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
18855100000016

第16章 四签名大揭秘(5)

“左数第三个栏里就是。”谢尔曼拿着蜡在前边带路,慢慢穿过那些奇怪的动物。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感觉周围有许多只眼睛在看着我们。我们把头顶上睡着的野鸟们惊醒了,它们于是又懒懒地将重心从一只爪子换到另一只爪子上站稳。

托比长得很丑,长毛遮住了耳朵,身上黄白两色。它是条混血狗,走起路来左右摇摆。只用一块糖,我就把它带上了车。大约夜里三点,我再次回到樱沼别墅。舒尔托和守门人麦克默多都以嫌疑犯的身份被带走了,门口站着两个警察守门。我一说侦探的名字,他们立刻放行了。

福尔摩斯正叉着腰,吸着烟在台阶上等我。

他说:“总算来了,真是条好狗。你走后,我和埃瑟尔尼·琼斯狠吵了一架,他刚把管家、仆人、守门人全带走了,还带走了咱们的朋友,只把一个警长留了下来。这会儿咱们就是这院子的主人了。把狗拴好,咱们进去看看。”

拴好狗,我们再次上楼。这房间基本还是原样,只是死者身上多了条床单,还有一个警察疲惫地立在角落里。

福尔摩斯说:“警长,用一下你的牛眼灯,另外我想把这纸板衬在胸前好挂灯,请您帮我系在脖子上吧。谢谢,华生,你把我脱了的鞋袜带走。我要让大家看看我的飞檐走壁本领。再把木馏油蘸到毛巾上一点,好了。跟我到屋顶来一下。”

我们进了屋顶室,他又仔细地查看了半天那些脚印,说道:“好好看看这脚印,看出什么特殊没有?”

我说:“好像是个孩子的脚印,或许是个矮小妇女。”

“除了这呢?”

“其余的就和普通人一样了。”

“不,完全不一样,这边的这个右脚印,你再仔细看看,我用我的右脚印上去,你看还一样吗?”

“此人的五趾分着,而普通人都是合在一起的。”

“就是呀,这点值得注意。现在,麻烦你去那边,闻闻那个吊窗的木框上有什么味。我在这边先不过去,因为我手里这手帕有味儿。”

我过去闻了一下,一股强烈刺激的木馏油味扑入鼻孔。

“那人走时,脚踩到这儿了,你都能闻出味,那托比就更能闻到了。好,现在你带着托比下去等我。”

我回到院子,这时福尔摩斯已经上了屋顶。他胸前挂着灯慢慢地爬行着,好像一只萤火虫。突然,他在烟囱后面消失了,但不一会儿又隐约在后面出现。我和托比也马上绕到屋后,看见他正坐在房檐边儿上。

“是华生吗?”他喊道。

“是我。”

“我正站在那个人逃走的路上。下面那黑东西是什么?”

“是一个水桶。”

“有盖子吗?”

“有盖子。”

“附近有梯子吗?”

“好像没有。”

“这是最危险的地方,这家伙,敢选这地方。不过,他能上来,我就能下去。这水管好像挺结实,管他呢,我下来了。”

随着一阵轻响,只见那灯光从墙边慢慢落下,接着咚的一声,他先跳到木桶上,后来又跳到了地上。

他坐在地上一边穿鞋袜一边说:“想找他的踪迹不难,循着他踩松的瓦就行。他匆匆忙忙地丢了这个。按你们医生的行话来说就是:这证明了我的诊断是正确的。”

他递给我一个口袋,口袋是用同一色的草编成的,和纸烟盒的大小差不多。外面装饰着几颗不值钱的珠子,里边装了六根黑木刺,和巴索洛谬尸体上的那根一样,一边圆,一边尖。

他说:“这很危险,不要伤了你。也许这是他的全部木刺。现在,咱们就不用担心被它刺到了,太棒了,我宁肯被枪打,也不愿受这份儿罪。华生,你还能再跑六七英里吗?”

我说:“可以。”

“你的腿没问题吧?”

