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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无边风月(2)

树是女儿托朋友买来的,并说是纯正石硖种。从芳村移来,三四十公里路风驰电掣的卡车把很多树叶子都几乎吹干了。龙眼树由四条大汉扛进小园,刨了深坑垫了些泥炭土才种下,甚大阵仗。当时正值盛夏,骄阳似火。虽然浇了水,叶子还是尽蔫了,我的心便提上喉头。听花工建议即用黑尼龙线网罩在树顶,以遮挡阳光。怕它一天天的憔悴下去,我便留守从化差不多一个月,天天隔两三钟头就用水龙头喷水一次。可叶子还是一天天焦,我心也一天天焦。直到枝桠总算隐隐长出芽来,这才回广州。虽说回了广州,但心还是放不下,尽管请当地的花工每天浇水,只恐她并不尽心,淋水只是水过鸭背。于是我又每天往从化跑一次,看看我的龙眼树。那芽长得真慢,简直觉不出它在长。胭脂红的芽儿,是不是被烈日烤焦了呢?的确有的真是被烤焦了,但幼嫩的叶芽的颜色也的确是胭脂红。这种等待的心情,有忧,也有喜。在人生这杯咖啡里加了点糖,苦,也喝得有瘾,因为香,也因为甜。人生太苦了不好,太甜了也没意思。光凭这层意思,喜忧参半的滋味,这500块钱化得值。

同样道理,买轿车,起码也要化10多万块钱。即使每天出门都“打的”,也不过二三十块钱。一个月也不过五六百块钱,一年也过六七千块钱,十多万够打多少年的“的”呀?况且买得起鸡,也未必买得起豉油。有道是“买车容易养车难”路赞、桥费、保管费、油费、保养……一个月没有千把块钱还下不来。不过,揸车的人有揸的乐趣,那是多多钱也买不来的。这道理,我对妻说,即使买这座别墅三十多万,住五星级宾馆一夜也不过三四百块钱,那可以住多少晚啊!不过,住自己的别墅里,那心情比住五星级宾馆要踏实得多,舒坦得多,也是花多多钱也买不来的。

现在,我的龙眼树应该说长势不错,尽是新出的叶,嫩绿嫩绿,也婆娑得多。树也不很高,差不多与二楼齐。树千有我的孙儿的腰那么粗,每一枝干部有腕粗。离龙眼季节还早着呢!虽只种下才三个月,这三个月真操透我的心了。怕它晒了,怕它让虫咬了,怕它干、怕它湿。每次回从化,一开园门,就往树上瞅,看枝桠上有没有长新叶,因为老的叶已经掉得七七八八了,真怕它秃了。但也只是担心而已,除了往上面浇水,再也想不出其他什么办法来,毕竟我不是农艺师。这方面知识实在欠缺,总不能像贾宝玉往上面挂一篇“芙蓉诔”之类的文章吧,这也于事无补。充其量也只能寄托一下我的感情,焦急、担心、盼望……除此别无作用。

现在龙眼树算是长稳定了,长满了新叶,嫩绿嫩绿,这就是我花了500块钱,买回的乐趣。言犹未及,填词一闯以记,调寄《点绛唇》:

屯眼移来,老夫住在城中久。作回叟,聊种些瓜豆。

未必桃源,竹石窗边瘦。能生否?嫩芽初透,佳果开花后。

石榴花

前园门的一边种了一棵石榴,另一边也种了一棵。不高,只及半人,却是长开着花,花不多,花过后也结果,果虽不大,却真是“多子”。但花却继续开,一遍又一遍,点缀在窈窕的枝条,如柳眉的绿叶间,朱红似火苗。画家们画的石榴是也。

在广东,一说石榴便多指番石榴,称女人狗肉,因女人嗜之。故我欲在园中植石榴,女儿不明白,花工也不明白:以为是番石榴,他们认为的番石榴,竟是我说的石榴。因为番石榴是本土的,其实早先一千年,才从“番邦”传人。而石榴倒是从外地移来,却是以为洋的了,反谬称为番石榴了,真冤哉枉也!

