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大炼蛊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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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发生在眉睫之间的杀人事件(下)

“阿天,怎么了?又在想伯伯和伯母他们?放心吧,我们每年都烧那么多纸钱给他们,二老在天堂里一定会过得很舒心。不多说,我该走了,义父说苏门答腊岛的苗疆蛊术大师金花婆婆要来,我得亲自去安排接待,防备下人们慢待了这位天字第一号贵客。就这样,有事电话联络吧!”雷娜急匆匆地走向电梯,并且在一转身之后就取出电话,争分夺秒地联络其它事情。

这次的“金盆洗手”大会是一件轰动港岛的大事,媒体方面早就派出了大量记者,操着长枪短炮一样的相机占领了文华酒店内外的有利拍摄点。警方人马更是如临大敌,增派人手,调动一切线人,关注各地黑道势力的一举一动。

纵观江湖旧闻,很少有人能顺顺利利地退出江湖。

两届港府警务顾问万求豪曾直言不讳地说过:“江湖就是一个大染缸,年轻人一脚踏进来,如白染皂,深入全身毛孔。再想干干净净地退出去,谈何容易?要想洗白自己,除非是死,然后盖棺论定,以全身鲜血来涤净双手的罪恶。”

没办法,这就是江湖,很多看不见的“潜规则”水车叶轮一样慢慢转动着,虽然悄无声息,但却永不停止。

我把笔录还给那警员,心里牢牢记住苏雪留下的那个暂住地址,然后吹着口哨下楼。

真巧,苏雪还没走远,正在医大门口的公车站等车。她一直双手紧抱着自己的皮包,背影略微佝偻,好像一棵营养不良的小草。刚刚在试验楼前照面时,我已经注意到她的衣服和鞋子式样都很陈旧,皮包和手机都是非常便宜的牌子,可见家境真的不是太好,并且她现在为了省下坐计程车的钱,甘愿顶着接近正午的大太阳等公车,一切表现与笔录上基本吻合。

公车一直没来,她有些不情愿地举步,沿着人行道,向皇后大道那边走去。

我慢慢地跟在她后面,距离二十几步的样子,顺手买了本杂志,边走边翻。

刚才在试验楼里,雷娜几度忧心忡忡地提到过“骨血降”的事,那同样是我心里永远的痛。当初大亨知道自己被人下了危地马拉降头术之后,曾遍邀港岛和大陆的黑道巫蛊术高手,为自己诊断下药,最终一无所成。

那种恶毒的降头术仅有唯一的一种解法,就是要用大亨的亲生儿女心脉里的鲜血来替换他身上的血液,然后逐一提取儿女的骨髓、筋脉、皮肉、五官、发肤等等十三种人体组织,炼化成药,按照严格的季节时辰连续服用一年,大概就能把种在他体内的蛊虫杀死。其后,再配以发散其外、通泄其内的中医药,将蛊虫的余毒排净。至此,“骨血降”就能够彻底拔除了。

如此解法,对另外的人或许合适,但对大亨而言,根本就不可能。因为他根本没有儿女,唯一的情人司徒青花于十几年前无嗣去世后,大亨的身体随之出了最令男人绝望的那种状况,就算再婚也无法生育儿女。

所以,八方高手用尽仙方良药,最终结果只有四个字:无药可救。

大亨倒是很想得开,曾在一次家宴上亲口告诉我和雷娜:“就算我有儿女,那种以儿女命换自己命的事,岂是我雷霄汉所为?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和昆仑兄当年联手出道时,早就把生死置之度外,只想让全身这一腔热血浇灌出人生最美丽的花朵。可惜,昆仑兄有金钩月相伴,英雄美人相得益彰,而我雷霄汉一生……”

那晚,他喝得太多了,所以说了许多不该说的话。

向昆仑与金钩月是江湖黑白两道传闻中的神仙眷侣,不亚于金庸老先生笔下的神雕侠侣。我很庆幸有那样的父母,时至今日,我每次从江湖前辈们嘴里听到他们的事迹,心里总会浮起“纵死犹闻侠骨香”的慷慨名句。

嘎吱一声,有辆黑色的丰田轿车在前方三十步外突然打横,横穿道路,冲上我这边的人行道来,轮胎与地面的尖锐摩擦声刺耳之极。

苏雪躲避不及,被车子别倒,跌入侧面的夹竹桃花丛里。

那车子的玻璃早就摇下,两柄黑沉沉的短枪同时探出窗口,向我这边连环射击。这是在熙熙攘攘、车水马龙的闹市区,枪声一起,行人们立刻乱成一团,抱头闪避。我与苏雪之间,本来是顺向走着一个大胖子的,比我高出一头,恰好成了我的挡箭牌。

第五声枪响时,大胖子的头颅像个被锤子砸开的大西瓜一样爆裂开来,鲜血四散飞溅。

“是开花弹!”我暗叫不好。

开花弹原名“达姆弹”,是一种在弹头顶端开口的枪弹。这种弹头射入人体,会产生相当可怕的炸裂性伤口。如果射中头部,就会使脑袋开花。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种子弹的弹头顶端有一个切口,弹头里面的铅芯裸露在外面,只要弹头侵入人体就会变形,并产生翻滚,造成入口很小,出口却很大的毁灭性伤口。

