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飞扬:第十六届新概念作文获奖者范本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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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昨日书(5)

我将卡子送给了姑娘。然后在忽然之间我抛弃了自己脏兮兮的卑贱的小理想,我卑鄙地背弃了它们。赫赫负着那块大大的格子布默默走在我的身后,格子布围成的包袱发出声响,我已经不再能像小时的自己那样听懂它们的语言。我只知道它们不再幼稚了,随我一起长大的它们只剩下尖利与烦躁,被装进包袱里的一切都在狠狠撞向彼此,然后它们就能互相作别了。

“怎么了?”赫赫问。赫赫也不能够懂得我,我曾经的愿望,它们轻飘飘地浮起来,一直到我看不见的远方。

它们同时好像用这些杂乱无章的声音为我关上了两扇大门,我站在门的缝隙,看到自己的过去与未来,并且对自己的喜与恶感到深深的莫名其妙。

红蓝相间的格子布被我和赫赫随便找了一个地方丢下,我们拉着手,就又轻快地出发了。

又一个冬天过去,剧团开始了回光返照。偶尔会有小群的人走进剧场来看威廉·莎士比亚的悲剧。

我的舅舅印刷了一批花花绿绿的传单,他在这时走出门去,热情地在阳光里分发传单。他也将自己的名字印在不起眼的边角上,他像是故意搞错了一样在自己的名字后加上了表演者的头衔。

就像下雨天街上会出现一片花伞一样,晴好的日子里街上始终有许多人拿着舅舅的传单,他们也都在舅舅的介绍下知道了笑容凝固在纸页上的公主就是我。

每当这时,春天绽开在舅舅的脸上,就好像很多年前那棵病恹恹的树重又长出了繁茂的枝叶。

舅舅陶醉在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中,直到有一天一个中年男人经过时为他带来剧院即将被拆除的消息。中年人的外地口音使得他对此并不是十分相信。对于Q城的热爱让他几乎忘记自己也是一个外乡人。他开始与那个男人争吵起来。中年人忽然挥手打了舅舅一拳,我的舅舅愣在了原地。他从小到大从未打过一次架。但过了一会儿他发现那人并没有再出第二拳,他在等待我的舅舅也挥手给他一拳,然后他们才能热热闹闹地真正打起来。

于是我的舅舅抬起他紧握的右手。那天下午大街上的两个男人像小学生那样重复着你来我往的打斗。这时并没有一位老师前来阻止他们,有的只是热情无限的人们,他们围在舅舅与男人的身边,大声地为双方加油助威。中年男人感到自己在掌声与呐喊中变成了一个英雄,他太爱这种感觉,那个尘土飞扬的地方成为了他的舞台。

我很庆幸自己没有看到舅舅同那个男人战斗时的场面,瘦与软弱是他从作为一个小男孩时起就已经具备的特征,他不可能打败一个毫无立场又那样想赢的人。

人们很快发现,我的舅舅几乎没有流一滴汗,他被压抑着的汗水不断地从眼睛里流出来。舅舅的世界模糊一片,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不能够再持续光荣地战斗了。

于是在接近傍晚的时候,他爬起来带着一条柔软的胳膊走上回到剧院的路。那条脱臼的胳膊乖巧地挂在舅舅的肩膀上,像钟摆一样缓慢摇晃。

舅舅缓慢地走了好久才再次看到了剧院的大门。我一直记得他对我说的,地球是圆的,人们总会先发现桅杆再看到船身,因此桅杆才是人们的希望,他看到剧院就像是看见了桅杆,看见桅杆他便知道了,自己可以暂时停止颠簸而只是待在平静的甲板上。

回到剧院后他便四处寻找团长。躺在躺椅上的老人在听到舅舅语无伦次的呼唤后站起身来。

“剧院是不是就要被拆了,新的剧院要建在哪里?”舅舅问。

“是的。我已经老了,我和我的剧院一样老了。我不愿再劳累。剧团马上就要被解散了。”团长脸上又出现了与从前一样令人不喜欢的和蔼笑容。

太阳这时已经落下,舅舅做的第二件事是来到我的房间,他用衰老的声音问我是否要与他一同去另一座城市继续寻找做演员的机会。他依然试图用同一段记忆说服我,他说着自己曾经作为一棵大树,一件道具登上舞台时的情景,“你知道吗?”

