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者因为相信鬼神的话,而将正确的案件重新判定,结果反而中了奸人的计谋,幸亏有人提醒,才从中发现疑点,重新维持了原判。下面这个故事虽然短小,却很有意味,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直隶总督唐执玉曾经亲自审问过一件杀人案。案子审完后的一天夜里,唐执玉在书房里秉烛阅卷,忽然听见哭泣声,由远渐近至于窗口。唐执玉令小丫环出去探视,只听见丫环尖叫一声扑倒在地。唐执玉感到有变,便亲自开门去看。只见一厉鬼周身是血跪在台阶下,总督大声呵斥,鬼不住叩头:“大人容禀,杀我者某甲也,县官误判为某乙,我仇不能雪,目怎能瞑?”
总督喝道:“知道了!”于是鬼遁去。
第二天,总督提审犯人,犯者所供死者衣履与昨晚所见鬼魂的衣着相同,更相信昨夜鬼之所言,于是将原来判处的某乙改为判处某甲。原审官极力申辩,总督以为南山可移,此案不能改。理由是:死者冤魂已说明真相矣。总督的幕友听了总督改判之事,觉得有些荒唐,便悄悄来问总督,总督将昨夜所见绘声绘色对幕友叙述,鬼向总督叩头并坚持改判处理,幕友听后,虽不以为然,但亦无可奈何。
某晚,幕友来到总督官邸,问道:“制台大人,那天晚上鬼从何处而来?”
总督答道:“从台阶下来。”
幕友又问道:“鬼从何处去?”
总督道:“忽然越墙而去!”
幕友据理言道:“大人可知,凡鬼有形而无质,去时忽然不见,怎会越墙而过呢?”幕友与总督随即至墙边巡视,虽瓦片没有踏碎,但却见墙头上隐隐有足迹,直至墙外。幕友仔细思考,然后对总督言道:“此鬼非鬼,必是犯人某乙贿买有轻功的强盗来欺骗大人也。”
总督觉得幕友所言有理,沉思之后,恍然大悟:“吾受鬼骗矣!”
案子重审,维持原判,某乙最终伏法。
身为总督大员,竟然相信鬼的话,真是可悲呀!
能介绍一下清代总督吗?
清代将明代临时派遣性质的总督、巡抚发展成地方常设机构,总督成为地方最高长官,总管一省或二三省,位在巡抚之上,秩正二品。清代总督之设已完全成为定制,总督为统辖一省或数省军政、民政的封疆大吏,同时为了便于节制指挥地方部队和督察本省文武官员,总督例加“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巡抚和河道、漕运总督则例加“兵部侍郎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
唐执玉是什么人?
唐执玉(?—1733年),江南武进人。康熙后期进士。历任户科给事中、兵部尚书署直隶总督、刑部尚书等职。
大开眼界
鬼神观念作为信仰的蒙昧状态,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无论是具体的法律制度,还是抽象的法律原则,无不渗透着这种意识。相传我国历史上第一位大法官皋陶的身边有一只神兽名“獬豸”,它似鹿非鹿,似马非马,头上长着独角,当遇到疑难案件,只要将它牵出,它就能查找到真正的罪犯。到了夏代奴隶主阶级统治时期,“豸”字继续被用来宣扬以“獬豸”兽代天行罚的迷信,从中也多少反映了氏族神明审判在早期奴隶制国家审判活动中的残余影响。在这种神权政治法律思想的支配下,商代逐步形成了以占卜为主要方式的神明裁判的审判制度。沿袭至秦代,鬼神观念逐步演变为一种刑罚手段。