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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从远古到秦朝的统一(3)

周朝最初的生产方式

传说周是帝喾后裔弃的子孙,弃的母亲是有邰氏女姜嫄。传说在禅让时代,弃做农官,是最开始种植稷和麦的人,因此人们尊他为农神,号称后稷。因此,周的祖先世代都重视农业。公刘迁居豳,即陕西旬邑县,改善了农业的耕作方法,使得部落兴旺起来。从公刘到古公亶父共十代,都住在豳地。

后来,古公亶父为了躲避戎狄的侵略,便率领着家属和亲近的奴隶迁居到了岐山下周原,即陕西岐山县。古公是个很仁慈的人,到了这里之后,豳地和其他部落的平民们,都扶老携幼地来归附他。之后,古公改革了旧时的风俗,修建了城邑,还设立了官司,将此地发展成为一个初具规模的国家。周朝的王业便是从此开始的,后来古公被追封为太王。

古公有三个儿子:太伯、虞仲和季历。季历生了儿子姬昌,古公很爱姬昌,于是太伯和虞仲便离开了,将王位让给了季历。季历在位的时期,周朝日渐强盛,后来殷王文丁杀死了他。姬昌做了国君五十年,最终成就了覆灭殷商的事业,后来追尊称为文王。

重视农业是周立国的特点,而周的农业也确实比夏、殷都要发达。夏朝的历法以正月为岁首,是原始的纯自然历法。而殷商的历法则是以丑月作为岁首,周的历法以子月作为岁首,这显然是以冬至点来起算的历法,可见周的农业比夏和殷都要进步一些。

发展农业就是发展生产力,而生产力则包含了生产工具和人力资源两个因素。

周朝最初的农具都是用金属制造的,但是不是铁制的,还没有实物能够作为佐证。《逸周书》中说武王用黄钺斩了纣的头,用玄钺斩了纣宠姬的头。黄钺是铜制的兵器,而玄钺则是铁制的兵器,但这个传说无法确定是否为战国时期的人所臆想出来的。

《孟子·梁惠王》等篇中描述说周文王时期行施仁政,最先就是从划分田地开始的。农民帮助耕种公田,缴纳九分之一的租税,而自己也拥有一小部分的私田。孟子的这些说法是否真实不可考证,但是从《诗经》中所叙述文王以及西周初年的一些诗篇来看,确实如此。例如《大雅·灵台篇》中就描述说,文王要建筑一个高台,庶民们争先恐后地,像儿子替父亲做事那样,很快就完成了。这样的景象十分不像奴隶心不甘情不愿地替奴隶主服役,因此可以推测,当时的制度应该是要比奴隶制度更进步也更利于人民生存一些的。由此可见,在周攻灭殷商之前,周朝也许已经开始踏上了封建社会的道路。当然,周不可能完全废弃奴隶制度,而很可能是在保持奴隶制度的同时,有了封建制度的雏形,而封建制度的成分一步步超过了奴隶制度的成分。

周从一个新兴的小国,经历几十年的工夫,竟然灭亡了殷商,造就了一个大时代,这自然与殷商统治阶级的腐化堕落不无关系,但同时也充分说明,周已经逐步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而这样的新社会必然要战胜旧社会,这是时代不可阻挡的发展与进步。

从殷到周

盘庚最初迁都到殷地,是想要纠正贵族们腐化堕落的恶习。可是在武丁之后,他们非但没有改变,反而比从前更加腐化堕落了,到纣时期达到了最高程度。贵族们荒淫无度,沉湎酒色,打猎游玩,将耕地荒废,让麋鹿和禽鸟生长。他们还想出各种各样残酷的刑法,以此来压榨人民。他们还招诱别人的奴隶来供自己使用。