“没问题。”

他把浸过木馏油的手帕放在托比的鼻子上,说:“好托比,好好闻一闻。”托比叉开腿,上翘着鼻子,那姿势像是酿酒师在品尝好酒一样。福尔摩斯把手帕扔掉,在狗脖子上换了根结实的绳子,然后把它带到木桶下,托比马上开始猛叫,并把尾巴高高翘起,闻着周围的气味往前跑,我们抓着绳子紧跟其后。

鱼肚白渐渐从东方呈现,清冷的晨曦中已经隐约可见前边的远景。之前那所孤零零的大房子以及它那黯淡的窗棂,光秃秃的围墙,还有那些满眼的灌木和垃圾,此时都已被我们甩在了身后。

经过了一路坑坑洼洼,我们来到了一堵高墙下。托比一直跑着,却被堵在这儿,急得直叫。于是,我们来到了有棵小山毛榉树挡住的墙角下。好像经常有人从这儿爬来爬去,因为砖缝都被磨损了,砖角也磨没了。福尔摩斯先爬了上去,再去接狗,接着我也爬了过去。就在我爬墙时,他说:“看到了吗?白灰上有血印,那是装木腿人的手印。案发到现在,已经二十小时了,幸好没下雨,托比仍能闻到马路上的气味。”

之前,我的确曾有过怀疑,不知道托比在随着我们穿过这人山人海的伦敦马路之后,是否还能循着气味确认凶手。但是,这怀疑现在都被托比的表现打消了。它坚定地带着路。很明显木馏油味盖住了其他任何味道。

福尔摩斯说:“关于此案我已经有了好些破案方法。根据它踩到的化学药品追踪气味法只是其中一种,不过既然这种方法既简单又有效,那咱何必费劲又费人地自讨苦吃呢。咱们只是把一个难懂的问题简化而已。不过,用如此简单的线索破案,很难显现我们的真功夫。”

我说:“福尔摩斯,你的功绩已经很大了。我认为你在这个案子使用的手段比杰弗逊·侯坡案中所用的破案方法更高明,例如,你那么肯定地说出了装木腿人的某些重要特征,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噢,这太简单了,一点儿也不夸张,兄弟,现在我对整个过程都很清楚了。首先,两个军官在印度负责看守罪犯时就知道了宝藏的秘密;后来,是一个叫乔纳森·斯茂的英国人给他们画了一张简易地图。这个人的名字曾在摩斯坦上尉的图上出现过——他画完以后还写下了他及同伙的名字,即“四签名”。后来,这两个军官之一找到了宝物,并带到了英国。我认为此人也许违背了一开始的约定。至于乔纳森·斯茂没拿到宝物的原因很简单,一开始画图时,即摩斯坦在印度当指挥官时,乔纳森·斯茂和他的同伙都是囚犯。”

我说:“这只不过是个假设。”

“并不尽然,不仅仅是推断,恐怕这是唯一合理的假设。舒尔托少校带回宝物,想在家安度晚年,可有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来自印度的信,这让他大为震惊,原因呢?”

“也许信中说:他骗过的人都已出狱了。”

“依我说,越狱逃跑才恰当呢。舒尔托少校应该知道他们的刑期,若是刑满释放,他也就不会那么吃惊了。然后看看他所作出的反应,他用枪伤过一个装木腿的英国商人。很显然,他已经开始防备装木腿的白人。在图中四个名字中,惟有乔纳森·斯茂是白人,其余都是印度或回教徒的名字。这些推理还算明白吧?”

“清楚明白。”

“好吧,我们再从乔纳森·斯茂的角度来推测事实。他回英国事出有因。首先,他想取回他的那份财宝;其次,替他的伙伴报仇。他发现了舒尔托的住处,也可能买通了其中的一个仆人。博恩斯通太太说,一个叫拉尔·乔达的仆人品行不正。其实,宝物所在处惟有舒尔托少校和一个已经死了的老仆人知道,斯茂很难找到,因此他特别担心少校会把这个秘密带到棺材里。当他听说少校病危,就什么也不顾地跑到了少校窗前。可他看见两个儿子正在床前,所以无法进入。但当天晚上他还是借机进入房中,并翻了个底朝天,希望发现一点儿线索,但结果很令他失望,因此一怒之下把‘四签名’的字条留下了。毫无疑问,他之前的计划应该是要杀了舒尔托,然后在他的尸体旁留一个字条作标记,来展示‘我’是为‘我的朋友们’来伸张正义。这种方法杀人是常见的,有时甚至能给我们透露点儿凶手的情况。这些你能明白吗?”