石榴根本不臭,其籽清甜。只是吃起来比较麻烦,不能大啖大啖地吃,只可一颗一颗籽掰下来吃,籽带红色,多汁,满嘴染红。番石榴则不滴汁,闻闻臭,但香甜,不知为什么女人喜欢这种味道。为了照顾女眷,后园也种了一棵番石榴。番石榴无论叶和树干都比石榴显得大得多。不为什么,它正得天时地利,皇天后土都护着它。石榴到底是“独在异乡为异客”,不惯岭南的一方水土。这使得我对这两棵石榴树特别的怜爱和垂注,无论如何,也要让它长得好些。所以浇水施肥时,也特别关照一点。我在想它的家乡是否在江南?在齐楚?在燕赵?在塞外?生怕它生客途秋恨的寂寞之感。

我的这两株石榴,花很红,如火。小学时,教图画的廖老师是岭南画派名师黎葛民的高徒。他可以说是我学写画的启蒙之师。记得他第一次教我们画的花卉就是石榴花。他教我们如阿用毛笔点了朱红,在纸上一笔笔地捺成花瓣……看着这点点的花,四十多年前的情景历历在目,恍如昨日。

不过,石榴长到我家,也开花,也结果。可惜果并不硕大,只及我一岁多的孙儿拳头,小贩挑的担,随街叫卖的石榴,要大得多,起码也有我的拳头大。是不是“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呢?石榴本来不长于岭南,现在居然被我移来从化,可能也只能长到这个水平了。在“陶陶居”的“霜华小院”天井也种有一棵,但生长多年,故粗壮得多,花也开得热闹。我想数年之后,我的两棵石榴或许也能长到这个水平。我家的短墙如果有石榴花枝斜出,那也是极有诗意的。

原是五月石榴花开,但现在似乎无了此天公定下规矩。都过了冬至,花还在继续开,开花便结果。我知道逢单月开的花,花神是男的。石榴花的花神就是奇丑无比的钟馗,怪不得画中的钟馗喜欢在帽边上插一枝石榴花。他咬牙切齿的提着剑,是要剁鬼。不要说鬼见了他怕,就是人看了,也会不寒而憟。我曾经画过一幅中堂大的钟馗,有朋友一进门看了也会感到有点惊。我不知道这花神是如何编派的?我横看竖看石榴花,使我联想到少数民族姑娘的嘴唇。怎么会与钟馗搭上关系上的?真不得而知。倒是石榴绽了,露出一颗颗晶莹的籽,那酱红的石榴皮,呲牙咧嘴的模样,与钟馗咬牙切齿的神态有点相类。钟馗那张脸也是红红黑黑的。我想,前园大门两侧种的石榴,不就是请了两位捉鬼的钟进士为我把守大门!即使是魍魉世界,我又何足惧哉!

这就是我为什么独钟爱石榴花的原由,它美而不媚,艳而不妖,一股刚强的正气,凛然不可侵,如同钟馗在侧仗剑,让人眸子不敢乱晃,不敢心中有鬼。我填得词乙闰,调寄《清平乐》,词日:

胭脂一点,不上美人面。却是钟馗挥利剑,多与骚人方便。

一枝乱发斜簪,我家两侧看门。可奈岭南地暖,未如齐楚三春。

大嚼蠄蟝记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当然不成,而天鹅吃癞蛤蟆,极有可能。不过鹅肯定是索食的,甚至稍有带腥味的草它也不吃,故有“鹅不食草”。但天鹅要比鹅多了个“天”字,天包罗万有,要真吃癞蛤蟆也不稀奇。两者皆在湿地生活,癞蛤蟆在不在天鹅的食物链中,天晓得。况且它长颈长喙,在水草间觅食,到嘴就吃,有什么吃什么,没准一喙就箝着癞蛤蟆。这也怨不得天鹅,这年头凹搵食艰难。癞蛤蟆要怪也只能自己倒霉,送上门去让人家吃。

然而,天鹅和癞蛤蟆毕竟不是天敌。癞蛤蟆的存在并不妨碍天鹅该游水抑或要飞上青天;天鹅也没有阻着癞蛤蟆在泥污里蹦来蹦去。如果说天鹅有个念头,要靓遍天下,把天下的丑类全扫尽,尤其将癞蛤蟆消灭殆尽,当然只是童话故事而已。若这伟大的理想真实现了,恐怕地球的生态环境也破坏殆尽了。若真这样,全世界光是天鹅,人置身白鹅毛堆中,再美也美不起来了。但如果满世界尽是癞蛤蟆,那必定是地狱无疑。人若在这么个地狱,干脆也做癞蛤蟆算了,这样也许会好受些。

