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不可思议的流行风尚(青少年探索发现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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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以生命换取尊严:盛行数百年的决斗风气(1)

听到“决斗”这个词,很多人眼前会立刻浮现出这样一个场面:两个身穿骑士服饰的勇士正拔剑相向,准备为了自己的荣誉、爱情等等而战……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这种情形很是神圣,甚至有些浪漫。但在19世纪之前的欧洲,决斗者绝对是真刀真枪、一对一的较量,其最终目的就是取对方的性命,丝毫没有浪漫气息。

不可思议指数:★★★★★

1、让上帝“判决”吧

凡是对欧洲决斗之风稍有耳闻的人,通常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俄国大诗人普希金之死,并由此认定男人们决斗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女人。然而在事实上,决斗并不是骑士和贵族的专利,也不仅仅是争夺爱情和捍卫名誉的危险游戏。在西方社会的发展史上,它还是一种源远流长的法律制度,一种影响深远的文化风尚。从性质上讲,当时的决斗一般分为三种类型:司法决斗、名誉决斗和政治决斗。

所谓司法决斗,就是指以决斗来解决法律争端的一种审判方式,即由神来判断是非。远在两千多年前,荷马史诗的《伊利亚特》(Iliad)中就有这样的情节:两个男人为证明自己是美女海伦的主人而在宙斯面前进行决斗,输掉的一方就是撒谎者。而在公元前1世纪,古罗马统帅凯撒也曾记载说,日耳曼人总喜欢用单独斗剑来解决争端。当时的欧洲社会认为,在决斗中失败的一方不仅仅是受伤或死亡,而且在法庭上也输掉了,因为神认为他或他所代表的当事人是错的,有意让他失败、甚至被另一方杀死。501年,勃艮第王国(Kingdom of Burgundy)以其国王贡德巴尔达斯的名字命名了第一部决斗法令,所有的法律诉讼程序中都允许用格斗来代替发誓作证。

知识链接:勃艮第王国

勃艮第王国,5 世纪初勃艮第人在西罗马帝国境内高卢东南部建立的日耳曼国家,以里昂为首都。勃艮第人原信基督教的阿里乌派,后皈依罗马教会。523 年法兰克人进军勃艮第,西吉斯蒙德战败被俘,524年被杀。534年勃艮第王国为法兰克王国所灭。

在实现基督教化后,欧洲人开始将上帝视为决斗中裁判是非的主宰。对很多棘手问题,司法机构往往将决斗当成解决的唯一办法。假如某人被控犯了杀人罪,又不能以其他手段证实自己的清白,他可以提出与控告他的一方决斗,让“上帝”来证明他是否有罪。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了许多具有传奇色彩的决斗故事。话说在法国路易二世(Louis II)时代,公元878年,卡斯蒂诺斯伯爵英杰格理乌斯很不幸的在一天早上被发现死在了自己的床上,他的妻子守在身边。虽然这只是一起偶然的事件,但很不幸的是,伯爵的一个亲戚贡特兰指控伯爵夫人对她的丈夫不忠,并且谋杀了亲夫。在这种情形下,按照当时的惯例,伯爵夫人要么承认罪名然后被绞死,要么找个代理人去和贡特兰决斗。尽管伯爵夫人所有的亲戚都认为这个指控纯属捏造,但鉴于贡特兰是个武艺超群而凶狠残暴的骑士。绝望之下,伯爵夫人只好走上绞架准备受死。危急关头,伯爵夫人的教子——年仅16岁的安茹伯爵挺身而出,依然决定为自己的教母维护荣誉。为了避免让这个孩子白白送死,就连国王路易二世也极力向他申明利害,解释决斗所需要的一切。国王还告诉这位小伯爵,如果他失败了,不但伯爵夫人会被绞死,而他本人即使侥幸活下来也要被砍掉右手。但是所有这些都无法使伯爵打消与贡特兰决斗的念头,他决心已定,坚持要用自己的剑捍卫教母的荣誉。当天,一切准备就绪后,无数人前来围观这场实力悬殊的决斗。双方就位后,只见贡特兰气势汹汹的策马冲向男孩,长矛狠狠的击打在安茹伯爵的盾上,而后者闪身侧过盾牌顶住了他的攻击。就在这时,令所有人大吃一惊的事发生了,一向老练的贡特兰竟失去了平衡,从马上掉下来了,还没等他站起来,小伯爵就已经策马过来用长矛把他钉在地上,然后跳下马,拔剑砍下了对手的头颅。最终,伯爵夫人在欢呼中被宣告无罪。

或许是由于文学艺术家们的渲染,为名誉而进行的角斗似乎更为后人所熟悉。大约在15世纪末,名誉决斗的风俗开始从意大利流传到欧洲各国,其目的不是辨别是非,而是为了“洗刷”别人对自己的侮辱。当时,欧洲各国的贵族男子都身佩长剑,随时准备与别人拼个你死我活,无论理由是多么微小或荒谬。因为在他们看来,决斗本身就是富有骑士精神和男子气概的象征。最初,名誉决斗时双方并不需要助手,但由于给对方下埋伏等卑鄙事件常有发生,不久后,决斗人必须有助手陪同就成了惯例。但是,助手制度很快就带来了更大的伤亡,为了表明自己没有辜负朋友的信任,双方的助手也开始在决斗中大斗特斗,其拼命程度决不亚于决斗的主角。女人当然也是引起名誉决斗的主要原因,不过,这倒并不是出于男人们用比武来赢得异性青睐的动物本能,而是因为骑士精神本身就包含这样的内容:男人应该以生命来捍卫心上人的名誉和尊严。因此,在描写中世纪骑士的小说里,我们经常能看到某位骑士发誓为心爱的贵夫人效劳的情节,这里的“效劳”便意味着:如果有人敢冒犯自己心爱的女人,这位骑士将立刻和他决斗,不死不休!

相比之下,政治决斗的案例则要少一些。在古代,政治决斗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有着严格的规章和程序,观摩者也往往都是政界和宗教界的显赫人士。从法国大革命时期开始,另一种政治决斗开始风行:持不同政见的人为了自己的政治理念而决斗。到了19世纪,政治决斗甚至成了决斗的主要原因,这种风气甚至流传到了美国,从而引发了许多悲剧。

2、狂热的决斗风尚

15世纪左右,决斗尤其是名誉决斗在欧洲迅速而广泛地流传开来,这一时期,决斗变成了一种纯粹的私人行为,只需双方同意即可,用不着官方批准,不需要征得法院、主教或国王的同意。由于当时的欧洲男子普遍佩剑,因此人们常常因为琐碎的纠纷或争吵而把剑相向,引起决斗。名誉决斗不存在法定的决斗规则,但仍须遵循习惯性规范,以保证决斗不致变成简单的斗殴。一般说来,扔出一只长手套代表挑战,对手拾起手套即为应战。

一般来说,名誉决斗大多发生在贵族、绅士和骑士之间,决斗双方往往还有朋友相伴,后来这些朋友也参与争斗,最后发展到上自君主、下至农奴的社会各阶层都不乏参加决斗者。不过,为保全名誉和性命,贵族和绅士之间进行的名誉决斗有时也真戏假做,双方事先达成默契,决斗时虚晃一招,互不加害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