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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佛教(2)

取由于这个贪爱心加深执着,不愿意舍离,称为“取”。不止不愿舍离,还希求将来获得更多,即是希求将来有。取可分为四种。欲取,即是我们执着,希望获得更多自己贪爱的东西,称为欲取。见取,对于我们的知见、思想起贪爱,追求更丰富的知识,认为自己懂得道理是最好、最优胜的而执着它,称为见取。戒禁取,此亦是一种贪爱,执着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脱,能得福报等等。我语取,此是对我的贪爱。这些执着都是贪,是我们过去的业习,现在显现出来。比如你有抽烟的业习,现在眼前有一支香烟,就对它起贪爱;没有抽烟业习的人,就无此贪。我们过去有种种业习,现在境界当前,就起种种贪爱。在这十二因缘中的“爱”、“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就是一念“无明”之心。无明有贪、瞋、痴等种种的烦恼,但是此十二因缘中特别指的是贪爱,它最严重,可以引发业力形成将来的果报。因为我们渴求、贪爱、使到将来它形成果报,故在十二因缘中,贪爱占很重要的位置,因“爱”、“取”故生将来“有”。

有因为我们执取渴求,希望将来拥有许多东西,因执着而产生了将来之“业有”,称为“有”。这个“有”又称为“三有”。即:欲有,欲界的业报;色有,色界的业报;无色有,无色界的业报。此(业)有由爱、取(烦恼)所发动之身、口、意三业而生之新业因,令此生死后,再生之识得到滋润。

生依爰、取形成的惑业,成为业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继续发生,我们的身体败坏后,来世再从新投胎受生。

老死有生故,将来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贪生怕死、厌老死等身心之苦,故说五蕴之十二因缘相续,无有穷尽,形成一连串的因果。

十二因缘就是因为有无明,所以有“行”之造作;因为造业而入胎,故有入胎之识,因为入胎,名色就展开活动,它扩展、扩大,就产生了六入;胎儿的六根圆满后就出世,然后与外面的境界接触;根、尘、识和合产生触的心理,有了触就产生受,过去我们贪爱的业习就会引发出来,爱即生;爱加深就有取,使我们希求它再来、再有,就形成了有有将来的业,促使我们再来生,再来死。

十二因缘生死轮回的连锁法则,形成了三世因果报应,由前世之无明之惑的蠢动,造作了前生的善恶诸业,今世必将受到报应,感受生死之果;又由于今世的继续作业,来世必将受到报应,感受生死之果。一切生物包括人类都依据其善恶给予的报应而在不断的轮回中生活,犹如车轮旋转不停,循环不已。轮回有六条道路,即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牲道、饿鬼道、地狱道,或生天界为天人,或生人界为人,或为阿修罗(魔鬼),或为畜牲,或为饿鬼,或坠地狱。佛教认为,只要灵魂处于六道轮回之中,即便生于天界,也还没有达到佛教的理想境界一一涅盘。因而即使生于天界,也免不了在生死轮回中流转不息,就不能从根本上摆脱生老病死等八苦。只有按佛法修行,修得阿罗汉果,成为阿罗汉,才能从因果报应中解脱出来,不再生死轮回,永远进人极乐世界一一涅盘,使灵魂安静永生,且有受天人供养之权力。所以,佛教的地狱是六道轮回的最后一道,是对生前作恶多端的灵魂的惩罚。地狱是一个巨大无底的黑洞,服刑期是一些不可思议的天文数字。折磨的工具和手段是极端残忍的,如肢解、油蒸、冰镇、灌沸屎等等。佛教的天堂就是涅盘,这是摆脱了六道轮回之苦的极乐世界。

3.三法印

什么叫三法印?它是佛教所说三种是否真正佛教的标准或标志。法可分为世间法与出世间法。只要世间人有智慧,也能通晓的道理,称为世间法。十善业道就是一种世间法。除了这些世间法外,佛法中还有出世间法,它是佛法研究的道理,教导人们解脱生死轮回。这些真实的道理就是符合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以及涅盘寂静这三法印。三法印是用来印证某种道理是否符合佛法中的出世间法,所以世间法就绝对不可以用三法印来印证。

