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的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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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佛教寺院和四大名山(10)

1949年后,中国佛教发生重大变化。经过土地改革,寺院废除了地租剥削,僧尼逐渐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通过民主改革,佛教内部的封建特权被废除,僧尼和广大民众一样,获得了政治和经济上的民主权利。与此同时,佛教徒的宗教信仰得到宪法的保障,正当的宗教生活受到国家保护。“文革”时期,佛教的寺庙古迹、经像法器、艺术文物大量被毁,许多僧尼遭受迫害。此后经过拨乱反正,佛教事业已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近些年来,佛教界在政府的支持下,维修和开放了大批寺庙;整理了大量宗教文物;恢复了组织机构“中国佛教协会”和各地方佛教协会;在恢复教学研究机构“中国佛学院”的同时,还设立了多处分院;积极开展了国际交往,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台湾佛教是汉地佛教的一部分,它是随着大陆佛教徒移居台湾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明永历十五年(1661),郑成功收复台湾。在郑氏3代期间,修建了竹溪寺、弥陀寺、龙湖岩等佛寺,福建、广东地区的僧侣纷纷来台。18世纪末,台湾全岛寺院已有近百座,其中开元寺、竹溪寺和法华寺最为著名,被称为清代台湾佛教3大名刹。与大陆佛教相一致,早期台湾佛教也盛行观世音菩萨崇拜,各地建有大量观音官、观音寺和观音亭。

中日甲午战争(1894)之后,台湾沦入日本侵略者之手,台湾佛教随之发生明显变化。为配合日本的殖民统治,日本佛教的主要派别曹洞宗、净土真宗、日莲宗、临济宗、真言宗等纷纷派遣僧侣前往台湾传教。至抗日战争前夕,上述日本佛教派别相继在台湾建立寺院、别院和传教所等,台湾寺庙数量激增。迫于日本统治势力的威胁和利诱,台湾佛教徒多数加入了日本佛教体系。1937年以后,日本为推行“皇民化”政策,将台湾寺庙、斋堂、庵观全部改为日本神社,佛教的服饰、法器及仪轨、戒律,一律效仿日本佛教僧团,从而台湾佛教形成“日本化”局面。

1945年,台湾回归祖国。同年年底,台湾佛教界就召开了全省佛教徒代表大会,成立“台湾佛教会”。50年代以来,在清除日本佛教影响的基础上,台湾佛教有较大发展,大陆佛教的主体地位重新确立,并有日益强化的趋势。目前,台湾佛教的最高组织“佛教会”,其负责人绝大多数属于大陆传统佛教系统;一年一度的三坛大戒法会,以大陆九华山的传戒规范为准绳;各种法会以大陆固有礼仪取代了台湾日本统治时期的礼仪;以国语进行传教活动也已在全岛普及。

近40年来,台湾佛教在传教弘法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他们设立各种形式的佛教研究机构,培养从事中国佛教研究的人才;重视佛教书刊和佛教杂志的出版发行工作,以使佛教知识普及于社会。

香港佛教的源头可追溯到东晋时的杯渡法师。他进入香港境内后,在新界屯门的青山建立寺院,名杯渡庵,又名青山寺。至今仍有杯渡洞、杯渡井等遗迹。此外,历代尚有未见文字记载的一些佛教史迹。

香港佛教的兴盛从近代开始。1916年,香港佛学会建立。接着,卢家昌等人设立极乐院;茂峰法师创建东普陀寺,传播天台和净土教义。1920年,太虚建立讲经法会。1925年,出现以宣传密教教义为主的居士林。而与弘扬中.国佛教文化相关的素菜馆也在同时纷纷开设,逐渐形成香港佛教的一大特色。

1949年前后,有些大陆佛教僧侣来到香港定居,他们大多自创小型寺院,独立展开佛教修行或宣传,成为现代香港佛教繁荣的基础。目前,香港的各种佛教学会、佛教团体达200多个,皈依佛教的徒众有60多万人。各佛教团体普遍注意佛教文化事业的开展。他们或创办佛教杂志,或设立图书馆、慈幼院、安老院,或开办医院,或创立中小学校,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喜马拉雅山麓的佛教

