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通常分为冷色和暖色两类,亦即寒色调和暖色调。蓝色、绿色属于寒色调,红色、橙色属于暖色调。暖色调有温暖感,在心理上能产生兴奋;寒色调有凉暗感,在心理上能产生镇静。由于各种色彩具有这两类基本的心理反应,所以,它也可以引申出具有远近、轻重、明暗、动静、浓淡、净浊、向背等诸种感觉。例如:寒色远而暖色近,寒色重而暖色轻,寒色暗而暖色明,寒色静而暖色动,寒色浓而暖色淡,寒色浊而暖色净,寒色内向而暖色外向等。不仅如此,色彩除了给人以不同感受,还会影响人的行动,影响着疲劳、愉悦和效率。所以,在工艺美术设计中,色彩是提高使用效益的一种手段。但应该注意的,一切形式感的应用,必须和具体内容相结合,否则会得到相反的效果。如红色在表现喜庆时是热烈的,而表现医疗时则是紧张的;绿色在表现春天时是欣欣向荣的,而表现在人体上则是损伤感。
色的感情
所谓色的感情,并非色彩的固有属性,而是对人的心理的反应和感受。
色的感情,除了对生理和心理的作用外,还取决于一个人的个人素质,即性格、经历以及文化修养等,还取决于一个人的社会因素,即社会环境、民族传统以及时代特色等。
红色是一种兴奋的色彩,具有热烈、喜庆、活跃的感觉,富于刺激力,但也有紧张、阻力等效果。
橙色有温暖、轻快、成熟的感觉,但它有烦躁、忧伤等效果。
蓝色有沉静、悠闲的感觉,但它有停滞、消极等效果。
绿色有生长、平和、亲切的感觉,但它有变质、可惧的效果。
白色有纯洁、冷静的感觉,但它有浅薄、无知的效果。
黑色有含蓄、高雅的感觉,但它有伤感、消沉的效果。
金银色有富丽、珍贵、光泽的感觉,但它有炫耀、奢侈的效果。
上面所列各种色彩所反映的积极的或消极的感觉,和表现的具体内容直接有关。
在我国古代长期的封建社会中,色彩被赋予伦理道德的含义,受封建统治者极大限制,以致严重阻碍了我国色彩的发展。在工艺美术史上,色彩也体现出不同的时代特色。如唐代的经济文化得了极大的发展,因而色彩的创造和运用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在丝织、印染、陶瓷、漆器等方面都追求色彩的美,体现出富丽的艺术效果。
色的应用
工艺美术色彩的应用,犹如音乐的节奏,诗的韵律,体现出一种和谐的美,装饰的美。色的应用,可分对比和调和两大类。不论对比或调和,都应该有一种支配色,以取得色调统一。也应当注意画面上用色的面积,产生宾主和虚实关系。在色的应用中,除了物的本色,还应该注意环境色,因为物的本色是处在环境色的影响中。此外,环境条件的变化,例如白天的自然光和夜晚的灯光,都会对色彩产生不同的效果。
工艺美术和绘画,对于色彩的运用并不完全相同。绘画的色彩,用以表现客观物象,注重物象的环境色,以达到再现物象的真实感。在工艺美术的写生过程中,虽然也用绘画手段来描绘色彩,但它较多地注意物象的固有色,即物象本身的色彩。有时注意物象色彩的色度,比注意色彩的色相更为重要,因为工艺美术最终必须通过物质材料体现色彩,物象的自然色要变成工艺的材料色。因此,学习工艺美术,不仅要作“变形”的练习,也要作“换色”的训练。重视色度,是为掌握物象色彩的层次,使在换色时获得浓淡层次的韵律感,以加强形象表现力。一般说,工艺美术的色彩,并不求描写真实,这也是与它属于表现性质的艺术特性相一致的。因此,我们可以从古代或民间的工艺美术中,看到有金色的牡丹,黑色的荷花,红色的大象,绿色的狮子,它们不仅没有使人感到不真实,反而增强了装饰效果。
3.装饰
装饰是工艺形象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它不是工艺形象的必要因素。
在有的工艺美术中,不依赖装饰而可取得高度的装饰美。例如宋代的瓷器,明代的家具,它们不以装饰取胜,有的只是一种质朴的造型,但它们是如此具有艺术的魅力,达到很高的艺术水平。现代工业产品,由于要适应机器的批量生产,因而要求产品的形象简洁大方,不追求装饰,而取得单纯的装饰美。所以,优美的工艺形象,不在于装饰的有无,而在于艺术的处理。
工艺美术的装饰性或装饰美,并不依赖于装饰的加工,而是追求一种艺术风格的表现。
当然,装饰对于工艺形象,也具有不可忽视的艺术作用。它是为了加强工艺形象的艺术效果,增强艺术表现力;特别是在表现一种艺术风格时,它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这样认为:造型是表现工艺形象的内容,色彩是表现工艺形象的性格,而装饰则是表现工艺形象的风格。装饰的应用,必须根据表现内容的需要,不是添加,更不是锦上添花,而是为了提高艺术表现力,增强艺术效果。为装饰而装饰,会使人感到画蛇添足,堆砌累赘。清代家具采用满饰,浮雕布满整个家具,不仅不适合使用,在工艺形象上也未必是美的。
装饰的性质
从以上分析,可知装饰并不具有自身独立的目的,而只是一种表现艺术价值的“价值媒介”,只是一种加强艺术效果的手段。在工艺思想领域中,对于装饰的性质,存在着两种同属偏颇的艺术论点。唯美主义把装饰和美等同起来,也把艺术和技术混淆起来,以为工艺形象的美在于装饰,或以为装饰越多就越美。功能主义则又走向另一极端,把装饰和美对立起来,认为有装饰就提高工本,就破坏了美,甚至如卢斯在1908年写出了《装饰与罪恶》,完全否定了装饰的意义。两者都是没有把握装饰的实质,也是和工艺美术的艺术实践不一致的。