第一是“诸行无常”,这是从时间的观念上来证明宇宙间的一切有作为的事物,都是一瞬间的存在,而且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变化。因缘造作之法称为诸行。“造作”之义是我们用心驱使身、口、意去做种种行为,称为造作。它分为身体(身、口)造作和心理(意)造作。凡是有造作都称为“行”。“行”的意思是造作和迁流变化;“诸行”是指一切造作迁流变化的法。诸行的范围包括时间、空间和世间的迁流变化。我们生活在这世间,看见种种物质和东西;时间一刹那、一刹那不停地流逝着,迁流变化;空间也在变化,但我们感觉不到。诸如此类的因缘造作的法,皆称为行。凡是有所作为的一切事物,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生住异灭”四个阶段。“生”即是它的形成住”即是保持它的相貌一个时期;“异”即是它一直在变化;“灭”即是它消灭掉。因此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的东西,连构成人的精神和物质的两方面也都是变化无常的,这样整个人生就必然离不开生老病死,从而证明现实世界的人生是毫无意义的。

第二是“诸法无我”,就是从空间观念上来证明世界万物并非实有。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由于种种因缘(因素、条件)凑合起来的。若不是种种因缘的聚合,事物剩下的只是甲乙丙丁等等几个符号而已。人生也是由多种精神的和物质的因缘凑合而成的,因缘一散,人也就不存在了,以此进一步证明有也不是实有的。

第三是“涅盘寂静”,认为人生活着的最终目的是要达到一种绝对安静的、无人生痛苦的精神状态,进入涅盘的神秘世界,这是既摆脱了外在的客观世界,也摆脱了人的一切主观感受和理智活动与现实世界完全相对立的神秘世界。

以上这三条教义是要鼓动人们看破红尘去出家,逃避社会上的一切现实斗争,到神秘的、虚幻的彼岸世界去寻找人生的最后归宿。

三、佛教所供奉的神只

佛教不是一神论宗教,而是以佛陀为主神的多神宗教。佛教所宣扬的神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原来古印度神话中的“神”,如四大天王①、韦驮②、天女(如敦煌壁画中的“飞天”)等等。另一类是佛教徒自己凭空想象创造出来的,这一类“神”大致可分为三等:

第一等是“佛”,是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因此被奉为最高境界的“神”。“佛”也称“佛陀”或“如来”。小乘佛教讲的“佛”,一般是用作对释迦牟尼的尊称。大乘佛教除指释迦牟尼外,还泛指一切修行而成的“佛”,他们宣称三世十方处处有佛。“佛”是“觉者”之意,同时“觉”又有“三义”,凡是做到三义圆满的都能成佛。这三义是:自觉(自身觉悟),觉他(使众生觉悟),觉行(把自觉体现在行为上)。因此,对于大乘佛教来说,佛是很多的,如过去的有七佛、燃灯佛,未来的有弥勒佛,东方有阿闳佛,药师佛,西方有阿弥陀佛等。从佛身说,有法身佛(能显法成身之佛),报身佛(经过修习而获得佛果之身的佛),应身佛(超度世间众生之佛)等。

第二等是菩萨。菩萨是梵文音译“菩提萨埵”的简称。其“菩提”汉译是“觉悟萨埵”汉译是“众生”或“有情”(一切有感情的动物),全译应是“觉有情”,“道众生”,“觉悟的众生”之意。根据这个词意,中国古代翻译的佛经中,还把菩萨译为“开士、大士、圣士、法臣”等名称。如把观音菩萨称为“观音大士”,把普贤菩萨称为“普贤圣士”。菩萨是超脱生死的神,但还未成佛。其所以还未成佛,是因为菩萨只做到三义中的前二义(自觉和觉他),最后一义的觉行还未圆满,因此低于佛而称为菩萨。所以在寺院中,菩萨一般是在佛的左右两旁。大势至菩萨在右边,观世音菩萨在左边,与佛合起来称西方三圣,是所谓西方极乐世界三个地位最髙的神。

