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诺是一名真正的勇士,在监狱里,宗教裁判所对他威胁利诱、软硬兼施,妄图迫使他就范,公开声明改变自己的观点。皮鞭的拷问、烙铁的炙烫、饥饿的折磨、寒风的刺骨、蚊虫的叮咬,一切的一切,尽可能地折磨着布鲁诺,一连七个寒暑,宗教裁判所的法官们得到的只是一个始终不变的字:“不!”
主教恼羞成怒:“你执迷不悟,等待你的只有火刑。”布鲁诺则平静却有力地说:“真理面前,我绝不退让半步。”
1600年2月17日,在罗马鲜花广场前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们,这里即将举行火刑。围观的人们在嘁嘁喳喳地议论着:“又一个异端要被烧死了!”“看,他还满不在乎呢。”
鲜花广场的火刑架前,布鲁诺一双眼睛执著地目视前方。在他的身上绕着一道又一道蘸了水的绳子,经火一烤深深地嵌入肉里。
刽子手在临刑前用火照了这个人一下,问道:
“你的末日即将来临,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火并不能把我征服,未来的世纪会了解我,知道我的价值!”布鲁诺仰望着蔚蓝的天空,傲然地答道。于是,52岁的布鲁诺在熊熊烈火中英勇殉难。他死后,教会甚至害怕人们抢走这位伟大思想家的骨灰来纪念他,匆匆忙忙把他的骨灰连同泥土一起抛撒到台伯河中。
但是,布鲁诺的精神是烧不死的。同年6月9日,在布鲁诺殉难的罗马鲜花广场上,人们树立起布鲁诺的铜像,纪念这位无比英勇的战士,为了人类的进步英勇献身的科学家。随着科学不断发展,布鲁诺的理论越来越被证明是正确的。直到1889年,罗马宗教法庭不得不亲自出马,为布鲁诺平反并恢复名誉。
哈维和血液循环
威廉·哈维(1578~1657年)出生在英国肯特郡一个富裕的家庭,他从小好学,读小学时,他就以优异的成绩名列前茅,尤以英语和拉丁语最为突出。他10岁时进入坎特伯雷王家学校,16岁时进入剑桥大学,并在3年后获得文学学士学位。
1600年,哈维进入意大利的帕多瓦大学学习医学,在两年后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教授们在他的学位证书上写下了这样的赞语:“威廉·哈维以突出的学习成绩和不平凡的才能引人注目,并获得本校讲授解剖学、医学和外科教授们的赞扬。”
学成归国后不久,哈维和伊丽莎白女王的御医朗斯托洛结为伉俪。母校剑桥大学为表彰他在留学中所取得的卓越成绩,也授予他博士学位。两年后,英国皇家医学院又选举他为委员,又过了几年,哈维被委任为圣巴托罗缪医院的医师。
没多久,哈维就能独立应诊了。哈维不仅医术高明,而且医德高尚。他常常免费为穷人看病,还常上门探视那些行动不便的患者。他认为,医生就是要为穷人做好事。哈维工作认真,又肯钻研,很快成了伦敦颇有名气的医生。
早在公元前2世纪,古罗马的神医盖仑提出了一种血液循环理论,他出人体中有两种不同功能的血液。但至于血液是怎样流动的,他解答不出来,只好解释为是上帝的安排。他的这一理论被教会当作不可侵犯的真理,一直到16世纪时,才受到怀疑和挑战。
享有“解剖学之父”美誉的比利时医生维萨里和发现血液小循环系统的西班牙医生塞尔维特相继批判了盖仑的学说,但他们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维萨里受到宗教裁判所的迫害,被判处死刑;塞尔维特在日内瓦被当做“异教徒”活活烧死。然而真理的冒险后继有人。半个世纪之后,哈维决心弄清人体血液的奥秘,他动手在自己家中建立起了实验室,开始了艰苦的探索。