●一藏传佛教的形成

在喜马拉雅山麓的我国西藏地区,很早就有佛教的流传。西藏佛教在发展过程中,形成自己的特点,并传播到其他地区。在国内各民族中,信奉西藏佛教的有藏族、蒙古族、土族、羌族、裕固族等少数民族,此外在汉族中也有少数信奉者。从地域上说,分布于藏、青、甘、川、滇、内蒙古等省(区)。由于它在传承、经典、信仰方面都与汉语系统的“汉地佛教”不同,我们统称它为“藏传佛教”。“喇嘛教”则是民间对它的俗称。

佛教没有传播到西藏之前,西藏民众信奉原始的本教,又名本波教。佛教最早进入西藏是在公元5世纪左右拉脱脱聂赞时期,据传当时有两名印度僧侣带了密教的经典、法器和真言(咒语)等进入西藏,但并未引起藏王重视,也没有起过任何作用。

公元7世纪中叶,吐蓍第32代赞普松赞干布( 629-650年在位)统一了西藏高原各部,建立起吐蕃王朝,创立了文字。本教已开始不适应社会的需要,佛教传人西藏具备了客观的条件。在松赞干布时期,佛教从印度和汉地两个方向传人藏地。其时尼泊尔赤尊公主和唐宗室女文成公主先后嫁与松赞干布。这两位公主都信奉佛教,她们人藏时,带去了佛教的经典、佛像以及其他法物。松赞干布在她们的影响下,皈依了佛教,后来在拉萨建立了大昭寺和小昭寺。由于王室信佛,佛教的偶像崇拜和神权观念在吐蕃获得初步流传。

佛教传人西藏后,曾遭到旧贵族和本教祭师的强烈抵制,多次受到严重打击,甚至被完全赶出西藏,但最终还是取得了胜利。佛教在与本教的长期斗争中,也吸收、融合了本教的一些教义、神祗和宗教仪式。

松赞干布之后的两代吐蕃赞普因忙于内部平乱和对外征战,未能顾及佛教,所以这一时期西藏佛教几乎没有发展。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再次与唐联姻,娶金城公主。金城公主人藏,又带去了汉地佛教的传统,当时一度有建寺、迎僧、译经等兴佛活动,但信奉本教的权臣贵族以病灾为借口,发起驱僧事件,使佛教的发展受到挫折。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年幼即位,大权旁落,崇本反佛的势力乘机发动大规模灭佛运动。他们发布禁佛命令,驱逐僧侣,毁坏寺庙,乃至把大昭寺改为屠宰场。赤松德赞成年后,先设计剪除了反佛势力,后又下令一切臣民信奉佛教,并派人前往尼泊尔迎请寂护和莲华生两位大师。寂护是印度大乘佛教中观学派的代表人物,他那一套佛学难以对付本教的挑战。莲华生系印度密教大师,他以密法与本教巫师进行斗争,每战胜一本教巫师,即宣布本教某神祗已被降服,并封其为佛教的护法神。他又吸取本教的巫术、祭祀等基本仪式,以本教的形式宣传佛教的内容,成效显著。公元766年,赤松德赞在西藏建成一座正规佛教寺院桑耶寺。该寺建成后,一批藏族青年正式剃度出家。至此,佛教在西藏已压倒本教。由莲华生所带人的密法修习也已开始传播。

在赤松德赞之后,牟尼赞普和赤德松赞两人继续弘扬佛教。至赤祖德赞(815 -838年在位)时,王室兴佛活动达到高潮。其时,僧侣掌握内外军政大权,行政制度以佛教经律为准。这种状况再度引起崇本势力的强烈不满,同时也激起了平民的愤慨。公元838年,本教贵族发动政变,缢杀赤祖德赞,拥立朗达玛(838-842年在位)为赞普。朗达玛在位期间,展开了大规模灭佛运动,封闭佛寺,涂抹壁画,焚烧经典,迫害僧侣。这次灭佛,给佛教以毁灭性的打击,它标志着西藏佛教“前弘期”的结束。