第三等是“阿罗汉”(罗汉),也叫“尊者”,是所谓“永生不灭”的神。罗汉是小乘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认为只要做到修学的三义,就能成为罗汉。修学三义一是“杀贼”,意谓杀尽一切烦恼之贼,二是“应供”,即应受天人的供养,而不受俗人的供养;三是“不生”(无生),即永远进人涅盘,而不再有生死轮回之苦。佛经说,大部分罗汉是释迦牟尼生前的弟子,但后来着名的佛教徒死去后,有的也成了罗汉。有的大怫寺院右边有罗汉堂,供着五百罗汉,传说也是释迦牟尼生前的弟子。罗汉位在菩萨之下,自己安享涅盘清静之福,但对于人世痛苦不甚关心。但佛教所敬的十八罗汉,则是受到佛敕,永住人世,普度众生,他们有菩萨的慈心。

阎王是佛教从婆罗门教接受下来的神灵,是主持地狱的判官。中国古代原本没有关于阎王的观念,佛教从古代印度传入中国后,阎王作为地狱主神的信仰才开始在中国流行开来。汉语“阎王”是从梵语中音译过来的词汇阎摩罗王的简称,本意是“捆绑”,具体意思是捆绑有罪的人,也译作“阎罗(王)”、“阎魔(王)”、“琰魔”等等。在古代印度神话中,阎王是管理阴间的王,印度现存最古老的诗集《梨俱吠陀》中已经有关于阎王的传说。佛教创立后,沿用了阎王的观念,认为阎王是管理地狱的王。

四、佛教的寺院制度、戒规及节日

1.殿堂的称谓和对寺僧的管理

我国佛教寺院的殿堂建造和名称,都有一定的规矩。殿是安奉佛、菩萨塑像以供祈祷的处所,堂是僧道说法和修行的地方。殿堂的名称,即以安奉的佛、菩萨或不同的用途命名,如大雄宝殿(佛教寺院中的正殿,“大雄”为佛的德号,意谓佛有大力,殿内所奉一般为释迦牟尼佛像)、药师殿、三圣殿(药师三尊,亦称“东方三圣”,即居中者为药师如来,左肋侍是日光遍照菩萨,右肋侍是月光遍照菩萨)、弥勒(佛教菩萨名)殿、观音殿、金刚殿等。安置遗骨及法宝的有:舍利殿、藏经楼(阁)等。安置祖师像的有开山堂、影堂、罗汉堂。供讲经、集会及修道等用的有:法堂、禅堂、板堂、学戒堂、忏堂、念佛堂、云水堂等。其他供日常生活和接待用的有:斋堂(公堂)、客堂、寝堂、方丈茶堂(方丈接应堂)、延寿堂(养老堂)等。

寺院的组织制度,自释迦牟尼在世时就已经建立,但随着历史的变迁和各国具体情况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和变化。我国古代的寺院制度,称之为丛林制度。一个大的寺院,寺僧的职别竟有80种之多。但随着佛教的衰微,这种职务名目也日趋简化。解放前,汉族地区佛教寺庙的基本职别有“方丈”,这是寺庙里的最高负责人;“监院”,负责处理寺院的内部事务;“知客”,负责对外联系;“纠察”,负责执行佛门的清规戒律;“维那”,负责组织寺内的宗教活动。在较大的寺院中,还设有“首座”等名誉职务。在旧西藏,各寺院组织是宗教、政治、经济、军事和教育等政教合一的综合体。西藏着名的甘丹、哲蚌、色拉三大寺院,都设有分寺。大寺或宗寺设有若干学经的单位“扎仓”,每个“扎仓”又设有若干地区性的学经单位“康村”,“康村”以下还设有更小的学经单位“密村”等,是一个严密的隶属系统。宗寺和“扎仓”都分别设置管理宗教事务、诵经、喇嘛纪律、辩论考试、财产等事项的专职人员。东南亚一些佛教流行的国家的寺院组织与僧伽制度也很复杂。如泰国,僧伽(即僧团,一般需要四人以上)是按行政区域划分的,在中央设有僧王、大长老会、僧侣法庭、教学监督部等。在地方设有僧长、僧官等等。僧侣还分有各种品位等级。

