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看得懂的经济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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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保障房施行之难

随着房地产价格不断增长,相对国内普通老百姓来说,想买一套商品房变成了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但是国内房地产状态又是商品房的天下,似乎没有什么其他购房渠道。这个时候保障房就成为能够以较低价格购房实现住房梦的希望。但是这些年来虽然国家大力推进保障房建设计划,但是地方执行却进展缓慢。2010年地方土地出让收入高达29万亿元,但其中仅有463亿元用于廉租住房保障支出,占比不足16%。

有数据显示,自2006年以来,上海、北京、杭州、武汉、深圳等城市保障性住房计划无一完成。截至2011年5月底,上海动迁房开工50%以上,经适房项目约完成25%的开工计划。截至5月下旬,江苏省45万套保障房任务总体开工率约为30%。重庆已开工204万套,占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的41%,属开工率较高城市。浙江省185万套保障房任务目前已开工建设616万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332%。另外,北京新开工建设、收购保障性住房20万套以及深圳开工建设73万套保障性住房的计划。也就是说,2011年上半年保障房开工不足三成。下半年开始虽然开工率上升到了七成,但很多工程只是象征性地打打地基。为什么保障房开工得不到保障呢?

有舆论认为,保障房开工得不到保障主要原因是在地产商,因为保障房赢利比较低,所以地产商不愿意开工。不过某知名地产商曾经公开分析不存在这一说,他们也是有好处、有兴趣做,但并没有主导权。因为开发商只能建设和销售商品房,没有政府批准或委托是无法建设保障性住房的。

另外,从各地地产建设来看,公开市场委托开发商建设保障房比例很低,这样地产商能介入频率就不高。相对来说,建设保障房有相应优惠措施和优先贷款机会,这对地产商来说本身就充满诱惑,即使利润不高,但对于已经比较紧缩货币政策之下生存的地产商而言,也是求之不得的。从这些方面来说,地产商未必就不愿意建设保障房,而是有没有这样的机会而已。当然也不是绝对,因为各地有各地的情况。但是地产商不愿建保障房理由显然不够充分。

既然不是房地产商不愿意建设保障房,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建设进度如此之慢呢?其实主要还是因为房地产行业尤其是商品房本身给地方财政带来的补贴效应。数据显示,“十一五”时期全国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累计超过7万亿元,地方财政总收入中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占比从2006年的389%,增长到2010年的659%,这就表明地方政府对土地收入的依赖越来越大。

如此强大的财政支撑,让各地方增加了很多顾虑,那就是保障房增加毫无疑问就无法像过去一样给地方财政增加带来好处。更重要的是,如何让地方财政由房地产转型也是一个很大的顾虑。所以从地方角度来看,房地产建设更多偏重于对商品房的支持,再加上相对保障房补贴并不高,各地方运作积极性就显得不是那么高了。

由于保障房建设政策执行以及相关的行政激励还没有真正成熟,造成需要长时间才能够见效,而地方领导往往只在任几年,个人前途发展与保障房建设本身没有太多关联。很多时候行政命令和要求,到了一些地方往往就会失效。就官员角度来说,是创造GDP带来成效高还是建保障房成效高?结果显而易见。当然,近两年国家发现了这方面的问题,也在逐步改变。但如果从全局来看,如何让地方去放弃“土地财政”思维定式,认真建保障房还需要时间来规范。

由于保障房没有形成建设规模,且还存在很多监管欠缺问题,所以就导致了保障房发生了很多畸变,首先是国有企业自建房性质问题。很多国有企业职工福利房或自建房也被纳入保障房。比如媒体曾曝光的,某央企在寸土寸金的北京二环内建立家属区搞自建房,房子以保障房的价格卖给自己企业的职工。某电力公司搞集资房,每平方米房价仅1000元最终还是自己职工受益,一些地方为了完成保障房指标,将这些福利自建房也纳入了保障房体系中。保障房的原本作用立刻失去。

其次是所谓贵价保障房问题,就是原本被纳入保障房建设用地盖上了高尚住宅区,甚至直接盖别墅。所以就形成了保障房楼下停了一大片奔驰宝马车,要么就是富豪住的别墅变成了保障房。

还有地方一次收取30年廉租房租金,其解释理由竟然是地方资金紧张。可是,地方财政资金紧张与廉租房建设原本就不是一条线上的事情。这种非同部门、同系统的情况下,为了“补贴”地方财政,廉租房居住者突然提高了居住成本,也就让原本廉租房目的和意义彻底丧失了。从这些方面来看,很明显保障房建设和执行过程中出现了权利监督缺失问题。

除了这些,还有保障房配套跟不上的问题。从已建成的区域看,保障房发展分布有与普通商品房贫富分化趋势。例如,福建省福州市某区镇的一个保障房建设片区共有4个小区,总计有近百栋的住宅楼,是福建省已建成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集中区。2009年,各小区先后交房,陆续入住的业主随后发现,交通出行、孩子教育、医疗保障等基本的城市公共服务在这里都成了“奢望”。如何有效地杜绝这种配套设施跟不上也是关键的问题。

因此,除了在监督管理方面加强之外,不应把保障房剥离到普通社区之外。让大家可以享受到同等的配套同时,又要保证保障房特性不被破坏。建设保障房不能单纯地依照指标,而是应该从整体规划,市政公共建设配套建设到哪,保障房建设到哪,不是先把房子建好,配套设施却跟不上。城市最大功能就是配套设施完善,而连这个基本要求都达不到,岂不是历史的倒退?

我们不妨看一看香港的保障房建设。香港廉租屋占比非常之高,到目前为止基本能够满足中低收入家庭需要。其余是高价商品房。申请廉租屋标准也是非常透明化和严格化。只要符合条件的一般排队三年内都能领到自己房屋,等到家庭发展条件好了,就申请退屋,去贷款买更好居住条件的商品房。

廉租屋发放机构因职权分割也就不会出现类似权钱交易的事情。这样就可以让更多低收入者享受到这项优惠,即使地价房价再高,也不会给大部分低收入民众造成额外的负担。我们城市其实和香港当年没做廉租房之前状态差不多,只需拿出诚意去做这件事情即可。

香港的成功事例告诉我们,保障房建设权力切割以及商品房与保障房之间界定切割是多么重要。一方面形成一套让保障房加速建设鼓励机制,另一方面切割保障房的发放权。让保障房从申请、审核、到批复最后拿到房子以及房子使用者根据环境逐步向好改善,把自己的房子退给政府流程都做好。

当然,世界上能够把保障房或者类似的房地产政策做好的国家不止一个。比如美国、德国、新加坡等等国家都根据自己国家经济发展特色把百姓居住问题解决得很好,并有效降低了全民因居住带来的负担,那么他们都是如何做到的呢?到底我国应学习哪一种解决方式呢?不妨先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