10世纪后半期,佛教在西藏开始复兴,是为“后弘期”的开端。

公元978年,佛教重新传人西藏,这时正值藏族封建农奴制经济上升时期,新兴的封建主各自为政,割据一方。1042年,印度超岩寺酋座阿底峡( 982-1054)大师应邀进藏,弘扬佛法。他除了传徒授法外,主要致力于调整西藏佛教内部关系,对西藏密教的发展影响极为深远。大约13世纪后,上层僧侣逐步掌握西藏地方政权,而佛教则经过不断发展,最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藏传佛教。

●二藏传佛教的主要教派

后弘期西藏佛教先后出现过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格鲁派等独立教派。

宁玛派是藏传佛教各派中历史最久远的一派。“宁玛”,意为“古”或“旧”。因为该派僧侣多戴红帽,所以俗称“红教”或“红帽派”。该派的特点是重密(教)轻显(教),组织涣散,无正规的学经制度,教派和传承也不统一。僧侣多从事生产,可以娶妻生子。

在清初五世达赖喇嘛的支持下,宁玛派一度达到极盛,并开始在前藏地区建立起较大规模的寺院。

噶当派是后弘期各教派中较早出现的派别,由阿底峡弟子仲敦巴(1005-1064)建立。

“噶”意为“佛语”,“当”意为“教授”、“教诫”;“噶当”,意为一切佛语(包括显、密二教的经、律、论三藏)都是对僧徒修行的指导。该派认为,显教和密教是相通的,互不排斥的。在修习程序上,则主张先修显教,再修密教。该派在藏传佛教中享有教法“纯净”的声誉。

仲敦巴去世后,其3大弟子分别传法,形成教典派、教授派和教诫派3个分支。教典派注重佛教经典的学习,传授阿底峡的思想。教授派偏重于师长的指导,注意念咒、供佛和静修。教诫派侧重戒律和修行。

萨迦派因其主寺萨迦寺围墙上涂有红、白、蓝3色线条,所以俗称“花教”。该派的创始人是贡却杰布(1034-1102),教主由贡却杰布家族世袭。自13世纪中叶到14世纪中叶,该派在西藏地区占有统治地位。其第五祖八思巴(1235-1280)曾被元世祖忽必烈封为“帝师”,被召入宫,深受恩宠。后来他又被任命为西藏法王兼藏王,掌握西藏政教大权,自此开创西藏“政教合一”的制度。在他去世后,被封为“大法宝王”。元朝势力衰落后,萨迦派失去政治依靠,只能偏安一隅,其地位渐为噶举派取代。

噶举派因注重密法的口授传承而得名(“噶举”,意为言传)。又因该派僧侣多穿白色僧服,所以俗称“白教”。该派有两个系统:一是玛巴尔(1012-1097)所传的达布噶举,二是琼波南交巴(1086-?)所传的香巴噶举。后来达布噶举迅速发展,分出4大支8小支,并曾直接或间接掌握西藏地方政权,对西藏政治影响很深。至明代崇祯十三年(1640),固始汗进藏,噶举派才失去政治势力。

噶举派主张显、密教兼修,要求修习者把自己的思想专注于一境,不起分别,持之以久,进入禅定,然后再观察安于一境的“心”是在身外还是身内,若能明白此心无处可寻(空)之时,就算达到“空智解脱合一”的境界。该派最高的修法,是所谓“无上瑜伽密”的“双身修法”(即通过男女修法者交媾的形式去证悟“空性”的道理)。

格鲁派是在噶当派基础上建立的。“格鲁”,意为善规,表示该派的教义最为完善。因该派提倡戴黄帽,所以俗称“黄教”或“黄帽派”。这是藏传佛教中最后兴起的,也是最有实权的大教派。

格鲁派的创始人是宗喀巴(1357-1419),本名罗桑扎巴,生于青海湟中。7岁出家,受沙弥戒,并从顿珠仁钦学习藏文和佛经,10年内在显教经论和密教仪轨等方面打下坚实基础。17岁起人藏深造,在前后藏各地投师求法,广泛学习西藏佛教显密各派的教法,取得很高造诣,而且对因明、声明、医明①等也颇有研究。27岁受比丘戒。