天鹅是保护动物,谁敢吃?报载某人一枪打下一只天鹅,未食其肉而先锁大牢。人尚且如此,更遑论癞蛤蟆了。若癞蛤蟆真有此心,恐怕是妖怪了。怕想吃的不只是天鹅,连人也难保不被它吃了。因为人看到癞蛤蟆样子认为太难看,就认准是丑的。而看到天鹅觉得好看,便认为是美的。且美得那么高雅,甚至为它编了一段百演不衰的芭蕾舞《天鹅湖》。其实癞蛤蟆也罢,天鹅罢,都不会理会人怎么的凭空捏造,丑的不会以为自己丑,美的也不会以为自己美,这不过是人的一厢情愿的审美。

尽管癞蛤蟆令人感到呕心,但一轮“驴肉热”之后,有人打起癞蛤蟆的主意了。岭南画派画家刘盛派请我去涮一顿,摆上席是满盆雪白的“团鸡”肉。田鸡即青蛙,童话有“青蛙王子”,荷花、青蛙了是画题。辛弃疾也咏中秋明月“蛤蟆故堪浴水,问玉兔云何解沉浮?”然而,当刘兄老实告我,此实为“蠄蟝”也。我马上就想到钻在臭水塘污泥里的癞蛤蟆那副丑陋不堪的样子,颟顸、蹒跚,浑身癞皮,顿时感到恶心作呕。不过,刚才吃得实在是美味极了,怪不得我觉得这肉质要比田鸡美味,所以没有呕出来。由此看来,“美”的定义不但因人而定,而且即使是同一个人,“美”也会因时而异,因行为而异。当他温饱之余,作为艺术欣赏时,癞蛤蟆当然是丑的;而当他饥肠辘辘,食指大动时,雪白的蛤蟆肉足以诱发他的食欲,当他的咀嚼其肉时,他更会感到美极了。美术家与美食家对同一个载体,其审美情感迥异一点也奇怪。因为他们对美的信息感应的器官有所不同,审美的程序,操作均大相庭径。

其实广东人吃癞蛤蟆,早已有之。解放初东山有老妪专煲蟾蜾粥卖。食之解毒清热,最宜小儿吃了疮毒不侵。故门庭若市,生意不暇。老妪便以大铁桶举明火熬以通宵达旦,其味美不可言。然老妪死去,此粥亦绝了。尽管有癞蛤蟆的骂名,但也有另一美名“蟾蜍”,中药“六神丸”其中有“蟾索”其实是其癞皮毒液提炼的。民间有“刘海戏金蟾”传统节目,神话中两个仙童,一个扛荷叶,一个捧漆盒,取义“和”“合”。那盒子里就藏着一只蟾蜍,则取义“钱”,“金蟾”音同“金钱”。于是两个仙童由此玩耍起来,和合生财。我叨唠如此,无非作心理的诱导。我改辛词“蛤蟆故堪朵颐,问大白何不解一浮。”以佐食蟾之饕。广东人饕餮,蛇虫鼠蚁亦不拘。然即使人人日食一鼠,也远远未能吃尽躲在阴暗角落里不断衍生的鼠辈。

我们一边谈笑,一边下箸夹起雪白的蛤蟆肉,放在沸汤里,把它涮熟了,慢慢的品尝,只知道它的美味,而忘了它的丑陋,这似乎是中国人一种宽容的活法。癞蛤蟆尽管奇丑无比,也不是一无是处,它的肉就十分鲜美,何况还能用作药引治病救人。连想到中秋的银蟾,发人雅逸的遐思……乃赋入声韵七绝:

天鹅湖舞舞如雪,一曲轻盈千古绝。

君莫藐看蛤蠖皮,嫦蛾与伴登明月。

奇石赋

数千万亿万年前,处于混沌的地球久蓄的热能突然爆发,海水沸腾,蒸气弥漫,继而火光熊熊,冲天喷发的一股炽烫的浆状之物,散落下来,遇水而凝,于是有了石。其实石头再一般不过,到处都有,俯拾皆是。即使开采作建筑之用的石,都是论卡车算。就算穷得得叮当响的乞丐,上无片瓦,但终有个立脚的寸土,脚下起码也有石头。然而,由于温度不同、地点不同、落差不同、角度不同……于是款款式式的石,贵者蕴玉、贱者化尘……在中国福建的寿山,有“天遣瑰宝生闽中”之谓,这里的石珍贵得很。而寿山唯坂田,这里的石头贵如黄金,所谓“一两田黄三两金。”