佛教传人欧美后,为了适应西方的传统方式,也受到基督教组织制度的影响,寺院称为教会,并划分若干教区,每个教区统管若干教会和附属团体。教区和教会都设有专职僧侣。“美国佛教会”在美国本土分设了37个教区、55个分会,并附有佛教青年会、妇女会等等。

2.佛教的戒律

佛教有一套戒律束缚信徒D佛教徒有两种:一种是出家的和尚和尼姑,一种是不出家的居士。两者都要遵守佛教的戒规,但程度和范围上有所不同。

佛教徒在入教时必须于师前受三皈戒,即皈依佛,以佛为师;皈依法,按佛法办事;皈依僧,以僧为友。

入教后的在家居士要遵守“五戒”,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饮酒,不妄语。居士每年在一定时期里,要到寺庙去接受八种戒律,称“八关”。这比五戒多三戒,即五戒加上不眠坐高广华丽之床;不装饰、打扮及观听歌舞;不食非时食(即正午过后不吃饭h前七项为戒,后一项为斋。这比五戒要求得更严,但不像五戒那样要终身履行,这是临时性的,多者几天、几周,少者要遵守一昼夜。

和尚比居士遵守的戒律更多些。汉族地区的和尚要遵守250条,尼姑要遵守348条。西藏喇嘛要遵守450条。东南亚的一些国家,规定和尚要遵守227戒,他们在形式上还保持着中世纪的戒律,如身着袈裟,托钵行化,不自炊炉,按时诵戒,雨季“夏安”(不外出)等等。

佛教的戒律,就是要和尚过清苦禁欲的生活,以此表示远离世俗,便于修道成佛。

3.佛教的节日

佛诞也称“浴佛节”,是纪念释迦牟尼诞生的节日。佛寺届时举行诵经法会,并根据佛诞生时有九龙出香水浴其身的传说,以各种名香浸水灌洗佛像并供献各种花卉。另外,还举行拜佛祭祖、施舍僧侣等庆祝活动,也有赛龙舟以及互相泼水祝福的。佛诞的时间,中国汉族自宋代后定为农历四月初八日。藏族等少数民族定为农历四月十五日。傣族定为清明后十天举行泼水节。日本在明治维新后定为阳历四月八日。

佛成道节这是纪念释迦牟尼成佛的日子,也称成道节、成道会、腊八。佛教传说释迦牟尼在成佛之前,曾苦行多年,饿得骨瘦如柴,而且感悟不出什么道理,因此,决定放弃苦行。此时正好遇见一个牧女送他乳糜,食后体力恢复,后来就端坐在菩提树下沉思,在12月8日终于成道。为纪念释迦成道,寺庙僧尼都要严肃地准备香花灯烛,以米和果品煮粥供佛。中国佛教徒于农历12月8日以米和果品煮粥供佛,俗称为腊八粥。吃腊八粥后来逐渐演变成为中国民间的习俗。

佛埋盘日即释迦牟尼逝世的日子。中国、朝鲜、日本等国的大乘佛教,一般定于每年农历二月十五日。

盂兰盆会俗称“鬼节”,于农历7月15日举行。“盂兰盆”是梵文的音译,意为“救倒悬”。据佛教传说,佛弟子大目犍连(简称目连)用天眼看到其母死后沦为饿鬼,受倒悬之苦,深为悲哀,即以钵盛饭,送给其母。母得饭钵,送饭至口边,化为火炭,不得入口。目连求佛拯救,佛说其母犯了不施舍僧饭之罪,要他每年7月15日,尽力准备最好的饭和果品盛于盆中,供养十方僧众,并应施送香油、灯烛、床铺、卧具,这样,父母六亲眷属即可解脱诸苦。佛教根据这种神话兴起盂兰盆会。我国自梁武帝时,始设盂兰盆节。节日期间,除施斋供僧外,寺院还要举行诵经法会,举办水陆道场、放烟花、放灯等宗教活动。

五、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