他说,“当我们登上舞台的时候,台下的孩子们都在欢呼,有几个认识我们的人举起手臂,用力地向我们挥手。”可惜他的回忆已远不如我八岁那年那样清晰,他混淆了主人公们上场的顺序,也不再能够分辨清楚表演时舞台上的灯光究竟是昏暗无比还是熠熠生辉。

这次我拒绝得比几年前干脆利落许多。

舅舅小步小步地走出了我的房间,他站在门口,托起自己的胳膊向上一推,就让它回到了自己原本的位置。我在屋子里清清楚楚地听到了骨骼被重新拼凑到一起的声音。

咔嚓。咔嚓咔嚓。

人们在天气还不算燥热的时候开始摧毁这座屹立多年的剧院,来同它告别的人并不多,多数演员在离开剧团后找到了自己新的工作,他们有的需要整日站在大街上向各种人推销,有的必须在午饭时间骑车为男孩女孩送去油腻腻的油炸快餐。

团长牵着我的手,当浅黄色的外墙出现了第一道裂痕,他的脸上仍然满是和蔼可亲的笑。

突然有人在机器的轰隆作响中大喊舅舅的名字,他说舅舅就在刚才跑进了剧院里,他拼命跑,一直跑,任谁叫他都不听。他进去的时候楼就已经开始摇晃起来了。有几个人想去请施工的人停下来,但他们跑到一半便发现已经来不及了,庞大的机器正准备给楼房最后的致命一击。

春天一缕撕心裂肺的阳光照射过去,斑斓一片。人们不能够再用目光四处寻找与追逐奔跑于剧院中的舅舅。我相信他就是在这时露出了微笑,笑容像枝叶缀满树梢,他与世界的告别不再是离开而类似于久别重逢。他终于如此与自己最爱的地方融为了一体。

文/蓝天雨。

阴霾的铅灰色堆积在楼房与街道的上空,沙哑的风给落叶伴奏,这一场秋走得不徐不疾,或者说冬天太懒、来得拖沓,冗长的时间把寒冷拉扯成温柔,让小城里习惯了一年只有夏天和冬天的人们格外不习惯。

上了年纪的单元楼的隔音效果赶得上一张漏风的网,我趿拉着拖鞋,手里拿着绿色拍子,弓着腰屏住呼吸,正准备对桌子边上那只黑色大苍蝇下手的时候,听见了钥匙插了两次才插进年久锈蚀的锁眼、用了几分力气才转动开的声音,生了锈的门“吱呀”一声转开一个弧度,这种声音像指甲划黑板一样很挠心,让我来气的是然后苍蝇飞了。

那应该是对门马婶的新房客。我开门探出头看到了一个瘦长的背影正在把黑色的行李箱挤进门去,旧灰色钉着纱网的不锈钢门掩在他洗褪了色的夹克后,那是一扇很脏的门,上面沾满了煮饭婆的油渍、老烟枪的烟灰、酗酒鬼的酒气,还有洗头妹劣质香水的味道。我不清楚这个人会给这扇门留下些什么,但很显然他也不会住太久。小城积淀了几百年的刻薄与尖酸、一块钱当十块钱用的心态在以房租为收入、以麻将和八卦为消遣的更年期妇女马婶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验证,此般淫威剥削下这抽水马桶三天一堵电视机五天一坏的屋子里的房客一直来去匆匆。

黑色的行李箱被吃力地提起又放下,他回身想把门带上,他看到了我。起了球的驼色粗棒针织围巾绕在他颈上,侧脸线条清晰,眉眼干净。

这是我和罗森的第一次见面,我十七岁,他刚成年。他留下一个竹竿一样又高又瘦有些驼背的身影,而我,顶着鸟窝一样的头发,穿着山寨湖人二十四号大卫衣,胡子没刮,眼圈深重,手拿绿色的苍蝇拍,脚塞在棉拖鞋里,从头到脚贴着宅男的标签。

用这般略显矫情的文字来描述我和另一个男性的故事其实不是我的风格,但愿你不要把我意淫成一个同志。只是在我平淡无奇的浅薄阅历里,罗森是一朵奇葩,他的出现打破了我维持了十七年简单粗暴但基本健康向上的生活模式。他被一种病症折磨了好几年,这种病叫不出名字,会传染的。

白色的泡沫包裹着黑色的胡茬融在温热的水里,我抹了把脸走出卫生间,套上校服,背上书包,系好鞋带,然后和我妈说走了啊。

哎,等下子,牛奶。我妈从搪瓷缸子里拎出温着的一袋热牛奶,擦干了拉开我背后书包的拉链塞进去,她只到我肩膀那么高,做起这件事来总没有我小时候那么轻松,但每年到这个时候问的话都差不多,你棉毛裤穿了吗?

我说,没有,我要赶校车了,拜拜。推了门出去,身后她的声音贯穿楼梯道而下,明儿把棉毛裤加起来,要降温了,听到没有啊?

我下楼差点撞上迎面上楼的罗森,依旧是黑不溜秋的旧夹克,但里面单薄的破洞T恤和脖子上几根金属链子以及右耳的耳钉委实闪了我的眼睛,他警觉地瞥了我一眼,又很快卷着疲惫把目光收回去。我侧过身子让他先上楼去,他背后巨大的黑色的包里应该是吉他或者贝斯,像是一片摆脱不掉的沉重的阴影包裹着他。他低头看了我一眼,我随便扯了个笑容给他,他却没有表情地又把头抬回去。我一直觉得我的笑容很阳光很友好,可这小子一副很不领情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