周文王的政策与殷商正好相反,他禁止饮酒打猎,施行裕民的政治,即要让民众富裕。周文王征收租税非常有节制,让农家能够有所积蓄,从而调动起劳动积极性。文王甚至会亲自下地种田,与“不知稼穑之艰难”的商王有着天壤之别。据《左传》昭公七年所记载,周文王还针对纣招诱奴隶导致小国的怨恨这一点,定出了一条“有亡荒阅”的法律,意思就是说,谁的奴隶归谁所有,其他人不许藏匿。春秋时候楚国的申无宇认为,这一点是周文王最终能够得到天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文王先是战败了西戎混夷,又灭了附近的几个敌国,将疆土西边拓展到了密,即甘肃灵台县;东北到了黎,即山西黎城县;东边到了邘,即河南沁阳县附近。对殷朝的首都朝歌,即河南淇县,造成了紧逼的形势。之后他又将势力扩张到了长江、汉水和汝水三个流域,教化了那里的蛮夷,故而称为江汉汝之国,也称为南国。南国是周的基本力量之一。到文王晚年的时候,周已经取得了当时天下的三分之二,灭商的条件已经成熟。

公元前1066年,即文王死后四年,武王开始了伐纣的准备。据称,武王先派遣了间谍到商查探国情,间谍回报说:“坏人执政,十分昏乱。”武王想想,认为时机还未成熟。之后又派人探查回报:“好人已经全被驱逐了。”武王依然认为时机尚未成熟。最后又派人查探回报说:“百姓们已经不敢说话了。”这年周正逢饥荒,农夫们都愿意外出作战来换取粮食,于是武王挥兵直上,军队士气旺盛。武王在牧野,即河南汲县誓师,指责纣的种种罪状,许多率兵前来支援的友邦和周同仇敌忾,决心讨伐纣。纣的兵士大约十七万人,也有人说是七十万人,倒戈相向,引导着周的军队杀入朝歌。周于正月底出发,二月底便攻入了朝歌,周与商之间兵力悬殊,却以惊人的速度取得了胜利。

据说周兵攻下朝歌大有所获,单单宝玉佩玉就多至十几万块,更别说其他的财物了,这也是推动西周文化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虽然周获得了胜利,但按照惯例,也不能够直接吞并殷国。于是武王将殷商分成了三部分,让自己的兄弟管叔、蔡叔和霍叔各自掌管一部分。将纣王的儿子武庚封为诸侯,而管叔、蔡叔和霍叔则为三监,实际上监视着武庚。在灭商之后两年,武王病死,儿子成王继位,因为年龄尚幼,武王同母的弟弟周公旦暂时摄政,代替幼小的成王来管理国事。成王和大臣召公奭等猜忌周公,而管叔、蔡叔和霍叔等人也造谣说周公有心取代成王做国君。内部继承问题引起了周朝统治阶层的不和,武庚看有机可乘,便联合东方的旧属国奄、蒲姑及徐夷和淮夷等起兵造反,共同反对周的统治。内部和外部的矛盾使得周公的地位变得十分困难,为了稳定局势,他首先对召公进行了恳切的解释,以此来稳定内部,随后又亲自带兵东征,来平定外部。武庚的军队一遇到周兵便不战而溃,周公乘机杀了武庚,罢黜了管叔、蔡叔和霍叔,并攻灭了反叛的十七国。叛变的原商朝贵族们成为俘虏,被周人称为献民、民献、人献或献,也被称为顽民或殷顽。

这些顽民原先是大大小小的奴隶主,而现在却成为俘虏,由于丧失了过去的地位,故而不断地顽抗周的统治。为了避免反叛,周公将这些顽民迁到洛阳,方便就近管束。

周公召集了商朝以前的旧属国,替这些顽民修筑房屋,新的城池很快就建成了,号称成周。周公派了八师兵力来驻守成周,监视这些顽民。周公告诫他们说:“你们应该受到天的惩罚,应当被杀死。但是我保留你们的性命,你们应该感恩成为顺民。现在分配房屋和田地来给你们,你们就在这里安心谋生。但是如果再反抗,那就是你自己不要命了。”周公还劝诱他们说,只要安居乐业,子孙便会兴盛起来。顽民们在这样的环境之中,逐渐被降服。周公死后,周公的第二子君陈代替周公来管理成周,依然不敢疏忽。

