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大观(1916.11—2009.3),江苏镇江人,2009年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航空发动机专家,时任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科技委常委、顾问。1942年在贵州大定第一航空发动机制造厂任技术员。1944年在美国莱康明发动机厂、普·惠航空发动机公司等企业学习。1947年回国到航空发动机制造厂广州分厂做筹建工作,后任北京大学工学院机械系讲师。1948年在华北人民政府企业部工作并参加了对北平的接管。1949年调重工业部,任航空筹备组组长、航空工业局科长、处长。1957年赴沈阳航空喷气发动机厂(现中航工业黎明)组建发动机设计室,任主任。1961年被任命为国防部第六研究院第二研究所(现中航工业动力所)技术副所长。1972年起任所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委副书记;国营黎明机械制造厂(中航工业黎明)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党委副书记。1977年底调任国营红旗机械厂(现中航工业西航)副厂长兼设计所所长。1982年起先后任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空工业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科技委常委、顾问。2009年3月因病去世。
吴大观是我国航空工业和航空发动机设计研制事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他毕生致力于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型航空发动机研制方法和程序的研究,主持研制多种型号的发动机,并培养了几代专业人才。吴大观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从20世纪50年代起,坚持每月上缴100元党费,直至去世前。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要求家人将一生储蓄的一半———10万元用于缴纳党费。他多次向“希望工程”和母校以及社会慈善机构捐款,他一生用行动实践“人生是施与不是索取”的人生格言。1990年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1992年被授予航空航天部有突出贡献的老专家称号,1993年被国家人事部定为暂不离退休的专家。2009年7月2日,****中央组织部追授吴大观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主要事迹见《中国航空工业人物传·专家篇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