宗喀巴在西藏学习期间,逐步形成自己的宗教思想体系。他以印度大乘佛教中观学派为正宗,综合西藏各教派流行的显、密教法,在吸收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进行了“宗教改革”。

当时藏传佛教各派戒律废弛,教风败坏,上层僧侣享有特权,他们飞扬跋扈,生活放荡,引起民众的强烈不满,逐渐失去宗教的号召力。所以,宗喀巴的改革,从整顿戒律人手。他要求僧侣严格遵守戒律,独身不娶,脱离生产;主张强化寺院的组织和管理制度,僧侣必须常住寺院。这些措施,得到封建领主和地方政权的支持。

1409年,宗喀巴在拉萨大昭寺召集了一个大规模的全西藏佛教徒祈愿法会。这是一次不分教派和地区的佛教大会。通过大会,奠定了他作为西藏佛教界领袖的地位。同年,宗喀巴在拉萨以东的达孜县兴建甘丹寺,标志着格鲁派的正式形成。除甘丹寺外,格鲁派后来又相继建立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随着势力的扩大,格鲁派逐渐由西藏向其他地区传播,并作为藏传佛教的正统教派,一直延续至今。

由于格鲁派禁止僧侣娶妻生子,为了解决宗教首领的继承问题,他们采取了活佛转世相承的办法。

所谓“活佛“,在西藏佛教中,是指在宗教修行方面取得较高成就,能够根据自己的意愿而转世的人。活佛转世过程大致为:一位活佛逝世后,按照他生前提供的线索,或由寺院上层通过占卜、降神等仪式得出的线索,在指定的范围内去寻找符合条件的婴孩即“灵童”,经过某种宗教仪式对灵童加以确认之后,他便在寺院中继承原活佛的宗教地位。

在宗喀巴的再传弟子根敦嘉措去世后,找来了年仅3岁的索南嘉措,作为转世灵童,成为格鲁派活佛。此后,格鲁派形成达赖和班禅两大活佛系统,转世制度也被格鲁派寺庙普遍采用,许多寺庙都有活佛。

“达赖喇嘛”,意思是“智慧深广犹如大海能包容一切的上师”。这一称号始于第三世达赖索南嘉措,前二世均属遭认。明万历六年(1578),索南嘉措应邀到青海会见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出于政治需要,两人互赠尊号,俺答汗赠给索南嘉措的尊号是“圣识一切瓦齐尔达喇达赖喇嘛”,意思是在显、密两教方面都有最高成就的、学问如大海般的超凡人圣大师。清顺治九年(1652),五世达赖赴北京朝觐,受清政府的优厚款待。翌年,他受清廷册封,取得藏传佛教各派总首领的称号,确立了达赖喇嘛系统在西藏的政教地位。

“班禅”,意思是“大学者”。以班禅作为历代转世活佛的称号,是从第四世班禅即扎什伦布寺主罗桑却吉坚赞开始的(前3世均属追认)。明崇祯十四年(1641),蒙古和硕特部同始汗率军进藏,为了巩固他在西藏的统治,赠罗桑却吉坚赞“班禅博克多”称号。“博克多”,意为智勇双全。自此,原来西藏地区习惯上用于博学高僧的“班禅”称号,成了历代转世活佛的专有称号。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朝廷派员人藏,封五世班禅罗桑益西为“班禅额尔德尼”,正式确立了班禅的地位。“额尔德尼”,意为“珍宝”。

达赖和班禅这两大活佛转世系统形成后,他们代代相传,同为格鲁派教主。在清王朝的大力支持下,格鲁派成为西藏佛教的正统派和西藏地方执政的教派,并得到广泛传播。

清乾隆五十七年( 1792),中央政府颁行“金瓶掣签”制度,即达赖和班禅转世灵童的产生,须按宗教仪轨寻访若干候补灵童,在释迦牟尼像前经“金瓶掣签”认定,最后报请中央政府批准。从此以后,历代达赖和班禅的转世,均须经中央政府册封,才算有效。这已成为历史惯例和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