周朝初期最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就是如何来感化商朝遗留下来的顽民,毕竟要将殷商时期的奴隶主们改造成为顺从的农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最终,周终于取得了胜利。

周的分封制

在周公诛杀武庚,攻灭东方十七国之后,周朝开始大行分封制。

商朝有侯、伯、子等爵位,侯、甸、男、采、卫五服名称。而到周朝,则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侯、甸、男、卫称外服,而封在外服的,则是正式的国家。采称内服,封在内服的是卿大夫食邑。服决定了贡赋的多少,而爵则决定了地位的尊卑。受封的人接受周天子的爵和服,以此建立政治和经济上的正式关系。在周灭商之后,周势力所达到的地方,建立起了许多诸侯国。

为了统治广阔的新疆土,周必须要建立属国来拥护王室。东方奄和蒲姑两个大国曾经帮助武庚来反抗周,在周公平定反叛之后,成王将奄国封给了周公的长子伯禽,封他做鲁侯,又封了外祖父太公吕尚做齐侯。吕尚攻灭了蒲姑国,自此,鲁和齐两个大国取代了奄和蒲姑。之后,召公的儿子封燕,成王的弟弟虞封唐。周朝重要的贵族都受到了分封,从而安设据点来共同抵御戎狄。

最初,周的南方没有强国,汉水流域的一些姬姓小国并不受重视。成王封了熊绎做楚蛮小国的国君,并派楚和鲜卑看守祭神火堆,但这两国却不能正式参与盟会。因此,楚国一直怨恨周朝,之后,楚国越来越强大,成为南方的大国,熊绎则自称楚王。此后,凡是周朝势力所不能控制的地方,无论强国还是小国都开始自称王,不再向周天子纳贡。

西周的封建制度和宗法有着不可分离的密切关系,周天子自称是天的儿子,是天下的大宗,而其他诸侯都要遵奉他,周天子则将土地和臣民分封给各诸侯或卿大夫。在当时,同姓之间不通婚的习惯已经正式成了法律。这样,在各国间,同姓的是兄弟,而异姓的则多是甥舅,彼此间都有着血统的关系,从而减少了不少的纷争。而天子则称同姓的诸侯为伯父叔父,异姓的诸侯则称为伯舅叔舅,用这样亲昵的称呼来团结诸侯。

在周朝,上起天子,下至庶民,在宗法与婚姻的基础上都贯彻着封建精神,而其中最为重要的经济基础自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天子自然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故而,他有权向每一个生活在他土地上的贵族和庶民收取贡赋,自然也有权将土地收回。在《尚书·洛诰篇》中便记载着周公教成王说:“你要用心考察各诸侯,谁纳贡,谁不纳贡。纳贡的如果没有礼貌,侮慢了王朝,就等于没有纳贡。如果诸侯不贡天子,庶民不贡诸侯,那政治就乱套了。”可见,纳贡制度在当时是社会制度中十分重要的一环。

孔子说,周公定贡赋有三个原则:施恩惠要厚,用民力要平,收租税要轻。自文王以来,周朝一向施行裕民政策,而周公则扩大了此政策施行的地区。正是这样的政策,使得农业劳动者从原本过着牛马生活的奴隶晋升成为小私有经济生活的农奴,这样一个变化使得农业劳动者提高了积极性,提高了生产力。而从中,剥削者所获得的纳贡自然也相应增多了,得到了暂时的满足。因此,在西周初期,即所谓的成康之世,周朝无论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都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天子分封土地和臣民给诸侯,要举行授土授民的仪式。举行授土仪式,天子会建立一个大社,在封诸侯时凿下一块社土放在白茅上,赐给受封的诸侯,称为受土于周室。而授民则是将原来居住在封地上的人民交给受封者,有时受封者还能得到附加的人民。在交付的时候,要指明所交付的人民的身份和数目:如臣、仆若干家,民献、庶民若干夫。一般来说,授民中庶民的数目比臣仆要多,因为封建主所剥削的对象主要就是庶民。