“非常明白。”

“然后他该怎办呢?没办法,他只好暗暗观察着别人寻宝的动静。有时离开英国,有时又会回来打探消息。当那个阁楼被发现后,立刻有人告诉了他,这就说明他有眼线。有一条假腿的乔纳森肯定不可能爬过巴索洛谬·舒尔托家的高楼。所以他找了个身手很好的的同伴,并让他先爬过去。但不小心,他踩上了木馏油,所以就得托比出来,领着你一瘸一拐地跑了六英里。”

“如果这样推测,那凶手是他的同伴而不是斯茂了。”

“的确。他应该也不同意这样做,因此他在屋里曾不停地顿足,并留下了不少痕迹。乔纳森和死者并无冤无仇,没必要这样做,并且杀人还需偿命,他也不想这样。只不过他也没想到他的同伴会这样毒辣,竟会用毒刺毒死巴索洛谬。没办法,他只好留个纸条,带着宝物和同伴一起逃走,这都是我猜测的。至于他的外貌,安达曼群岛酷热难耐,你想一想,被押在那儿多年,皮肤能白吗?通常,根据一个人脚步的大小可推断他的个头,至于胡子,那是因为塞第厄斯·舒尔托曾在窗上亲自看见。这基本说全了吧。”

“那他那个同伴呢?”

“这不难,你马上能知道。快呼吸一下伦敦的新鲜空气吧。瞧,阳光从云层中穿过,照得云彩真好看,就像红鹤的羽毛。哎,阳光下的人数不清,但能担任咱们这样使命的,就好像没几个了。这么大的宇宙,咱们的这点雄心壮志实在微不足道。你看了约翰·保罗的书,有什么体会吗?”

“我是通过看卡莱尔的作品才开始再来看他的作品的。”

“这如同从小河归大海。他曾说:‘一个人真正的伟大之处在于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看,多么奥妙且有深意的话啊。它不仅雄辩,而且还指出了比较与鉴别的力量,这种力量本身就是一种崇高的证明。在瑞奇特的作品里你能挖掘到很多精神食粮。你拿手枪了吗?”

“这有根拐杖。”

“一旦我们找到匪巢,就得用武器来保卫自己。你对付斯茂,假如他的同伴太厉害,那我就只好开枪了。”他边说边掏出了左轮手枪,装上子弹后又重新放到口袋里。

我们跟在一路小跑的托比后边,很快上了去伦敦市区的路,离繁华大街已经不远了,两边都是半村舍的别墅。此时,工人们已经起床,妇女们开始打扫台阶。街角四方屋顶的酒馆的生意也开始了,喝完酒的壮汉们边往外走,边擦着胡子上的酒。街头野狗向我们狂吠着,但是,这根本不影响托比,它继续低头向前跑,不时地从鼻子中发出几声低吼。这表明还有很重的木馏油味。

斯特莱塞姆区、布瑞克斯吞区、坎伯韦尔区,都被我们抛在了身后。又穿过很多小胡同,路过奥弗尔区,最终到了肯宁顿路。这嫌疑犯大概专门选择走复杂的小胡同,以避免有人跟踪,几乎有弯路就尽量不走大路。在肯宁顿路的末梢,再向左行,路过证券街、威尔丝路就到了骑士街。托比突然停住了,它竖着一只耳朵,另一只耳朵来回打转,好像有点儿不知所措。后来,抬起头,好像在向我们问路。福尔摩斯悄声问:“怎么了?罪犯不会坐汽车,更没搭气球逃跑。”

“也许他们在这停了一会儿。”我说。

片刻之后,狗又开始走了。福尔摩斯高兴地说:“行了,它开始走了。”托比这次向四周闻了一下,最终下了决心,毫无顾虑地向前冲去。托比这次没用鼻子嗅,而是把绳子绷得很紧,拼命跑向前方,气味似乎更浓了。福尔摩斯双眼放光,看来贼穴已经不远了了。

通过九榆树,托比把我们带到了白鹰酒店旁边的普罗得立克和纳尔逊大木场。托比穿过旁门,冲进了木场。锯木工人已经开始工作了,它穿过堆着的刨花和锯末,迅速跑到一条旁边堆着木材的小路上,之后兴奋地跳到了一只桶上,手推车上的那只木桶还没卸下来呢。托比伸着舌头站在木桶上,眨着眼望着我们。空气里全是木馏油味,车轮和木桶上都是黑色的油渍。