开花弹是十九世纪末由英国设在印度加尔各达的达姆兵工厂制造的,由于这种枪弹的杀伤手段太残酷,遭到了当时国际方面的强烈谴责。一八九九年召开的海牙国际和平会议发表了一份宣言,禁止任何国家在以后的任何战争中使用这种枪弹。

时至今日,开花弹越来越成为刺客和杀手们的最爱,扮演了“一击必杀”狙击事件中的绝对主角。

据我了解,港岛黑道上的朋友极少使用开花弹,毕竟现在这个城市是井然有序的法制社会,就算是最原始的帮会社团,也逐渐转向平和的敛财方式,大家都厌倦了打打杀杀的老一套。凡用开花弹者,必是外来黑帮。

大胖子轰然倒地,那车子继续向我冲过来,已经近得可以看到两名戴着黑色棒球帽的杀手眼里穷凶极恶的杀机。

“十步。”我果断地双臂齐挥,两柄三寸长的精钢格斗刀迅猛地激射出去,在杀手再次扣动扳机之前,狠狠地钉入两个人的喉结。十步之内,我才有必杀的把握,所以之前绝不冒然出手,先乱自己的阵脚。

当然,我有自己的做事原则,对方没有把我逼上绝路之前,我也不会逼对方踏上黄泉死路,反之亦然。

车子从我身边擦过,逆行进入车流,一百八十度甩弯掉头,然后高速狂奔而去。

远处,警笛声立刻响起来,一辆警车和三辆警用摩托车汇合在一起,呼啸着向丰田车追去。

我向前快跑了几步,跳进花坛,扶住苏雪。还好,她只是被别倒后惊吓过度,身上没有受伤。

“你还好吧?我送你回去?”我从暗地里跟踪变为明面接近,一切顺理成章。问题是现在不清楚杀手是何方神圣派来的,目标到底是我、大胖子还是二者兼有?

“不必了,我自己能走。还没有请教先生尊姓大名?”苏雪抬起惊惶的眼神,从我的掌心里怯怯地抽回手。

“我叫向天,李慕珍李医生的朋友,别怕--我没有一点恶意。”我举高双手,做投降状,以免太接近、太殷勤了反而会吓坏她。不过,现在她的样子,已经像是被吓得魂不附体的林中小鹿,连站都站不稳了。

第二拨开过来的警车上下来的竟然又是陈泰,在他走近之前,苏雪忽然低声哀求:“向先生,我不想再次给警员们盘诘了,请帮帮我,带我离开这里,随便去什么地方都好。”

她下意识地主动紧抱住我的右臂,身子靠过来,眼神慌乱,不知所措。

看她的样子,只有十八九岁,应该没经过太多的大世面,所以才会害怕黑口黑面的警员们。

我向陈泰简要地叙述了当时的情况,代苏雪做好笔录,然后告辞。其实以我的自由散漫性格,也的确很不喜欢陈泰之流刻板严肃的办案程序,能够躲开他那种眯起眼睛的深思审度,也是一种莫大的放松。

五分钟后,我和苏雪已经坐进了文华酒店附近的一家咖啡馆。

那咖啡馆名叫“天地坛”,门楣上挂着一块黑色的铁艺牌子,上面是改编自萨特的两句话:如果我不在家,就在咖啡馆,如果我不在咖啡馆,就在去咖啡馆的路上。

之前我和雷娜曾来过这里几次,最喜欢本店的花神可可和纯正美式咖啡。可惜,公事缠身、每隔五分钟一个电话的雷娜,却不是品尝咖啡的好伙伴。

苏雪一直没再开口,直到服务生送上两杯美式咖啡和一碟榛仁松饼,她才慢慢地抬起头,轻轻舔了舔嘴唇。看到烤得松脆焦黄的小点心,她的眼睛里突然有了亮光。

“苏小姐,我想你来医大之前一定没来得及吃早饭,这里的松饼很有名,不次于对面文华酒店的特级面点师,请品尝一下吧。”我把烫印着常春藤花边的小碟推到她面前去,再递给她一柄小巧的亮银叉子。

她真的是饿了,先文雅地吃了一小口之后,便放下矜持,狼吞虎咽地消灭了面前的点心和咖啡。我又叫了一客玫瑰露肉松面包和两盘蛋黄酱芝麻酥,微笑着看她全部吃完,才递过去一张湿纸巾。

我的生活中除了蛮荒世界、黑山白水间的诡奇探险,就是回港岛来出入著名的酒店餐馆,在优雅的仕女晚礼服、彬彬有礼的觥筹交错中吃饭,在野蛮人与上等人的两个极端之间来回变换角色。说老实话,我还从没有过长时间地盯着一个女孩子进餐的体验,苏雪是第一个。

“我吃饱了,谢谢。”她捧着第三杯热朱古力咖啡,谨慎地向后缩了缩身子,现在才想起来要跟我保持距离似的,随即又再次补充,“昨天,我的行李箱被偷走了,本以为能够求助于李医生,但他却出了事。我刚刚打电话回去,又找不到人。向先生,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您能不能暂时借我一点点钱,让我有饭吃、有地方住、可以打电话?我保证会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