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现代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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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我国的现代学制沿革(2)

三类学校是:全日制的学校;半工半读的学校;各种形式的业余学习的学校。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现行的学制是需要积极地和妥当地加以改革的,各省、市、自治区的党委和政府有权对新的学制积极进行典型试验,并报告中央教育部。经过典型试验取得充分的经验之后,应当规定全国通行的新学制。”

《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还说:“全国应在三年到五年的时间内,基本上完成扫除文盲、普及小学教育、农业合作社社社有中学和使学龄前儿童大多数都能入托儿所和幼儿园的任务。应当大力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争取在十五年左右的时间内,基本上做到使全国青年和成年,凡是有条件的和自愿的,都可以受到高等教育。我们将以十五年左右的时间来普及高等教育,然后再以十五年左右的时间来从事提高的工作。”

按照这一指示,许多地区开展了学制改革,如提早入学年龄,进行了6岁入学试验;为了缩短教育年限,进行了中小学十年一贯制的试验;为了提高教育程度,还进行了教材和教法方面的改革。但是,由于受到左倾主义思想的影响,在急躁冒进中,教育改革脱离了客观规律。“大跃进”运动中的盲目发展和“教育革命”,使得学制改革试验不能在正常秩序下进行,而且新创办的一大批学校,由于师资和设备跟不上,难以维持。

(三)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决定》提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义务教育,即依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为现代生产发展和现代社会生活所必需,是现代文明的一个标志。”在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同时,还要努力发展幼儿教育,发展盲、聋、哑、残人和弱智儿童的特殊教育。

《决定》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根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我国广大青少年一般应从中学阶段开始分流:初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高中,一部分接受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毕业生一部分升入普通大学,一部分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小学毕业后接受过初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可以就业,也可以升学。凡是没有升入普通高中、普通大学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可以经过短期职业技术培训,然后就业。”

在高等教育方面,《决定》特别强调“改革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四)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了我国的“教育基本制度”: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职业学校教育或者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育和终身教育。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

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评估制度。

(五)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0年5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教育改革的四大战略目标: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其中与学制直接相关的是: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扫除青壮年文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2。4年提高到13。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9。5年提高到11。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数比2009年翻一番。

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继续教育参与率大幅提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50%。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具体说来,其内容包括:

(1)基本普及学前教育。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

(2)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3)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持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5)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到2020年,高等教育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学校,若干所大学达到或接近世界一流大学水平,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促进文理交融。

(6)加快发展继续教育,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健全宽进严出的学习制度,办好开放大学,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

思考与练习

1。建立学校教育制度的依据有哪些?它们的地位和作用怎样?怎样看待人类的思想和理论在学校教育制度的制定中的意义和作用?

2。学制类型中的双轨制是怎么形成的?如何看待双轨学制?

3。我国学校教育制度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改进?

参考文献

王蕙:《教育学》,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1年。

黄济、王策三:《现代教育理论》,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

成有信:《教育学原理》,郑州,大象出版社,1993年。

陈桂生:《教育原理》,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孙培青:《中国教育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日〕日本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现代教育学基础》,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