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人间地狱无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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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坂桥润口供

1939年

根据“热警特秘第七三六号”:自1939年1月至4月,逮捕343名。

根据“热警特秘第八八九号思想月报”:自1939年1月至6月,共逮捕424名。

1940年

根据“热警9月报告”:1940年1月至同年7月,共讨伐290次,杀死抗日军292人,伤194人,捕40人。

1940年10月至12月,在讨伐中杀死79人,伤24人,捕11人。

1941年

根据“关宪作命第二六四号”:自昭和十六年(1941年)五月二十四日开始实施“西南地区特别肃正”。……“特别肃正”预计进行6个月。根据“关防作命第二八号”关东防卫军命令,自1941年9月中旬开始施行:“时局应急西南特别肃正”两个月。

在此期间发生的一系列“一齐检举”事件:

一、根据“承宪作命第二五号”:喜峰口宪兵队于8月23日,在喜峰口附近逮捕中共领导的迁遵兴联合政府及地下组织人员48名。

二、根据“承宪作命第二一号”:承德宪兵队自8月22日至28日,在滦平县西南部之汤河口、古洞沟、金家台子及大峪附近逮捕中共地下组织及抗日县政府工作人员84名。

三、根据“承宪作命第三七号”:承德宪兵队自10月14日配合日军在密云县北部的“扫荡”,对中共地下组织实施“一齐检举”4天。

四、根据“承宪作命第三九号”:古北口宪兵分队于10月8日在滦平县大水峪地区逮捕抗日政府关系人员204名。

五、根据“承宪作命第四二号”:兴隆县马兰峪宪兵派遣队于10月23日在马兰峪逮捕中共地下组织人员40名。

六、根据“承宪作命第四七号”:喜峰口宪兵队于10月24日在迁安县“国境地区”逮捕抗日政府及地下组织人员53名,其中包括妇女及2名12岁幼童。

另:根据“承宪高第三九号思想对策半月报”:自1941年7月至同年12月,讨伐324次,杀死八路军1405名,伤197名,俘179名。

自1941年7月至同年12月施行一齐逮捕73次,共逮捕1942人,其中有14次大逮捕,共捕1099人。

又:根据伪满洲国司法部刑事司“思想月报第五一号”:锦州高检自1941年1月至同年11月,共处理“思想犯罪”(应用《背叛法》)988件,1169人(全满1515件,2093人),其中不起诉者仅87人。

1942年

根据“承宪高第三九九号”:“西南部国境地区前半年(自昭和十七年一月一日至同年六月末)肃正工作中宪兵服务成果”称,半年中施行“一齐检举”154次,共逮捕1293名(其中送石井部队4名)。

根据“关宪高第三八八号”(昭和十七年〈1942年〉五月):西南地区肃正工作第一期(自昭和十六年〈1941年〉十二月一日至昭和十七年〈1942年〉四月末),宪兵服务成果。

检举次数85次;

检举人数956人(包括特别输送移交其他机关“估计送石井部队”5名)。

1943年

一、根据“热警宪特秘第二九号四之一”康德十年(1943年)八月十八日:喀喇右旗于七月十日,一齐逮捕中共领导之地下组织人员刘振德以下153名(地点喀喇右旗七家、五家、旺业甸)……

二、根据“热警宪特秘第五一号十之四六”(1943年8月24日):至6月份,“侦谍班成果”累计:逮捕抗日人员3053名。

三、根据“热警特秘第五一号百——五七”(1943年9月28日):7、8两月射杀11名,逮捕33名抗日人员、捕一般刑事犯15名。

四、根据“热警特秘第三七号二六九——四”(1943年11月5日):根据承宪作命在省内实施第一次“剔抉工作”,自9月中旬至下旬,兴隆县东部、承德县东南地区(迁遵兴政府)、青龙县西部(迁青平县政府)及东南部(青绥凌县政府)平泉西部地区(承平宁县府),共逮捕抗日地下组织人员958名……

五、根据“热警特秘第五一号百——七三”:9、10月份对抗日人员,杀害4,逮捕198,诱扣27(根据本统计累计:射杀64,逮捕1535,诱扣197,总计1796),逮捕一般刑事犯22(累计386)。

六、根据“热警特秘第三七号三六九——七”(1943年11月12日):自10月6日至10月19日,施行第二次“剔抉工作”,在兴隆、青龙、承德、滦平各县及喀喇沁中旗七沟一带逮捕抗日地下组织人员292名……

又:“档案摘要”:

一、1943年1月至2月,锦州省检举47次,检举人数95……

二、1943年1月至10月,锦州省检举4501件,6450人,事件送致5275人,释放894人,审讯中282人。

§§第四部分:又一个“三光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