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论语正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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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儒、道、释三家简介

近千年以来的学者对中国文化的阐释存在许多漏洞与谬误,为拨乱反正,董老以自己多年来潜心研究的心得,重新解读《论语》,并引南怀瑾的观点作比较。在臧否之间,作者的鲜明观点得以呈现,那就是《论语》乃中华智慧的结晶,能引导人类第二个“文艺复兴”时代的到来,并带领中华民族走向富强。

其实一部《论语》解到这里,该说的话也便说完了。儒家不同于佛、道两家的地方在于,孔子极重有为法,而释迦、老子看重的是无为法。

三者之间的差别,不可作简单的是非评价,事实上都是历史的必然需要。

“明明德”、“明德”、“明心”是三家思想的共同要点,三家都充分强调了认识生命的本来面目的重要性。这是一切认真读过东方文化原典着作的读者,都可以认同的观念。但在如何“明明德”、“明德”、“明心”的方法上三家是不一样的。

道家崇尚绝对的“无为”,老子一生根本不传弟子,更没有建立什么学派、宗教的意思。在老子看来,一切不如“守中”。很多人以为这是道家的消极之处,我以为这是因为人们太不了解老子的缘故。我们在这里不可能详尽介绍老子“守中”思想的深刻之处,前文中提到的《道德经》中的一段,便完全可以提示广大读者看到老子的深刻与博大。

关于佛家,与道、儒两家便又有一定的区别了。与道家一样,佛家也崇尚无为法,佛家认为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不管历史多么曲折,一切众生皆是要成佛的。并且还明确地说:“我是已成佛,汝是未成佛,但得如是信,戒品已具足。”我成了佛,一切众生都成了佛。但是,佛家又不拘泥于无为法,释迦对于自己的弟子还是尽可能启发,让弟子们也能认清生命的本来面目。中国的禅宗、天台宗、华严宗都是继承了这一传统的。但佛家的核心,还是在既无为又无不为的净土法门上,这便是我在《与南怀瑾商榷——〈金刚经〉到底说什么?》一书中详尽介绍了的“本愿”思想。

从我们在上面对《论语》四段语录的阐释,我们会发现儒家是十分崇尚有为法的。儒家的有为法,有两个内容:一是教给、提示弟子“明明德”的基本方法,《论语》的前四段与《大学》的原文,明确表明了这个目的。二是针对中国文化正在走出以鬼神为中心的生命观的现实情况,孔子明确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生命观。正是由于此,孔子才会把“仁”作为自己学说的最高范畴。正如我们前文介绍的那样,“仁”这个范畴,不仅是他所提倡的人本主义“生命观”的核心,也是“明德”的最本质的特点。这样,孔子便把自己对生命本来面目的了解与当时人类可能产生的“生命观”统一起来了。

正如我们前文所介绍的那样,孔子的后学在学习和发展孔子的基本思想时,总是要表现为对他的思想的偏离。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汉学派,只确认“仁”是“天”的特性,进而走进“天人感应”的庸俗迷信的圈子;以柳宗元、刘禹锡为代表的唐学派,在充分肯定人的同时,又否定了人天的同一性、统一性。最可怕的是朱熹,他把孔子只为人类走出鬼神为中心的生命观而提出的一系列人文主义命题,变成了天定的道德,这便彻底背离了孔子学说。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生命的瀑流永不停歇,航标不可能只是一个两个,一种两种。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有损有益才是正理,岂可有绝对天定的东西。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个体人尚是如此,何况人类史?个体人随着生命的增长,有完全不同的观念,人类史也会因历史的发展而产生不同的“生命观”,岂能有天定的绝对道德?

朱熹学派之所以会把孔子的具有人文色彩的一些观念,歪曲成天定的道德,其原因应从中国社会超稳定的农耕村社文化中去找。中国社会的这种沉重的文化累赘,会令一切美好的东西僵死了,会令一切发展的东西凝固了,这种社会文化,到了一定的时候,一定会崩溃,中国文化的真正希望就在于这种文化的自然而然的崩溃(强行是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