哈维一连解剖了40多种动物,发现动物的血是循环的,而不是像盖伦说的那样来回流动。他还发现,人的心脏每收缩一次,就能把左心室中的血液排出50~70毫克。如果每分钟心跳是75次,每次排出70毫升血液,那么每分钟排出的血液将达到4500毫升,近4公斤之多。要是一天下来,就会有6000多公斤!要是按照盖伦的理论,血是不断地造出来,那么这么多血比一天吃的食物和呼吸的空气重得多,而且也不可能有这么多血待在人身体里。
答案只可能是,同样的血,进行循环。
通过进一步研究,哈维终于发现:心脏本身不具备造血机能,而仅仅是一个中转站和动力站而已。心脏肌肉的收缩成为运送血液的动力,血管充血扩张产生脉搏;血液经右心室排出,从肺动脉、肺脏和肺静脉进入左心室,再由左心室进入主动脉,送往肢体各部,最后由肢体静脉回到右心室,这就完成了一次循环。如此周而复始,永远不停地向着一个方向循环。人体就是靠着这种血液循环,不断地进行新陈代谢。这就是著名的哈维血液循环理论。
为了证明这一理论的正确性,哈维又进行了相关实验。他请一些体型较瘦的人作为实验对象,先把他们的静脉扎紧,结果近心端的血管瘪了下去;然后再扎起动脉,却发现近心端的血管膨胀起来,而远心端的血管瘪了下来。这充分说明了哈维理论的正确性。
1628年,哈维出版了《心血运动论》。此书一出世,反对他的人便恶意攻击他,说他是疯子,精神病患者。有人叫他“循环的人”,意思是行走在街上的卖药人,这是当时的贬意词。教会还攻击哈维,认为他的著作是“荒诞的、无用的、有害的”。找哈维看病的人也少了起来。
实际上,《心血运动论》这部只有72页的小书,确立了血液循环运动规律及其实验依据,是生理学史上划时代的巨著,它宣告了生命科学新纪元的到来。
到哈维晚年,血液循环的观点被大多数人所接受。
1657年6月3日,哈维获得了最终的荣誉,在伦敦去世,他也被后世尊称为“生理学之父”。
伽利略的故事
实践出真知,谁要是违背了这条真理,谁就注定要在科学面前栽上一跤,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也不能例外。
亚里士多德在西方被称为“最博学的人”。他的很多观点被西方人奉若神明,他本人也被奉为绝对权威,他凭着“自信的直觉”,做出了“重物体比轻物体下落速度要快些”的观点,这种观点统治了西方学术界将近2000年。
但是到了1590年,一个年轻人却对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做了批判。那一天,他站在比萨斜塔的顶楼上,一手拿着一个十磅重的铅球,一手拿着一个一磅重的铅球。塔的下面站着一些充满不信任目光、身着紫色丝绒长袍的教授,还有一些学生和市民们,都兴高采烈地仰头看着塔上那个年轻人。
“大家看清了,铅球下来了!”
只见那年轻人把手一松,铅球往下落了下来。这时成千上万的人全都屏住呼吸,目光随着铁球向下移动,在铁球从铁盒落到地面的短暂间隔中,人群异常安静,地上连掉一根针都能听到。
短暂的十几秒钟过去了,只听“咚”的一声,两个铁球同时砸到了地面上,时间不差分毫。平静的人群立即沸腾了:“呀!两个铅球真的同时落到地面!”
有的人对着塔上的年轻人欢呼,有的人惊得合不拢嘴,那副神情分明在说:“原来亚里士多德也有错的时候!”