我想石头到底不是黄金,充其量不过是碳、硅、钙之类的化合物。然而一到了坂田这地方,“丑小鸭”变成了“天鹅”,变成腻润晶莹、玲珑剔透的奇石,身价竟然何止百倍,而是百万、千万倍。这使我想起晏子说过的一句话“儒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所以然者何?水土异电是”同样是橘,生于淮南是甜的橘,生在淮北却成了酸的枳,尽管本质同是橘。难道寿山的水土有点石成金之效?这就有赖于数千万亿年前的那场地壳的变动,风火雷电的淬砺。中国神话《山海经》谓盘古氏开天辟地,以其齿骨为石,也就是说石是大地的骨头。的确山脉的高耸,全靠着岩石的支撑。还据神话所言,女娲娘娘当时补天,所用的五彩斑斓之石,所剩无几,遗落寿山也未可知。而小小的精卫鸟,居然衔石以填海。那么寿山石又是否当年精卫所衔,填出的一方之地,亦未可知也。大自然创造万物,真可谓精妙绝伦。同是碳分子,不同的排列,组合出金刚石与石墨。金刚石坚不可摧,而石墨则可碎为齑粉。同样道理,硅分子既可以是贱得不名一文的石子,也可以是价值连城的田黄石。这就是上帝创造世界的公平,即使是珍贵的田黄也不过与土石为伍,同深埋于地下,如果不被人挖掘的话,也就无所谓贵贱之分了。然而,田黄以其日月精华的内蕴,开启了人特有的审美情感,拨动了人内心的琴弦,引发欣赏美的欲望。平心而论,可供人欣赏的石其实也很多,且也价值不靡,即使是田黄石,电有红田、黄田、黑田、白田之分,其中以田黄冻最为珍贵;更有橘皮红、黄金黄已属罕见。而寿山石亦有鸡血红、青田石……君不见还有太湖石、贺兰石、戈壁石、雨花石、英石、大理石……这些都是可登大雅之堂的石。然而,更多的是作为大地和大厦的基石,它们不名一文,亘古经世支撑着整个世界,它们不为人们供在雅室,人们甚至不屑一瞥,碰一碰也会嫌弄脏了手,无情地用脚踩着它,在这个世界行走。其实正是石支撑着人类存在于世界之上。每一块石头,乃至一颗小小的砂子,宁可粉身碎骨也不会从自己的位置后退半步。

现代广州人不乏以收藏奇石为雅趣,区老师是我中学时的班主任,教语文课,退休后生意成功,有了钱,便玩起收藏来,其中一项就是田黄石。有时也电召我去欣赏他的宝物。田黄有30克重已属罕见,他藏的几颗居然都在50克以上的“大田”,据说北京荣宝斋对他亦钦羡不已。区老师本一教书匠,怎么也没想到临老才发达,50多岁时辞了职走南闯北,背着产品到处推销,也竞成功了,有了自己的公司,生意越做越大,成为一大代理商。也算是文人下海成功者,他对我说了一番话,印象深刻。他说“只有人去适应社会,不可能指望社会来适应人。”他是在“三中全会”后顿悟党的中心工作向经济的转移。乃知天命,毅然下海。我在他面前仍是个穷文人,我领会他此话的弦外之音。玩玩古董、欣赏二书画,读读圣贤书,他这个文人才活得滋润,“文”得潇洒,真大文人也!

我想人生何尝不如石头,像区老师这样的文人,经过人生的淬砺,才成为如石中的“田黄”,才有锦衣玉食的今天。而我,依然是一块普通的饱经风霜屹立的石头。不过,宋代米芾见巨石,大喜日:“此足以当吾拜。”具衣冠拜之,呼之为兄,因为我也是社会的基石。虽然“黄金易得,田黄难求”,石头的价值自然与田黄无法比拟,但其位置的重要并不亚于“田黄”。田黄固可令人赏心悦目,而石头却足以令人安身立命。如果凡石头都是“田黄”的话,那就不见其贵了。如果把“田黄”也用作铺路筑桥的话,那是“暴殄天物”,岂不是又回复到吃“大锅饭”年代?我想我虽然不过是千万亿中普通一石而已,但毕竟也是大地的骨头,我应当为支撑这神州大地而竭尽全力。

春风吹度岭南先

广东无雪,惟香雪,其实是白梅。旧日有“萝岗香雪”为羊城八景之一。今在从化流溪之畔,一夜群山染雪。乙亥年闰了八月,似乎拖长了时间,却是被勾引了春情,于一片青山绿水间,开了漫山遍野的白梅,泄露了东风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