装饰的形式
装饰的形式可分为平面的和立体的。平面的装饰形式以图案结构分,有团纹、带纹、网纹、散纹,亦即图案学上的单独纹样、二方连续纹样、四方连续纹样等。这些装饰形式是图案组织的规律,并不存在过时的问题。当然,也有因时代的审美要求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装饰形式的,如在青铜器中,商代流行团纹,周代流行带纹,春秋战国流行网纹。这些特点,也往往与生产技术有关。立体的装饰形式有浮雕、镂空、圆雕等。在工艺美术创造中,有些立体装饰常常和功能结构结合起来,如乳钉浮雕有用于器体加固,器体上的圆雕可以作为提纽等。
装饰的部位
器物的装饰的部位,必须以人为主体,根据人的视线,这就要考虑人在环境中所处的位置,或坐或立或卧的姿势,及人的视点。物品放置的地位有高有低,根据它的位置而与视线相对应。立着多用平视或俯视,坐着、卧着多用仰视。装饰的部位,器物放置低的多装饰在肩部,器物放置高的多装饰在腹部。灯具多吊在空间,故宜上大下小,才能看到装饰面;广口浅腹的盆盘,装饰宜在里面;头巾因折叠包在头上,故需重视角花。在历史演变中,可以看到装饰部位的变化:唐代以前,人们席地而坐,器物装饰多在上部;宋代以后,人们采用桌椅,装饰部位渐向下移。
装饰的方法
工艺美术的装饰方法,因工艺美术的品种、材料的不同,而有多种方法。染织工艺的装饰方法,有织、印、绣、绘等;陶瓷工艺的装饰方法,有印、刻、嵌、贴、绘等;金属工艺的装饰方法,有嵌、刻、电镀、腐蚀等;漆器工艺的装饰方法,有画雕、画、嵌、塑等。每一技法又可分为若干种。
(二)形式法则
形式法则,是形式要素所组合的法则,亦即形式规律。形式法则在艺术中、在现实中到处都有体现,对人产生重要影响。美学家、艺术家对它十分重视,进行了多种的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工艺美术运用它以体现丰富多样的美的效果,因而是工艺美学中需要重点研究的一个方面。
变化与统一
变化与统一或多样统一,是一切形式法则的总原理,也是一切形式组合的普遍规律。变化与统一基于辩证唯物论的对立统一规律,是哲学原理在艺术形式上的运用和体现。
变化,亦即多样化,它的反效果是单调。有人说“变化是精神之源泉,是有着继续唤起新的兴味之价值的”,这很有道理。没有变化的形式是呆板的,既不能使人得到精神感染,也唤不起艺术的兴味。人类的审美的心理要求是变化,有变化才能产生吸引力;因而人们在生活中总是产生对新的追求,亦即对变化的追求。这种心理要求,是人们对于生活热爱的一种表示。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变化,是指艺术形式的变化;而对生活来说,应当是对生活美的充实和提高。变化,对于现代工业设计来说,比之以往的手工制作更为重要,它可以克服现代生产中容易形成的单调和一般化。
统一,是整体性,是一件具体作品部分与部分、部分与整体的协调。在手工制作时代,统一成为一种主要的追求目标,而在现代工业生产的美术设计中,仍然是其重要的因素。这是由于现代人们艺术感受的丰富性和信息传递的快速性所决定,人们不只要求个体的统一,也要求个体与群体之间的统一,即整体性。没有统一,便会感到凌乱,如同拼凑,损害艺术效果。
变化与统一是形式处理的基本原理。在变化中求统一,在统一中求变化;两者互相联系,相辅相成。
求得变化与统一的形式法则有多种。常见的有:对称与均衡,对比与调和,渐变与突变,比例与尺度,以及规律和程式化等。
对称与均衡
对称是指形式的中轴两侧的相等,亦即整体各部分之间的相称。对称一般是指等形等量。对称的另一面是均衡,指等量而不等形。通俗的形象比喻,对称如同天平,两边形式相同,也像静立的人体;均衡则如秤,形不同而量相等。
对称有横向对称,即左右对称;有竖向对称,即上下对称;以及球形对称等。横向对称如人体,竖向对称如水边的倒影。人们一般重视横向对称,因为左右对称正和人体相吻合。上下对称则明显有一倒一顺的方向感,不适应人们的习惯心理。球形对称在图案上称为向心,或放射,所以这个名词不多采用。
对称能给人以稳定而无变化,正常而非畸形,静态而非动态的心理感觉。对称也反映主从关系,即中轴为主体,两侧为附属。
从工艺美术史看,对称的应用十分普遍。原始社会的石器,为了达到力的效果,多采用对称。对称是一切形式法则中应用最早的一种。对称具有庄重感,青铜器的礼器,建筑的厅堂,多用对称以增进庄严气氛。
有人认为,对称是古典形式的原则,均衡是现代艺术的语言,这是有一定社会基础的。古代封建社会封建保守,要求极端的稳定,显示封建统治者的无上尊严;对称形式的大量采用,正是当时意识观念的要求。现代工业发达,生活的丰富,对民主意识的尊重,要求活泼、变化,常采用均衡的形式,以适应审美要求上的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