我和福尔摩斯都面面相觑,互相看了一眼后忍不住大笑起来。福尔摩斯的小帮手

“接下来该怎么办?托比也没办法了。”我问道。

福尔摩斯把托比带出了木场说:“托比是按它的判断去走的。如今,使用木馏油的地方特别多,尤其是作木材防腐用,如果计算一下伦敦每天的木馏油运输量,你就会明白托比为什么会判断错了。咱们不能怪托比。”

“要尽快回到出现错误的地方。”

“是的,在骑士街左边,托比曾经犹豫了一下,气味一定是那儿弄错了,幸亏不太远,咱们现在只能到另一条街上找了。”

我们把托比拉回了骑士街,它这次不费事地就去了另一个方向。

我说:“小心些,不要让它再带咱们到木场啦。”

“我也这样想,但是运油车肯定是走大马路,而托比现在走在人行道上,所以不会错了。”

托比跑过太子街、贝尔蒙特路,最后,向一个由木材修成的码头上跑去,在宽街河边。托比把我们带到河边,站在那里,听河水的声音哼哼着。

福尔摩斯说:“很不幸,他们从这儿上船了。”我们把托比带到码头上的几个小艇和平底船上,它认真地闻了闻,但没有任何反应。

岸上码头旁有一座砖房,写着“茂迪凯·史密司”的木牌在砖房第二个窗口上挂着。下面还有行小字:“出租船只:按时按日计价均可。”门上的另一牌子上介绍说这儿另备有小汽船。码头上堆着的焦炭应该就是汽船的燃料,福尔摩斯很失望地看着四周。

他说:“看来挺麻烦。真没想到他们这么聪明,计划之初就有了隐匿行踪的对策。

他正要向那间屋子走去,这时跑出来一个卷发的小男孩,大概五六岁。后面紧跟着出来一个手里拿着海绵的胖妇人。

她叫道:“杰克,这小家伙,赶快洗澡,你爸爸回来看见你没洗澡,会打死你的。”

福尔摩斯趁机凑上去说:“可爱的小朋友。杰克,你想要点什么吗?”

小孩想了一下,说:“一个先令。”

“你不要更好的东西吗?”

那小孩歪着脑袋又想了想,说:“那就要两个先令。”

“好,给你,别丢了啊。你的小孩真可爱,史密司太太。”

“他太调皮了,我简直对他没办法,可他爸爸又天天不在家。”

福尔摩斯假装很失望地说:“他不在?太不巧了,我正找他有点儿事儿。”

“老实说,先生,从昨天清晨到现在一直没回来,我真的挺担心。但如果您要租船的话,我也能做主。”

“我想租汽船。”

“哎,他也是开汽船出去的。要是他坐了别的大平底船出去,我就没这么担心了。有时,他开这船会到更远的地方去。关键是,汽船上的煤根本不够从屋尔畏到这儿一来一回。大概是他有事耽误了,但没煤,他怎么回来呢?”

“也许他在中途买点儿煤。”

“这倒说不准,但他怕零买太贵,从来不这样。这几天,不知道那个装木腿的人怎么了,老是来这儿,我讨厌他的那副表情和那身外国人的派头。”

福尔摩斯很奇怪地问:“一个装木腿的人?”

“是,先生。他来过不止一次,昨晚,他把我先生带走了。我先生似乎一直在等他,早就点着了汽船上的火。跟你说实话吧,先生,我真的很担心。”

“亲爱的史密司太太,您不用瞎着急,再说您怎么知道昨天晚上来的那个人是装了木腿那位?”福尔摩斯耸了一下肩说。

“一听他那像公鸭的嗓子我就知道了。昨晚好像三点多,他敲了几下窗户说:‘哥们,该走了,快起吧!’后来,我先生叫醒了我们的大儿子,一块出去了,没说一句话。我听见了木腿碰在石头上的声音。”

“就他一个人,没有同伴了吗?”

“先生,这我不确定,但我没听见别人。”

“史密司太太,老早就想租您这只船,我听说这个……想想,叫……?”

“先生,‘曙光号’。”

“噢,对。是船身是绿色的,船帮上有宽黄线的那条旧船吗?”

“先生,不是。刚刷过油,样式和一般汽船一样,黑色船身上画着两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