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工业罗尔斯·罗伊斯的传奇(发动机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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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经济衰退(8)

在达勒维茨工厂仍然有一些人持怀疑态度,而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想尽一切办法让大家相信:达勒维茨工厂确实将会开展一种双轴、推力为15000~22000磅力的发动机项目,研发工作开展的力度和过去相比不会有太大的区别,其他项目:例如遄达900发动机项目仍然会由工厂负责。工厂管理层的人事安排并没有变化,克劳斯·耐丁格尔继续任董事长一职,邓肯·福布斯(Duncan Forbes)负责工程设计部,尼尔·安塞尔(Neil Ansell)负责经营策划工作。直到2000年底耐丁格尔才离开达勒维茨工厂,之后,福布斯仍然负责他的工程设计部门,门瑞斯接管了经营策划的工作,而安塞尔则转而负责项目管理。

工厂的产量增加了:2001年公司交付了265台BR710以及BR715发动机;BR710发动机赢得了“环球”5000型(Global5000)飞机的发动机订单。罗尔斯·罗伊斯德国有限公司随后成为A400军用运输机开发项目的6家合作商之一,另外5家公司分别为斯奈克玛公司、慕尼黑发动机涡轮联合公司、菲亚特阿维奥公司、涡轮发动机工业公司,以及比利时的航空航天技术公司(Techspace Aero)。这种飞机是用来接替服役已久的“协同”型运输机(Transall)。这个项目所受的重视度非常高,尤其是在2001年的“9·11”事件过后,因为在分布极广的反恐怖主义战场上,事实证明德国空军缺乏将大批士兵和装备快速转移的能力。罗尔斯·罗伊斯德国有限公司在这个项目中占了多达28.4%的股份。

2002年1月初,罗尔斯·罗伊斯德国有限公司赢得了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内部的一份重要合同,他们接管了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所有现役的斯贝、泰和达特发动机的工程技术支持工作。

2002年,当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回忆起当时子公司刚刚建立的那个年代,他们感到非常欣慰。当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所用资金都被遄达发动机的开发项目所占用时,子公司仍然坚持投资两种新型发动机,并且最终取得了成功。如果我们来比较一下这两家德国的发动机制造公司,我们不难发现:罗尔斯·罗伊斯德国有限公司已经可以完成整体发动机系统的生产,而慕尼黑发动机涡轮联合公司只是一个发动机部件供应商,不能直接面向发动机市场。

2000年7月,当埃伯哈德·冯·金海姆被问到他是否认为罗尔斯·罗伊斯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的配合是成功的,他的回答相当肯定。他说:

这毫无疑问。慕尼黑子公司对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是相当尊重的,尤其是对他们的董事长拉尔夫·罗宾斯爵士。在德国的公司里,这里有很多工程师都是公司的高级职员,工程师是一种受人尊敬的职业。而在英国,工程师的地位就不可能像在这里那么高。但是,拉尔夫爵士是一个例外,他当上了一家世界知名企业的老板。当我和他在车间巡视时,他可以拿起一个发动机的小部件,然后和加工这个部件的人讨论技术细节。他在慕尼黑相当受尊敬。

在布兰登堡州(Brandenberg),拉尔夫·罗宾斯和罗尔斯·罗伊斯公司都是相当有威望的。公司是布兰登堡的最大外商,其产品至少占了布兰登堡出口量的20%。

涡轮发动机工业公司

一方面,罗尔斯·罗伊斯公司用心经营着他们与宝马公司的合资公司,另一方面,他们还想在西班牙打造一个同样成功的合资子公司。

说到涡轮发动机工业公司,就要追溯到之前的森尔公司(SENER)。这是一家西班牙的一流工程公司,公司的大部分股权都控制在森达格尔达(Sendagorta)家族手中。森尔公司是由恩里克·森达格尔达(Enrique Sendagorta)于1956年建立起来的,他是一名造船工程师。不久之后,他的兄弟乔斯·曼纽尔(Jose Manuel)跟着他一起创业。他的弟弟是一名航空工程师,从事过飞机发动机以及火箭推进器的工作,人们都叫他曼努(Manu)。他曾经和另一名航空工程师格雷戈奥·米兰(Gregorio Millan)合作过,而米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又和著名的工程师西奥多·冯·卡曼(Theodorevon Karman)在巴黎一起工作过。与他们一起工作的还有雅各波·瓦尔兹(Jacobo Valdes)(之后成为航空推进器公司的董事长)以及卡洛斯·森切尔·塔里塔(Carlos Sancher Tarita)。他们在一起研究火箭推进器和涡扇发动机。

到了20世纪60年代,森尔公司经营的是核子化学工厂,同时也兼顾航海工程方面的业务。在1967年,公司建立了一个火箭发射基地,并且得到了它的第一份可观的航天订单。公司后来开展了多元化的业务,涉及土木工程、发电变电、造船以及航天领域。到了20世纪80年代,公司认为应该涉及国防这个尖端技术行业,因此随后开始为西班牙空军生产激光制导导弹,而且还开始开发喷气飞机的发动机。

虽然西班牙早在20世纪20年代就已经开发出活塞发动机,但是对于涡扇发动机,他们经验尚浅。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森尔公司成为通用电气公司的次级供应商,但是他们觉得这样的业务局限性太大。因此,当1984年西班牙和英国、法国、德国,以及意大利商讨开发新型欧洲战斗机时,森尔公司和西班牙的一家飞机制造公司——西班牙航空制造有限公司(CASA)都非常想要参与其中。经过多次商讨,最终几国一致同意英国与德国各占33%的股份,意大利占21%,西班牙占13%。后来,法国对欧洲战斗机使用的标准不满,而与欧洲战斗机项目分道扬镳。正如涡轮发动机工业公司官方的10年回忆录中写到:

1986年是火热的一年……参与欧洲战斗机项目的各国国防部长……签订了协议备忘录。参与项目的各国空军、欧洲战斗机委员会的各国代表,以及4家发动机制造商(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慕尼黑发动机涡轮联合公司、菲亚特公司、森尔公司)统一了飞机的使用要求。欧洲发动机公司(Eurojet Consortium)也因此成立。这样,在1987年,位于慕尼黑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欧洲战斗机管理机构(NEFMA)也开始运转,西班牙成为该机构的总经理。

为了参与这个项目,森尔公司与西班牙工业部的全国工业协会(Instiuto Nationalde Industria,INI)于1989年成立了涡轮发动机工业公司。他们考虑了有可能合作的发动机制造商,最后还是选择了他们想要的技术伙伴——罗尔斯·罗伊斯公司。西班牙的股东有森尔公司、西班牙航空制造有限公司、巴赞公司(Bazan)(西班牙造船集团公司),以及一家西班牙银行。西班牙股东所占的股份为55%,罗尔斯·罗伊斯公司为45%。之后,这家西班牙银行变卖了手中的股份,西班牙方面持股53.2%,而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持股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