇天使之死
我们都准备周四出庭作证。可是,到了庭审那天已经用不着我们了。因为杰弗逊·侯坡的案件由更高级的法官受理了,他也被带到了另一个法庭,接受更为公正的审判。原来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病就发作了。第二天早晨,他被发现在监狱的地板上安详地死了,脸上挂着一丝笑容,好像是为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而感到高兴。
第二天晚上,我们又聊起这件事,“葛莱森和雷斯瑞德如果得知侯坡死了,一定会气死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失去了吹牛的机会。”福尔摩斯说。
“他们对这个案子简直没有任何建树!”我回答说。
“在人们眼里,重要的不是你做出什么,而是你能让别人相信你做出了什么。不过,没关系的,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过这个案子,因为它是我所见过的最精彩的案件。它虽然简单,但其中有几点却值得我们引以为戒。”
我惊奇地问:“它简单吗?”
“是的,它只能用简单形容了。”福尔摩斯看到我疑惑的样子笑着说:“我没有经过什么周折,仅凭平常推理,就将罪犯绳之以法了,你说它不简单吗?”
“的确是这样。”我说。
“我记得我以前跟你说过,解决特别的事情,有时仅靠一条线索就行了,最重要的是推理要严密,并学会一层层地回溯推理。关键时,它很重要。但是,人们往往不能很好地运用这种技能,总是忘记用回溯推理的办法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假如有五十个人使用综合推理法,那么,可能仅仅有几个人在使用分析推理法。”
“说实话,我听不明白你所说的话。”我说。
“我并不希望你能听懂多少,不过,让我试着再给你解释解释。绝大多数人都有这种能力,如果你把事实的经过告诉他,他就能推测出结果。因为只要把事实放在一起,通过人的大脑进行分析、推理,得出结论并不难。但是,也有少数人,只要你把结果告诉他,他就能通过联想分析,把产生结果的每一个步骤告诉你,这就是‘回溯推理’的方法。”
我忽然醒悟。
“侯坡这个案子就是一个绝好的例子,我们仅知道结果,各个步骤就需要我们自己去推理了。我还是把这个案件的各个推理步骤告诉你吧。你知道,刚到现场时,我并没有首先进到那旧屋子,而是详细地检查了一番街道。我看到有一辆马车的车痕,并且确定它是在夜间留下的。又因为车痕的距离很窄,而在伦敦市出租的四轮马车要比自用马车的车轮窄,所以我便判断那是一辆出租四轮马车。
“这是第一步。接下来,我走到花园前,因为花园小路是黏土路,很容易留下足迹。在别人眼里这只不过是让人践踏的泥土路罢了,但我没放过任何一点痕迹。在侦探学中,足迹这门艺术比较重要,但也是容易被人忽略的一个线索。多次实践告诉我,我必须对它重视起来。在这些杂乱无章的靴子印前,我辨别出了警察的靴子印和先开始两个人的足印。这样我就基本掌握了第二个环节,那就是说,晚上一共来了两个人,从他们的步伐可以看出,其中一个个子非常高,而另一个从他所穿的精致的鞋子上可以看出,他穿戴很时髦。
“后来,走进房子,那个穿精致靴子的人已经躺在了地上,这么说那个高个子的人就是凶手了。从死者身上来分析,他没有一点伤,但是脸色表情流露出死前曾处于一种恐怖状态,而一切的生病死亡都不会有这种表情。我闻了一下他的嘴唇,有一种酸味,所以我推断他是服毒而死。他的面部表情说明他是被逼迫而死的。运用排除一切不合理假设的排除法,你就能推断出正确的结论,这个方法在侦探学中相当有效。
“从死者身上的东西看,这不是一桩抢劫案,因为那些贵重物件丝毫没有少。那就只能是案件或是情杀案件了。不过我认为肯定是情杀案件,因为要是政治案件,凶手杀人以后肯定会马上离开现场。可是他并没有,还在屋里走了半天。可以断定它是一桩仇杀案,当在墙上发现了‘拉契’这两个字时,我就更加确信我的判断了。我知道这是凶手为了引开警察的视线而故意为之的。当发现那枚戒指时结果就更清楚了,凶手可能是想通过这枚戒指让被害者想起些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我曾经问葛莱森拍电报时,是否调查过德雷伯以前可曾发生过什么特殊的事,葛莱森当时说没有问。
“后来,我又查了一下那屋子,再次确定,凶手就是那个高个子人。与此同时,我还发现了烟灰的痕迹以及凶手手指在墙壁上留下的痕迹。又因为屋内没有搏斗迹象,所以我断定,那是凶手流的鼻血,并且从血迹的多少看,凶手一定是血液很充足,不然不会有这么多血迹的。所以我推测凶手是个身强体壮的红面人。后来,这一点也被证实了。
“离开案发现场后,我给克利夫兰警局拍了电报,问了一下德雷伯的婚姻问题。答复很明确,德雷伯以前曾指控杰弗逊·侯坡——旧日情敌,并要求警局出面保护他。到此时,我已经基本上掌握了这案件的来龙去脉,接下来的事就是看如何去抓凶手了。
“我确定:一定是那个赶车的和德雷伯一起进屋的,除此不会再有别人了。
“我从街上马停的地方观察过,发现马曾随意走动过很久,这就证明车夫肯定离开过马车。车夫不在屋子里,他会到哪里呢?如果是一个神经没问题的人,是不会明目张胆地在第三者面前进行周密的犯罪活动的。跟踪别人最好的身份莫过于车夫了,这一情况使我明白,必须要到伦敦城中的出租马车车夫里去找杰弗逊·侯坡。
“凶手是马车夫,而且他不会突然就不干了,否则会引起人们对他的怀疑。他不会马上离开,更不可能更名改姓,因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根本没人会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于是我把流浪儿组织起来,让他们分别去各个马车厂打听情况,结果这支小队伍办事效率还挺高。斯坦格森的死确实出乎我意料,但是任何事情都可能有意外出现,好在我发现了那两粒药丸,之前我就推测到德雷伯是因服毒而死的。你看,整个案子的前后就这么套着。”
“真是棒极了,你应该把你的推断公布于众,让人们体会到你的神奇侦探术。如果你忙,我给你发表。”我兴奋地说了这么一大堆。
“你想有这个必要吗?你先看看这份报纸。”福尔摩斯说着递过一张报纸。
我接过报纸一看,是《回声报》。
报上内容是:
侯坡的突然死亡,使人们失去了关于此案的很多谈资。侯坡是杀死德雷伯和斯坦格森的嫌疑犯。据局内人员透露,这是一件蓄谋已久的桃色案件。至于这个案件的内幕详情,经研究决定暂不公布。调查表明:两位被害者是摩门教徒,而侯坡并不是,但也是来自盐湖城。这个案件本身与普通凶杀案并无异处,但仍可彰显警探破案之神速,并对一些异域入境者发出警示:异域负案者应当在本国本地解决刑案为宜,最好不要潜入英伦。这个案件的侦破归功于葛莱森和雷斯瑞德两位侦探,他们办事之干练、机警,刑侦能力之杰出可谓家喻户晓。据了解,凶手是在福尔摩斯家中被抓获的,福尔摩斯是一名私人侦探,其侦探术颇有功底,并深受两位警探之教益。这两位功臣——葛莱森和雷斯瑞德会得到相当之嘉奖,以表彰其功绩。
“我不早就跟你说过了吗?我对血字的研究肯定会给他们增加荣誉的。”福尔摩斯笑着说。
“不过,没关系的。我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全部告诉世人的。现在案子了结了,你也应该知足了。”我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