这个在塔上做实验的年轻人就是后来大名鼎鼎的伽利略。
伽利略,欧洲近代自然科学创始人之一,一位自然科学百科全书一样的科学家。1564年2月15日,伽利略出生于意大利比萨市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伽利略的父亲是一位不得志的音乐家,精通希腊文和拉丁文,对数学也颇有造诣。因此,伽利略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
12岁时,伽利略进入佛罗伦萨附近的瓦洛姆布洛萨修道院,接受古典教育。17岁时,他考入比萨大学,在大学里,伽利略在宫廷数学家里奇的精心辅导下,把阿基米德的浮力原理和杠杆原理结合起来,获得了精密的测量方法,发明了用以测定合金成分的“液体静力天平”,引起了学术界的注意。25岁时,伽利略受聘为比萨大学教授。他做了许多实验,并发表了许多有影响的论文,从而受到了当时学术界的高度重视,被誉为“当代的阿基米德”。
伽利略在比萨斜塔做那个实验时,刚26岁,是他当教授的第二年。证明了亚里士多德的“落体运动法则”的错误之后,可敬的伽利略并没有为这点小成绩而飘飘然,从塔上下来,他就投入到新的科学研究中。
离开比萨大学后,伽利略来到学术空气自由的帕图拉大学。每逢他上课时,大厅里挤得水泄不通。远至瑞典和苏格兰的学生也慕名远道而来,他们中间的许多人,后来都成了著名的学者。
伽利略给学生们讲宇宙,并告诉他们,宇宙中没有任何东西是一成不变的,这与亚里士多德的学说正好相反。他还告诉学生,所有东西、所有原子、所有星球都在运动。
1609年,伽利略根据荷兰人发明望远镜的原理,制造了他自己的第一个望远镜,并且能够放大到32倍。他将望远镜送给威尼斯的市议会,市议会对他的成就非常赞赏,对这位杰出的物理学家刮目相看。
在一个晴朗的夜里,伽利略用望远镜去观察月亮。那个时候,人们依照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及圣经的教义,认为月亮是完美无缺的,表面是完全光滑的银白色。可是伽利略透过这支简陋的望远镜,发现月亮和地球一样,它的表面覆盖着苍茫逶迤的“大山”和浩瀚无际的“海洋”。他又用这架望远镜去看银河,发现银河竟是由无数的小星球组合而成的,因为有的星球离开地球太远,若不借助望远镜,便无法看得真切。
伽利略通过自己的观察,验证了哥白尼、布鲁诺的真理。伽利略马上把他的这些发现整理成书,1610年,以《星球的使者》为题,出书向全世界作了介绍。伽利略的发现惊动了整个科学界。人们惊讶地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伽利略发现了新宇宙!”
1623年,伽利略发表《试金者》一书,对当时学术界的治学态度和方法作了深刻而尖锐的批评。他认为,人们一贯以权威的迷信结论为判断标准,以权威的观点来证明一切,而不敢面对事实,这是错误的研究态度。
伽利略发表了近代自然数学化运动的宣言,阐述了近代机械自然观的基本立场:“哲学被写在宇宙这部永远在我们眼前打开着的大书上,我们只有学会并熟悉它的书写语言和符号以后,才能读懂这本书。它是用数学语言写成的,字母是三角形、圆以及其他几何图形,没有这些,人类连一个字也读不懂。”
基于此,伽利略被称为近代物理学之父。1642年1月8日凌晨4时,伟大的伽利略——为科学、为真理奋斗一生的战士离开了人世,享年78岁。在离开人世的前夕,他还重复着这样一句话:“追求科学需要特殊的勇气。”
培根开创现代实验科学
“知识就是力量,要借服从自然去征服自然。”
看到这句名言,我们就会想到培根,英国的唯物主义与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始祖。
弗朗西斯·培根,1561年1月22日出生于英国伦敦一个贵族家庭。他父亲是伊丽莎白女王的掌玺大臣。母亲是一个虔诚的加尔文教派的教徒,颇有才学。在这样一个优越的家庭环境中,培根从小便聪明过人。
培根小时候身体很弱,经常生病,但他却很爱学习,喜欢阅读比他的年龄应读的书更为高深的书籍。
一次,父亲带他到王宫去玩,遇见了英国女王伊丽莎白。女王问了他很多问题,小培根回答得非常庄重得体,女王非常喜欢他,叫他“小掌玺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