虽然经过了授土授民,但土地和臣民从名义上来说依然是属于天子的,但实际上,接受了这些土地和臣民的人有权进行自行的割让或交换,实质上说已经是私有财产了。并且这些领主们的所有权,天子也是不能无故侵犯的。

当时,臣指的是在田里耕种的奴隶,而众指的是庶民即农奴,臣与众是并用的,而趋势自然是臣逐渐变为众。这也就是在当时社会里,奴隶制度逐渐缩小的一大体现。其主要原因是,奴隶们付出劳动,却不能获得自己的私有财产,自然会想要逃跑;然而农奴们不一样,他们的劳作,其中一部分便是为自己创造利益,他们也会更加卖力地为奴隶主创造财富。故而,奴隶主们宁愿抛弃奴隶而重用农奴。这也预示着封建制度逐步完全取代奴隶制度成为社会的主导。

西周的经济

西周以镐京东都为中心,有王畿方约千里的土地。由于周人的积极经营,在以镐京为中心的渭水流域,农产十分丰富,成为西周经济的主要基地。在当时,西周是最先进的国家,齐鲁卫三个大国的经济文化都远远不及西周,更不用说其他小国了。

在西周社会,居于统治地位的是百姓。所谓“百姓”,在当时是贵族的一个通称,是指那些“禅让”时代流传下来的旧族。一直到春秋时期的后半段,宗族才被逐渐破坏,而百姓也失去了贵族的意义,沦为普通庶民。当时在百姓里,由于姓氏名位的不同,占有土地大小以及身份贵贱也有所不同。

处在被统治地位的则是庶民。“民”字的本义是奴隶,由于阶级的分化,“民”字的内涵也逐渐扩大为一般劳动者,甚至有些贵族也会自称为民。民中又分为上层的自由民、中层的农奴以及下层的奴隶,而其中数量最大的是中层的农奴阶层。

西周的土地有公田和私田,农民要耕种一定数量的公田,所得收益作为租税来供养贵族,而私田的收入,则是农民自有的。虽然是私田,但农民实际上不具有土地所有权,不能够私自进行买卖,当自己死亡或年老的时候,可以由长子来继承。而这样的模式就使得农夫一家人世代都依附在这一小块土地上,离开土地就不能够生活。土地以一田为单位,一田一百亩,一亩横一百步,直一百步。战国以前,农民不知道施肥,普通的田需要轮流休息。一般农夫有田二十五亩,每年有十亩田的收入,除去缴纳的税款以外,在一般情况下,一家人的温饱不成问题。

周天子拥有大量的公田,这些公田每年出产的谷物就是天子收入的主要部分。虽然名义上说公田是天子和诸侯们亲自耕种的,但实际上当然是农夫来代耕。这些农夫到公田耕作,自备粮食和生产工具,所得的收益绝大部分归天子和诸侯们所有,其中一小部分会分给农奴或农民家的寡妇们。天子每年都会举行两次慰劳农夫的馌礼,让农夫们吃陈米饭。这种馌礼从周公还居住在豳的时候就开始了,直到成康时还保持着这种惯例。

周天子还鼓励农夫们多开辟私田,因为这样做,私田面积会越来越大,而统治阶级自然也能够得到越来越多的税款。因此,逐渐地,公田的收入变得越来越不重要,而私田所获得的税款收益则越来越多。

随着生产的发展,封建制度也在发展,并在昭王穆王之后开始变化。而当时,西周是最为先进的国家,变化最早。工商业开始发展,农夫户口逐年增加,私田的数量不断扩大,公田的管理也并不容易。此后,领主每年的收入中,私田的税收甚至远远超过了公田的收入,公田制自然而然地被物品地租性质的税亩制所替代了。而在东方的大国里,如齐,虽然在春秋初年还保存着公田,但已经是名存实亡了。一些发展较慢的小国则还保存着公田制,直到后来才逐渐被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